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档案工作中的权力因素
2018-01-13齐建军
齐建军
摘 要:权力因素一直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档案工作的收集、鉴定、著录、编目和利用。本文在分析档案工作中权力因素的基础上,认为其影响应该辩证看待,既要看到权力因素对档案客观性和真实性的负面影响,也要看到权力因素对档案工作规范性、系统性方面的积极作用,本文在对档案工作中的权力因素进行分析后,得出了有益于档案工作的三点启示。
关键词:档案工作;权力;影响
Abstract: The power factor has been subtly affecting the collection, identification, description, cataloguing and utilization of archival work.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archives work in the power factor, on the basis of its impact should be dialectical view, should not only see the power factor to file the objectivity and authenticity of the negative influence, also want to see power factor to the positive role of archives work standardization, systematization, this article after the analysis of the power factor of archives work, is good for three Revelations of the archives work.
Keywords:Archives work; Power;Influence
“在傳统档案学研究中,权力关系一直是隐而不见的。”[1]隐而不见不代表不存在,它只是以人们不易察觉的方式在对档案起作用。陆阳认为:“权力建构档案,档案体现权力,二者互为条件。权力建构档案揭示的是档案的整个形成过程是如何在权力的影响和干预下固定下来的。”[2]当权者赋予档案部门收集和管理档案的权力,无可置否,档案部门收集、鉴定和管理档案的标准和方式也必然会受到权力因素的影响。
1档案工作中权力因素的具体体现
在一个时期内,大部分的档案工作者主要由历史研究者组成,受客观主义历史观的影响,他们认为历史的真实就在史料之中,如果史料收集足够全面,并加以考证,历史的真相自然就会从史料中呈现出来。档案作为原生资料被很多历史学家作为还原过去的主要根据。“伴随着后现代主义思潮的渗入,档案自身的真实性或客观性也开始遭到了质疑,随之而来的便是一连串的追问:我们保存的档案真是如此客观真实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为什么有些事件在当时被视为真实而被记录下来,而另一些则被视为虚假予以抛弃?为什么有些事件被选择记录或撰写进文本,而另一些则被扭曲或遗忘?在回答为什么它们被保留下来的问题之前,同样重要的是,我们首先得回答它们是怎样被保留下来的。”[3]想要厘清以上问题,就必须认识档案工作背后运作权力的因素。
1.1档案收集标准中的权力“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收集和接收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4]“档案的收集工作,就是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的要求,灵活地采取常规和专用的接收和征集办法,将零散存放在个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和单位的有价值的文件材料集中到各自对应的档案机构中去。”[5]“对档案文件的收集、保存和利用在很大程度上由财富和权力拥有者们决定。”[6]这就意味着当权者可以通过控制档案部门从而获得档案的所有权和收集权。档案收集工作是开展其他各项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构建社会记忆的关键环节,当权者为了自己统治的需要,便通过权力对档案工作施加影响,左右档案收集的标准和倾向。在权力因素的作用下档案部门更倾向于收集符合权力价值和利益诉求的档案,不符合权力需要的档案则被排除在档案收集之外,甚至被销毁,以致出现了目前档案馆藏资源结构分布十分不合理的局面,主要表现在行政类档案、公文类档案居多,民间档案的数量则显得十分薄弱。目前所保留下来的档案,毫无疑问是权力“规定”下的产物。
1.2档案鉴定标准中的权力“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五条规定:“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禁止擅自销毁档案。”[7]鉴定档案价值的主要标准包括档案的内容、来源、形成者、时间、外形特征等。一般而言,档案形成机关的地位和作用越重要,保存价值就越高,如,人大、各级政府等;档案内容涉及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历史事件,保存价值也就越高,如,国务院、人大等单位颁发的文件。在近代历史上,档案的鉴定与销毁主要由行政官员来掌握和实施,他们根据政治和行政的需要来决定文件的去留。在20世纪,档案鉴定权转移到了档案工作者身上,档案部门掌握了档案的鉴定销毁权,但事实是档案部门的这项权力要受到行政权力的约束和监督。一般而言,档案馆的鉴定工作是由鉴定工作委员会负责进行的,委员会在鉴定某一机关档案的时候,还可邀请机关单位的代表参加,可见行政机关对档案的鉴定是起到一定的制约和“监督”作用的。
1.3 档案著录标准中的权力“运作”。“成为档案只是作为可能展示的档案的前提,在成为档案之后,档案还将面临进一步的整理与编目环节。某一种顺序而非其他顺序被命名为正确的顺序。而经过这样的顺序固定后,未来的人们就只能以这种确定的排列方式接触‘档案,其他可能的排列顺序被忽视。”[8]一份档案分类号不同、主题词不同对档案的利用会产生什么影响?“伍迪·杜夫将国际档案著录标准与匹兹堡著录项目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结论:著录目标、方法以及文件类型不同,著录产品就存在差异。”[9]通过对主题词和分类号的不同选择来达到官方想要的著录目标,在如何选择的过程中其实是权力在起作用,著录和编目标准总是尽可能朝着有利于官方叙事系统的方向演变。endprint
1.4 档案利用行为中的权力“规定”。“公民利用档案的权利属于信息权利的一种,它是公民享有的到国家档案保管部门自由获取档案信息的权利。”[10]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利用者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但不得自由公布档案。《档案法》明确规定了公民对已开放档案的利用权,但是在公民的实际利用中却受到各种制度的限制。“所谓档案制度,就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体系安排以及特定成员所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档案制度不是自然形成的,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国家权力决定,档案利用制度可以通过细枝末节的规定来影响什么人可以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阅读档案以及阅读哪些档案等。”[11]档案利用制度的制定实质上是来自当权者的权力因素在起作用,档案利用者名义上拥有档案利用权,其实却受到一系列规定的控制和约束,比如档案用户必须进行登记和签署表示服从档案机构规则的声明;带入及带出阅览室的任何纸张都要受到检查,不能公布在档案馆查阅的内容等等。来自当权者的权力因素通过各种措施来影响档案用户的利用行为,这其实是损害了用户的“信息权”。
2 档案工作中权力因素的辩证看待
2.1 档案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我国各方面的档案工作基本处于一个比较混乱的状态,直到周恩来总理在1954年人大常务会议上提议批准设立国家档案局,我国的档案工作才有了统一的领导。1958年业界提出了要采取以利用为原则的工作方针,这一方针的提出成为公民利用档案的理论基础。1978年以后,党和国家的工作发生了转移,政治环境得到不断改善,一系列有利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方针相继颁布,如1980年作出开放历史档案的决定、1983年《机关工作条例》对机关开展档案工作以及开放的相关问题作出了规定、1985年的《关于调整我国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请示》和1986年的《档案事业发展“七五”计划》都提出了要大力开发信息资源,为社会主义的各项建设服务,尤其是198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专门规定了档案的利用和公布问题,把公民利用档案的权利等写入国家的法律,这一系列政策、方针、法律的颁布意味着我国的档案工作不断朝着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
2.2 个别珍贵档案得以保存。档案的收集和整理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大多数时候都是依靠国家组织专门人力、物力来进行,因此在开展档案相关工作时,主体基本上都是以国家为主,所以不可避免地会有权力的影子,也正因这样,个别珍贵档案才被保存下来,比如南京大屠杀档案、慰安妇档案等等。南京大屠杀发生后,国民政府为了战争结束后对日本索要赔偿,曾专门组织有关部门对伤亡人口和财产损失进行了统计,国民政府的这一举动却意外地为我们留下了南京大屠杀档案和慰安妇档案的第一批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也曾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对南京大屠杀的相关档案进行收集和整理,并且对幸存者的证言证词进行了司法公证,政府部门的这些举措为南京大屠杀的申遗成功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最近,随着纪录片《二十二》的热播,“慰安妇档案”迅速引起人们的关注,人们对日本侵华这一历史事件又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正因为政府各方面的努力,不断收集和整理南京大屠杀档案和慰安妇档案等,社会记忆才得以完整保存和延续。
2.3 档案的客观性受到质疑。原始记录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档案是清晰、确定的原始记录性信息”[12]。在19世纪,受到客观主义历史观的影响,档案史料受到人们的重视和青睐,兰克就是代表人物之一。但随着后现代主义思潮的涌入,客观主义的历史观受到了挑战,档案本身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也受到人们的质疑,质疑原因就包括人们怀疑权力可能在操纵和影响着档案的鉴定、保管和利用等各项档案工作。在福柯看来,“每一个文本都参与了知识和权力的游戏。……如果一个古代文本在后来的年代中复生,它就再一次进入一场知识和权力的‘游戏。档案的话语总是恰如其分地在这类游戏中的力量中间”[13]。德里达认为,“历史的书写不可避免地受到制度,尤其是政治因素的影响”[14],在权力因素的作用下,档案被篡改的案例不在少数,如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因违法乱纪行为被双开,其中一项就是篡改本人档案;2007-2008年,河北省安平县政府在公开拍卖土地时,私自对一块土地档案进行非法篡改。这些案例的存在,无不加深了人们对档案客观性和真实性的质疑。
2.4 民间档案被边缘化。通过档案,过去得到控制。某些故事享有特权,有些则被边缘化。“正如早期的历史主要关注国家制度、政治和经济特征一样,档案也强烈地偏重于为国家,主要保存的是政府、公共或集体文件,研究这类文件向档案馆如何有序移交,研究如何保护它们的原顺序和最初的分类,私人和个人档案则被赶入了图书馆和图书管理人员的地盘,直到今天,欧洲各国由政府资助的档案馆一般只保管政府的公务文件;国家、地区或大学图书馆则收藏个人手稿。”[15]在传统的档案观作用下,人们想当然地认为档案工作者和档案馆就是为当权者和主流文化服务的,这种思想忽视了在社会历史的发展中个人和群体的记录以及他们对国家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档案是历史的重要见证,我国有全世界最庞大的档案管理体系,各级公共档案馆主要管理的档案是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形成的档案,除了这些档案外,还有许多档案散存于社会群众手中,相对公共档案馆所保存的‘官方档案,我们可以把这些散存在人民群众手中的档案称之为民间档案。”[16]档案的收集和鉴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哪些档案是可以被收集的,如何鉴定处处体现着权力的声音。当权者通过档案控制着过去,符合官方要求的叙事被保存下来,从而获得特权地位并呈现中心化的态势,如,靠近权力中心的档案;而与官方利益叙事不相关的民间档案则被边缘化,甚至被销毁,如,社群档案、同性恋档案等等。
3 启示
3.1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有可能滥用权力,要想减少权力的滥用,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法律法规是控制权力滥用最重要的防线,档案工作的良性发展离不开对权力的有效监督。首先,要加强档案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使档案收集、鉴定等相关工作在一个合理的法制环境中进行;其次,法律要赋予民众对档案工作的监督权,档案的收集标准、鉴定标准、著录和编目标准以及各种利用过程中的规定等等都要向民众进行解释说明,对不合理的措施和规定要及时修改;再次,要发挥好民众舆论对权力的监督作用。目前,移動互联网络几乎覆盖我国的每一个角落,人人都可以通过微博等平台在网上发表言论,很多地方高官的落马和社会的不公正都是民众爆出来的,这体现了群众对权力的舆论影响力,大家比较熟悉的莫过于“朝阳群众”,群众舆论的力量是巨大的,经过科学的引导甚至可以左右社会的发展;最后,要发挥好新闻媒体的对权力的监督作用,新闻媒体应该是民众正义的卫士,要自觉遵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不要只关注博大家一笑的娱乐新闻,而是要敢于针砭时弊,揭露权力的不公正和阴暗面,为社会正义发声。美国著名的“水门事件”所产生的公共舆论,导致美国总统尼克松被迫辞职,足见舆论监督的威力。endprint
3.2 重新审视档案工作者的角色。希拉里·詹金逊认为,档案工作者不能在工作中对档案进行任何人为的干涉,以确保档案证据的神圣性。他们的目标是不带偏见保存附着于档案中的证据片断,在某种意义上,档案工作者是现代社会真理最无私的信徒。然而随着后现代主义档案观的形成,档案工作者是客观公正的这一命题很显然不能得到人们的信服。档案工作者作为“档案故事”讲述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文件连续体的设计中、在鉴定和选择的所有可能文件中微小的碎片进入档案中、在随后的和不断变化的档案著录和保存的方法中、并在其传播和使用方式中,档案工作者不断重塑、重释、重现档案。档案工作者自己认为,其工作不带有任何主观性的,完全是按照流程和程序进行档案的各项工作,自己的专业公正、中立和客观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殊不知自己已然受到权力因素的影响,在工作中会不自觉地加入符合官方叙事的价值倾向,因此,档案工作者要重新审视自己的身份和角色,认真反思自己在档案生成和档案记忆形成中所作的选择和所起的作用,正如特里·库克所讲的那样:“档案工作者是建构社会和历史记忆的积极因素,在此过程中,他们不仅有义务保护或记录过去,还有责任把未来的需要和期望铭记于心,惟其如此,才更能反映社会的‘价值而不只是某些重要用户或传统用户的价值。”[17]
3.3 给予民间档案适当的“权力倾斜”。民间档案可以给我们一个全面、真实的历史,是对公共档案馆档案收集的一个重要补充。在我国,公共档案馆对机关文书档案收藏得比较多,对民间档案收藏得却很少,这种情况造成了馆藏档案的类型单一、档案远离百姓、档案利用率低等特点。“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了世界记忆工程,其目的是实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宪章中规定的保护和保管世界文化遗产的任务,促进文化遗产利用的民主化,提高人们对文献遗产的重要性和保管的必要性的认识。”[18]民间档案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历史记忆的重要见证,现在全世界已经有多项民间档案入选了《世界记忆名录》,如“侨批档案”,档案收集如果仅关注围绕权力中心收集的官方档案,容易造成人类记忆的断层和缺失,因此应该统筹兼顾,多关注边缘化的档案,同时权力中心应对民间档案进行适当的权力倾斜、权力支持和权力给予,进一步丰富档案工作的内容,逐步趋向主流與边缘档案共同发展的多元建构。在对边缘档案的保护方面,美国的许多档案馆一直走在前列,他们十分注重收集“有关妇女、有色人种、少数民族、工人、宗教徒、同性恋者、穷人、恐怖主义分子以及其他被边缘化了的人群的档案”,重视民间档案和弱势群体档案的保护有助于鉴往知来,维护人类记忆的完整性。
参考文献:
[1]丁华东.社会记忆与档案学研究的拓展[J].中国档案,2006(09):32-35.
[2]陆阳.权力的档案与档案的权力[J].档案学通讯,2008(05):19.
[3]丁子涵.历史真相:档案学文本化倾向[J].档案学通讯,2015(03):18-22.
[4][7]国家档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EB/OL].[2017-10-10].http://www.saac.gov.cn/xxgk/2010-02/05/content_1541.htm.
[5]杨婕.建国后中国档案收集思想的演变研究[D].辽宁大学,2012:1.
[6]兰德尔·吉默森.马春兰译.掌握好档案赋予我们的权力[J].档案,2007(03):40-43.
[8][9]陆阳.论权力对档案的建构[J].浙江档案,2009,(12):26-28.
[10]王改娇.公民利用档案的权利研究[J].档案学通讯,2006,(03):43-45.
[11]冯惠玲,张辑哲.档案学概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6.
[12]Vincent B.Leitch.Deconstructive criticism[M].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3:157.
[13][14]何嘉逊,马小敏.德里达档案化思想研究之一——从档案概念说起[J].档案学通讯,2015(04):23-27.
[15][16]惠明.试论民间档案的收集与管理[J].陕西档案,2008(06):24-25.
[17]T·库克,李音译.铭记未来——档案在建构社会记忆中的作用[J].档案学通讯,2002(02):74-78.
[18]凤凰资讯.“世界记忆名录”:追寻历史深处的记忆[EB/OL].[2017-10-10].http://news.ifeng.com/a/20140621/40834478_0.shtml.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图书情报档案系 来稿日期:2017-10-15)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