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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宁:在促发展保民生中彰显检察担当

2018-01-15

检察风云 2018年1期
关键词:检察官办案检察

经济发展、全面小康,离不开法治护航。国企改革、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的敏感话题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党的十九大关注的焦点,同样也是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关注的重点。在蔡宁看来,“国企改革、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这三项重点工作是中央、河南省委从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國计民生,事关发展大局。他认为,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

检察风云:河南是全国人口大省,也是中国“一带一路”的重要枢纽,那么作为检察机关将如何服务保障大局呢?

蔡宁:我认为,关键是要主动融入、聚焦大局。2016年以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把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立足检察职能,采取有力措施,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就此,我省检察院研究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制定了24条具体措施;与省扶贫部门联合,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保障扶贫资金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组织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行活动492场次,组织开展送法进农村1052次、开展送法进机关1721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2万余册,为脱贫攻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围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河南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服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调研,召开服务企业座谈会,紧盯国企改革重要岗位、关键环节,依法查办国企改革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中贪污、贿赂、私分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并提出,办理国有企业案件时要正确区分法律界限,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秉持“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服务不代替”的办案原则,维护企业稳定。同时,坚持平等保护、依法保障和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实现服务企业发展成果的最大化。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各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犯罪案件429件630人,查办相关职务犯罪59件。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查办环境监管部门渎职犯罪32人。

我们全省人民检察院还积极围绕国家重大规划战略实施、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发展等提供法治服务和保障。“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成立后,我省检察院主动谋划,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加大对示范区、保税区创新发展的保障力度,突出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犯罪,努力为“两区”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政务商务秩序。

检察风云:那么,河南检察机关通过哪些措施,聚焦主业、守护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呢?

蔡:民生是为政之要,必须时刻放在心头、扛在肩上。在当前国内外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更要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该办能办的实事要竭力办好。李克强总理关于保障民生的重要论述在代表委员中曾引起广泛共鸣。我认为,检察机关要担当起保障改善民生的责任,就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践行司法为民,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通过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重要职责,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暴恐类、涉众型犯罪。2016年,共批准逮捕42382人,提起公诉85058人,共批捕非法集资类案件1080件1464人,起诉1175件2599人,依法批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632件1528人。

网络虚假低俗信息治理是全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热点。惩治电信网络虚假信息传播必须加强源头治理,一是信息流,二是资金流,电信、网络、金融机构要切实落实公民个人信息实名制和银行转账渠道延时到账制度,加强个人信息泄露和违法滥用的源头治理,建立有序的信息和网络社会。检察机关要与公安机关、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虚假低俗信息传播等犯罪行为,形成震慑效应。

2017年年初,聂树斌案经再审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如何防范冤假错案、保障公平正义,已成为人民群众热议的焦点。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导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冤假错案发生,必须首先转变司法理念,不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全面贯彻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司法原则,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这就需要彻底从二传手的角色转变为审前过滤的先行裁判角色,要通过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及时过滤掉不合格产品,确保起诉的每一个案件都符合标准、质量过硬。

在防止冤假错案中,规范司法也发挥着重要作用。2016年以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与河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重大案件相互听取意见和建议暂行规定》,制定了《关于审查起诉环节听取律师意见的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性文件,研究修改了《出庭公诉举证质证规则(试行)》。这些制度机制是河南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办案质量的基本要素。

检察风云:作为司法战线的一员,您认为要如何履职尽责,献良方、谋善策,唱响法律建设检察好声音?

蔡: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这次两会的一项重要成果,就是审议通过了《民法总则》。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任何与法律有关的话题自然都会引起我的更多关注和思考。

2017年3月9日,新华社播发的题为《人大代表建议:有期徒刑上限偏低,建议升至二十年》的消息被中国网等十多家网络媒体转载,这源于本人领衔提交的《关于调整刑法中有期徒刑上限设置的议案》。之所以建议提高有期徒刑上限,是考虑到现行《刑法》中有期徒刑上限偏低,影响了对某些犯罪行为的准确量刑。我认为,我国现行《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目前有期徒刑上限偏低,导致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之间跨度太大、无法合理衔接,影响了对某些犯罪行为的准确量刑。实践中,某些单罪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偏轻,判处无期徒刑又过重,但由于缺乏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刑罚设置,只好就低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就高判处无期徒刑,导致罚不当罪。如果从立法层面适当调高有期徒刑上限,将避免实际执行刑期过短,从而使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之间刑期比例更为协调,刑罚结构设置更趋科学、合理。

检察风云:伴随着司法体制改革进入决战阶段,你认为改革成就如何,还存在哪些难点和问题?

蔡:落实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关键要抓住司法责任这个牛鼻子。就检察机关而言,就是要通过人员分类管理、机构优化,合理配置检察力资源,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重点解决目前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不突出,检察队伍活力不足等突出问题。

对于如何推动检察官职业化、专业化,我认为,关键还是在办案责任制上。我们要求检察官必须在一线办案,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对于基层司法人员出现离职现象,我认为,检察人员的离职只是个别现象,这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人才的合理流动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体现。值得关注的是导致离职的原因,尤其是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发展机会、成长空间等问题,这些问题恰恰也在本次司法改革重点解决的问题之列。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就此制定出台了《河南省检察院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专门规定要加强检察官的履职保障。

基层检察干警是检察工作的中坚力量,保障基层干警职级待遇和发展机会,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改革的内生动力。就基层干警职业发展空间问题而言,河南省检察院在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中,突出基层院的办案主体地位,分配检察官员额时注重向基层院倾斜,向基层院司法保障、司法行政人员倾斜。同时,为进一步拓宽基层一线办案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我们正在加快推进检察官职务序列改革政策的落实,着力打破基层检察干警和二三类司法辅助人员职级晋升的“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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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宇堂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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