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健康”:打造智慧医疗服务新模式
2018-01-12文_陈敏
文_陈 敏
2015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广在线医疗服务新模式,促进互联网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的融合发展。在相关政策推动下,互联网医院、移动医疗、O2O医疗服务模式等快速发展,开启了我国智慧医疗新篇章。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全面发展和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等7个方面的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清晰勾勒出基于“互联网+”的智慧医疗服务新模式。2018年7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配套文件《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行业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将迎来爆发式发展,必将进一步推动智慧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有效改善看病难问题,提升居民就医体验。
一、“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意义
“互联网+医疗健康”是以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为载体,将云计算、物联网、移动通信、大数据等ICT(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技术与传统医疗健康服务深度融合而形成的新型医疗健康服务业态的总称。“互联网+医疗健康”的业务范围极广,具体包括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移动支付、费用结算、检验检查结果等诊疗信息在线查询、远程医疗、健康管理、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等多种服务形式。“互联网+医疗健康”兼具传统医疗健康服务与互联网的特性,具有便捷性、时空无关性、资源共享性等特点,对解决医改难题、建设健康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1.再造服务流程,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患者就医“三长一短”现象备受诟病,在“互联网+”环境支撑下,医生和患者可通过智能终端与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将挂号、支付、检查检验报告查询等服务由线下转移到线上,缓解传统医疗服务模式下“三长一短”的现象,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2.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是我国医改的重要任务。互联网与医疗行业的深度融合使患者可以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随时随地获取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医院,患者在家即可实现部分常见病和慢性病的复诊,极大提升就诊的便利性;另一方面,在医联体内,借助远程医疗协同服务平台,患者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享受大型综合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有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的纵向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分级诊疗的实施。
3.创新服务类型,满足百姓多种健康需求
“互联网+”与医疗健康的融合发展将延伸出新的医疗健康服务类型,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健康服务需求。智能可穿戴设备和物联网的发展使贯穿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监测成为可能,大数据的发展使疾病预测和预警得以实现。此外,健康咨询、基因检测等新型医疗健康服务也开始走进人们视野。
4.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互联网+医疗健康”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技术手段与助推器,对健康生活、健康服务、健康保障、健康环境以及健康产业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例如通过建立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汇集区域内各类医疗健康信息资源,可为大数据分析、业务协同等提供支持。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手段宣传健康知识,可有效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利用“互联网+”构建医药产品消费需求动态感知、众包设计、个性化定制等新型生产模式,促进医药健康产业转型和发展。
二、“互联网+”创新智慧医疗服务模式
1.互联网医院促进医疗服务便捷化
2014年,全国首家互联网医院广东省网络医院建成,2015年,乌镇互联网医院正式投入使用,掀起了我国互联网医院建设的热潮。随后,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等众多医疗机构先后推出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院将集中于线下的医疗资源延伸到互联网上,拓展了医疗服务空间与服务范围,患者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医疗服务。与“轻问诊”“在线预约挂号”等医疗服务平台相比,互联网医院可提供在线诊疗服务,更触及医疗服务核心区域。除在线问诊、开具电子处方、在线配药等诊疗服务,互联网医院也提供预约挂号、在线购药、健康咨询、健康知识普及等服务,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健康服务需求。
2.远程医疗协作助力分级诊疗高效运转
为改变我国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可罗雀的就医格局,引导居民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国家持续致力于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并通过医联体、医保支付等管理方式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地。“互联网+”的发展为实施分级诊疗带来了一种全新的实现方式。通过医联体信息平台或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及上下联动机制,实现远程门诊、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超声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监护、远程手术指导、远程中医诊断等远程诊疗活动,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远程医疗协作服务模式建设,有效促进了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与共享,使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即可享受到三甲医院的医疗服务,从而使更多患者愿意选择在基层就诊,促进“基层首诊”目标的实现。
3.智慧医疗促进临床与管理工作智能化
随着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智慧医院建设如火如荼,使临床诊疗、医院管理逐渐趋向智能化、便捷化。在智慧门诊方面,通过自助终端、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服务窗、APP、门户网站等渠道构建起覆盖办卡、导诊、挂号、候诊、缴费、报告取单、取药、发票打印等诊疗全过程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有效缓解了“三长一短”的问题,优化了就医流程,提升了患者体验。在智慧病房方面,利用射频识别技术(RFID)等物联网技术以及智能移动终端实现移动查房、移动护理、婴儿防盗、ICU患者监护管理、精神病患者运动轨迹展示等功能,既减轻了医务人员工作量,又降低了医疗差错发生率。
互联网技术不仅对临床诊疗发挥着重要作用,对药房管理、医疗垃圾管理、设备和人员管理等也具有重要意义。虽然大多数医院已采用药品管理信息系统,但是药品数据仍是先纸张记录、再手工录入的方式,这样不仅造成人力资源浪费,而且由于人为因素,数据录入慢、准确率低,采用RFID技术整个过程可直接扫描标签完成。同样,基于物联网的配药发药可实现通过扫描处方自动出药。在人员、设备和医疗垃圾管理方面,通过物联网系统可实现人员、设备和医疗垃圾的识别、定位、跟踪、监控与管理,有利于医疗垃圾规范管理、设备资产清点的管理。
随着大数据技术与人工智能(AI)的发展,AI已渗透到医疗各个环节,如影像/病理/超声图像的智能识别、手术机器人辅助医生完成复杂手术、IBM Watson等智能诊疗系统辅助疾病的诊断与治疗、语音识别技术提高病历书写效率、大数据技术促进医院财务精细化管理等,有效提高了医生工作效率和医院管理水平。同时,AI使得医生经验与知识的大规模复制成为可能,智能诊断系统在基层的推广应用可有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水平,为分级诊疗的高效运行提供支撑。此外,云计算、大数据、分子生物学以及各类组学技术的发展使精准医疗模式走向成熟,逐渐开启个性化、精准化疾病诊疗新纪元。
4.“互联网+健康管理”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
建设健康中国,需要抓住“互联网+”带来的机遇,充分释放“互联网+”对健康管理的变革作用,建立起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个性化、智能化的健康管理新模式。
首先,通过门户网站等多种便捷途径向个人开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促进健康档案由“死档”转变为“活档”,让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了解自身健康状况和相关诊疗信息,实现自我健康管理,提高自身健康水平。其次,通过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实现网上签约服务,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病管理、健康管理、延伸处方等服务,推进家庭医生服务模式转变,改善群众签约服务感受,提高健康管理效率。此外,智能设备的发展使个人生命体征信息、生活习惯信息的实时采集成为可能,结合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实时动态监测、分析个人的心电、血糖等生理数据,预测并及时提醒可能发生的危险,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患者以及孕产妇的健康管理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互联网+”不仅创新了个人健康管理模式,对全人群健康管理也具有变革作用。依托“互联网+”,整合区域医疗健康信息资源,运用人群流动、气候变化等大数据预测疾病暴发和流行趋势,可实现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的智能监测,提高人群健康水平。
三、“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1.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是“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基础,它可以有效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和机构间的业务协同能力,其主要任务包括:(1)实现医院内部以及医联体内的信息互通共享,通过医院信息平台、医联体信息平台共享患者基本信息、诊疗信息、业务信息,提升业务协同能力和管理效率;(2)实现国家、省市、地市、县区四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全员人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数据,进一步提升跨机构跨地域的业务协同能力。
为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区域(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建设,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制订《电子健康档案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标准符合性测试规范》(WS/T 502—2016)、《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区域(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17年版)》,以推进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和标准化建设。通过2013—2017年五批测评试点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国已有54个区域信息平台和90家医院通过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实现以测促用、以测促改、以测促建,推动跨机构跨地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2.“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建设
在国家现有283项全民健康信息标准的基础上,制订和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建立包括基础标准、技术标准、产品和平台标准、信息安全标准、应用和服务标准五大部分组成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并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的规范管理和推广应用。
3.“互联网+医疗健康”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17)等法规和标准为指导,以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办发〔2011〕85号)为抓手,坚持网络安全与“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实施,加大技术保障力度,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管理,实现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同步发展。构建包括物理、网络、主机、应用、数据五个技术层面,制度、机构、人员、建设、运维五个管理层面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安全防护体系。
4.“互联网+医疗健康”法规和政策体系建设
随着“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的不断深入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业已存在的行业准入不明、医疗责任界限不清等问题逐渐凸显。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2018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密集出台一系列文件,包括《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等。该系列文件对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保障互联网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互联网+医疗健康”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在此基础上仍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互联网诊疗相关政策,建立起完整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法规和政策体系。例如: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建立费用分担机制,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和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加强互联网诊疗使用管理以及服务相关方的诚信体系、服务质量管控体系等法规和政策,以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