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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6王尚才
文/王尚才
今年9月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优质服务基层行”启动会,发布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以及考核体系。此次文件的颁布和实施,解决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问题,对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发展具有航向标作用。
2015年9月,国务院发布“分级诊疗”制度,提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目标。其中,基层首诊是关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是事关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的关键环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一些应该在基层解决的问题解决不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将有可能沦为分级诊疗的“二传手”,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难以提高。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是对分级诊疗制度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前一轮医改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是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具体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是什么,应当具备哪些能力、达到什么水平……,这些既是基础问题,又是关键问题。此次文件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行了一一梳理和解答,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和方向,对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包含基本条款88条,推荐条款12条,共100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包含基本条款80条,推荐条款10条,共设置90条。基本条款都是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而推荐条款是在基本条款基础上,针对医疗服务能力较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的。有对照才能补短板、强弱项,有标准才可实现基层服务质量的可控与一致。通过设置基本标准,有助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明确功能任务,提供整合性、连续性、同质化的服务。
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我们将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系统学习文件精神,按要求尽快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带领各职能部门,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
在保证基础条款做到位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完善推荐条款。此前,社区中心已经在床位设置、住院服务、远程医疗服务、出诊服务、口腔和康复医疗服务、住院诊疗质量管理、科研管理等方面已经开展了一些工作,但还需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下一步,将整合各方面资源,不断努力前行,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加细致,紧紧抓住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这条生命线,使社区医疗服务能力上一个比较大的台阶。与此同时,社区中心还将在微信公众号上开辟“优质服务基层行”专栏,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活动宣传;以活动为契机,建立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让“优质服务基层行”最终转化为一个个看得见、摸得着、感知得到的健康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