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 多措并举为确保粮食安全提供稳健的金融支持
2018-01-12陈超
文/陈超
夯实基础 多措并举为确保粮食安全提供稳健的金融支持
文/陈超
编者按:
自2 0 1 6年国家在东北四省(区)实行玉米收储制度改革以来,粮食市场化收购趋势日益明显。积极研究探索多渠道筹集粮食市场化收购资金,支持粮食企业“有钱收粮”,对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集思广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这一行业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做好政策储备,2 0 1 7年,国家粮食局规划财务司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粮食市场化收购资金多渠道筹集方式研究”专题征文活动。从本期起,本栏目将陆续刊发获奖征文,敬请关注。
四川省是我国十三个粮食主产省之一(西部地区唯一的主产省),也是人口大省和消费大省。目前,全省粮食年产量为3 4 8 3.5万吨,位居全国第五;粮食年消费量达4 6 0 0万吨(引粮入川粮食超过1 5 0 0万吨)以上,已成为全国最大的粮食消费省、第二大粮食调入省。全省各地粮食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深化改革,主动作为,采取对农直接收购、中间商购进、受托收购等方式,依托中储粮、中粮等大型企业集团,狠抓政策性收购,千方百计筹措收购资金,努力争取粮源,有效确保市场粮油供应和价格稳定。
全省粮食收购资金需求情况
根据近三年全省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粮油收购资金筹集及进度情况表分析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省企业年均户数5 2 1户,参与收购取得金融机构贷款资格的年均企业户数3 1 8户(其中:取得农发行贷款资格的企业户数3 0 7户),实际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年均企业户数2 4 0户(其中:取得农发行贷款的企业户数2 3 0户),粮油收购资金常年规模维持在7 5.4亿元左右,每年收购各类粮油达2 8 0万吨,约占全社会收购量的4 3%。
(二)收购资金情况
1.粮油收购资金常年规模维持在7 5.4亿元,其中农发行贷款2 5.4亿元左右,占比3 3.6 9%;其他金融机构贷款1.5 8亿元左右,占比2.1%;自筹资金4 8.4 2亿元左右,占比6 4.2 1%。
2. 农发行贷款常年规模2 5.4亿元左右,其中非政策性贷款6.4 4亿元左右,占比2 5.3 5%;政策性贷款1 8.9 6亿元左右,占比7 4.6 5%。
3.政策性贷款常年规模1 8.9 6亿元左右,其中中央托市收购贷款8.4亿元左右,占比4 4.3%;地方储备收购、轮换1 0.5 6亿元左右,占比5 5.7%。
4.粮油收购资金常年规模维持在7 5.4亿元,分品种看:稻谷贷款3 8.0 1亿元左右,占比5 0.4 1%;小麦贷款1 4.0 5亿元左右,占比1 8.6 3%;玉米贷款1 6.1亿元左右,占比2 1.3 5%;油菜籽贷款3.7 3亿元左右,占比4.9 5%;其他杂粮等贷款3.5 1亿元左右,占比4.6 6%。
(三)资金成本情况
1. 农发行贷款。企业政策性储备贷款按照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年利率4.3 5%),采取信用贷款方式,一般未交纳风险保证金;经营性贷款除按照央行公布的贷款基础利率外,极个别地方交纳风险保证金,全省平均费率估算为1%左右。
2. 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四川省部分市州粮食部门积极采取措施,采取抵押贷款方式,从其他金融机构筹集储备、经营收购资金。经调研了解,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分别为:中国农业银行7%、中国建设银行4.3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5.2 2%、城市商业银行(4.3 5%~5.2 2%)、农村商业银行4.3 5%、村镇银行9%,部分商业银行利率在国家允许范围内还可略有下浮。
3. 自筹资金。各地企业采取多种购销方式,充分利用闲置资金,稳健经营,资金成本等同于银行存款利率,远低于金融机构贷款利息。但是,若存在民间私人拆借,则高于贷款利率。
收购资金筹措渠道特点分析
当前,四川省顺应粮食收储市场化改革形势,一方面保持和巩固与农业发展银行在政策性收购资金实行传统银企合作,另一方面积极拓宽粮食市场化收购资金渠道,稳步探索建立市场化收购资金的长效保障机制。
(一)农业发展银行筹集收购资金
四川省大多数国有粮食企业与农业发展银行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银企合作的稳定关系得到保持和巩固。据调查了解,通过农业发展银行筹集收购资金主要存在的情况是:一是重储备,轻市场。农业发展银行按照规定流程发放储备贷款,夯实四川省储备规模,但对超计划地方储备、实行市场化收购的粮油品种放贷审核严格。例如,国家取消油菜籽托市收购政策后,银行对该品种的收购贷款一般不予发放,若发放则需要层层审批,延误了收购入库的最佳时机。二是严审批,时效差。我国国土面积大,南北粮油收获季节时间差异大,待办妥贷款审批手续后,南方企业往往错过最佳购销时机,导致实际价格高于申请贷款时的价格,价差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增加了经营风险及成本。三是政策强,归零贷。农业发展银行认真按照国家金融法规政策规定,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库贷检查,严控风险,但也影响企业自主购销经营,在实行双结零政策后,企业申请贷款前,需对上年度的各类收购贷款进行本息清零,才得到贷款。四是成本高、欠沟通。贷款费用成本相对较高,例如,收取保证金或风险准备金、抵押资产评估收费、强制财产保险等。一些地方粮食、发行等部门沟通机制尚未建立完善,需经粮食部门主动协调争取后,发行才取消保证金。
(二)其他金融机构筹集收购资金
成都、绵阳、遂宁、雅安、广元、资阳、巴中、达州等地严格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在保障储备费息补贴等前提下,探索多渠道筹措政策性收购资金,从其他商业银行取得贷款,有效确保了地方粮食储备安全和经营能力。2 0 1 6年全省国有粮食企业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2.1 7亿元,同比增加1.2 4亿元。绵阳市游仙粮油购销公司经与绵阳市商业银行接洽,以房地产抵押,于2 0 1 6年6月,在该行先后两次贷款4 7 0万元(首次年利率5.2 2%,第二次年利率4.3 5%)。遂宁市国丰粮油有限公司因纳入政府融资平台,除小麦和稻谷品种外,无法在农发行贷款。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该公司以其下属子企业金穗公司为贷款主体,在市农行贷款1 8 0 0万元,年利率7%,安居村镇银行贷款1 2 0 0万元,年利率9%。雅安市某县级粮食企业经县级政府同意建立县级储备,在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后,及时组织入库,确保储备任务顺利完成,同时,企业稻谷收购价每吨少支出1 0 0~1 2 0元,从用款之日起计息,实现了企业效益最大化。广元市粮食储备库、四川苍溪歧坪省粮食储备库分别在两家金融机构实行抵押贷款(建设银行7 0 0万元、农村商业银行4 0 0万元),用于粮油市场化经营。资阳市粮食储备库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与泸州老窖、郎酒等大型产酒企业开展合作经营,通过招标投标取得原粮用酒供应权,在中国建设银行资阳市分行取得贷款8 4 0万元(利率同农发行),实现盈利,弥补了政策性轮换亏损。资阳市另一县级粮食企业在邮政储蓄银行办理贷款4 6 0万元,利率仅比农发行上升2 0%。据了解,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一是审批手续简便,根据抵押物核定贷款金额;二是灵活性强,企业随借随还,承担利息少;三是按照国家贷款的基准利息,甚至可按规定略有下浮;四是服务质量好,部分金融机构无抵押费用;五是有效规避市场化经营风险,稳健、及时、有利。
(三)企业自筹收购资金
四川省地处盆地,涵盖了平原、丘陵、山区等多种地形地貌,决定了国有粮食企业分布格局为“一县一企”“一企多点”“点多面广”。各地企业规模一般较小,在力争金融机构贷款未果的情况下,切实采取措施,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依法依规筹集收购资金,承担了社会责任,发挥了社会效益。一是与大企业集团合作经营,积极拓展代购代销业务。二是发挥“船小好调头”的优势,灵活经营,快购快销,加速存货周转,尽快回笼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搞活粮食经营。三是加大销售力度,科学研判市场形势、采取先销后购、边销边购等经营方式,充分运用企业自有资金。四是与粮食经纪人或农村专业合作社建立稳固关系,采取协商付款方式解决资金不足。五是发挥购销经营网络和渠道的优势,以商业信誉担保,厘清往来款项,加强企业间拆借资金、应收账款筹资融资管理。
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农业发展银行的客户基础根深蒂固、潜移默化,政策性贷款一般采用信用贷款,而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等面临同业市场竞争,培养大批量客户群体一时难以形成气候,始终处于弱势。
(二)农业发展银行属政策性银行,纳入计划项目的政策扶持贷款,一般有国家贷款贴息和财政兜底政策,而其他金融机构等则没有享受优惠政策,导致利息增加,企业融资成本利率偏高。在当前粮价跌宕起伏、没有财政弥补亏损来源的前提下,其他金融机构等有所顾虑,放贷谨慎。
(三)粮食企业购销市场化经营点多面广,粮食贸易涉及全国各地甚至国际,涵盖产区和销区,且资金需求相对较大,农业发展银行则在全国建立分支机构,可以满足企业资金需求,部分小微商业银行放贷地域、领域单一、金额受限,难以满足资金需求,只能对政策性地方储备贷款。
(四)粮食购销经营量大利薄,国有粮食企业一直在粮油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发挥着“桥梁式”的枢纽作用,常年仅能维持着略微盈利的经营状态,加之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财务及经营成果达不到商业银行指标要求。特别是启动托市收购后,市场收购成本高,其他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而惜贷。
(五)国有粮食企业土地大多属划拨性质,评估价格相对较低,而商业银行过多考虑的是放贷收益最大化、放贷风险防控等,因此,商业发展银行发放抵押贷款的作用不明显。
(六)长期以来,国有粮食企业的资本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和信贷资金,在粮食收储政策的扶持下,勉强维持运转。少数企业“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仍然存在,缺乏市场经营意识和竞争意识,导致政策性收购资金筹措乏力。
(七)个别资产优良的企业纳入政府融资平台后,除政策性收购贷款外,无法直接在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且贷款利率较高。
政策措施建议
(一)深化银行体制改革。将农业发展银行的粮食收购信贷政策普惠到其他商业银行,适当引入银行竞争机制,放宽其他金融机构对粮食企业贷款的准入门槛。重点在银行审批流程、银行内部考核上进行细化:一是科学设置审批流程,注重审批时效;二是银行监管部门或上级考核银行时,将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的政策性收购贷款不纳入对放贷银行的考核,避免因银行过多追求利润而忽略对粮食企业的政策性信贷支持等。部分条件成熟的地方,可将地方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纳入招标投标标的,竞争性选择银行贷款。
(二)完善信贷扶持政策。考虑到国有粮食企业属微利企业,且承担着助农增收、平抑粮价、确保军需民食供应的社会责任,按照有利于企业持续长远发展的原则,建议对粮食收储资金在国家宏观调控中实行宽松稳健的货币政策,并给予重点信贷扶持。一是扩大信用贷款方式范围和比例。二是修订财务评估指标。例如,银行在办理粮食企业贷款资格审查时,剔除不适宜的评估指标,减少对国有粮食企业的限制性条款,扶持国有粮食企业发展。三是信贷政策要兼顾销区,并适当向销区倾斜,保障产销供需平衡。四是取消不必要的贷款前置审批费用,降低企业信贷成本。
(三)改革收储制度。建立财政、粮食、银行等部门的粮食收储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机制,由财政部门筹建国家政策性粮食担保基金,管理政策性收储盈亏,以丰补歉,调剂余缺,兼顾银行贷款贴息和呆坏账兜底管理;粮食部门改革完善收储制度,收购价格由市场决定,加强粮食价格信息监测,指导企业跨区域收购。同时,对政策性储备实行错峰弹性轮换,加强粮食市场宏观调控,充分发挥粮食储备企业“蓄水池”的功能作用。银行部门在确保国家政策性粮食担保基金弥补粮食价差亏损的前提下,及时足额发放贷款,确保企业收储所需,避免企业承受新的政策性亏损。
(四)深化企业改革。加强调研,协商有关部门,出台完善相关政策。一是明确由各级政府授权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行业管理与资产管理的协调统一。二是规范政府融资平台管理,粮食企业的政策性业务事关民生大计,坚决防止将地方粮食企业变相纳入融资平台。三是改革配套完善国有粮食企业国土政策,财政出资缴纳土地出让金后,依法将原划拨土地确权为商业出让性质。四是争取税收优惠、减免房产、土地相关税费,将政策性亏损和企业改制费用单列,与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分开,用逐年实现的税前利润消化冲销等。五是培养企业树立市场主体意识,主动找市场,寻找商机,稳健经营,延伸企业产业经营链条。
(本文获“粮食市场化收购资金多渠道筹集方式研究”专题征文活动一等奖,作者单位:四川省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