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2018年六大工作任务
2018-01-16
2017年12月23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全面总结了五年来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成就,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总体要求,对2018年工作任务作出部署。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蓬勃发展,成就斐然。人民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2012年的32.9平方米提高到2016年的36.6平方米,6000多万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2600多万住房困难群众住进了公租房。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房地产市场调控效果持续显现,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房价涨幅回落,三四线城市房价趋于稳定,房地产去库存取得明显成效。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2016年建筑业总产值达19.36万亿元的历史峰值,建筑业增加值达4.96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66%,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显著增强。城市发展成就举世瞩目,城镇化率从2012年的52.6%提高到2016年的57.4%,城市数量达到657个,建制镇数量从19881个增加到20883个,城市规划对于城市转型发展的引领作用日益显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危房改造成效显著,累计支持1469万户贫困农户改造了危房,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切实落实,“四风”问题整治成效明显,政治生态得到进一步净化。
会议指出,五年来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这位英明领袖的掌舵领航。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坚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五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实现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切实践行新发展理念,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会议强调,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着力解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征程中,谱写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篇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2018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国有租赁企业的建设,充分发挥对市场的引领、规范、激活和调控作用。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加快建设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住房租赁立法,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扎实推进新一轮棚改工作,2018年改造各类棚户区580万套。全力做好公租房工作,增加公租房实物供给,持续提升公租房保障能力,优先保障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纳入保障范围,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实现应保尽保。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多渠道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
二、抓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库存仍然较多的部分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要继续做好去库存工作。加强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促进大中小城市互联互通,提高中小城市、县城和中心镇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引导人口和住房需求合理分布。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整顿力度,始终保持高压严查态势,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市场监测分析,提高精准调控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三、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品质,推动城市绿色发展
推进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体系改革,全面开展规划期至2035年的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建设“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建立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考核评估体系。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明年全部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积极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标准体系,编制实施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进一步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三年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大力加强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部分城市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切实抓好城市生态建设,建立城市生态建设评估考核标准和机制,提高生态建设水平。以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为载体,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强城市宜居性。积极创建绿色城市、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校园,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建筑节能。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坚持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全面开展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共同缔造行动,从群众关心的小事、身边事做起,开展城市环境整治,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大力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落实党的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继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大力推动农村户厕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推广成熟污水治理保护乡村山水田园景观,提升村容村貌,开展设计下乡活动,建设体现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乡村建筑。集中力量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做好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发展,推动传统建筑挂牌保护。
五、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为着力点,加快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建设国际化的中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提高中国工程标准水平,引领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多边与双边工程标准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工程标准转化为国际或区域标准,促进建筑业“走出去”。大力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引导和支持大型施工企业与建筑劳务输出大省合作建立劳务基地,逐步建立建筑工人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和使用相衔接的管理机制。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全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总量下降。以狠抓建筑施工安全为切入点,推动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深化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方式,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建造方式变革,提升建筑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建筑产业提质增效。
六、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更好为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