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侄文稿》中的无头案(上)—无头案一:“殷”“殷光彦印”印记
2018-01-12穆棣
◇ 穆棣
无头案,顾名思义,多指阅世久远但貌若线索阙如,或搁置已久而乏人问津的疑案、积案之类。古书画鉴定中往往颇多无头案,其与鉴界巨擘启功、傅申等先生所坦言的“总有一些问题是永久的‘悬案’”“属于古书画中永远无解的一类”,其含意大致相当。此类悬疑在晋唐名帖中可谓司空见惯,举例言之,孙过庭《书谱》、颜真卿《祭侄文稿》二帖则不失为典型。《书谱》前、后隔水与本帖骑缝,以及本帖,此三个部位的众多古印记(宣和御玺及少量后世习见者不计),皆因重裱、裁割而致残,绝大多数毫无印文残存,所余仅左、右印栏,一如山重水复,云遮雾掩,将何以辨识其真面?!无怪乎先前学者概以为无考而已。《祭侄文稿》前、后隔水上古印记近百,绯红夺目,蔚为大观,却又似另一番格局:印记虽多但钤盖清晰,且印文既属明白而无争议,则理应与无头案无关。然而其难度却不在《书谱》之下。无怪乎“台北故宫”团队半个多世纪以来乃一仍其旧,坦承“……明代收藏印章颇多,唯其收藏之先后,无可稽考耳”云云。检索其余权威著录,如徐邦达《古书画过眼要录》等,亦复如是〔1〕……
其实,就具体问题是否无考,乃是因人而异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正是此种情形。盖甲所论定之永远无解者,在乙则未必作如是观。要害全在于是否把握解决问题的不二法门,以及是否有能力做出自然的、合乎逻辑的解释。经笔者考斠,《书谱》中足以发覆还其本真者,至少有骑钤于首行上的北宋王巩家“三槐德记”朱文小方残印,以及帖文末行“垂拱三年写记”中“写记”二字上的孙过庭“虔礼书印”朱文大方印。二印的揭秘,对于《书谱》何以为过庭真迹,灼然成为不可或缺的关键凭证〔2〕。
《祭侄文稿》其实亦大抵仿佛。其前后隔水及后纸上“殷”“殷光彦印”“应麐”“侠如”“张寅”“徐氏”“小清祕真藏印”等貌若孤立无援,各自为政,但其与他印不乏千丝万缕之关联,因而绝非铁板一块而无从下手。学者倘对昔日主要藏家、赏鉴之家,亦即印主的生卒、门阀、籍里、生平之迹、交游范围等细加甄别梳理,继加排比,则其相互关系,以及“收藏之先后”自然一一彰显。因而,尽管从表象看,帖中明人题识概为阙如,而显得毫无头绪,但其相关史料却无不隐埋于各式著录(包括刻帖实物)之中。倘能按图索骥,持之以恒地寻索踪迹而不惮烦,则“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又岂虚言也哉?!
且先考“殷”“殷光彦印”二印记。
“殷”字,朱文小方印一,在后隔水上端偏右;“殷光彦印”朱文小方印一,在前隔水中部偏左处(图1-1、1-2)。该二印为收藏家殷光彦鉴藏印记。与之对应的则是殷宗傅、殷光彦父子的收藏史实,其时段为万历十年至二十六年(1582—1598)。
殷氏父子之考得,与相关人、物如《祭侄文稿》二文本—故宫本、聂豹本,詹景凤、孙鑛、杨明时、吴廷、殷正茂祖孙三人、聂豹、文徵明等人窥涉至多。其中殷宗傅为殷正茂次子,光彦则宗傅之次子。
揭秘此一问题大致分三步骤:首由詹、孙探其端倪,而后汇综杨、吴,以认定其基本事实,终以“司徒公”为突破口钩沉探微。
鉴于明代鉴家如詹景凤、孙鑛、杨明时、王世贞、董其昌、李日华、张丑、汪砢玉等每论及《祭侄文稿》,概以其二文本并称(另一为《停云馆》本,见下文),且无不为其优孟难辨而备感困惑莫解。故酌加简述,聊作铺垫。
一、《祭侄文稿》二文本简述
此帖在元明间有酷肖逼似的二文本传世,即故宫本、聂豹本(停云馆帖本)〔3〕。故宫本为真迹本,曾经宣和御府收藏,自五代宋初迄今传承有序;聂本系元以前旧摹,乃辗转以宋拓为底本而复制(但绝非徐邦达先生所认定之“伪迹”),故“笔法”迥异,岂但“功用不侔”,更是“神情悬隔”,昭然如云泥矣(图2-1~6)。除真迹、拓摹之本质区分外,其余内证亦截然相异:故宫本有宣和残迹,元鲜于枢、张晏、周密等题识,以及元明以往的印记殊夥;聂氏本仅有元陈深(1296)、陈绎曾(1323),以及衡山先生(1525)三跋,而概无其他旧迹(图3-1~3)。衡山一生未见故宫本,嘉靖四年(1525),尝应聂豹之请鉴定其所藏之墨本,继而摹入《停云馆帖》中(简称《停云馆》本)。衡山之鉴定一度为明人奉若圭臬而沿袭之。
上引聂豹(1487—1563),字文蔚,号双江,吉安永丰人。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授知华亭屡迁平阳知府,拜右佥都御史,累官太子太保。卒谥贞襄,《明史》有传〔4〕。
二、詹景凤、孙鑛的文字著录
詹景凤(1528—1602),字东图,安徽休宁人。隆庆元年(1567)举人,历官江西南丰、麻城教谕,南京翰林院孔目,迁吏部司务,终广西平乐府通判。评者以为其工书画,富收藏,精鉴赏,著《画苑补益》《书苑补益》《东图玄览编》等传世。生平之迹详见李维桢《大泌山房集》中《通判平乐府事詹公墓志铭》〔5〕。
孙鑛(1542—1613),余姚人,字文融,号月峰,父祖皆显宦。万历会元,为文选郎中,累进兵部侍郎加右都御史,迁南兵部尚书。著有《书画跋跋》《孙月峰文集》等。“跋跋”者,孙氏跋王世贞之书画题跋也。《四库提要》称其“不以书画传,然所论则时有精理,与世贞长短正合。合二家之论并存之,亦赏鉴家所当取证者矣”,是为的评〔6〕。
詹景凤《詹东图玄览编》卷一云〔7〕:
颜鲁公《祭侄季明文稿》墨迹在聂尚书双江家。今刻入《停云馆》者是已。文徵仲跋极口赞叹。予在豫章时,张伯任为新建令。一日谈中偶及,伯任云其孙持此卷在此求易,索价至百金外,今持还矣。予属伯任物色,复持至,而予还旴水,遂不获见。盖辛巳(1581)年之季冬。明年(1582)春初,余以外艰(按,父丧曰“外艰”)归,而殷二公子则为予言,其客杨生。夫既为稿,则必无两本,然予皆未之见。第聂氏曾经文太史鉴定,殷所云或旧人双钩廓填者。及予再仕江西袁州,壤与吉安接,乃知聂本亦廓填者耳。
明孙鑛《停云馆帖》十跋,第三卷(原注,“王氏跋一”)〔8〕:
颜鲁公《祭侄季明文稿》,昔人谓与《座位帖》同法,信然。然此幅更觉娆态。王家驭称为妙极。据徵仲跋“聂文蔚出示”,则是江右聂贞襄司马。乃都元敬《寓意偏》又称“海盐张黄门静之藏”〔9〕。此帖岂由张转入聂耶?抑别有摹本耶?余壬午(万历十年,1582)冬至考功,有贾人持墨本来索二十千,细玩亦是临本,而笔意飞动,宛然壁坼屋漏,迹内涂抹处一如草稿样,略无强作痕。石本末尾“飨”字笔稍纵,几不似本字。而渠本居然是“飨”字形;及与石本对,又略无少异,可见草书使转之妙。中间率意处神采奕奕,难以尽述。犹记“穀”字、“城”字、“遘残震悼”等字俱是一笔挥成,而画画安置得所。苍劲中含媚绝势。末两行亦无此苟简意。余绝爱之,疑即徵仲所临。其装潢甚草草,但一幅纸耳。无二陈跋,有三元人跋,俱不佳。诘之,云“陈跋割入他卷”。余许之十千,尚欲增,未定,因留之案上数日。时大计事冗,渠来索金,适仓卒无以应之,姑还之。及大事毕,问之,则已属殷金吾矣。金吾,司徒公长嗣也,即与二十千。余深悔不早与价,至今切切。
细绎二则,不难考知:
1. 詹、孙彼此所记为同一年。詹记为辛巳(1581)岁之“明年(壬午,1582)春初”,孙记为壬午(1582)之冬。
图1-1 颜真卿《祭侄文稿》中的“殷氏光彦”朱文方印
图1-2 “殷”字朱文小方印
2. 詹因父丧而回故闾,邂逅殷二公子述其家门客“杨生”藏有《祭侄》真迹事。既称“公子”,则灼然世家子也。詹隶籍休宁,公子当系其地或邻近郡县人。联系孙记《祭侄》后归殷金吾,而二人皆殷姓,则可能系一家人。此处“金吾”,指司隶校尉〔10〕,掌纠察京师治安,督捕盗贼,负责宫廷以外,京城以内的警卫,掌管中央武库之京官。又以其为“司徒公长嗣”,而时段(1582)大致可明,籍里亦在约略范围之内,谅必不难钩稽也。孙在吏部考功司,灼然置身于京师无疑。至于杨生既供役于殷家府第,故亦在燕邸。则大抵可断孙记“贾人”与殷家门客杨生为同一人。情况确否,犹俟进而质证。
3. 孙从贾人亲睹乃故宫本墨迹,以“无二陈跋,有三元人跋”明白可辨,其非《停云》本已不待言。又尝以二本并几比勘其笔迹之是非异同,而显知非同一文本。只是不当误为衡山之临本(衡山书迹在当时颇为经见)。至于末字“飨”,刻本“几不似本字”(实则字头、字底俱误),而墨本正确,“居然是‘飨’字”;类似之例尚有“穀”字、“城”字、“遘残震悼”字,墨本俱为“一笔挥成”(言下之意,聂本非是)。二本“笔法”似是而非,岂可同日而语?而孙氏犹不能决断,则其或与《四库提要》评弇州虽“不以书画传,然所论则时有精理”相类,是所谓“书学虽非当家,而议论翩翩”“拙于挥毫而精于别古者”也。
鉴上可知两人所记有三同:同为《祭侄文稿》二文本,同在万历十年(1582),同与殷姓者相关。孙见贾人所持本确系故宫本,后归殷金吾,乃其去向。两说既出于异地、异时之詹、孙二人手,而乃不谋而合。如是,则绝非偶然之巧合,而是记述亲身经历,信属同一事无疑。
三、杨明时、吴廷之题识
进而考稽吴廷《余清斋法帖》〔11〕,则真相逐渐为之大白。“杨生”者,次第事殷、吴二家之门客杨明时也;殷二公子者,殷金吾(司隶)次子也。
图2-1 《祭侄文稿》二文本比观,上彩色为故宫本,下黑白为《停云馆帖》本
图2-2 左“兹”右“还”。彩色为故宫本,黑白为《停云馆帖》本
图2-3 “尚饗”。左一故宫本,左二《停云》本,左三《余清》本,左四《祭伯父文》
图2-4 左“庶”右“祭”。彩色为故宫本,黑白为《停云馆帖》本
图2-5 左“卜乐”右“幽”。彩色为故宫本,黑白为《停云馆帖》本
图2-6 左“近”右“河”。彩色为故宫本,黑白为《停云馆帖》本
《余清斋法帖》卷四颜鲁公《祭侄稿》后次第有杨明时、吴廷题二记〔12〕,至为明鉴。
吴廷(约1555—1626后),字用卿,号江村,斋号“余清斋”,歙县溪南人。晚明古书画收藏家暨古董儒商。尝遴选所藏法书名帖勒石成《余清斋法帖》,以抉择精审,兼摹勒入神而与《真赏》《停云》等鼎足,并为明代著名法帖。杨明时,生卒不详,年稍长于廷,歙之上路人,擅诗、书、画、篆刻、鉴赏,为吴廷昆仲聘入京师余清斋中。吴氏《余清斋法帖》的勾勒刊刻大部出其手(详考见下文)〔13〕。
杨题云:“余幼好颜书。岁庚午(隆庆四年,1570)始获此卷,乃知颜行为最。曩好真书,非其神品也。此卷又为《祭侄文稿》草,颠沛之中,不暇用意,而胸中所蕴,此焉具露。故偏侧之势,益近自然。余甚爱之,时时展玩。于时余客殷司隶所,司隶以予爱亦爱之,用古画数轴易去,竟藏余笥中,不释观揽,何谓楚弓。后司隶物化,授其次公。公以上京乏资,复售于吴用卿(吴廷字用卿)氏。余时客用卿所,又时时得以相对,信神物于人有缘,往来易主,廿年间不离吾左右。吾所得亦多矣,亦奇矣,故书。己亥(1599)六月望日杨明时。”下钤“明时”连珠小印一,“不弃”椭圆形印一。吴廷题识紧挨其左侧,云(图4):
《祭侄》帖信佳矣。前贤今哲,具能道之,余复何言哉。夫时当雪晴雨霁,天朗气清,修竹名花之下,明窗净几之间,佳客在座,俗子不来,好香一炉,清茶数盏,展阅一过,临写数行,岂复有人间俗事耶?斯吾平生至乐,不知谁之子,可以语此。万历戊戌(1598)同友人杨不弃、伯兄景伯鉴赏因题,吴廷。
左侧自上而下刻用卿三印,末隶书十六字边款曰“万历丙申(1596)秋八月初吉余清斋模勒上石”。
笔者按,兹以《祭侄》二文本,兼以詹、孙、杨、吴四题综合汇考,俾资互证,诸疑乃可一一冰释。
故宫本,即《余清斋》刻本所据之墨迹底本,有元人张、鲜于等题识,其非《停云》本甚明。杨明时得此帖在1570年。后易于殷司隶(金吾)—“司徒公长嗣”(实次子,见下文)。“殷二公子”为司隶次子。詹、孙记中“杨生”“贾人”实为一人,即杨明时也。唯杨自云“廿年间不离吾左右”,以及司隶物化,《祭侄》为殷二公子收归诸事,不难推知司隶当卒于万历十七年(1589)。又据吴题于戊戌(1598),则殷二公子转售此帖至迟不晚于此时。又,此前之八年间,故宫本向在殷二公子之秘籍。
图3-1 《停云》本中元代陈深题跋
图3-2 《停云》本中元代陈绎曾题跋
图3-3 《停云》本中明代文徵明题跋
经考斠,“司徒公”为殷正茂(1513—1592),字养实,号石汀、歙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进士,由行人选兵部给事中。隆庆间累擢右佥都御史,累功加兵部尚书,隆庆、万历间历户、刑二部尚书,致仕。卒年八十。《明史》有传。以其曾任户部尚书,故有“司徒公”(旧指丞相,或户部尚书)之称〔14〕。
殷正茂次子殷宗傅(1540—1589),字求仲,号肖筑。以父荫授锦衣千户,累升锦衣卫指挥佥事,万历十七年(1589)卒,年五十。孙鑛称之为“殷金吾”,杨明时称之为司隶,名异而实同耳。
其凿凿有据,与故宫本最为契合者,当数司隶次子曰殷光彦者。故宫本前后隔水上有其收藏印各一,至为坚证。此即詹记中之“殷二公子”,亦扬题中之“次公”(司隶次子)。
殷宗傅详见汪道昆《太函集》卷四十三、卷八十三所撰二文,以及《歙县志》等,又见张一桂撰《殷君墓志铭》。《歙县志》称其“以父正茂荫世袭锦衣卫正千户,历官本卫指挥佥事”。
《太函集》卷四十三“《明故广威将军轻都尉锦衣指挥佥事殷次公状》”〔15〕:
……高皇帝法,文臣非军功不侯,或世食邑隶羽林郎犹公子也。郡中任子以什数,显者唯殷次君。次君生八年,尚书公(殷正茂)及余始通籍〔案,即殷、汪于嘉靖二十六年俱登进士第事〕……会尚书公平古田,进百粤督府……上修督府功荫授世袭锦衣正千户……进秩指挥佥事南镇抚司佥书,五年考上,上赐诰进阶广威将军轻车都尉……岁戊已(案,此误,当作己丑,1589)次君病脾。十一月病复发……端坐而终……盖行年五十,庶几不夭乎哉!……次君子息六,长任子光立……次任子光彦,室于程,为鸿胪汝寀孙女……
同书卷八十三《祭殷次公文》略云〔16〕:
……郡中都卿相者若而人,任子若而人。后先代起,要以赐世爵执金吾者未之前闻。天子修百粤上功督府乃被异数……嗟乎!司隶之贵,不为不尊;五十之年,不为不寿……有子六人,长幼异齿……
《歙县志》“殷宗傅”名下以双行小字注曰:“以父正茂荫世袭锦衣卫正千户,历官本卫指挥佥事”〔17〕。
张一桂《明故宣威将军锦衣卫指挥佥事求仲殷君墓志铭》云〔18〕:
殷君求仲之解金吾归也,念二尊人春秋高,卜筑邑西。崇台曲池,极登览之致,扁(匾)曰西枝,将奉二尊人居,以虞说其意,乃落亡几何,而君病渍弗讳矣。呜呼!长筭屈于短日,远迹顿于促路。余颂雍门子之吟,不知泣下沾襟云。君卒,司徒公恸甚,则移书来问铭……按状,君名宗傅,别号肖筑,求仲其字也。殷以国为姓,代有闻人,远祖恂自丹阳避乱徙歙……徙今上里,为上里望族。然多潜德弗耀,至司徒公始以儒硕起为国重臣,世所称石汀先生也。司徒公贵累资德大夫户部尚书……子二,其季为君……
……会司徒公有再造两粤功,天子嘉之,荫之锦衣世千户,异数也。公以君应诏……锦衣,故贵倨,又诸任子类有所承籍,第鲜衣怒马驰长安道中……多呼卢射雉击、毬蹋鞠之好,不事事。君独勤于其官,著敏干声。退食轻裘缓带,楗门坐一室,左右图书。即客至,卮酒相对,雅歌投壶而已。一切世俗纨绮,态漠如也。寻以大婚执事劳,进指挥佥事。赐金币有加。已用才望,推佥南镇抚司……
……值司徒公偶罹霜露,君强起侍汤药,衣不解带者累日夜。公病良已,而君积瘁。前疾大作,遂不起。时己丑(1589)十二月十九日也,距生于嘉靖庚子(1540),年五十。子男六,光立娶黄氏,光彦娶程氏,光奇……
兹以汪张二记互勘,可知殷宗傅概略。
殷光彦事迹除略见于其祖、父传记外,复散见于《玄览编》《歙县志》,及杨明时诸跋记。《歙县志》称“殷光彦字元楷,万历三十五年(1607)福建泉州通判。值安平新设镇,移驻焉。庶务草创,光彦至,未数月,百务俱举”〔19〕。当是颇著政声者。又,“殷光彦”名下,以双行小字注曰:“以祖正茂荫南京刑部郎中。”(此条与其父世袭事并列,详见上文。)
殷光彦雅好法书名绘,除自藏外,或多传承其父、祖之故物。与詹景凤、杨明时、吴廷等频相交往。除袭藏《祭侄文稿》真迹外,另有名品若干,均殊可观,赖詹景凤著录在案可稽。如宋人册页十八页,“无不完好精佳”(引号中皆詹氏原文,下同),中有马远数页,东图尝细观,誉为“奇宝”。本是朱都督(希孝)物,原明内府珍品,所谓折价充武臣俸者(此条亦为《美术丛书》第三册所摘录);宋人摹唐《明皇叶法善火龙烹茶图》(“中有贵妃,妃乃穿麂靴,脚似未甚缠者……”)、米芾一卷四帖(“皆真,内二帖尤佳”,惜未云帖名);山谷《蔺相如(廉颇)传》一卷(“纸莹白如新,是山谷见长沙《自叙》后书,稿草入妙,沉雄不减行体”)〔20〕……
又,董其昌《容台集》尝记“《唐温庭筠书湖阴曲》”一条,略云〔21〕:
《湖阴曲》温飞卿书,似平原书而遒媚有态。米元章从此入门。昔年殷司马(案,即正茂)孙持至长安,留于案上两月。温庭筠字颇漫,疑是王黄华(案,指元王庭筠)书。黄华亦名庭筠,字迹近米家父子故耳。……
上条似与殷光彦相关,附记于此。又,董其昌《墨禅轩说寄吴周生(吴桢)》记及当年于长安官邸收藏家所见有“殷司空之《西昇经》,褚登善(褚遂良)书”,或乃殷正茂其人〔22〕。是条亦与殷氏相关,聊并记之。
图4 吴廷《余清斋法帖》卷中杨明时、吴廷题识。左吴廷,右杨明时
小结
故宫本《祭侄文稿》前、后隔水上有鉴藏家殷光彦印记凡二,此殷宗傅、殷光彦父子传付之证,其时段在于万历壬午(1582)至万历丙申(1596)。
注释:
〔1〕参见台北“故宫博物院”《祭侄文稿》单行本(包括《故宫历代法书全集》所载)。自1964年《故宫法书》(第五辑)初版、1973年再版、1982年三版、1985年四版,至1988年《故宫法书全集》,以至2011年《故宫法书新编》等“传略·解说·释文”一栏。又,其于另一文本—《停云馆帖》本与故宫本之相互关系如何不置一辞,仅云帖后有元陈深陈绎曾二跋而已。徐邦达《古书画过眼要录·晋隋唐五代宋书法》于诸印仅照录一过,于印主身份及其次第之考辨不着一词。见湖南美术出版社1987年6月版,第78页。
〔2〕参见《〈书谱〉释疑》,穆棣《晋唐名帖考辨》,江苏人民出版社2016年6月版。
〔3〕(明)文徵明《停云馆帖》本以聂豹所藏墨本摹勒上石,见文氏自跋。略云“……聂君文蔚出以见示,俾为鉴定。后有陈深、陈绎曾二跋……嘉靖四年(1525)……文徵明书于金台寓庐”。明拓《停云馆法帖》上册,北京出版社1997年3月版,第213—223页。
〔4〕聂豹,见《二十五史·明史》卷二百二,列传九十,第567页。
〔5〕(明)詹景凤《通判平乐府事詹公墓志铭》。见四库存目丛书集部152册,《大泌山房集》,卷八十三,第461—464页。
〔6〕孙鑛小传见《明人传记资料》,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446页。又,孙氏《书画跋跋》首《四库提要》,第15—16页,版本同〔8〕。
〔7〕《詹东图玄览编》,《中国书画全集》(四)辑入,上海书画出版社1992年10月版,第13页。
〔8〕(明)孙鑛《书画跋跋》卷二上“《文氏〈停云馆帖〉》十卷”条,第三卷,四库全书第816册,第53—54页。其“王氏跋一”之全文为“陈深、陈绎曾、文徵明三跋,博雅俱称,是真迹,尤可宝也”。同书,卷二下,“颜鲁公《祭侄文稿》”条,第81页。
〔9〕(明)都穆《寓意编》所记“海盐张黄门静之”实乃海盐张宁(1426—1497),字靖之,号方洲,景泰五年(1454)进士,历官都给事中、汀州知府,著《方洲集》传世。张氏乃故宫本在明代早期的重要收藏家之一。见穆棣《〈祭侄文〉中的积案破解举例》,《荣宝斋》2016年第六期。
〔10〕在詹景凤《詹东图玄览编》中,“司隶”“金吾”“宫保”,每每同指一人。如记刘宫保子大(詹氏至友)者凡十数处,往往以“金吾”“司隶”“宫保”混称,细辨乃刘子大一人而已(出处恕不周遮)。又,张一桂称殷宗傅“金吾”(见下文),而杨明时则尊称“司隶”。又如,汪砢玉《珊瑚网》卷四十三《宋元名家画册》条“……赵大年对幅,得之刘金吾僖(刘司隶承僖)”,亦同。刘氏喜收藏,与吴廷颇多往还。故知(殷)司隶、(殷)金吾云云,实同一人也。《珊珊网》,上海古籍出版社四库艺丛本,1991年8月版,第809页。
〔11〕《丛帖目》载吴廷《余清斋法帖》正帖十六卷为六册,续帖八卷为两册。台北华正书局1984年版。帖皆石刻,原石今尚存歙县之新安碑园,而《丛帖目》误以为木刻,兹改正之。此帖有安徽省美术出版社10月版。
〔12〕杨、吴题识分别刊《余清斋法帖》,安徽省美术出版社1992年10月版,第114—115页。
〔13〕杨明时,字不弃,号未孩子,嘉靖万历间人。先后客殷、吴两家。精摹勒,吴氏《余清斋法帖》之书丹上石主要出其手。观其自署多处概作“扬”,而印记分明篆作“杨”,如“杨明时印”等(不弃精篆刻,其印记皆出其手)。乖互如是,至不可思议。兹以万历《歙县志》及其印记等皆书作“杨”,姑从之。其印记从“杨”之例,分别见《余清斋法帖》第30、42、52、81页等处,版本同〔9〕。
〔14〕殷正茂传,《二十五史·明史》卷二百二十二,列传百十,第627页。
〔15〕四库存目丛书,汪道昆《太函集》,第117册,卷四十二,第526—528页。
〔16〕同〔15〕,《太函集》第118册,卷八十三,第247—248页。
〔17〕同〔19〕,第828页。
〔18〕张一桂《漱艺堂存稿》文卷之十五,第12至第16页。台湾中央图书馆藏刘氏嘉业堂本。
〔19〕殷光彦,分别见《歙县志》卷六“人物志·宦迹”,第926页,以及卷五,第828页。《地方志·华中》第246册,民国二十六(1937)年铅印本,成文出版社出版。
〔20〕殷光彦藏物分别见东图《玄览编》卷一,第7页中二条,以及卷四,第43页。版本同前。
〔21〕转录自《佩文斋书画谱·祕殿珠林》(四),上海古籍出版社四库艺丛本,第244页。
〔22〕转录自《丛帖目》(一),台湾华正书局1984年2月版,第321—322页。
(作者为无锡书画院一级美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