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是生命与文明自由跃动的力量*
2018-01-12李咏吟
李咏吟
(浙江大学 人文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28)
1 美是生命的力量与美的本质理解
自1950年代至1990年代, 现代中国的两次美学大讨论, 形成了许多关于美的本质的论述, 例如, “美是关系” “美是自由的象征” “美是人的生命本质力量对象化” “美是和谐” “美是生命创造的自由表达” “美是生活”等等。[1]6-8诸多美学观念的形成, 皆有其合理性, 我们试图对这些美的观念进行思想的调和与自由的综合。 基于这一原则, 我们提出了“美是生命与文明自由跃动的力量”这一综合判断。 为此, 我们需要进行两个方面的论证: 一是从生命原则出发, 证明美是生命自由跃动的力量, 二是从文明原则出发, 证明美是文明自由跃动的力量。 “生命与文明”是美感体验或审美创造的两个核心领域, “生命美感与文明美感”是对象与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的自由跃动力量, 是对美的现象与本质的生存论与价值论的双重把握。 “美的生命”意味着自然生命存在与人类生命存在面向审美主体所展示的自由力量。 生命存在向审美主体所展示的力量, 不仅在自然事物的生命存在中展示出生命的美感, 而且在人类生命表现中展示出美的力量。 “美的文明”意味着审美活动必须重视人类生命所创造的一切审美对象, 而文明的审美创造, 是人通过创造在对象物中呈现出的美感力量, 通过对象物自身展示出文明生活创造的美感。
“美的生命美感认知”, 在中国有其悠久传统。 例如, 《周易》已经建立了基于“生生之德”的生命美学, 在《彖传》中就有这样的论述:“生生之谓易”, “天地之大德曰生”。 在论述乾坤两卦的生命象征时, 还谈到了“大生”与“广生”两个概念。[2]298无论是“生生之谓易”还是“生生之为大德”的观点, 足以说明“生生”原则就是中国古老的思想传统。 后来的儒家与道家, 也都很重视“生生”的美学。 例如, 子曰:“天生德于予, 桓魋其如予何?”[3]67老子讲:“道生一, 一生二, 二生三, 三生万物。”[4]98这里的“天生”与“道生”也是对“生生”的强调, 由此可见, “生生”的思想无处不在。 现代中国美学很重视生命哲学的重建并以此作为思想基础, 方东美基于原始儒家与道家的思想主张美是生生之德的象征, 高尔泰从生命体验出发认为美是生命自由的象征, 近年来, 不少美学家重温传统并确证美是“生生之德”的表达。[5]5-8因此, “美是生命自由跃动的力量”的判断很容易获得普遍的证明。 同样, 西方美学不仅证明了“美是生命自由跃动的力量”, 而且证明了“美是文明自由跃动的力量”。 例如, 在希腊传统中, 自然生命的神圣力量就是美的源泉, 神的生命总能彰显美的力量, 后来在基督教传统中, 人们把上帝的存在看作是美的源泉。 在文艺复兴之后, 人的主体生命意识觉醒。 康德把主体的自由存在与德性生命意志看作是美的源泉, 叔本华在此基础上把自然生命的力量看作是美的本源, 尼采更是直接把美与生命等同为一, 并且从希腊文明出发直接引申出阿波罗与狄奥尼索斯的生命象征意义, 将“梦”与“醉”视作生命美学的两种形态。 这样, 生命创造的美与文明创造的美, 在时间与空间的双重审视中得到了确证。 这就是说, 西方美学早就通过“生命与文明”的双重综合来审视美的本质, 而且建立了系统的美学思想。 对此, 黑格尔、 尼采和斯宾格勒等的论述极富启发性。 他们直接把美看作是“生命与文明自由跃动的力量”, 只不过, 他们在对文明美感的理解上有着不同的看法。 黑格尔由希腊文明引出“美的个性”的观点, 尼采重视希腊生命与文明的审美统一[6]35-36, 斯宾格勒则重视阿波罗文明与浮士德文明的统一。 他们认为生命超越文明之上又深深地融入文明之中, 这是他们的美学思想给予我们最有益的启示。 “美是生命与文明自由跃动的力量”这一观点, 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这些思想的自由综合与历史延伸。
首先, 在审美关系中, 美是自然事物与自然生命存在显示的自由力量。 最初, 人类具有的生命美感意识, 往往直接来自于自然生命事物存在的美感, 只要是在自然世界中生存就很容易感受到生命存在的美感。 在自然生命存在那里, 美不是想象出来的, 而是客观的存在; 当人们把特定的时空当作生命存在的故乡时, 美直接呈现为自然事物的美。 在自然生命与人类生命的认知中, 审美主体可以直接从自然事物的生命存在中感受到强烈的力量, 那种旺盛的生命自由力量总能给予人审美自由的感知。 自然事物的美是无限的, 而人的认知能力永远是有限的。 人们受惠于自然美, 在自然美中生产与享受, 这是人类最伟大的感生与创生美的力量。 例如, 康有为在《美感》中说:“天之造山水, 有美感存焉, 而人性之爱恶, 则莫不爱美而恶恶。”[7]114自然的美感具有象征性, 山水的美感具有自由的力量, 例如, 儒家早就发现:“仁者乐山, 智者乐水”。 普通的山水有自己的美感, 名山大川必有自然的极美, 特别是雪山高原与草原大漠, 那种无限的美感极为震撼人心。 大江大河养育了它的人民, 构造了民族国家的生存意志, 这就是山水的美丽精神。 山水的自由秩序与花草树木的多姿多彩, 展示了无尽的生命美丽, 这就是自然事物的生命美感。 通过经验的反思就可以证明, 对于审美主体而言, “美是生命自由跃动的力量”。
其次, 美是人体的生命健康与美丽以及生命的自由表现力。 人体与人类生命存在本身, 就是自然美的力量的自由呈现。 在人类审美关系中, 人类生命存在属于自然生命存在的一部分, 它既具有自然事物的属性又具有人类生命存在自由意识, 这是对人类生命本质力量的高度重视。 从自然美看人体与人类生命的美感力量, 这是自我与他者的关系, 也是自我与自身的关系。 人类的自由生命存在, 必须表现自身的生命力量与生命美感。 人类自身的美是人体的形态美、 精神的自由美、 身心创造的美。 人体美是人所追求的自由力量。 男性身体的美, 女性身体的美, 孩子的纯真美丽, 成年人的潇洒美丽, 老人的优雅美丽, 无不展示出民族与国家的自由个性与精神风貌, 从而构成人类生命的自由美感呈现。 这是人对自身美感价值的追求, 也是对自身创造力量的追求。 正如尼采所言:“美在哪里?在我须全意志意欲的地方。”[8]262人体的生命美感, 在很大程度上源自于遗传与训练, 例如, 希腊人极重视人体美感的遗传以及人体美感标准的教育。 为了强调人体的美感力量, 他们强调人体的健康, 即自由民之间的婚姻, 要有身形体貌的健康标志或美丽容颜。 与此同时, 他们强调人体的健美, 即通过体育运动使人体趋于健康美感, 由此形成了奥林匹克运动的自由体育精神的美感崇拜。 在每次运动会之后, 雕塑家必须为获胜的运动员进行人体雕塑以表达对美的崇敬, 诗人必须为获胜的运动员吟诵诗歌以表达美的颂赞。 他们赞颂体育优胜者的生命美感精神与神明的自由美感精神相通, 这既是对身体美丽的赞颂, 又是对精神生命美丽的赞颂。 古希腊人对人体生命美感的强调, 开启了人类生命审美最自由的传统, 这种对人体的赞美与热爱是人类生命审美最优秀的思想传统。 这种美学思想传统, 直接影响了现代中国美学对人体生命与体育运动的美学认识。
再次, 美是生命存在的艺术表现与艺术创造所展现的生命力量。 自然事物的美丽与人体的美丽作用于艺术家的伟大想象, 就变成了艺术的生命美感创造。 无论是自然的生命存在力量还是人体的生命存在力量, 它绝对不是孤立存在的。 自然的生命美感, 必然会通过生命感知创造而产生美的诱惑, 即自然生命存在的美感, 是由于审美者建立了与自然生命存在的审美自由关系。 这是生命存在者面对自然生命存在的审美关系, 是对生命存在美感的创造性感知, 问题在于, 审美者往往希望保留自然生命的纯粹美感存在。 除了保护自然美, 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之外, 人们还将伟大的自然生命存在力量进行美感神圣化, 让人类世世代代欣赏名山大川或自然生命的美感。 与此同时, 美的感知者强调通过感知自然生命的美感而创造艺术的美感。 我们既可能通过自然生命自身呈现美感, 顺从自然生命的美感需要而表达自然生命的美感, 又可能通过生命存在的美感再创造或生命美感的再呈现保留自然生命的美感, 使自然生命美感通过表演或象征获得生命的永恒美感力量。 “美的生命力”总是表现为自然的生命力与艺术的生命力。 在这一切美的创造中, 人是伟大的审美创造者, 也是自然美与艺术美的中介者。 徐复观认为:“追寻山水, 主要是为了满足追求者美地要求。”[9]197艺术的生命美感根源于自然的生命美感, 自然事物的生命美感与人体的生命美感对艺术的生命美感具有直接的启示性。 艺术的生命美感, 既可以忠实自然又可以超越自然乃至变异自然; 艺术的生命美感具有启示性与象征性: 在艺术的生命美感中, 视觉艺术的生命美感不同于听觉艺术的生命美感, 戏剧的生命美感不同于诗歌的生命美感, 图像的生命美感不同于文字的生命美感, 但是, 艺术将自然与人的生命美感记录下来并变成了艺术的象征符号, 这就是“生命自由跃动的力量”构成的自由美丽。
最后, 美是社会生活的诸多生命存在展示的美感力量, 是政治社会生活积极价值的生命表现力量。 社会生活的美感是社会生命存在的具体表现, 如果说, 自然生命的美感与人类生命的美感已经成了人类社会生命存在与美感追求的普遍价值共识, 那么, 社会生活中的美感存在则是人类生命自由力量的表达。 这是生命存在的伟大力量, 也是人类追求的伟大生命美感的现实确证。 通过自然生命的伟大美感, 可以展示民族国家的美感生命, 这是许多伟大的民族国家乐于展示给世界的伟大力量。 人格精神的美感和人类生命自身的美感, 通过体育与影视艺术, 通过舞蹈与生命艺术, 通过音乐与表演艺术, 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人们将生命自身或身体自身的美感视作人类生命美感交流的伟大媒介, 事实上, 身体的美丽与精神的美丽已经成了人类生命的伟大价值追求。 无数的人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创造着生命的美感, 无数的人在生命劳动与生命表现中展示生命的快乐。 人类生活的美感具有不确定性, 具有自己的仪式性, 具有自己的生活性, 也具有自身的不确定性。 一方面, 民众的生活遵守着自然的法则, 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 另一方面, 民众的生活又具有自己的创造性与不确定性, 偶然的事情与不确定的事情都可能带来民众生活美感的变化。 社会的政治、 经济、 法律与宗教、 道德影响着民众的生命美感, 人们可以从生活细微处察知民族国家的制度对民众的身体美感与性格美感所产生的作用。 只有自由美感的生活, 才能造就自由美感的人格, 造就自由人格精神的国家公民或世界公民。 我们可以在审美直观中形成这样的价值判断: 美是生命创造的力量, 美是生命的自由跃动, 只要是自然或人类生命力量的显现, 就会富有美感生活的自由韵律。 “美是生命自由跃动的力量”, 这是对美的最本质规定; 没有美感就没有生命的自由, 自由的生命必定富有生命的美感。
2 美是文明的力量与美的本质再理解
人类生活的历史与人类文明的历史, 就是人类生命自我创造的历史, 就是人类生命创造构成文明生活的历史与审美价值确证的历史。 政治制度的创造、 生活形式的创造、 物质生活的创造、 建筑环境的创造、 生存技术的创造、 艺术形象的创造、 宗教道德的创造, 这一切创造, 构成了文明的物质存在与精神存在形式。 正是人类生命自身的创造, 构成了独特的文明力量, 区别于纯粹自然与纯粹生命的审美历史, 因此, 只有面对人类的文明生活, 或者说, 面对各民族的独特物质生活创造与精神生活创造, 才能真正理解文明自身的美或文明生活自身的无限自由的审美创造。 文化是不断变动的生活创造形式, 它是时尚的流行的生活形式, 是基于感性生活的个体生命存在形式; 文明是对民族国家历史的整体精神把握, 它通过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规定而形成特定的生命美感价值约束。 文化是变动的、 自由的、 创造的、 多元的生活形式, 文明则是发达的人类生命历史创造的物质与精神存在形式, 这是对文化间因缘关系的本质规定与内在理解, 也是对审美精神生成与审美现实生存的最深刻的表现形式。
“美的文明”与“文明的美”, 是中国思想的传统认知。 在《周易》“象传”中, 在论及“同人”卦象时就有这样的认识:“文明以健, 中正而应, 君子正也。 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10]66在刘勰的《文心雕龙》中也已经有这样的论述, 即“心生而言立, 言立则文明, 自然之道也”[11]1。 虽然这里的“文明”并不完全等同于现代意义上的“文明”概念, 但是, 这已经涉及“文明”的最初形态, 即强调文明的美感乃圣贤或君子所创造。 这就是说, 文化的历史积累本身就是通过精神创造与物质创造逐渐形成独特的文明美感。 例如, 古典诗文的美感, 即体现了文明生活的自由美感。 通过文明的历史发掘文明的美感, 在艺术史研究中, 在文化史研究中, 甚至在民族文化的人类学研究中, 皆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明确形成“文明即美”的思想, 源于黑格尔的《美学》或《历史哲学》与斯宾格勒的《西方的没落》。 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 虽然立足于文明的政治命运, 但是, 它独特的文明论观点在一定程度上也预见了文明的美丽与文明的力量。[12]25-28在现代中国美学中, 明确以文明的立场审视中国美学的思想家, 是宗白华与李泽厚, 他们通过对中国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历史的考察, 特别是通过艺术的考察, 发现了中国文明美学的独特精神。[13]4-8美与文明的关系渊源深邃, 在文明生活的审视中, 我们发现: 美展示了文明创造的力量, 文明赋予了美以力量。 “美是生命自由跃动的力量”, 这可以直接通过自然生命与人类生命感知, 而美是文明的自由跃动的力量则需要进行反思体验与文化认知。 “美是文明的自由力量”, 就是强调美并不单纯是生命的自然存在, 而是历史存在与人文存在。 人类自身创造的文明历史构成了独特的审美历史与文明存在形态。
首先, “美的文明”意味着美是民族国家历史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历史心灵形象创造。 民族国家的物质文明生活的创造, 具体体现在城市与乡村建设上, 体现在宗教建筑与城市建筑之上。 物质文明的美感还体现在人类生活的器具上, 体现在人类生活的吃穿住用上, 体现在人类的行动工具上, 也体现在人类生活的自由创造之上。 物质文明生活, 是自然与人工的自由结合, 它是人类生活的历史记忆与审美想象。 精神文明生活的审美记忆与历史记忆, 则主要通过宗教神话、 政治法律、 道德审美、 文学哲学等加以自由表现, 它充分体现出文明生活的主体在人文艺术与科学思想乃至哲学、 文学、 宗教、 道德、 思想等精神方面的自由想象力。 “美的文明”, 在民族国家的文明历史存在形态中展示了出来, 也在民族国家的历史建筑与历史文物乃至城市和乡村建设中体现出来。 山川自然与人类的城市乡村, 构成了文明生活最直接的文化景观; 自然文化景观与人文文化景观的相互依存, 构成了人类文明最独特的审美遗产。[14]107-114人类文明的审美遗产, 在物质文明创造与精神文明创造中得到了无限丰富而自由的体现。
其次, 文明的美感生活创造最典型地体现为人的家园生活的创造, 特别是体现在城市与乡镇的审美生活创造之上。 文明的美感, 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家园而存在的; 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 就能创造出文明的美感; 在时间与空间的积淀中, 文明的美感创造总能发挥着特殊的生存力量与思想力量。 人类通过建筑城市构建自己的文明, 在城市中展示文明生活的全部自由美感。 事实上, 在世界文明生活中, 美是城市文明的最集中的记忆与体现。 城市是文明的象征物, 最早的文明都是通过城市来显示。 例如, 雅典、 斯巴达、 耶路撒冷、 巴黎、 北京、 上海、 柏林、 伦敦、 纽约、 香港, 等等, 这都是城市文明的象征物, 也是美的生活创造最集中的体现。 一个城市是如何产生的?人们系统地研究过耶路撒冷、 罗马、 巴黎、 北京等古老城市, 不少学者发现: 这些有着千年文化历史积累的城市, 浸染了特定文明生活的自由想象。 这些城市都有着特殊的历史美感创造与记忆, 例如, 罗马的文明美感创造了独特的历史记忆, 在现代想象中变成了神话想象的内容。 罗马有着自己的特殊标记物, 而且, 这些标记物构成了文明的美感历史, 如万神殿、 罗马竞技场等。 在罗马的历史地标上, 历史的美感记忆构成了城市的灵魂。 巴黎的城市历史同样具有独特的美感力量, 其中的历史建筑, 如城市广场、 卢浮宫、 凡尔赛宫、 枫丹白露、 古老的街道、 塞纳河的波光、 独特的城市建筑, 构成了自己独特的文明美感。 城市的文明记忆, 无疑是根据功能区位确立的, 例如, 生活功能区、 文化娱乐区、 政治文化区、 大学科学区, 这些功能区划构成了独特的文明美感存在。 每一建筑背后的文明的自由灵魂, 往往承载着美感的历史记忆与精神创造力量。 例如, 北京的文明美感生命存在意义, 不仅是因为北京是古老的皇宫所在地, 而且是现代国家的政治文化生活区。 天安门广场、 故宫、 天坛、 地坛、 地安门、 前门, 等等, 都成了美的文明的象征性生命存在物。 北京的历史文化记忆与北京的现代化发展, 使这个城市空间形成了独特的历史与现实的文明美感创造与记忆。 这就是人类文明创造的独特美感力量, 它体现了人类生命与文明创造的自由精神。 从这个意义上说, “美是文明自由跃动的力量”。
最后, 美不仅是艺术文明与精神文明的自由确证, 而且是艺术美感创造的精神信念作用于文明共同体的生命自由力量。 美感的文明生活力量, 可以持续地发生巨大的精神创造作用。 精神文明的美感记忆, 并不因为它具有抽象性就不能作用于审美生活, 实际上, 许多抽象的精神生活价值, 如宗教、 道德、 哲学的探索, 它们所提供的精神生活法则与精神生活想象, 特别是美感生活记忆与德性生活记忆, 往往具有独特的美感生命想象, 它使生命的精神理解充满了理解的深度。 精神的生命记忆与文明想象, 很多都是文明思想的美丽想象, 因此, 思想与精神的力量也是文明生活美感创造力量的重要源泉。 正如黑格尔所言:“这个标明希腊的性格是美的个性, 它是靠精神产生的, 它把自然的东西改变成为自己的表现。”“希腊精神等于雕塑艺术家, 把石头做成了一种艺术作品。”[15]246-247美是艺术文明生活的记忆, 艺术的作品构成了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自由形象。 在文明生活历史中, 美的艺术有工艺美术、 民间艺术和传统艺术, 中国文明生活显示中国人通过敬重诗歌艺术、 书法艺术与歌唱艺术, 展示出文明生活的自由美感创造力量。 在现代中国生活中, 每个人从小就受到诗歌教育、 书法教育与音乐教育, 诗书乐舞, 变成了中国艺术的精神灵魂与文明生活的自由信仰。 美是艺术文明创造的力量, 这是最生动最美好的生命记忆, 在这种美的记忆中, 个体的自由创造力得到了充分表达。 它以奇特的艺术形式带给人们审美的快感, 它以独特的生命精神温暖人心。 一部艺术作品所具有感动人心的力量, 能够持久地作用于心灵的审美生活记忆。 一部好的电影能够激发人们最美好的记忆, 纯洁美好的生命想象能够给人类带来极为美好的生命爱情想象, 许多美丽的演员的美丽形象已经长久地影响着我们的生命记忆。 通过文明生活形象创造的感性具体记忆, 通过文明生活自身的审美价值反思, 我们可以确证: 美是文明生活自由跃动的力量。
3 生命美感与文明美感的自由交融
在“美是生命与文明自由跃动的力量”的综合判断中, 我们设定了美的生命、 美的文明、 美的力量三个具体判断。 为何说“美是力量”?我们之所以在此并未特别强调“美是关系” “美是生活” “美是象征” “美是形式”, 而是特别强调“美是力量”, 这是因为在强调“美是力量”时, 我们已经综合了“美是关系”与“美是生活”的价值判断。 我们之所以强调“美是力量”, 就是强调美不是静态的孤立的生命存在, 因为美的存在必定与生命存在者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没有生命存在者的审美自由感知, 就没有生命的美感力量与文明的美感力量呈现。 美的力量永远不是孤立的存在, 生命的美感创造永远基于个体的审美创造而发生, 而任何个体生命的美感必然隐含在整个文明的历史联结之中。 生命与文明之间构成了自由的互动, 文明的美感绝对不是某个人的美感, 而是所有人共存的美感, 或者说, 以地理、 政治、 宗教、 习俗为中介, 文明的美感必然与每个生命直接发生联系, 个体生命与生命共同体的美感体验, 必然构成自由互动的关系。 没有个体的生命美感创造, 文明的生命美感就失去了活力; 没有文明的生命美感, 个体的生命美感创造就缺少文明的厚度, 就失去了文明的真正依托。 因此, 生命美感与文明美感的自由交融, 是现代美学创造最重要的思想支撑, 这也是“美是生命与文明自由跃动的力量”这一综合判断的本真意义所在。
必须看到, 文明生活的美感, 在现代中国学者那里获得了自由的思想回应。 我们重视从文学与艺术的历史出发, 审视现代中国美学的历史成就, 这已经成为许多学者的普遍价值共识。 最有代表性的, 莫过于徐复观与宗白华的发现。 徐复观认为:“‘与物有宜’ ‘与物为春’, 正说的是发自整个人格的大仁, 亦即是能充其量的共感。”“这是复杂的艺术精神, 与最高地道德精神, 自然地相互涵摄。”[9]79-80宗白华指出:“中国诗人、 画家确是用‘俯仰自得’的精神来欣赏宇宙, 而跃入大自然的节奏里去‘游心太玄’。”[16]98正是由于文明生活创造的自由力量, 文明的审美形象创造展示出无限自由的多样性, 展示出自由而美丽的灵魂。 美是人类文明的多样性与民族国家文明的独特性的自由呈现。 物质生活文明的记忆与精神艺术文明的记忆, 决不是单一的形式或形象, 而是构成了历史的丰富复杂性的自由想象与文明体验。
生命美感必然是个体的生命自由美感, 它基于个体的生命体验与生命创造表达; 文明美感必然是民族国家与人民的共同美感, 它不仅体现在个体生命价值之中, 而且体现在民族的生命价值之中。 生命美感融入文明美感之中, 文明美感就是生命美感的累积与自由创造。 古典文明的奠基性与历史象征性, 古老文明与近代文明的对比, 欧洲文明与美洲文明的对比, 西方文明与东方文明的对比, 现代政治文明与民族政治文明的对比, 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对比, 所有这一切文明的交互比较与相互促进, 显示了人类文明的丰富多样的美感以及每一种美感所具有的独特性。 按照文明史家的看法, “地中海文明”是世界文明的一个中心, 如埃及文明、 犹太文明、 两河文明、 希腊文明, 非洲与欧洲文明, 都围绕着地中海而产生, 因此, 作为地理意义上的地中海文明的浪漫与神秘、 自由与扩张, 构成了文明的多极创造形态, 同时, 多元且富有创造的文明在此交流碰撞, 形成了文明创造的精神中心。[17]241-243它们在对抗中形成了文明的独特形式, 又在相互交融中吸收了文明创造最内在的生命精神力量。 如果没有这些伟大文明的自由竞争, 就没有世界文明的伟大美丽想象; 不同的文明在想象自身的美丽生活时, 也在想象自由的美丽世界与美丽的生命精神。 正是这种想象构成了巨大的美学创造动力, 这种创造以不同的方式刺激了世界的文明美丽。 世界充满了审美创造的力量, 民族国家与人民生活的自由意志, 就永远充满美的力量与美的意志, 这就是世界意志与世界美学的自由创造力量的最高融合。 文明的美感有着自己独特的创造性规定, 它雕塑了民族独立的自由个性, 构成了民族国家创造性智慧的独特表达, 它通过个体的创造呈现出整个民族的独特个性与普遍价值。 文明的美感绝对不能漠视每一个体的生命美感, 没有个体的自由生命美感, 就没有民族国家的普遍生命美感。 每个民族的人民, 生活在自己的文明力量与文明想象之中, 也生活在自身文明的限制与规范之中。
生命的美感力量与文明的美感力量到底是如何体现出来的呢?必须看到, 生命的美感力量源自于生命创造自身, 如果生命对象本身缺乏自由的生命力量, 就不可能显示自由的生命美感力量。 作为审美主体的生命体验者并不能赋予生命存在本身以美感力量, 但是, 审美主体与生命对象之间可以形成自由的生命美感交流。 真正的生命美感, 是生命与生命之间的相互创造与相互激发。 独特的生命存在本身只有通过生命力量才能显示美感力量, 但是, 多元的生命存在之间可以形成自由的生命美感交流。 生命的美感力量, 既可以通过生命对象的美感力量显示, 又可以通过生命自身的美感力量显示。 这种生命美感力量, 既可以自我审视, 又可以通过他者审视。 生命的美感力量, 从来就不是相同的, 它取决于每个生命主体的自由感知与自我创造。 每个生命存在者, 既可能创造美感生命力量, 也可能显示生命丑感力量, 生命美感力量让人肯定生命存在的价值, 生命丑感力量让人厌恶生命存在的形式。 无论面对怎样的审美对象, 如果没有生命美感力量的显示, 就不可能显示真正的审美价值, 因此, 生命的美感力量, 既是天赋的生成力量, 也是自由的创造力量, 它通过自由的力量显示美感的生命存在价值。 与之相似, 文明的美感力量, 既是文明自身的美感力量, 也是文明作用的美感力量。 我们在文明的美感体验中, 不仅可以自由确证亲缘文明的美感力量, 而且可以体验异域文明的美感力量。 每种文明的自由美感力量, 皆通过文明自身的形象创造而自由显示。 文明的历史存在与文明的当下生活, 构成了文明存在最强大的自由生活力量。 文明的美感力量, 不仅可以通过最独特的形式外观加以展示, 而且可以通过独特的文明精神气质与文明生活律法加以显示。 文明自身的力量, 有着强大的生命文化规范性, 它不是自然的力量, 而是利用自然而显示的非自然的力量。 这种力量展示出来的强大创造力, 往往通过独特的生命文化规范来实现。 它自由地作用于民族国家的政治制度、 精神生活、 文化生活、 风俗习惯, 它既保证了文明主体的生存自由, 又自由作用于文明主体的现实生存。 文明的美感力量, 在很大程度上, 就是以普遍共同的规范力量作用于个体的生命创造与生命存在形式, 同时, 它又激发着文明生活中的生命主体自由的精神超越与创造。
“文明的美感”是民族国家的生命共同体共同构成的文明生命力量, 它是民族共同生命意志的伟大体现。 民族文明生活的伟大历史画卷, 往往通过大江大河得到了最自由的体现。 例如, 恒河文明与黄河文明曾经是亚洲文明的两个中心, 这是古代亚洲文明的两个重要方面。 印度文明的美感象征往往与恒河神话和梵天神话相关, 黄河文明则体现了周易的生生崇拜精神与天地乾坤精神。 恒河文明是神圣生命崇拜的文明, 黄河文明也是生命崇拜的文明。 崇拜天地生命德性并显示生命存在的自由创造, 构成了中国文明的独特个性。 由“周易”与“周礼”演化而来的道家文明与儒家文明, 构成了中国生生崇拜文明的两个主要流向。 它后来又吸收外来的文明生命自由创造力量, 它们共同构成了中国文明的审美开放性与精神开放性。 在保有民族基本价值的同时, 中华文明还吸收和综合了诸多的文明创造样式, 它们共同作用于现代中国文明。 中国文明的象征, 通过“龙凤”构造了王权文明象征, 通过“红色”构造了独特的生命文明力量, 通过节俭、 勤劳和孝悌仁爱构造了家族文明信仰, 通过石榴与花生等象征物显示了生生不息的生命崇拜精神, 还通过家国信仰与仁义礼智信原则构造了政治法律文明秩序。 这种文明的创造与规范形式是具有生命力的, 但是, 由于它缺乏普遍的正义坚守, 未能真正建立自由平等的法律秩序, 因此, 它造成了中国文明的现代化困境以及现代性转折的内在契机。 从根本上说, 这也与文明自身包含的内在开放性与创造性力量相关。
现代文明的价值, 从根本上说, 是由欧美科学技术文明与政治经济文明所主导的, 这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形成的新文明秩序。 正如亨廷顿所预言的那样, 文明的边界与地缘政治有着密切的关系。 物质文明决定了世界文明的生存方向, 但精神文明又对物质文明构成巨大的制约作用。 虽然欧美文明在现代文明的竞争与发展中具有中心地位, 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文明就失去了生存力量。[12]356-358事实上, 别的文明样式, 在吸收了欧美文明的科学技术力量与政治经济力量之后, 也能发挥巨大的影响力。 例如, 东亚的文明生活实践, 在保有自己的文明样式时, 极大地吸收了欧美的科技文明与政治经济文明, 已经创造出或正在创造出巨大的文明奇迹。 这就是生命的美感创造力量与文明的美感创造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 文明的自由扩张, 必须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 艺术文明与政治文明等多方面加以体现, 必须体现以人为本, 以自由为本, 以民主、 平等、 正义为根本, 否则, 文明的扩张就失去了真正自由的意义。
不同民族国家的文明, 共同构成了世界文明的多样性以及美感的多样性。 没有文明的美感展示, 就没有世界文明与世界美学的无限多样性以及互补性。 文明生活之间需要协调与沟通, 但并不是所有的文明都具有完美的审美自由创造价值。 任何文明都有自己的审美创造, 例如, 波斯的细密画风格, 在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帕慕克那里得到了出色表现。 伊斯兰建筑的美感与伊斯兰编织品的美感, 犹太节日的美感, 印度贵族歌舞的美感, 基督教教堂的美感, 中国园林的美感, 美国贵族庄园的美感, 这一切构成了世界文明与生命的美感创造力量。 世界不可能把所有的美感都平等地给予每个人, 只有具备相当的社会身份的人, 才能真正享受奢侈的美感, 这就是世界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生活法则。 尽管人类有各种乌托邦的审美理想, 但是它依然无法改变现实生命存在的艰难事实, 这就是文明社会生活的本质。 文明的生命美感力量展示了民族共同体所有生命的伟大力量与自由意志, 它是精英创造的文明美感力量, 也是所有的民族共同体成员共同创造的文明美感力量。 正如尼采所言:“在希腊人那里, 意志力求在天才和艺术世界的美化作用中直观自身; 为了颂扬自己, 意志的产物必须首先感觉到自己是值得颂扬的, 它们必须在一个更高的领域里重新审视自己, 而这个完美的直观世界又没有革命命令或者责备的作用。 此乃美的领域, 希腊人在其中看到了自己的镜像, 即奥林匹斯诸神。”[6]35-36文明的相互交融与文明的相互创造是人类文明的理想境界。 每种文明所激活的生命美感创造力量是不一样, 人类文明创造的丰富性导致生命美感创造的丰富性。 人类文明的单一化, 最终必然导致民族文明的同质化, 就不可能救渡单一文明的历史缺憾。
我们需要新的文明想象, 我们需要建立亲和与精神团结的文明。 人类只有真正团结起来, 才能建立自由的世界共和国与世界公民理想, 才能战胜一切狭隘与自私。 人类为了达到这一目标, 甚至可能以牺牲为代价才能真正促进人类生命的自由觉醒。 无论如何, 生命世界需要美好想象, 人类需要真正伟大的思想, 它已经存在于西方与东方的某些思想家的想象之中。 现代中国美学的新美感创造与新文明生活, 就需要综合这些伟大的生命美感力量与文明美感力量, 最终形成“美是生命与文明自由跃动的力量”这一综合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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