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二级市场试点工作成效初显
2018-01-15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市场建设。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被中央深改组列为336项重要改革任务之一,明确由国土资源部牵头。2017年1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2017年1月22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其中围绕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重点对土地交易,以及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一并交易的情况,提出五项试点任务。同时,在全国选择了28个地区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试点,6个地区开展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二级市场试点。
目前,各试点地区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正在稳步推进。具体做法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获国土资源部批复后进入实施阶段。方案中提出总体要求,明确政策措施,加强组织保障,为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模式奠定基础。陕西省西安市、河南省许昌市、青海省西宁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浙江省宁波市、广东省东莞市和佛山市南海区等地的土地二级市场试点方案已获国土资源部批复。西安市的试点方案,在获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同时还受到通报表扬。通报认为,西安市试点实施方案内容全面、结构合理,试点目的明确、实施路径清晰,符合部试点方案的原则和要求,体现了本地二级市场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结合当地二级市场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因地制宜提出了创新性做法,方案详略得当、创新点较多。宁波市按照国土资源部特别允许本市“探索未达到开发投资总额要求的土地有条件转让”,即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在签订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合同后,依法办理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总额达到法定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我们相信,到2018年底,34个试点地区将建立起符合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要求,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的土地二級市场。一批土地交易机制基本完善、土地交易规则基本齐全、土地交易监管基本到位、土地资源配置基本合理,市场服务效率明显提高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将为国家层面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形成竞争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有力支撑。届时,交易规则不健全,政府的服务和监管不完善,交易信息不对称、交易平台不规范等比较突出的问题,会得到较好解决。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