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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2018-01-12耿洪洲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18年7期
关键词:共同体命运一带

耿洪洲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得到了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表态支持,我国已累计与86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1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我国对外战略的根本目标,明确要求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本文拟对“一带一路”建设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系及其战略定位,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路径选择、阶段划分和重点任务作一些分析思考,并针对当前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一、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要紧紧围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目标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六次提到人类命运共同体,庄严宣告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作为自己的使命。中国作为正在走向世界舞台中央的社会主义大国,对人类向何处去这个时代之问作出了郑重承诺,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要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在政治上,要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在安全上,要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在经济上,要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在文化上,要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在环境上,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沿着这条道路前进,不仅可以打破“修昔底德陷阱”的魔咒,而且为当代国际关系发展提供了新理念,为人类社会发展进步开辟了一条合作共赢、共建共享的新道路。

“一带一路”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具体实践和重要实现途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根本宗旨和最高目标。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上指出,在“一带一路”建设国际合作框架内,各方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携手应对世界经济面临的挑战,开创发展新机遇,谋求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不断朝着人类命运共同体方向迈进。“这是我提出这一倡议的初衷,也是希望通过这一倡议实现的最高目标”。

“一带一路”建设要始终向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迈进,成为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新思想、新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加强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民心相通、资金融通,努力构建体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精神的“新平台、新动力、新纽带”。一是打造国际合作的新平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是“一带一路”的倡导者和推动者,但建设“一带一路”不是我们一家的事。“一带一路”建设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包容的。要强调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坚持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超越旧的全球治理理念,与现有国际合作机制互为助力、相互补充。二是增添共同发展的新动力。人类命运共同体离不开经济基础,要让沿线国家获得实实在在的发展红利。抓住世界经济版图深刻调整、“南升北降”的重要历史机遇,将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结合起来,挖掘与沿线国家的合作潜力,发挥比较优势,用好两个主场、两种资源,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和亚欧经济一体化发展。三是编织文明交流的新纽带。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是经济的融合依存,更是民心相通、文明交流和认同。“一带一路”建设要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推动各国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之间的文明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要从实际出发设计实施路径、明确阶段性重点任务

“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近百个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类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错综复杂、相互交织,存在一些可能影响长远健康发展的潜在风险和深层次问题。不仅需要相关国家政府、企业等各方面的热情推动和积极参与,更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务实的思维。既要全面展开同步推进,也要根据“一带一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和规律性特点,从时间、空间和内容等不同维度,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把握好重点任务、关键区域和主要内容,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相关工作。建议将“一带一路”建设划分为三个阶段,近期(2020年之前),以经贸领域的国际合作为重点,密切沿线国家的经济联系,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动力,初步建成利益共同体。中期(2020年至2025年),以民心互通与文化交流为重点,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形成具有坚实民意基础的牢固文化纽带,增强我国的国际影响力、亲和力和感召力,初步形成休戚与共、共担风险的责任共同体。远期(2025年至2035年),以建立和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着力加强规则、标准、法规等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国际合作新平台,使“一带一路”国家的一体化程度大幅提升,初步形成引领国际社会长远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近期目标:以经济合作为重点,着力打造利益共同体

“一带一路”首先是经贸之路,经贸往来是“一带一路”兴衰成败的关键,没有经贸合作的深入发展和有力支撑,“一带一路”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带一路”两端的亚太经济圈和欧洲经济圈贸易往来十分活跃,亚欧内陆国家之间贸易潜力非常巨大。2017年,我国与沿线国家贸易额达到7.4万亿元人民币,增长17.8%,高于全国增速3.6个百分点。与沿线国家在信息技术、工业设计、工程技术等领域服务外包合作,执行额达到1029亿元,首次突破1000亿元。随着技术进步和交通工具的改进,陆路运输更加便利,运输成本不断下降,陆路贸易的相对优势将日益增强,从而促使欧亚大陆逐步形成继大西洋贸易中心、太平洋贸易中心之后的亚欧贸易中心。

要充分利用好我国自身具有的地缘优势和贸易投资大国的优势,把握战略主动权,以贸易畅通促进设施联通、资金融通,带动“一带一路”的全面发展。扩大贸易投资规模,提高贸易投资水平,释放沿线国家合作潜力,推动沿线国家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开放合作。要加快建设和完善跨境交通基础设施,构建陆海天网四位一体的互联互通体系,提高跨境流通效率。要加强货币政策协调,创新和完善现有投融资安排,扩大沿线国家相互贸易投资本币结算和货币互换,深化多双边金融合作,建设区域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强金融风险监管合作。

经贸合作要发挥好贸易投资两大引擎的作用,推进自贸区建设和贸易一体化,建立边境经贸合作区和境外经贸合作区,推动跨国产业链建设,开创亚欧内陆经济一体化新模式。在中亚地区,要加强能源、原材料、机械、农业等领域经贸合作;在中东欧地区,要加强机械装备、农业、能源、金融等方面的产业内贸易和双向投资;在南亚国家,要在基础设施方面加大投资。要注意优先推动参与热情高、合作基础好、互补性强的国家,树立一批样板和示范,增强“一带一路”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中期目标:以民心互通为重点,着力打造责任共同体

丝绸之路始于公元前119年西汉张骞出使西域,两千多年来,将中国与印度、埃及、巴比伦、波斯、阿拉伯、古希腊和罗马等亚欧非数十国紧密相连,成为一条民族交往和文化交流的文明之路,是人类文明传承与发展的宝贵财富。通过“丝绸之路”,佛教、伊斯兰教、景教、摩尼教等传入中国,我国道教、儒学以及造纸、印刷、罗盘等技术传向西方。“一带一路”既是商贸通道,也是文化交流、科技沟通、宗教传播的友谊桥梁和文明纽带。包括陆上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草原丝绸之路在内的古代丝绸之路,为我们留下了珍贵的“丝路精神”: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

传承和弘扬“丝路精神”,就是要促进沿线国家的交流沟通,增进理解互信,系紧友谊纽带,建立责任共同体,携手应对各种传统和非传统威胁。要围绕“民心相通”,夯实“一带一路”的民意基础和社会根基。推进人文交流合作,为沿线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实施幸福家园、爱心助困、康复助医、人道主义紧急援助等援外计划。中国与各参与国在科学、教育、文化、卫生、民间交往等各领域广泛开展交流合作,设立孔子学院、建立中医药海外中心、实施医疗卫生合作计划,促进不同文明间的交流对话。加强科技和智力交流互动,加深各国人民友好往来和传统友谊。

(三)远期目标: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命运共同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建立在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基础上的更加紧密的共同体,共同体成员之间为着共同的利益、解决共同的问题,不仅具有共同的价值理念,也要建立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和制度安排。“一带一路”建设的制度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但远未形成国际制度。受国家间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异影响,建立和完善制度规划体系是一项重要而长期的任务。要持之以恒推进法律制度、标准规则体系建设,为规范“一带一路”国家间经贸关系和良好的交往秩序提供支持和保障。例如,制订双边投资保障协定、避免双重免税协定、政府间经贸合作协定,以及司法协助协定、交通运输协定等部门、产业间的合作协定,并为这些协定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还要进行区域合作的制度设计,商签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次区域合作协定。自由贸易协定不一定一步到位,可以采取分步走的策略,先签署框架协定或早期收获计划。制度设计要本着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削减贸易投资成本和壁垒的原则,逐步织密共同利益网络。

2017年5月,中国在北京主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各国政府、地方、企业等达成一系列合作共识、重要举措及务实成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主要涵盖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5大类,共76大项、270多项具体成果。要对这些成果中涉及制度话语权的项目进行进一步梳理,对于中东欧合作机制、丝路基金、智库合作联盟国际顾问委员会、中国—东盟互联互通协调委员会、国际进口博览局、国际发展合作署等重要制度安排,高度关注、积极推进,逐步形成政治、社会、文化、教育和安全等全领域的制度安排体系,形成沿线国家全面深度融合、休戚与共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三、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

“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全面推进,也要针对不同阶段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突出重点,力求突破。当前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对外协调和安全保障,走和平之路。强调合作共赢,争取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认同和支持。加强规划和战略对接,争取更多国家参与。举办中非合作论坛峰会,加大非洲国家参与力度。深化中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加强同欧亚经济联盟对接。落实好已经签署的双边合作规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妥善处理大国关系,推动与美英德法等发达国家合作,推动日本、印度等国参与。强化安全保障,完善境外安全保障体系,重点关注高风险国家和地区形势,保障海外工作人员生命和项目财产安全。

二是加强互联互通合作,走繁荣之路。推进高效畅通的国际大通道建设,重点建设好雅万高铁、中老高铁、匈塞铁路、比雷埃夫斯港、瓜达尔港、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等一批示范项目。促进互联互通规划对接,开展海关、检验检疫、司法、农业、海洋等领域政策规则标准合作。实施“一带一路”沿线大通关合作行动计划。开展海洋产业和资源开发合作,启动建设“中国—东盟蓝色经济圈”、推进“中欧蓝色产业园”建设。持续深化中欧班列品牌建设,提升运行效率,扩大回程货源,拓展国际联运市场。

三是加强经贸投资合作,走开放之路。打造开放型合作平台和国际公共产品,办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化贸易往来,扩大高附加值产品出口,适度增加消费品、农产品进口,推动跨境电商健康发展,培育贸易新的增长点。提升投资合作水平,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共建自由贸易区,形成更多贸易投资制度性安排,构建面向全球的“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网络。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通过中国—东盟博览会等活动促进企业间合作。

四是加强创新合作,走创新之路。开展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合作,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推动“网上丝绸之路”建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调动各类金融机构的积极性,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多双边磋商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交流力度。研究建立国际争端解决机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妥善化解商贸和投资争端。

五是加强人文交流,走文明之路。加大民生援助力度,援建一批受援国急需、当地居民欢迎的惠民工程。推进绿色丝绸之路建设,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深入开展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的产业合作,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用好“丝绸之路”和“一带一路”两个奖学金,办好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吸引沿线国家留学生来中国学习。推动“一带一路”区域文化合作机制建设,举办影视节、艺术节等国际性文化活动。积极拓展专业智库研究合作与交流、新媒体对话交流等新型人文交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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