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措施
2018-01-15邓才兰
邓才兰
摘 要:在国内现代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背景之下,建筑工程得到了极为迅猛的发展,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严重危及的相应工程的质量,所以必须加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而伴随着国内建筑行业的不断规范,传统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模式显然已经不能满足于当下质量监督的切实需求,所以必须加强对监督管理模式与内容的创新。为此,笔者针对现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有关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策略,以供建筑界同仁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监督 管理 创新
中图分类号:TU-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10-0217-02
依托于国内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基础设施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再加上现今工程学技术的不断进程,建筑工程随之得到了极为迅猛的发展,国内工程建设步伐持续性加快,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动了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但就建筑工程施工来看,受技术、人员及管理模式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容易出现较多的工程质量问题,所以必须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一、目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
1.监督单位在定性上存在的问题
就现今国内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实质来看,其只是被相关部门委托完成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职能的检查机构,只有对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的权利,并不能制定出相应的处罚措施,所以在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监督单位只能以口头警告、停工整改或报给上机主管部门的方式来行使自身的职能,这就导致其行政执法的效果达不到预期。此外,现今国内大部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多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型单位,但停收了相应的质量监督费用,其行政执法权利也大打折扣,这就导致了其由于定位模糊,所以监督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监督机制与实际工程的相符性问题
在国内建筑行业不断规范的背景之下,虽然质量监督单位已经制定了相应的监督机制,但究其机制内容来看,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与实际工程质量监督需求存在较大的差异。首先,由于监督机构属于事业单位一类,未被划分为公务员管理,所以在质量监督高素质人才的吸纳时,往往没有较大的竞争力。再加上建筑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张,监督单位在实际质量监管的过程中,相应的检查项目也只是停留在形式上,这就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其次,由于质量监督管理单位在开展实际工作的过程中,多不会深入工地一线,也不会对市场信息进行有机整合,所以难以发现参建各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违法信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质量监督效用的发挥。
3.质量监督人员工作压力过大
在国内城镇化建设不断加快的背景之下,工程建设的规模与体量不断扩张,工程质量监督单位需要监管的范围也越来越宽,且伴随着工程技术的不断发展,质量监管的技术含量也不断提升,这就给质量监督人员带来了更大的挑战。而在质量监督单位监督费用取消的情况之下,小型监督单位多存在经费不足的现实问题,这就更加挫伤了监督人员的工作热情,工程质量的监管力量也变得更加薄弱。而伴随着政府部门对建筑行业规范化发展提出了全新标准,质量监督人员面临的工作责任与压力又上升了一个新的台阶,这就导致监督机构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监督工作的开展面临的较多的全新问题。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措施
在国内现代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的时代背景之下,为促进建筑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必须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工程。针对现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所存在的实际问题,必须从创新质量监督管理措施入手,制定出符合市场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全新监管对策,也只有这样才能够切实保障质量监管的实际成效。
1.完善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是开展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针对现今质量监督机制所存在的问题,必须切实落实对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完善工作,以此确保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在开展相应工作时能够有充分的依据。必须加强对《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的完善工程,提高其可操作性,以法制建设为基础提高相应建筑质量监管人员的自发能力。其次,还需要将监管与处罚权利同时下放给质量监督管理单位,确保其能够根据建筑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整改建议与处罚对策,以提高监督管理的实际效果。此外,还应该促进监督过程的规范化发展,拓宽监督内容,加强对建筑工程全寿命期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以此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革新现有工程质量监管模式
就国内工程质量监督实际情况来看,通过政府部门实现对工程质量的监督虽然能够切实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保障相应人员的合法权益,但无疑会给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带来更大的压力,从长远来看,是不利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规范化发展的。为此,可借助于市场化手段,利用市场变动对建筑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约束与引导,确保参建各方能够更好的投入到工程建设过程中,以此切实保障工程质量。此外,还应该为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提供相应的工作经费,政府部门应该结合质量监督部门的实际情况为其拨发相应的补助经费,同时在合法的条件下尽可能拓宽质监部门的资金来源渠道,以此为其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充分的经济支持,并以此为基础避免质量监督过程中出现暗箱操作问题。
3.明确质量监督管理单位工作职责
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促进建筑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政府部门必须发挥其监管职能,加强对质监机构工作内容与模式的监管。首先应该对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职能进行明确划分,在相关政策性条款中明确标示监督机构的工作职责、任务、程序与标准,为其提高可参照的质量监督管理执法工作流程,确保其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落实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此外,还应该加强对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规范其监督行为,坚决打击质量监督过程中所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以此确保工程质量监督能够形成良性循环。
4.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团队建设
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依赖于高素质的质量监督管理团队,所以必须加强正脸监督管理团队的建设工作,必须组建一批执业能力与职业素养较高的质量监管团队。而在监督团队建设的过程中,首先应该加强后期的教育与培训工作,加强对其监督技能的培养,确保其能够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执法。其次,还需要将监督管理的责任进行具体化,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个人头上,提高执法者的责任意识,并将其执法过程纳入考核之中。另外,还应该不断加强对质量监督手段的完善,引进高科技检测设备,以参数化检测代替传统人工判别的传统检测方式,以此全面提高质量监督管理实际成效。
三、结语
总而言之,为促进建筑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保障监督工作开展的实际效果,相关人员必须在结合工程质量监督现有问题的基础之上,制定出相应的创新管理措施,并将其合理应用于质量监督过程之中,以此在进一步发挥出监督的实际成效的同时,提高建筑工程的建设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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