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细则近日出台
2018-01-15
中国建筑防水·悦居 2017年12期
近日,成都市建委牵头拟制并印发了《<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实施细则,成都要求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有相应的质量保证资料。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涂料、天然石材等影响室内环境质量的主要材料应进行甲醛含量、放射性、防火等指标的见证取样检测。成品住宅工程装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并取得计量认证(CMA)证书的专业检测单位依据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进行空气质量检测。
此外,成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开发企业主动投保成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成都市建委將在开发企业信用系统中对其予以质量管理能力强的良好信用记录,并作信用加分5分。
(摘编自四川省人民政府网)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