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研究综述
2018-01-09李珊珊
李珊珊
摘要:本文梳理了自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开展以来的文献研究,主要集中在互助资金的理论、模式、扶贫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目前较少有学者研究互助资金的组织治理、财务绩效以及社会绩效等内容。同时,由于互助资金数据难以大量收集,其实证研究也存在局限性。
关键词: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理论;模式;扶贫效果
一、引言
为缓解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所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探索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新模式,提高贫困村、贫困户自我发展和持续发展的能力,2006年5月国务院扶贫办和财务部出台了《关于开展建立“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2006]35号),在全国14个省开展“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互助资金”)。互助资金是指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以村民自愿缴纳一定数额的互助金为依托,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为补充,在贫困村建立的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
由于互助资金是中国特有的扶贫模式,因此国外并没有针对互助资金的文献研究。本文检索了知网自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文献,整理、归纳国内学者对互助资金的研究内容,以便于更好地总结目前我国互助资金的研究成果与局限。
二、互助资金理论研究
互助资金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是林万龙、曹洪民和陆汉文等提出的合作型反贫困理论和赋权理论。
合作型反贫困理论的基本内容是:反贫困工作需要政府、社区以及贫困群体之间相互合作,仅仅依靠任何一个单一主体的投入都不可能完成,同时,这种合作必须通过一个有效的平台来完成。合作型反贫困理念是一种新型的农村社会与经济治理模式的雏形,维护了农户自身的利益,解决了扶贫资源整合问题,创新了扶贫资金使用机制和扶贫路径。
赋权理论的其核心是认为互助资金通过组织创新实现了农村基层社区权利的调整,让农民自主享有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权,体现了一种重视赋权式的新型扶贫观念。发展互助资金最重要的就是政府在主导的制度建设下,协调政府、村两委与互助资金间的权力安排互助资金依托权力调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发展生产过程中所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同时提升了农民自我建设和自我组织的能力。
三、互助资金模式研究
在互助资金模式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安徽霍山模式和四川仪陇模式,学术界对于互助资金模式的研究最早开始于2007年。汪学越(2007)从霍山模式的实施背景、主要做法、制度设计、实施成效等方面进行了归纳总结,提出互助资金在实施过程中应固点扩面、调整政策、整合资源、把握方向,逐步提高互助资金覆盖面。曹洪民、林万龙(2007)率先就四川仪陇模式开展研究,从仪陇试点的提出背景、绩效评估、制度创新等方面进行研究,认为仪陇模式通过制度创新,能够有效的将贫困地区的本土资源转变为发展资本。宁夏、何家伟(2009)基于2009年对河北省和云南省4个村庄的调研数据,对仪陇模式的异地复制效果进行了研究,认为虽然各地区存在较大差异,但是异地复制的“仪陇模式”仍然是有效的,其他地区通过复制仪陇的互助资金制度设计方式,能有效提升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提高对贫困户的瞄准度。高杨、薛兴利(2013)基于对山东省互助资金运行状况的研究,认为应推行分期还款制度,更有利于互助资金的发展。
四、互助资金扶贫效果
1.互助资金创新了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式。与以往的扶贫方式相比,互助资金在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方面更具有针对性,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适合当地发展的项目中,将钱用在“刀刃上”,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率,弥补贫困地区资金不足问题,拓宽了贫困户资金来源渠道,创新了资金的使用方式。
2.互助资金提升贫困地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互助资金创新了农村基层管理形式,培养和提高了农民自我发展和民主管理的意识,通过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实现了基层权力的调整,发挥了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主体作用。郭凤修(2011)在研究文山市互助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现互助资金在使用时尊重农民自我意愿,由借款农户决定资金的用途,激发了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意愿和积极性。
3.互助资金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互助资金在发放贷款时一般是以小组联保的形式,这就要求组员之间必须相互信任和负责。为了持续获得贷款,必须按时还款,不能失信于人。何焱(2008)认为互助资金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减少了农村不良风气,避免了许多矛盾,促进了乡风文明建设。互助资金增强了农民的诚信意识,体现了农民当家作主的主人公地位,盘活了民间资本,体现了公平、公正与民主,提升农民信誉意识,促进了社会和谐。
五、互助资金存在的问题
1.互助资金的瞄准问题。互助资金旨在为贫困人口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因此互助资金必须要做到的就是精准瞄准贫困户。在互助资金瞄准问题上,国内学术界对此呈两派观点:一方认为即便是在信贷供给充足、贫困甄别严格的前提下,互助资金未能瞄准当地贫困群体,互助资金更多的被非贫困农户获得。汪三贵、陈虹妃等(2011)对四川和河南12个互助资金试点村的480户农户进行调研,发现贫困户在互助资金中与非贫困相比受益较少,这与其家庭特征以及互助资金社的管理方式有关,互助资金更多的被富裕户所获取。陈清华、董晓林等(2017)对宁夏29个村492个农户采用Heekman两阶段模型研究发现,互助资金贷款的受益对象最主要的是在贫困线附近以及以上的农户,未涵盖最贫困人群。
另一方认为虽然互助资金虽然受诸多因素限制,但与传统的扶贫贴息贷款相比,其瞄准机制的设计是没有问题的。吴忠(2008)””认为互助资金可以更好地瞄准农村贫困人口,对不同收入阶层农户的覆盖大体上是均等的。丁昭、蒋远胜、徐光顺(2014)采用集合分析法分析四川省互助资金瞄准问题,认为互助资金瞄准了贫困户,之所以贫困户贷款的利用率不高,是由于贫困户缺乏生产投资需求以及自身能力不足,并非是互助资金瞄准机制偏离。
2.村两委参与互助资金管理问题。部分学者认为村干部参与互助资金管理能够有效管理互助资金,密切群众联系,增强领导班子向心力和凝聚力,提升农民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能力。然而,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当前的互助资金中存在村干部与互助资金完全重合现象,这不利于互助资金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互助资金应该独立于村两委,由村民自我管理。
除以上问题之外,其他学者在研究中还发现了互助资金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互助资金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一旦发生问题,难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互助资金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不完善,没有与惠农政策高度结合。互助资金时发现互助资金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冲击的能力较弱。此外,互助资金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资金规模小、运转经费不足,借款周期短、资金來源有限等问题,难以满足全体入社社员的资金需求,严重制约了互助资金的发展。
六、简要评价
互助资金的推出是对贫困地区金融市场的重要补充,针对的人群主要是难以获得贷款的低收入贫困群体,为其发展生产提供资金支持。此外,在中国农村,不仅是贫困户,甚至是中等收入农户以及一些较为富裕的农户也面临着信贷约束问题,互助资金的出现为其获得低成本的正规信贷提供了一条新路径。
本文梳理了自互助资金开展以来的文献研究,目前学者对于互助资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模式、扶贫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上,但是,对互助资金的治理机制、财务绩效、社会绩效的研究较少。且由于互助资金样本数据难以大量收集,因此基于数据的实证分析较少,这可以作为今后研究的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