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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于经”:姚永朴坚守桐城派文脉的核心与路径*

2018-01-17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4期
关键词:研究法经学文体

方 盛 良

“文本于经”,是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上的一个重要概念,它不仅指称文学源自经学,而且带有极为明显的“宗经”“尊体”观念*参见吴承学、陈赟:《对‘文本于经’说的文体学考察》,《学术研究》2006年第1期。。对此,清代桐城派多有宗奉,几位开派先祖各有强调。如,戴名世言:“至于古文之法,则根柢乎圣人之六经。”*戴名世著,王树民编校:《甲戌房书序》,《戴名世集》,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88页。方苞言:“盖古文所从来远矣,六经、语、孟,其根源也。”*方苞著,刘季高校点:《古文约选序例》,《方苞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613,615页。“《易》、《诗》、《书》、《春秋》及四书,一字不可增减,文之极则也。”*方苞著,刘季高校点:《古文约选序例》,《方苞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613,615页。姚鼐言:“文者,天地之精英,而阴阳刚柔之发也。惟圣人之言,统二气之会而弗偏。然而,《易》、《诗》、《书》、《论语》所载,亦间有可以刚柔分矣。”*姚鼐著,刘季高点校:《复鲁絜非书》,《惜抱轩诗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93页。由此可见,宗奉、阐扬经学始终是桐城派创作和批评的一个重要传统。晚清桐城派中坚曾国藩、方东树等皆有继承和发扬*参见杨向奎:《论方苞的经学与理学》,《孔子研究》1988年第3期。吴建民:《经学与桐城派散文理论》,《江苏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2期。。宗经释经,实为维系桐城派文脉核心所在。衍至晚清民国时期,传统文化剧烈变革,作为桐城派末期兼有经师和文学家双重身份的重要人物*王蘧常《桐城姚仲实教授传》称:“人以经生称,文学称,其皆非知先生之全者欤?”乔损庵尝评先生之学曰:“先生说经,虽以宋儒为宗,而于汉唐博稽兼采,不立门户,无愧通儒。且治朴学者,往往不工文,而先生则兼工之,卓有惜抱家法。”(参见姚永朴:《文学研究法·附录》,南京:凤凰出版社,2009年,第220、222页。),姚永朴身处其境作出了无可回避的艰难选择,其自著《国文学》《文学研究法》见证了对这一文脉的坚定守护。

《国文学》与《文学研究法》这两部著作,均可视为具有当代文学理论和批评性质的教材。前者成书于姚永朴执教于京师法政学堂的1909年,后者成书于姚永朴执教于北京大学的1914年,两著前后相继,异同可参。本文拟在清理《国文学》《文学研究法》两著基础上,对其中的经学存在及其意义加以探究。

一、《国文学》:“文本于经”的初步尝试

晚清学制改革基本上是围绕经学开展的一系列整改运动*参见朱贞:《清季学制改革下的学堂与经学》,《中山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从1902年的“壬寅学制”至1903年的“癸卯学制”,虽然期间对经学教育屡有或加强或减弱的不同讨论,但后来在小学、中学尤其是大学,在课程设置和读本选择方面,经学教育得到强化却是事实。直到民国元年(1912),传统学制断裂,“癸卯学制”遭到废止,代之而起的是民国教育部颁布的《大学令》。《大学令》规定“大学分为文科、理科、法科、商科、医科、农科、工科”七科*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第663,645—647页。。1913年,教育部公布大学规程,规定“大学之文科分为哲学、文学、历史学、地理学四门”*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第663,645—647页。,“哲学”分为“中国哲学”和“西洋哲学”两类,并将括《周易》《毛诗》《仪礼》《论语》《孟子》等经学内容归于“中国哲学”名下。至此,经学已彻底丧失其学科的独立性。

经学衰微,传统文化被割裂,首当其冲的便是由高等学堂而来的大学。事实上,大学内各派人物皆有或主动或被动的应对。竭力挽救经学,在一些文科教授那里成为延续传统文化命脉的重要担当。将经史之思,写入规定教材中,贯彻在课堂上,无疑是高等教学的核心所在和最佳路径。姚永朴及其《国文学》和《文学研究法》应运而生,可谓此一大纛。

在《国文学》中,姚永朴试图从多个层面阐明“经”之于“文”的存在及其要义。首先,“义法”本于经。桐城文论的奠基性理论“义法说”自方苞提出后,对桐城诸子的古文创作产生了重要影响。方苞云:“《春秋》之制义法,自太史公发之,而后之深于文者亦具焉。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义以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方苞著,刘季高校点:《又书货殖传后》,《方苞集》,第58页。“义”即是“言有物”,指文章应有一定的内容。其“辍古文之学而求经义”*方苞著,刘季高校点:《万季野墓表》,《方苞集》,第332页。,其实是将文章的内容限定为经学和程朱理学,倡导文以载道;“法”即是“言有序”,指作文应注意形式、技巧等问题。姚永朴谨守桐城家法,传声桐城精神,在《国文学·序目》里进一步发明其说:“粤稽经传所载,周公曰:‘言有序。’孔子曰:‘言有物’,曰‘修辞立其诚’,曰:‘辞达而已’,曰:‘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曰‘辞欲巧’,其所戒者,曰:‘渐’,曰:‘支’,曰:‘多’,曰:‘游’,曰:‘屈’。曾子所戒者,曰:‘鄙倍。’孟子以‘言近而指远’为善言。”*姚永朴:《国文学》,清宣统二年(1910)京师法政学堂本,第1,2页。这就把方苞“义法说”的理论渊源归之于经,并把经学要义和文学理论会通,从经学层面为桐城派理论溯源,并确认桐城文论的根柢所在。另外,《方灵皋书归震川文集后》案语中对方苞“义法说”有具体阐明:“望溪以义法论文,此篇外如评《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以制义法’句云:‘《春秋》之制义法,自太史公发之,而后之深于文者亦具焉。义即《易》所谓言有物也,法即《易》所谓言有序也。义以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其论精矣。他经如《书》云:‘辞尚体要。’‘要’即‘义’也,‘体’即‘法’也。《诗》云:‘有伦有脊。’‘脊’即‘义’也,‘伦’即‘法’也。《礼记》:‘情欲信,辞欲巧。’‘言’即‘义’也,‘巧’即‘法’也。《左传》云:‘言以足志,文以足言。’‘志’即‘义’也,‘文’即‘法’也。”*姚永朴:《国文学》,清宣统二年(1910)京师法政学堂本,第1,2页。姚永朴在方苞论说基础上,进一步从《书》《诗》《礼记》《左传》等经学内涵上探寻“义法”根源,为“义法说”理论找到了经学的依据。

其次,文类本于经。传统目录学把中国书籍分为经、史、子、集四类,经为四类之首,其尊崇地位不言而喻。《文心雕龙·宗经》开首即言:“三极彝训,其书言经。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21,727页。刘勰把宗经的思想贯穿于《文心雕龙》的著述中,并认为《文心》之作,“本乎道,师乎圣,体乎经,酌乎纬,变乎骚”,处于“文之枢纽”地位*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21,727页。,而“体乎经”又是“文之枢纽”的关键。在《毛诗关雎序》案语中,姚永朴对文类进行了相关阐发:“古今著作,不外经、史、子、集四类。约而言之,其体裁惟子与史而已。盖子有二派,老庄、孟、旬、管、墨诸家,皆说理者也,屈、宋则述情者也。左丘明、司马迁、班固以下诸史,则叙事也。经于理、事、情三者,无不备焉。盖子、史之源也。如子之说理者本于《易》,述情者本于《诗》,史之叙事本于《尚书》《春秋》《三礼》。此其大凡也。集于理、事、情三者,亦无不备焉,则子、史之委也。”*姚永朴:《国文学》,第2,4,14,15,2页。将四部分类精简为“子与史”两类,又从“理、事、情”三端将之归于经,并认为集部与经部类同,文学“宗经”观鲜明。然而,在《国文学》里并没有指明集部与经部类同的原因。《文学研究法·范围》篇对此有进一步论述,可以作为此论的注脚:“大抵集中,如论辩、序跋、诏令、奏议、书说、赠序、箴铭,皆毗于说理者;词赋、诗歌、哀祭,皆毗于述情者;传状、碑志、典志、叙记、杂记、赞颂,则毗于叙事者。必也质而不俚,详而不芜,深而不晦,琐而不亵,庶几尽子史之长,而为六经羽翼。”*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27页。这样,文学的各种体裁,都能在经学的统筹下找到存在的依据,经学为各种文体也提供了源头。对此,清初诗论家叶燮《与友人论文书》曾言:“六经者,理、事、情之权舆也。合而言之,则凡经之一句一义,皆各备此三者而互相发明;分而言之,则《易》似专言乎理,《书》、《春秋》、《礼》似专言乎事,《诗》似专言乎情。此经之原本也。而推其流之所至,因《易》之流而为言,则议论、辨说等作是也;因《书》、《春秋》、《礼》之流而为言,则史传、纪述、典制等作是也;因《诗》之流而为言,则辞赋、诗歌等作是也。数者条理各不同,分见于经,虽各有专属,其适乎道则一也。而理者与道为体,事与情总贯乎其中,惟明其理,乃能出之而成文。”*于民编:《中国美学史资料选编》,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485页。姚永朴是否从叶燮那里受到启发,我们还没有找到足够的证据,但姚永朴将“理、事、情”更为细致地溯源到“六经”确是事实。

再次,文学风格本于经。文学风格是文学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的个性化表达,是凸显作者“真面目”的高度抽象,是其思想修养、审美情趣、艺术追求的凝结与呈现。其中,文章语言的特点、篇章的布局、结构的调整等,都是形成其风格的重要环节。在《班孟坚汉书艺文志诗赋略》案语中,姚永朴论及文章“奇偶”。他认为:“文章有奇偶之分,而六经多主奇。《易》《诗》虽皆有韵之文,然《易》文辞以奇为主。《诗》偶句较多,亦不纯于偶也。其纯于偶之体,实萌于《楚辞》而极于《文选》,故昔人以文之奇者为古文词。若夫集部之探源,不能不以楚辞文选为先者,盖文之奇者如古昔圣贤之所撰,既尊之为经矣。”*姚永朴:《国文学》,第2,4,14,15,2页。文章“奇偶”之分渊源有自,六经主奇,是古典文学传统,是古典文人的审美诉求。《楚辞》《文选》“纯于”偶体,其目录学归于集部,而“纯于”奇体,则归于经部。高低尊卑,界限明显。这就能解释后世文人“崇奇”的缘故,如韩愈为文主奇,自然也能在经学里找到合理证据了。在《沈修文宋书谢灵运传论》案语里论及文章“声调”。他认为:“声调为文章秘诀之说,其源盖起于《尚书》:‘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四句与《左传》季札观乐一节、《乐记》子贡问乐一节,其所云:‘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美哉渊乎!泱泱乎!荡乎!沨沨乎!思深哉!广哉!熙熙乎!至矣哉!上如抗,下如队,曲如折,止如槁木,倨中矩,句中钩。累累乎端如贯珠’诸语,非精于声律者,不能言也。故《乐记》又云:‘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姚永朴:《国文学》,第2,4,14,15,2页。同时认为“顾欲文章之工,固不可不求之声调,而欲声调之美,又有本焉。”*姚永朴:《国文学》,第2,4,14,15,2页。而“气乃声调之本也”,并从《孟子》一书寻求依据,并以“我善养吾浩然之气”作结。文章要领与“气”密切相关,他认为:“大抵文章要领,在知言养气。而仁义为知言养气之本,辨志又为求仁义之基。此《大学》所以云:‘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也。’”*姚永朴:《国文学》,第2,4,14,15,2页。在《姚姬传答鲁絜非书》案语中,他论及“阴阳刚柔”说,并指明其论是有本原的,又在《海愚诗钞序》里有精确阐述,“吾尝以谓文章之原,本乎天地;天地之道,阴阳刚柔而已。苟有得乎阴阳刚柔之精,皆可以为文章之美”*姚鼐:《海愚诗钞序》,《惜抱轩诗文集》,第48,48,48页。。他认为作文应该刚柔相济,不能过于偏颇,“阴阳刚柔,并行而不容偏废”*姚鼐:《海愚诗钞序》,《惜抱轩诗文集》,第48,48,48页。,又强调作者因才性的差异,文风的趋向有别,故“虽兼具二者之用,亦不能无所偏优于其间”*姚鼐:《海愚诗钞序》,《惜抱轩诗文集》,第48,48,48页。。姚永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追溯,认为此风格论“似从《周易·贲卦》‘柔来而文刚,分刚上而文柔,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诸语得来”*姚永朴:《国文学》,第4页。。显然,在姚永朴看来,经学对文学风格也具有原生原发的指导意义。

《国文学》里还从其他方面讨论了“文本于经”,比如文学的内容和形式、文章性情说、赠序文体本原等。这些方面在《文学研究法》中得到继承和发展,其论述更为全面,故一并置于下文讨论。

二、《文学研究法》:“文本于经”的成功实践

姚永朴在《文学研究法》撰写时自觉以《文心雕龙》为典范,“其发凡起例,仿之《文心雕龙》”*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1页。。学界对此已有足够的体察和讨论,无须赘言*汪春泓:《论刘师培、黄侃与姚永朴之〈文选〉派与桐城派的纷争》,《文学遗产》2002年第4期。。《文心雕龙》以《原道》《征圣》《宗经》《正纬》《辨骚》为“文之枢纽”,“宗经观”是其内在主脉,其中对文学与经学关系的思考,是贯穿于全著的一条主线。姚永朴对此深以为然,并将经史之思通贯《文学研究法》中。问题是,除此之外姚永朴如此选择还有其他缘由吗?

民国后,文学与经学地位的升降,经学地位的彻底动摇,很明显是触动《文学研究法》鉴择《文心雕龙》撰述体例的最为潜在而又最直接的缘由。从表面上看,姚永朴是刻意模仿《文心雕龙》,为中国文论做最后总结,而从本质上看,实为挽救经学的衰微而采取的策略选择,是以文学讲授为布道路径以宣扬经学,为维护中国传统经学的正统地位做最后的坚守。这就和《国文学》承袭“文本于经”的文论话语建构的初衷和方式具有本质的不同了。

《文心雕龙》在“文本于经”方面的文学示范作用影响深远,开启了后代文学理论上关于经学与文学关系的系统思考。刘勰认为五经“辞约而旨丰,事近而喻远”,是“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第21,22—23页。。文学以经学为土壤,可以从中汲取所需养分。《宗经》篇是其典型。刘勰认为文体以经学为源,“论、说、辞、序,则《易》统其首;诏、策、章、奏,则《书》发其源;赋、颂、歌、赞,则《诗》立其本;铭、诔、箴、祝,则《礼》总其端;记、传、盟、檄,则《春秋》为根:并穷高以树表,极远以启疆,所以百家腾跃,终入环内者也”*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第21,22—23页。。从文体发生学上看,刘勰将历代文体一一归之于五经,开示来者,对后学产生了重要影响。

颜之推《颜氏家训》受其启发,认为:“夫文章者,原出五经。诏命策檄,生于《书》者也;序述论议,生于《易》者也;歌咏赋颂,生于《诗》者也;祭祀哀诔,生于《礼》者也;书奏箴铭,生于《春秋》者也。”*颜之推著,王利器集解:《颜氏家训集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21页。严可均《全上古文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凡例》也指出:“诏、令、书、檄、天文、地理、五行、食货、刑法之文,出于《书》;骚、赋韵语,出于《诗》;礼议出于《礼》,纪传出于《春秋》;百家九流,皆六经余润。”*严可均校辑:《 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2页。韩愈《进学解》从五经本身风格特点出发,认为:“沉浸浓郁,含英咀华。作为文章,其书满家。上规姚、姒,浑浑无涯,《周诰》《殷盘》,佶屈聱牙,《春秋》谨严,《左氏》浮夸,《易》奇而法,《诗》正而葩;下逮《庄》《骚》,太史所录,子云、相如,同工异曲。”*韩愈著,钱仲联、马茂元校点:《进学解》,《韩愈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31页。

姚永朴正是在继承前贤学说的基础上,依傍《文心雕龙》多方演绎。他在《门类》《著述》《告语》《记载》等篇中,详细阐明“五经“具体可以参照的篇目,这样由经学具体篇目内容来辨体,显得更为直接和清晰。

(一)《门类》篇:姚永朴以姚鼐在《古文辞类纂》编排体例中将文体划分为13类,以此为基点厘清各种文体渊源。在文体溯源论证中,他一般采用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征引已有的文论成果,并加以补充完善;一是直接深入五经中寻求源头,带有原创性质的阐发。文论观点征引最多的是《文心雕龙》与《古文辞类纂序目》。通过二书之间的比较,既能见出相互之间的继承关系,又能见出姚氏对文体溯源的发明。

论辩类文体,姚永朴征引《文心雕龙·论说》“圣哲彝训曰经,述经叙理曰论。论者,伦也。伦理无爽,则圣意不坠。昔仲尼微言,门人追记,故仰其经目,称为《论语》。盖群论立名,始于兹矣”*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6,37,37,38,40,40,40,43,44,44—45,45,45,46,74,74—75,75,77,80,80页。,直接将该体与《论语》相对应。序跋类文体,姚永朴征引姚鼐“昔前圣作《易》,孔子为作《系辞》、《说卦》、《文言》、《序卦》、《杂卦》之《传》,以推论本原,广大其义。《诗》、《书》皆有序,而《仪礼》篇后有记,皆儒者所为”*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6,37,37,38,40,40,40,43,44,44—45,45,45,46,74,74—75,75,77,80,80页。之说,解释道:“古人之序,多缀于末。《诗》、《书》序旧别为一卷,附本书以行;其冠之每篇首,特后所移耳”“自有前序,乃谓缀末者为后序,亦谓之跋尾,或谓之书后。”*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6,37,37,38,40,40,40,43,44,44—45,45,45,46,74,74—75,75,77,80,80页。另引曾国藩之说,广以《礼记》之《冠义》、《昏义》,而谓“后世曰序,曰跋,曰引,曰题,曰读,曰传,曰注,曰笺,曰疏、曰说、曰解,皆是”*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6,37,37,38,40,40,40,43,44,44—45,45,45,46,74,74—75,75,77,80,80页。。赠序类文体,姚永朴征引郑杲语“《诗·崧高》:‘吉甫作颂,其诗孔硕,其风肆好,以赠申伯。’即赠序之权舆”。又引富阳夏伯定语“《燕燕序》‘庄姜送归妾’,《渭阳》‘我送舅氏’,皆有赠序之义”*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6,37,37,38,40,40,40,43,44,44—45,45,45,46,74,74—75,75,77,80,80页。。诏令类文体,姚永朴征引姚鼐之说“原于《尚书》之《誓》《诰》”*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6,37,37,38,40,40,40,43,44,44—45,45,45,46,74,74—75,75,77,80,80页。。碑志类文体,姚永朴征引姚鼐之说“其体本于《诗》,歌颂功德,其用施于金石”*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6,37,37,38,40,40,40,43,44,44—45,45,45,46,74,74—75,75,77,80,80页。。又征引《礼记·檀弓》“铭,明旌也。以死者为不可别已,故以其旗识之,爱之斯录之矣,敬之斯尽道焉耳”。另引《左传》“夫铭,天子令德,诸侯言时计功,大夫称伐”*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6,37,37,38,40,40,40,43,44,44—45,45,45,46,74,74—75,75,77,80,80页。。杂记类文体,姚永朴征引曾国藩之语“如《礼记·投壶》、《深衣》、《内则》、《少仪》,《周礼》之《考工记》皆是”*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6,37,37,38,40,40,40,43,44,44—45,45,45,46,74,74—75,75,77,80,80页。。颂赞类文体,姚永朴征引姚鼐之说“亦《诗·颂》之流,而不必施之金石者也”。又引《文心雕龙·颂赞》“颂者,容也,所以美盛德而述形容也”,“赞者,明也,助也。昔虞舜之祀,乐正重赞,盖唱发之辞。及益赞于禹、伊陟赞于巫咸,并飏言以明事,嗟叹以助辞也”*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6,37,37,38,40,40,40,43,44,44—45,45,45,46,74,74—75,75,77,80,80页。。词赋类文体,姚永朴征引《汉书·艺文志》“《传》曰:‘不歌而诵谓之赋’。”“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文心雕龙·诠赋》:“《诗》有六义,其二曰赋。”*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6,37,37,38,40,40,40,43,44,44—45,45,45,46,74,74—75,75,77,80,80页。哀祭类文体,姚永朴征引姚鼐“《诗》有《颂》,《风》有《黄鸟》、《二子乘舟》,皆其原也”。*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6,37,37,38,40,40,40,43,44,44—45,45,45,46,74,74—75,75,77,80,80页。又引曾国藩广之《书》之《武成》《金縢》祝辞,《左传》荀偃、赵简子祝辞。典志类文体,姚永朴征引《尔雅·释诂》《书·传》,释“典,常也”;“《仪礼·士昏礼》注:‘典,常也,法也’”;《礼记·乐记》“歌,咏其声也”;《诗·传》“曲合乐曰歌”*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6,37,37,38,40,40,40,43,44,44—45,45,45,46,74,74—75,75,77,80,80页。。这样,文学与经学在学理上的联系就一目了然。

(二)《著述》篇:姚永朴综合姚鼐与曾国藩两家关于文体之说,别为四类,“其无韵者曰论辩;而有韵者曰词赋,曰箴铭;至自述著作之意,或述他人所作者,曰序跋”,并从“理、事、情”三端出发,认为“论辩、箴铭,毗于说理与事者为多;词赋则毗于述情者为多;序跋兼而有之”*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6,37,37,38,40,40,40,43,44,44—45,45,45,46,74,74—75,75,77,80,80页。。这就回应了《国文学》里关于文类的划分标准了。

姚永朴言“论辩类莫古于《论语》《孟子》”,在刘勰所言的基础上补上《孟子》,并引朱子《语录》“孔子之言如玉然,自是温润含蓄气象;孟子如冰与水精,有许多光耀”*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6,37,37,38,40,40,40,43,44,44—45,45,45,46,74,74—75,75,77,80,80页。补正。他还指出:“《论语》中长篇,如论正名,论兵食民信,论伐颛臾,词气刚劲,已开《孟子》先声。且《孟子》光明俊伟中,自有简严易直者存。”*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6,37,37,38,40,40,40,43,44,44—45,45,45,46,74,74—75,75,77,80,80页。这就表明了论辩文体的特性。从《论语》过渡到《孟子》,其论辩的特点也越发凸显。辞赋类文体,姚永朴认为以屈原为鼻祖,并揭示其因,“盖周衰《诗》熄,屈氏因崛起于楚”,也即认为词赋为《诗》之余绪,并征引《淮南子》“《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6,37,37,38,40,40,40,43,44,44—45,45,45,46,74,74—75,75,77,80,80页。为证。箴铭类文体,姚永朴征引曾国藩《家训》语“凡箴以《虞箴》为最古,乃官箴”*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6,37,37,38,40,40,40,43,44,44—45,45,45,46,74,74—75,75,77,80,80页。。他在曾国藩论说基础上,进一步指出“《诗·庭燎序》‘美宣王也,因以箴之’”,“《宾之初筵》《抑戒》二诗,虽曰‘刺时’,亦兼‘自警’”*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6,37,37,38,40,40,40,43,44,44—45,45,45,46,74,74—75,75,77,80,80页。,则箴的内涵就更加宽泛了。序跋类文体,姚永朴认为其“莫古于《易》之《十翼》”、“其辞至为古茂。自《彖》《象》两传外,大率孔门诸弟子所为,观《系辞》称‘子曰’凡二十有四年、《文言》称‘子曰’凡六,可见。他若《诗·关雎序》、郑康成《诗谱序》,气味渊雅,亦足嗣之”*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6,37,37,38,40,40,40,43,44,44—45,45,45,46,74,74—75,75,77,80,80页。。

(三)《告语》篇:文体分为五类,别为诏令、奏议、书牍、赠序、哀祭。前四种说理者为多,而述情亦存乎其中;后一种则毗于述情了,但理与事亦存乎其中。

诏令类文体,姚永朴认为其“莫古于《尚书》誓、命、诰三体”*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80,83,83,84,84,86,89,90,92,124,124,132页。,并从具体篇目加以说明:“《甘誓》、《汤誓》、《文侯之命》等篇,何其简而明也!《吕刑》之哀矜恻怛,《盘庚》、《大诰》、《多士》、《多方》之委曲详尽,亦极其胜。《费誓》可以见周公家学,《泰誓》意沉痛而语亦骏迈。”*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80,83,83,84,84,86,89,90,92,124,124,132页。从具体篇章的风格来论诏令文体体性,生动具体,易于分梳辨别。奏议类文体,姚永朴认为其“莫古于《尚书·皋陶谟》”*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80,83,83,84,84,86,89,90,92,124,124,132页。,并主张此篇应从《今文尚书》与《益稷》合为一篇。他解释为:“盖皋陶言‘思日赞赞’与禹言‘思日孜孜’正好衔接,禹所陈即申皋陶之旨。末载赓歌,君臣交儆,千载下如闻其声。厥后召公作《召诰》,周公作《无逸》、《立政》,词意亦同。”*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80,83,83,84,84,86,89,90,92,124,124,132页。可谓对文学与经学之间的联系阐发幽微。他认为书说类文体除《尚书·君奭》外,其“莫古于《左传》《郑子家与赵宣子书》、《子产告范宣子书》、《叔向贻子产书》”*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80,83,83,84,84,86,89,90,92,124,124,132页。;哀祭类文体则来自《诗》之《颂》。

(四)《记载》篇:记载门分为六类,别为典志、叙记、杂记、纪传、碑志、赞颂。典志类文体,姚永朴认为其“莫古于《尚书》之《禹贡》”*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80,83,83,84,84,86,89,90,92,124,124,132页。。他溯典志之源,首推《禹贡》,认为其发端、规模、层次、秩序,整饬而神奇。叙记类文体,姚永朴认为其“莫古于《尚书》《金縢》、《顾命》两篇”*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80,83,83,84,84,86,89,90,92,124,124,132页。。他从《金縢》篇章出发,具体分析经文的叙事性,认为其通篇浑穆庄重,《左传》一书,受其影响,赓续其特点。杂记类文体,姚永朴认为其“莫古于《礼记·檀弓》、《深衣》、《投壶》三篇”*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80,83,83,84,84,86,89,90,92,124,124,132页。。《檀弓》记录杂事,另外两篇则存有遗制。《周礼·考工记》亦然。纪传类文体,姚永朴认为其“于古惟《尚书》帝典为本纪发原;《中庸》昭明圣祖之德,为传状发原”*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80,83,83,84,84,86,89,90,92,124,124,132页。。赞颂类则来自《鲁颂》。

显然,在已有文体论的基础上,姚永朴进一步把文体的起源叙述更为详尽,同时阐发了“五经”中与时俱进的内涵,使得经学在文学文体的辨识中继续发挥魅力。从某种程度上说,重视文学文体的辨析归类,就是致敬经学、存续经学。

《文学研究法》除了从文体层面对“文本于经”探讨外,在其他方面也多有体现。最为突出是,在桐城派文论中注入了更多的经学内涵。

姚鼐《古文辞类纂序目》曰:“凡文之体类十三,而所以为文者八:曰神、理、气、味、格、律、声、色。神、理、气、味者,文之精者;格、律、声、色者,文之粗也。然苟舍其粗,则精者亦胡以寓焉?学者之于古人,必始遇其粗,中而遇其精,终则御其精而遗其粗者。”在论述中,姚鼐为生徒指示了为文途径,认为古文创作必须循序渐进,同时在创作过程中要经历三种不同阶段,即“遇其粗”“遇其精”“御精遗粗”三重境界。至于“为文者八”的具体内涵,则未有清晰揭示。

姚永朴将姚鼐为文八字箴言,分为“神理”“气味”“格律”“声色”四组,在《文学研究法》卷三重点论述。姚永朴借鉴刘勰“释名以章义”的阐释方式,对为文八字箴言的要旨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解释。

关于“神”,姚永朴征引了《易·说卦传》与《孟子·尽心》,“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夫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80,83,83,84,84,86,89,90,92,124,124,132页。。他认为文章有神妙或者神化的境界,文章到达此境后就能够神足辞达。关于“理”,姚永朴征引《孟子·万章篇》如“始条理”“终条理”等。他还对“神”“理”进行了区别。理和神有本质不同,理是可以通过著力而实现,如《说卦传》“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而神则是形而上的境界,如《易·系辞传》“神无方而易无体”,“阴阳不测之谓神”*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80,83,83,84,84,86,89,90,92,124,124,132页。。对于如何臻进神妙、神化的境界,姚永朴以为其自有本原,必须工力为之,先后引《易·系辞传》“尺蠖之屈,以求伸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穷神知化,德之盛也”,《礼记·孔子闲居》“清明在躬,志气如神;嗜欲将至,有开必先。天降时雨,山川出云”,加以证明。

关于“气”,姚永朴征引《孟子》“气,体之充也”*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80,83,83,84,84,86,89,90,92,124,124,132页。,并认为言语是气的载体,气因言语而呈现。关于“味”,姚永朴征引《中庸》“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137,139,145,145,149,150,150,150,163,1页。。其中“味”又分成“厚味”“意味”“义味”“深味”“风味”“韵味”“异味”“兴味”“趣味”等多种类型。如“韵味”,其妙处多在《诗》之《风》《雅》里表现,如《芣苢》《灵台》等篇。

关于“格”,姚永朴征引曾国藩《笔记》“经训中训‘格’为‘至’为‘来’者,皆相交之义”,“《礼记注》训‘格’为‘法’”*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137,139,145,145,149,150,150,150,163,1页。。关于“律”,姚永朴征引《尔雅·释诂》训“律”为“法”。“格”与“律”可以同训。由于受“格律”的规约,古今文学家引入了“戒律”一说,如《易·系辞传》“将叛者其辞惭,中心疑者其辞枝,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137,139,145,145,149,150,150,150,163,1页。为孔子戒律,《论语·泰伯》“出辞气,斯远鄙倍矣”*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137,139,145,145,149,150,150,150,163,1页。为曾子戒律,等等。

关于“声”,姚永朴征引《诗·大雅·皇矣》“不大声以色”*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137,139,145,145,149,150,150,150,163,1页。,《中庸》“声色之于以化民,末也”*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137,139,145,145,149,150,150,150,163,1页。。声与文章的关系,五经能找到源头,《书》帝典“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137,139,145,145,149,150,150,150,163,1页。即是证明。另外,《左传》《乐记》里都能寻找其出处,如《乐记》“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行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137,139,145,145,149,150,150,150,163,1页。。关于“色”,也即辅助文章光彩,与“声”是相辅而行的。文章色泽,可以通过很多方式实现,如《易》之象,《诗》之比、兴,《孟》《庄》之譬喻等。具体的表现,如在篇章中插入描写之语,抑或凌空布景,如《泰誓》“若有一个臣”*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137,139,145,145,149,150,150,150,163,1页。一段等。

《文学研究法》还涉及文学风格的讨论,如《刚柔》《雅俗》《奇正》等篇,文中征经方式与上文讨论类似,“文本于经”皆能在其文论中得到贯彻。在文学本原的讨论中,如《起原》《根本》等篇,他继承了刘勰“宗经征圣”文学批评模式,依经立义或者文本于经。经学的要旨融入到文学的血液中,经学可以凭借文学而延续发展,文学因经学而根深体尊。

三、“文本于经”:从文字出发

《文学研究法》开首《起原》章,通篇论及文字、语言和文学的关系,这意味着该著是从文字入手的,换句话说,文字语言是建构该著的起点。这一现象与“文本于经”有着怎样的联系?值得参详。

中国古代文字语言学属于小学的范畴,而小学又常被附于经学,成为解经的工具。《尔雅》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解字释词的著作,内容涉及训诂、音韵、文字等,它汇集、解释了先秦古籍尤其是“五经”,成为历代儒生们读经、通经的重要工具书*欧阳修《诗本义·文王》即言《尔雅》:“考其文理,乃是秦汉之间学《诗》者纂集说《诗》博士解诂之言尔。”(参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999页),因此在唐代被列为十三经之一。《尔雅》由工具性书一跃成为被尊崇的经学著作,其中凝结着文字语言与经学关系的思考。重视文字语言对文学的作用,也即重视经学对文学的作用。姚永朴对此体察由来已久,早先著作《起凤书院答问》的编排体例就有贯彻。该著按照传统目录学分类,别为经、史、子、集、杂5卷。他将生徒提出的问题“《说文》未载之字皆可为俗字否”*姚永朴著,郭康松、林璐校注:《起凤书院答问》,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年,第27页。直接归于经部,视为经学讨论的内容。

从《国文学》到《文学研究法》,姚永朴对文字语言与文学关系的考量,也有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国文学·序目》言:“自庖牺氏画八卦、仓颉复因鸟兽啼迒之迹而制字,由是六书成,而吾国之文笔于此矣。迨属字为句,属句为篇,坟典聿垂,用乃不竭。”*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137,139,145,145,149,150,150,150,163,1页。从文字起原来考述文学源头,足见姚永朴对小学的重视。此外,《国文学》文论篇目的选择,也能见出姚永朴的用心。此书四卷选择了先贤二十篇文论,并分别撰写评语以教授诸生。其中卷一篇《许叔重说文解字序》最为突出,姚永朴在此篇对文论注释十分详尽,案语也极为丰富,特别是关于“六书”的解释,更是广征文献,详加阐释,如释“形声”,注曰:“刘、班作象声,郑众作谐声。其字半主义,半主声。半主义者,取其义而形之;半主声者,取其声而形之。不言义者,不待言也。”*姚永朴:《国文学》,清宣统二年(1910)京师法政学堂本,第5,6,7,7,7,8页。这就对文字语言与文学的关系进行了细致的分梳,建构了小学与经学、文学的关系。

首先,小学有益于古文辞。姚永朴征引曾国藩《日记》语“论文以训诂精确为贵”*姚永朴:《国文学》,清宣统二年(1910)京师法政学堂本,第5,6,7,7,7,8页。。又引曾国藩《与李眉生书》里详言用字之法,分“虚实、譬喻、异诂”三门。这就为学习古文辞指示了轨辙,并发明“小学之有益于文辞,不特用之于解古书而已”*姚永朴:《国文学》,清宣统二年(1910)京师法政学堂本,第5,6,7,7,7,8页。的要义。曾国藩此论有两层用意,一是 在汉学考据兴盛的状态下,为古文辞生存空间狭窄而寻求出路;二是有意调和汉宋的倾向。二者的转折点统一于“古文辞”,也即向人证明小学并不仅是汉学家研究的看家本领,同样适用于词章创作。为证明曾国藩此论的适用性,姚永朴征引李斯、司马迁、杨雄、班固等人在小学方面的造诣,并得出“孔子以下数十家之说,大抵皆深于文事”*姚永朴:《国文学》,清宣统二年(1910)京师法政学堂本,第5,6,7,7,7,8页。的结论。姚永朴还征引韩愈之说,“凡为文辞,宜略识字”*韩愈著,钱仲联、马茂元校点:《科斗书后记》,《韩愈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48—149,306页。,“文从字顺各识职”*韩愈著,钱仲联、马茂元校点:《科斗书后记》,《韩愈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48—149,306页。,足见在作文方面小学的重要性了,也即语言学对文学的重要作用了。

其次,小学为经史词章之本。在经学方面,姚永朴征引潘季约述张之洞《輶轩语》:“字有形,形不一:一古文,二籀文,三小篆,四八分,五隶书,六真书。字有声,声不一:有三代之音,有汉魏之音,有六朝至唐之音。字有义,义不一:有本义,有引申义,有通假义。形声不审,训诂不明,岂知经典为何语耶!如何而能审定音义,必须识小篆,通《说文》,熟《尔雅》,识古篆之形,晓古语之声,方能得古字之义。”*姚永朴:《国文学》,清宣统二年(1910)京师法政学堂本,第5,6,7,7,7,8页。在词章方面,姚永朴征引武谦述张之洞关于治《说文》之法,最后表明小学“有资于经史,并言其有益于词章”*姚永朴:《国文学》,清宣统二年(1910)京师法政学堂本,第5,6,7,7,7,8页。。

《文学研究法》从小学切入,支撑姚永朴这一思路最直接的经学著作就是《尚书》与《诗经》。《尚书》云:“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3,4,4,7页。《诗·关雎序》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3,4,4,7页。言语与文字、声音、文学等因自然属性的亲近,加之于社会属性的规约,形成了天然的链条关系。文字之原基于言语,言语又基于声音,声音又根植于知觉。而人为五行之秀,能超越鸟兽,故能“作书契以易结绳之治,百官以理,万民以察”*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3,4,4,7页。。关于“文心”之用,姚永朴征引扬雄、徐幹、孔颖达、韩愈、程颐诸家论述,如《法言·问神》云“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尚书·序·疏》云“言者,意之声;书者,言之记”,《送孟东野序》云“人声之精者为言。文辞之于言,又其精也”*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3,4,4,7页。,等等。最后,姚永朴得出“天地之元音发于人声,人声之形象寄于点画,点画之联属而字成,字之联属而句成,句之联属而篇成”的结论,并发出“文学起原,其在斯”的感叹。这就照应了《国文学·序目》里结论,论述也更为翔实。姚永朴也毫不避讳训诂识字的落脚点就在解经:“欲由今溯古,以通其训诂,必自识字始。夫古者大篆且群以为异于古文,今虽小篆尚觉近古,故《说文》一书自当与《尔雅》同资研究,庶几可知古人造字根原,若者为本义,若者为引申义,若者为假借义,而经典之奇字奥句,可以渐通焉。”*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3,3,4,4,7页。如此看来,姚永朴由文学到经学再到文字,是一个非常清晰的逆向推断,经学的核心地位在小学的论述中同样得到彰显。

姚永朴这种论述,甚至被视为“我国‘篇章语言学’之先导。盖总结二千年学者文人论文之精义,而冥合于新兴之语言科学,此其所以‘光景常新’,历久不磨也”*吴孟复:《安徽文献研究丛稿》,合肥:黄山书社,2006年,第50页。。如果此说大致不差的话,它正表明该著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新时代的语言学发展,预流趋新,这当是姚永朴守成中的创新,亦可视为勘察桐城派文脉延续三百余年的一个标本。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姚永朴在撰写《文学研究法》时,新学派与旧学派已就“文言”与“白话”展开激烈的争论,以“白话”取代“文言”的呼声日益高涨*可参罗成琰:《激进与保守——重评五四时期新文学与旧文学的论辩》,《理论与创作》2009年第3期。。从文字语言的变革来动摇和埋葬传统文化,无疑是新学派的最终目标。尽管这一口号在新文化运动时才正式提出,但在姚氏撰写《文学研究法》之时,应该也敏锐地感受到了新派对传统文化无比鄙弃的咄咄逼人的气势。在时势孔亟的境况下,姚永朴将坚守传统、捍卫古文语言提高到爱国的高度:“夫国之所藉以立,岂有过于文学者?匪惟吾国,凡在五大洲诸国,谁弗然?盖文字之于国,上可以溯诸古昔而知建立所由来,中可以合大群而激发其爱国之念,下可以贻万世而宣其德化政治于无穷。”*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10,10,10,10页。姚永朴还放眼时局:“关系之重如此,是以英吉利人因其国语言文字之力,能及全球,时以自诩”,并对“吾国人举国文蔑视之,殊不可解”*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10,10,10,10页。予以谴责。姚永朴又指出:“夫武卫者,保国之形式也;文教者,保国之精神也。故不知方者不可与言有勇。”*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10,10,10,10页。其对“武卫者”“文教者”的判别轻重,不仅从本质上反映出姚永朴的国家观,而且还说明了以姚永朴为代表的晚清桐城派对传统的坚守,即对“保国之精神”与维系传统经史之学的紧密关系的重视。姚永朴内以“语言发于天籁,文字根于语言,则亦天籁也”,为文字魅力正名,外以“既为中国人,举凡各种科学,非得有中国文字阐明之,乌能遍行于二十二行省?”强调文字万不可废除之理*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10,10,10,10页。,足见姚永朴从语言学角度来考量文学,其真实意图不仅仅是追溯文原,而且还潜藏着对抗新学派、保存“国文”的倾向。而这一切何尝脱开《文学研究法》中须臾不离的“经学”?

总之,从《国文学》到《文学研究法》的文论创建实践,是“文本于经”文学批评方式运用不断成熟的过程。《国文学》侧重于文论讲疏,而《文学研究法》则有形式和内容的全面展开。这一演进轨迹,还可从“小学”的角度加以体察。我们以为这源自姚永朴的两种动机:一是为匡扶传统经学大厦之将倾,二是夯实桐城派文论的基石。宗奉经学始终是桐城派文脉的核心所系,经学是桐城派文论的根源和方法所在。阐扬“文本于经”于这两部著作中,不能不说是姚永朴坚守传统经学的策略选择,它见出姚永朴的良苦用心,也从一个侧面见证桐城末学挣扎于经学与文学之间的艰困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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