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法制教育特色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探索
2018-01-16傅国忠孙春勇
傅国忠+孙春勇
【内容摘要】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在带动学校德育工作,推进素质教育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我校的法制教育已坚持十年,并走出了一条特色之路。但是在法制教育的系统化和规范化方面我们觉得还有较大不足。如何推进学校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近年来,学校紧跟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新形势,开始尝试法制教育特色课程的开发,以探索法制教育深入开展的新途径。本文以我校法制教育特色课程《法律零距离》为例,从课程开发的现实意义、开发策略、实施探索等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法制教育特色课程开发实施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更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和贯彻教育方针之需。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在带动学校德育工作,推进素质教育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因此,越来越多的学校开始重视学生法制教育,把它作為学校的一项德育常规工作,并不断探索法制教育新渠道、新形式。
我校的法制教育活动开始于2006年,至今已坚持十年,成为了我校的一项德育品牌,在区内外也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但是,我们也意识到学校的法制教育在系统化和规范化方面还是有较大不足。如何进一步深入学校法制教育的开展?近年来,学校紧跟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新形势,开始尝试法制教育特色课程的开发,探索法制教育深入开展的新途径。2015年9月,学校成功开发法制教育特色课程——《法律零距离》,并获评杭州市第五届义务教育“精品课程”,现正处于实施阶段。
本文以我校《法律零距离》课程的开发与实施经验为例,探索初中法制教育特色课程开发与实施的有效举措。
一、初中法制教育特色课程开发的现实意义
1.顺应了当前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新形势
2015年3月,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为新一轮课程改革指明了方向。《指导意见》第4条指出:“要强化德育课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法治教育,突出强调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国家情怀,着重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和学习、生活习惯......”目前,我校正在大力进行拓展性课程及特色课程群的开发,法制教育作为我校的一项德育工作亮点,被列入了首批重点开发的特色课程之一。
2.弥补了学校法制教育课程资源的不足
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当前学校法制教育的课程资源却相对不足。除了《思想品德》课程涉及到部分的法律基础知识之外(且法律部分学习主要集中在《思品》八下),其它几乎没有国家统一的法制教育课程资源。因为缺乏法制教育课程资源的支撑,大部分学校进行的法制教育都是碎片化,随意性的,大大影响了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多年来,我校在法制教育课程资源的开发方面一直在努力,比如自行开发的《中学生学法小手册》、《法律零距离——我身边的法制案例集》等,保证每位学生人手一册。但这些其实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课程资源,而只能称为法制教育校本读物,主要适用于学生的自主性阅读。因此,开发具有学校特色的法制教育特色课程,有利于弥补当前学校法制教育课程资源不足的弊端。
3.推动了学校法制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十年来,我校的法制教育在不断地摸索中走出了一条自己的特色之路——开创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教育活动模式,形成了“八个一”的工作方法,并成功创建了国家级“零犯罪学校”。虽然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高度,但是还没有达到相对的深度,也就是对学生的法律素养的培养还是停留在浅层次的,碎片化的阶段。分析原因,主要是因为我校的法制教育还是以主题式教育活动为主,比如:3.15、6.26、12.4等主题日或是违法犯罪、网络规则、交通安全、反邪教等专题教育为主,还不够系统、深入。笔者认为开发与实施法制教育特色课程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校法制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初中法制教育特色课程的开发策略
1.整体设计系统化——体现课程培养目标
按照国家的课程标准要求,每一类课程都有自己的课程目标。作为学校特色课程,当然也必须有明确的课程培养目标。我校的法制教育特色课程《法律零距离》在开发之初就根据学校的实际,明确了课程的主要适用对象及培养目标。本课程的主要适用对象为七、八年级学生,主要培养目标为:(1)了解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提升法律综合素养;(2)掌握必要的自我保护和维权知识,提高学法用法能力;(3)了解我校的法制教育特色活动,积极参与学法实践活动。
有了课程培养目标,课程的设计与开发就有了明确的指导方向。为了体现课程培养目标,我们的课程整体设计应尽可能做到系统化,统筹兼顾:一方面要保证七、八年级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另一方面要凸显学校的法制教育特色,使学生尽快熟悉我校的各类学法活动,融入学法氛围。因此,我们的整体设计思路是把整个课程分为两个篇章,即:法律基础篇和学法活动篇。
(1)法律基础篇——系统学法提素养
本篇内容主要选择的是与初中学生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如:《宪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保护学生的权益和规范学生的行为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了解这些法律法规对初中学生来说都是“必要的”。但是,这些法律每一部都有很多的法律条文,并涉及到方方面面,以初中学生的认知水平尤其是七年级学生很难全部掌握。因此,我们的课程编写就要在基础性上做文章,梳理出七、八年级学生应该了解的基础性法律知识。经过前期的充分论证,我们最终确定了八个基础性板块,即:宪法权威意识、公民意识、学生权益、消费者权益、违法犯罪区分、不良行为预防、网络规则、自我保护等相关知识。根据八个基础性板块,我们在“法律基础篇”设计了8课16个课时的课程内容,如下图照片:endprint
“第1课 依法治国总章程”主要帮助学生树立宪法的权威意识,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第2课 学法知法要守法”主要帮助学生了解法律的规范和保护作用,争做守法好公民。“第3课 学生在校受保护”主要帮助学生知道作为学生最基本的权益。“第4课 消费权利受保护”主要帮助学生了解作为消费者最基本的权益及维权途径。“第5课 违法犯罪要知道”主要帮助学生认清违法与犯罪的区别,明确违法犯罪的危害。“第6课 不良行为为早预防”主要帮助学生规范自己的行为。“第7课 虚拟世界有规则”主要帮助学生知道网络中的道德和法律规范,学会文明上网。“第8课 自我保护防侵害”主要帮助学生学会基本的自我保护的常识。
这八个板块看似简单精练,但却综合了上述与中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对七、八年级学生相对系统地了解法律基础知识,提升法律素养能起到较大的作用。
(2)学法活动篇——参与体验增能力
本篇内容主要选择的是我校多年来一直坚持开展的各类学法活动,如:编写法制小报(漫画)、撰写法制案例、学法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校园模拟法庭、学法社会实践活动等,共6项活动课程内容。如下图照片:
活动一,主要介绍法制小报(漫画)的编写(创作)的基本要求与技巧;活动二,主要介绍法制案例(体会)的写作要求及技巧;活动三,主要介绍法制教育主题班会的开展具体要求;活动四,主要介绍我校法律知识PK擂台赛的比赛流程与要求;活动五,主要介绍我校各类法制志愿者小分队的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六,主要介绍校园模拟法庭的操作流程。
通过这6项活动内容的学习,新七年级学生就能很快了解我校的这些学法特色活动,并能参与到这些活动中来,在活动中体验,在体验中感悟,在感悟中提高。
多年的法制教育经验使我们认识到,学校普法教育必须要做到法律基础知识学习与学法实践活动的统一。两者是紧密联系的:纯粹的理论知识学习不符合初中学生的年龄特点,需要寓教于乐,寓教于各类学法活动中;而各类学法活动的开展必须要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的积累,两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上述介绍的两个篇章的课程编排,就实现了两者的统一,体现了课程编排的系统性。
2.内容编排情境化——符合学生年龄特点
七年级学生刚刚跨入初中,他们在身体发育、知识经验、心理品质等方面,依然保留着小学生的许多特点,如:看问题仍处在直观和感性阶段,理性思维的发展还很有限;学习的专注性还不够等等。而法律知识具有专业化、术语化的特点,比较抽象枯燥,一条条的法律条文对七年级学生来说很难具有吸引力,也很难理解把握。我们在开发法制教育特色课程《法律零距离》时,充分考虑到了七、八年级学生的年龄特点及认知水平,在内容编排上动了很多脑筋,创设各类情境,尽可能做到内容形象生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1)阿勇说法——模拟情境增趣味
心理学告诉我们,新奇的刺激容易引起人的注意,容易唤起人的兴趣。传统的教材编写往往采用的是平铺直序的编排方式,形式上缺少变化。那么我们的特色课程能否在编排形式上进行创新?這是我们重点思考的一个问题。最终,笔者以“阿勇说法”模拟情境为主线编排整个教材内容。这一设想源自于笔者多年的法制教育实践成果——“阿勇”的品牌效应。为了增加普法活动的趣味性,笔者在平时活动中模仿“xx说法”、“法制在线”等电视节目形式开设了“阿勇说法”、“阿勇在线”等普法学法活动,起到了较好的效果。“阿勇”也成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代言人,在学生当中有较大的影响力。
因此,“阿勇”老师在《法律零距离》中成为了主角,化身为“法学专家”,对课程中的各类法制案例和问题进行解析。一些比较抽象的法理知识、法律条文经过“阿勇”老师口语化的解析变得通俗易懂;“阿勇”老师循循善诱的告诫更能俘获学生的心灵。
(2)情境再现——生活情境激兴趣
回归生活是新课程改革的追求。因此,情境创设应以贴近学生生活为支撑点,注重联系与学生息息相关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通过创设生活化的情境,刺激学生的感官,促使学生的内在情感因素产生共鸣,最终从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
案例教学法是法制教育中用得最多,效果较好的一种教学方式。因为,这些法制案例都是真实的,来源于现实的生活中,容易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因此,在《法律零距离》的编排中,笔者以“情境在现”为每个课时的引子,通过法制案例、法制漫画、我校学生的学法实践场景等创设生活化情境,引发学生对情境反映问题的思考和讨论。
当然,在情境材料的选择上一定要肯下功夫,多选择多比较,做到:(1)符合主题,有较强说服力;(2)贴近生活,能激起情感共鸣;(3)简洁精练,符合学生认知水平。这样的话就能较大程度激发学生的兴趣,引导学生更好的学习相关法律基础知识。
3.特色活动课程化——突出学校工作亮点
《指导意见》指出各地和学校要积极探索体现地域和学校特色的特色课程的开发。法制教育作为我校的德育特色项目,其亮点是“八个一”的工作方法,即:每班选一名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担任法制宣传委员;每月对法制宣传委员进行一次业务能力培训;每位学生配备一本《中学生学法小手册》;每月出一期法制宣传小报(漫画);每学期开展一次以上的法制专题讲座;每学期组织一次外出参观学习;每学期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一次法制征文、演讲比赛活动。这些活动是我校十年来一直坚持开展的普法教育活动,而且我们还一直在不断开拓创新,近年来“校园模拟法庭”、“法制辩论赛”等也逐渐成为了我校的特色普法活动。
如何把学校法制教育的工作亮点与特色课程结合起来?我们的做法是特色活动课程化——也就是把学校平时坚持在做的这些特色活动编进课程,形成课程学习体系(即前面所述的“学法活动篇”)。这样既体现了课程资源的丰富性、课程体系的完整性,又突出了学校的校本特色。endprint
为了使新七年级学生尽快地了解这些学法特色活动,并参与其中,我们在课程的设计上做了安排,坚持“看得懂”和“学着做”两个原则。
(1)介绍指导——规范操作明要领
为了让学生能“看得懂”,我们在“学法活动篇”的每一个章节都设计了“活动介绍”和“阿勇指导”两个环节。“活动介绍”主要是对活动的开展情况、目的意义等内容进行简明通俗的介绍。“阿勇指导”还是沿用前面“法律基础篇”的“阿勇说法”的情境创设,主要是以阿勇老师的口吻介绍各项活动的操作规范及技巧,如:法制小报的编写,就有明确的纸张大小的规格,图文比例等版面设计要求,选材的主题要求,个人体会的字数要求等等,这样学生在实践操作时就有了明确的方向。
(2)范例展示——经典示范可参与
为了让学生能“学着做”,我们在“学法活动篇”的每一个章节都设计了“范例展示”环节。这些范例都是选自往届学生在各类学法活动中的优秀成果或是活动开展的实例、剧本等内容。这些内容给学生提供了学习模仿的范例,也同时提供了参与活动、体验的资源。如:“撰写法制案例活动”,笔者选取了两则往届学生撰写的优秀法制案例作为范例,既可作为学生参考的范本,同时其案例本身也是很好的法制教育资源;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中,笔者附录了一套完整的竞赛参考题,这不仅可以方便学生自主学习法律基础知识,也可作为同桌、小组之间知识竞赛的题库,进行小型的知识竞赛体验;在“校园模拟法庭活动”中,笔者附录了整一套完整的模拟法庭剧本,同样学生可通过剧本感知庭审的全过程,也可作为班级“模拟法庭”开展的资源。
三、法制教育特色课程实施的探索及困惑
2015年9月学校完成了《法律零距离》首批1500册的编印,七、八年级学生人手一册,正式进入了该课程的实践应用阶段。学校就课程的开展实施做出了具体部署:“法律基础篇”部分作为知识拓展类课程由七、八年级思品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本篇一共8课16个课时,一般分4个学期完成教学,时间自主安排,作为思品课法律知识部分的拓展延伸。“学法活动篇”作为实践活动类课程,采用学生自主学习,班主任、法制宣传委员组织开展及学校组织大型学法活动等相结合的方式参与体验。
经過近一学年的课程实施,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参与学法活动更加积极,初步达到了预期的课程目标。但是,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诸多的困难:
1.课程时间不足
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学校必须保证拓展性课程等学校课程的课时量。但是,我校的《法律零距离》课程不同于其它的拓展性课程,它面向的是全体学生,是全面的普法教育,所以很难同其它小规模的拓展性课程的课时协同起来。虽然平均只有每学期4课时的教学任务,但是目前还做不到单独的课时保证,主要由思品教师自主协调,融入自己的思品课教学。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思品教师的积极性,也影响了课程实施的效果。
2.师资力量不足
法制教育是一项专业性相对较强的教育活动,对授课教师的法律综合素养要求较高。思品教师一般有相对专业的法律基础知识功底,安排本课程的教学不失为明智之举。但是,任教七、八年级思品的老师也有个别是社会专业的或是其它学科转型的非专业老师,这就给本课程的教学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另外,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认识态度的不同,也造成了教学效果的差异。
3.评价体系不完善
《指导意见》要求学校课程应该有科学的评价体系。说实话,我们的课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自己的评价标准。因为没有明确的教学评价标准,所以很难规范授课教师的教学行为,检测课堂效果;因为没有学生评价标准,所以缺少对学生的过程性评价、表现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
上述三点是我们在课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最主要的问题,这也成为了我们后期探索的方向。我们相信,随着学校课程体系的日益完善,以上问题一定会圆满解决。
【参考文献】
[1]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36号
[2]李永生.法治教育校本课程开发之思考[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 2015,06
(作者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中学)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