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牛养殖场户使用兽药注意事项
2018-01-17崔超,宋美玲,郭建华
近年来,奶牛产业迅速发展,但在养殖过程中错误使用兽药,造成奶牛用药中毒、耐药性、抗生素残留等问题严重;科学、合理、安全地使用兽药,关系着奶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奶牛养殖场户使用兽药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正确选择兽药
选准用药时间 发病还没有确诊的情况下,不能盲目随意使用兽药,必须仔细观察奶牛发病症状,必要时还要进行剖检;如不能确诊时,就必须采集病料送有关部门进行实验室诊断。只有在准确诊断的基础上,选准用药时间,才能提高治疗效果。一般来说,奶牛患病时,用药越早效果越好,特别是微生物感染性疾病,及早用药能迅速控制病情。
选准治疗兽药 药物是奶牛养殖场户综合防控疫病的关键。在选择药物时,要认真、仔细阅读药物说明标签,按标签上注明的种类用药,还要注意药瓶标签的有效期。使用兽药时应如实做好用药记录。孕期选药,所选药物首先应考虑对胎儿有无直接或间接危害;其次要考虑对母牛有无毒副作用;同时,还应考虑是否会影响奶的质量。
选准给药途径 作用不仅与剂量、剂型有关,还与正确的给药途径有关。对于使用量少、对口腔黏膜刺激性小的粉剂(片剂或丸剂药物),可以直接经口投药。对于有异味的兽药,可用灌药瓶投药或者胃管投药。对于无刺激性的药物,可以加适量面粉、麦麸等制成糊或舔剂,将其涂于奶牛的舌根部,使奶牛逐渐舔食并咽下。一般情况下,选用抗生素时,最好采用注射方式,避免抗生素杀灭奶牛瘤胃内的微生物。在选择外用药时候,需要将其隔离,防止奶牛自己或者其他牛的舔舐。在使用外用的抗寄生虫药,还要注意避免污染鲜奶。
二、禁止不科学使用兽药
禁止不按量用药 药的使用量,是兽药生产企业长期研究和实践的经验积累,符合奶牛生理特性和药物的药效机理。任何不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和奶牛体重的实际,随意增大或者减少奶牛用药量,都是不科学的做法。特别是超量用药,如呋喃类和磺胺类药物,剂量稍大或饲喂时间过长就会引起中毒。减量用药表现在,不按照疗程用药,而是一旦病情好转马上停止给药;由于治疗不彻底,病情并未得到安全巩固,致使病状再次复发或加重。因此,为了达到预期的效果,减少不良反应,用药剂量应当准确,并按规定时间和次数给药。
禁止乱配药物 有些药物在同一时间配伍使用,其结果要比单用某种药物好些。但在许多情况下,药物之间配合不当可能出现减弱疗效、增加毒性的变化,这种配伍变化属于禁忌、必须避免。给奶牛用药时,维生素C禁止与青霉素配伍,以防青霉素在弱酸性环境下分解。在使用中药类针剂时候,不宜使用生理盐水稀释,应以5%的葡萄糖溶液为溶媒给药,防止中药类物质在生理盐水强电解质下不稳定。还有盐酸林可霉素和罗红霉素、替米考星配伍,会降低疗效。氟苯尼考和氨苄西林、头孢拉定、头孢氨苄等配伍,也会降低疗效。磺胺类药物与新霉素,黄连素配伍使用可增强疗效,而与青霉素配伍则降低疗效。此外磺胺类药物与氨基糖苷类和酸性药物配伍会产生沉淀,与四环素类、头胞菌素类、莫能菌素、盐酶素等配伍则毒性增强。
禁止重复用药 兽药都有一定的治疗周期,不少奶牛养殖场户急于求成,用药一天后未看到病症有好转,就更换替代药物,误以为品种多能加速治疗。殊不知同一天使用的药物,里面含有相同的药物成分,造成用量过大,使奶牛产生抗药性,为以后用药埋下隐患或者引起不良药物反应。
禁止错误用药 产奶期奶牛禁止使用任何抗生素及磺胺类药物,避免产奶量下降和牛奶药物残留;禁止使用抗寄生虫药;禁止使用生殖激素类药。
三、注意休药期
奶牛养殖场户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根据药物及停药期的不同,在奶牛产奶上市前及时停药,以避免药物残留污染奶类。在饲养过程中要禁止使用乙烯雌酚、氯霉素、痢特灵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不得将人畜共用的抗菌药物作添加剂使用。药物连续使用时间,必须达到一个疗程以上。不可使用一二次就停药,或急于调换药物品种,因很多药物需使用一个疗程才显示出疗效。有些抗菌药物因为代谢较慢,用药后可能会造成药物残留。因此,这些药物都有休药期的规定,用药时必须充分考虑牛奶的上市日期,防止药残超标造成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