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持政策研究
2018-01-17李琪吉顾燕雯丁文华杨春红朱海云
李琪吉 万 江 顾燕雯 丁文华 杨春红 胡 新 朱海云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201199)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新型职业农民是振兴乡村的主力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发展绿色高效农业的人才支撑,对保障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三农事业后继有人意义深远。近年来,我国对农业和农民实行了多项支持政策,这些政策也逐步从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转移到对农场经营者、农户的直接支持,这从根本上保障了农民的利益。本文拟对上海市闵行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支持性政策(以下简称为政策)进行梳理,并对其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对策,以期促进农业生产要素流向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推进闵行区农业的转型升级。
1 政策概述
1.1 政策背景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2012年农业部在全国100个农业县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2014年正式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中央及上海市也陆续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4〕2号)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指导性文件。在此背景下,闵行区按照《关于上海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4〕243号),于2014年正式启动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为积极稳妥地开展这项工作,闵行区坚持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立足点,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业技能为核心,以资格认定管理为手段,以政策扶持为动力,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方法和路径,培养一批热爱闵行土地、懂得专业知识、善于规范经营且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同时,2015、2016年相继出台了《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闵农委〔2015〕105号)、《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闵行区生态农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016〕4号),以支持和推进闵行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1.2 政策概述
1.2.1 政策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全力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二是坚持服务产业,促进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稳步发展;三是坚持全额教育扶持,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可在农业扶持上获得优先推荐。
1.2.2 政策导向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关系长远、关系根本的战略性工程,需要与此相适应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导向。结合国家构建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制度体系,闵行区根据实际情况,引导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形成了具有闵行特色的教育培训模式、认定管理模式和扶持政策。
1.2.3 政策内容
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建设的根本支撑,是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问题的核心和关键。因此,需通过科学制定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构建多元教育培训体系,来完善闵行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通过属地化管理、动态管理的形式,来规范认定管理流程;通过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来鼓励现代农业从业者加入到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中。
主要政策内容包括:(1)在新型专业农民培育工作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在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示范合作社评定时,给予优先推荐;在享受贷款及贴息、农业设施建设、农产品营销和品牌建设等各类农业竞争性扶持补贴政策时,给予优惠优先;在享受市级支农资金项目扶持方面,给予优先推荐。(2)对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家庭农场主,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土地流转使用权。(3)对本区户籍就业年龄段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600元/月的农业就业补贴,区、镇各承担50%。(4)实行新型职业农民免费培训。(5)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人员可优先获得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并对获得各类先进称号的人员给予奖励。
2 政策执行情况
闵行区于2015年成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培训主体由区农技中心科教培训科负责。2015年成立至今,工作侧重于收入性补贴,共发放补贴金额289.6万元,涉及农业从业人员835人。
在政策驱动下,闵行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分工明确、制度完善,培育体系日趋完整,认定管理注重流程,培训经费使用规范,培育工程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有效地推动了闵行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2015年至2017年,闵行区累计培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359人,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105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193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61人,有效覆盖了粮食、蔬菜等主导产业;同时,推荐了17名优秀的涉农人员参加市农委青年农场主培育;区内1家单位被认定为农民实训基地,3家单位被认定为市级农民田间学校,90人次分别获得闵行区技术能手、农业科技标兵、农业优秀经营者等光荣称号。
3 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1 存在问题
3.1.1 收入性补贴政策对应人群偏窄
闵行区农业就业补贴政策明确规定:对本区户籍就业年龄段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600元/月的农业就业补贴。根据《闵行区统计手册》,2017年闵行区农业从业人员有0.46万人,2015—2017年闵行区共培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359名,其中本地户籍的新型职业农民虽有329人,但也仅占全区农业从业人员的7%左右。由于受户籍的限制,本区农业从业人员享受到收入性补贴的人员不多。
3.1.2 政策执行中缺乏监管
在政策的具体落实过程中,由于各类工作涉及的条线较多,是否严格执行无专人监管。除收入性政策比较明朗外,其他扶持性政策的实施精准度还需加强监管。例如,在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示范合作社评定中,以及在新型职业农民贷款推荐、利息补贴、农产品营销、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优先或扶持补贴等,政策执行均缺乏监管。
3.2 解决对策
当前,闵行区农业生产正处于向绿色高效方向发展的关键期,政府不仅要在政策导向上,还要在实际执行中,给予爱农业、专农业、想发展、会经营的农业从业人员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有力的支持。
3.2.1 拓展政策受益面
闵行区目前的政策限定了政策受益者是本区户籍就业年龄段的新型职业农民,而目前闵行区内本地户籍农业从业人员培育已近饱和,纵观全区的涉农人员,外地来沪人员占很大比例。因此,为提高外地来沪务农人员的务农积极性、稳定性,可利用“大调研”环境,进一步完善政策内容,拓展支持性政策的受益群体。例如,选拔优秀的外地务农人员参与培育,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在外地来沪务农人员中的影响力。
3.2.2 完善政策体系
在下一轮政策制定时,仍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政府主导,通过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合理整合资源,进一步完善支持性政策体系,明确监管部门,确保权责清晰、监管到位、激励有效,全面推动闵行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向纵深发展。可借助“大调研”环境,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在社会保障、职称评定、土地流转、贷款、技术和成果使用等方面的政策调研,完善新型职业农民的支持性政策。
4 小 结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战略性工作,各支持性政策之间相互联系、互相依托、相辅相成,是牵一发动全身的有机系统,必须给予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协调推进,以促进闵行区新型职业农民群体的形成,从而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壮大奠定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