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 提升财政资金支付效率
2018-01-12唐金凤
唐金凤
随着集中支付改革的逐步深化,直接支付实现无纸化,纳入改革的预算单位和财政资金范围不断扩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日益完善,资金收付方式得到规范,收付效率明显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规范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中心内容,是规范银行账户管理的关键。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改变传统的银行账户由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多头分散管理的模式,将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财政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的提供者(或用款单位)。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设提高了银行账户设立的透明度,有效加强和规范了银行账户管理。
二、提高了预算执行信息的透明度。财政资金以拨代支,预算执行信息反馈不够及时、准确,资金使用透明度不高,是传统财政拨款管理模式无法根治的难题。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通过用款计划、支付申请的明细控制,有利于财政部门及时掌握财政资金的实际收付状况,提高了预算执行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有效增加了预算执行透明度,为财政运行管理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了更为及时可靠的信息基础。
三、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传统财政拨款管理模式下,银行账户分散管理,财政资金多层次分解、沉淀,影响了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重新规范账户设置和支付流程,财政资金通过代理银行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减少资金运转环节,运行效率大大提高。所有未支付到最终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资金余额最终都由财政部门掌握在国库单一账户中,大幅度提高了财政的资金调度能力,为降低财政筹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造了基础条件。改革为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提供了新的可供选择的手段。
四、提高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由预算单位多层级分散管理,加大了财政部门的监管难度。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在部门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逐步形成了“重分配、轻管理”的财务管理观念,不利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通过资金支付环节的细化监控,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从制度上、机制上促进单位更新财务管理理念,提高财务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
我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财政财务管理与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提升的促进作用已初步体现。但现行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支付审核方式,延缓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步伐。
一、部门预算编制比较粗放。“零基预算”不能真正“零基”,摆脱不了各种政策性增长的桎梏,“综合预算”不能真正“综合”,脱离不了“收支挂钩”的枷锁。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预算经费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造成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单位财务人员缺少预算执行计划性,影响了预算执行的准确性。
二、执行审核标准不够统一。目前,我区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支付申请审核需要财政各业务科室共同参与,尚采用手工审核的方式。不同的业务科室面对不同的管理对象,应用不完全统一的审核标准,容易让预算单位之间相互比较,造成执行审核标准就低不就高,影响了预算执行的规范性。
财政部门作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主要实施者,我们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成效,同时也看到了改革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结合我区国库管理工作实际,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财政资金活动监控为核心,以动态监控系统为支撑,以实时监控、综合核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集中核算为手段,建立健全预警、纠错、分析、评价、反馈等各监控环节紧密联系的财政资金支付监督制约机制,对财政资金支付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实施监控,及时核查和纠正违规或不规范操作问题,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的威慑、警示、纠偏、规范作用,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支付风险,全面建立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内的所有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的全流程、所有支付信息要素全部纳入监控体系管理。
一、科学规划监控系统功能
實时监控,即对财政资金支付活动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控,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支付信息一经发送,就能在监控系统中反映出来。
智能预警,即监控系统按照预先设定的预警规则对财政资金支付信息进行自动排查,对违反预警规则的财政资金支付活动自动报警,并暂停资金支付活动,以便监管人员进一步核查。
集中核算,即采取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的方式,对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的支付行为进行事后监管。通过规范会计核算管理、定期报账审核等方式来加强对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监督。
综合查询,即按照实际工作需要选择查询条件,由监控系统自动对财政资金相关支付数据进行分类、汇总、统计,为财政监管和分析工作提供完整、准确的数据资料。
监控分析,即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违规和不规范活动进行综合分析,认真研究当前预算管理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促进预算编制和执行更加科学、合理。
二、合理设置动态预警规则
预警规则的设置是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工作中一项十分关键的内容,决定着动态监控系统功能的有效发挥和监控工作效率的提高。依据我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度和财政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规则应包括资金预算指标、用款计划、集中支付、公务卡、政府采购控制等方面。
预算指标监控,规范预算科目、资金性质、使用单位,从源头规范预算指标下达、执行。
用款计划监控,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控制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规范单位资金使用,严禁人员、公务性支出占用项目经费及不同项目经费之间混用。
集中支付监控,按照集中支付的要求,规范银行账户、支付用途等支付凭证信息,提高支付效率。
公务卡监控,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规范单位公务卡消费结算及还款程序,增加单位预算支出的透明度。
政府采购监控,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格采购预算执行控制,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项目资金财政暂停支付。
预警规则的设置关系到动态监控运行是否顺利、预警是否准确、信息是否完整、监控是否到位、问题是否遗漏。如果预警规则设置的简单、粗略,一些违规或疑似违规的信息就会被忽略和错漏,资金支付中的问题就难以被发现,动态监控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但是,如果预警规则设置的过于繁琐、不够准确,就会产生大量的无关预警信息,必然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来处置、甄别、核实反应出来的问题,就会大大影响动态监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影响正常的财政资金支付。结合我区国库集中支付实际,我们需要及时针对预警系统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大量出现的相同预警信息相对应的预警规则,要做深入调查研究、评估,认真倾听预算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修订、补充、完善动态监控规则,使其越来越科学合理,动态监控也越来越准确、有力。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信息化、专业化和系统化管理技术,实时监控每一笔财政资金的支付情况,增强预算约束力度,加大财政监管工作力度,有利于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利于防范财政资金支付风险,有利于增强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和约束力,有利于规范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