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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学批评”的理论构建

2018-01-09郑惠生

华文文学 2017年6期
关键词:文艺学文学批评文艺

摘 要: “文艺学批评”,与“文艺批评”不是同一概念,更非同一回事。作为实践,“文艺学批评”是一种以文艺学为批评对象的科学活动;而作为理论,“文艺学批评”则是对文艺学批评实践活动的科学研究。就性质而言,“文艺学批评”是学术性的批评;就主体而言,“文艺学批评”是专业工作者的批评;就任务而言,“文艺学批评”要探索“文艺学”的特性和规律,揭示文艺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以此来促进文艺学的健康发展。由于文艺学批评是一种学术上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并且还常常是一种学术上的“较量”,应该特别地突出“实证”与“逻辑”的地位。由于还未有文献探讨“文艺学批评”的理论构建问题,这里的论述是尝试性的。

关键词:文艺学批评;学术批评;对象;性质;内容;方法;文艺批评;文艺学

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677(2017)6-0062-10

当前学界,“文艺学批评”非学术化的现象极为普遍,这严重影响了文艺学的建设与发展。而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过,缺乏理论上的建构与支撑,是其重要的原因之一①。换言之,由于实践主体未充分认识到“文艺学批评”所应该具有的学术品格,未清醒意识到自身的实践活动所应该承担的使命,也未能自觉地根据对象的特殊性来选择恰当的批评方法,结果,“文艺学批评”不仅达不到理想的目的,而且还常常陷入无端、无序而招致恶名。

基于此,本文拟从概念、对象、性质、主体、任务、内容、方法以及必要性等多个不同的角度,对这一事关文艺学健康发展的重要的理论问题进行探讨。

一、“文艺学批评”概念的提出及其对象

在这里,首先要特别地予以说明的是,“文艺”一词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分,广义是指所有的文学艺术种类,狭义则仅指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②。本文中笔者所使用的“文艺”一词,在概念上均取其狭义。至于引述文字中出现的“文艺”一词是什么样的概念,则须按其所处的语境来理解。当然,在多数情况下,文学研究者用的是该词的狭义。

说到“文艺学批评”,人们首先想到的,或许就是“文艺批评”。然而,笔者在此所提出的“文艺学批评”,与“文艺批评”不是同一概念,更非同一回事。

“文艺批评”,按时下通行的另一说法,也叫“文学批评”,其对象为文艺现象,包括文艺作品、文艺创作、文艺鉴赏、文艺运动、文艺思潮等等。

从理论层面看,“文艺批评”这一词语的历史相当复杂③,即便到了现当代,学者们对这一概念的理解、表述也不尽一致。不过,可以看到的是,多数人都不同程度地突出了“文艺作品”作为批评对象的核心地位。如王先霈写道:“文学批评,是以一定的文学观念、文学理论为指导,以文学欣赏为基础,以各种具体的文学现象(包括文学创作、文学接受和文学理论批评现象,而以具体的文学作品为主)为对象的评价和研究活动。”④蒋述卓写道:“文学批评是面对具体文学作品及其经验的实践活动……对象包括文本、作家和思潮。”⑤南帆写道:“文学批评乃是批评家通过文字对于作品、作家以及文学史的解释、分析、判断与评价。”⑥。而王一川更是这样写道:“文学批评是指读者在文学阅读基础上对文学作品的分析、阐释和评价。”⑦

从“文艺批评”这一词语的使用方面看,将其当作“文艺作品批评”或者“主要是对文艺作品的批评”的,也极为普遍,如“人人都是批评家,而且人人都是文学批评家。”⑧“好的批评理论……是看它在揭示单一艺术作品内涵时的范围、精确性和一致性,看它能否阐释各种不同的艺术。”⑨“……艺术批评和文学批评已经建制化了。在相当程度上,批评家们诉诸的观点、发表论文的标准及所要表达的意思,与艺术家和作家的创作,共享着同样的语境,都来自同一个艺术或文学的传统。”⑩“文学批评作为一种特殊性质的文学接受活动,是文学创造的‘最后完成形式,它以一种新的‘生产行为,使文学创造的意义增殖和价值增殖。”{11}“文艺批评家如果抛开了所有的理论成见,完全回到文本的具体阐释,从中发现文本的意义,那么,就不可能与作家、艺术家对话了。”{12}“文学艺术批评通常讲是一门专门的审视、评价、发现文学艺术作品水平的学术理论,是对指定文学艺术作品以及作者在同创作领域里所达到的高度作论文式的文章阐释。”{13}

上述的目的,并非讨论“文艺批评”的定义以及在特定语境中或自觉或不自觉使用该词的当否,而只是想说明,既有的“文艺批评”,无论作为理论还是作为实践,其对象是或者主要是具体的、感性的“文艺作品”。

与“文艺批评”对象不同的是,本文所提出的“文艺学批评”概念,无论是作为理论还是作为实践,其对象都是抽象的、理性的“文艺科学”。概括地说,作为实践,“文艺学批评”是一种以文艺学为批评对象的科学活动;而作为理论,“文艺学批评”则是对文艺学批评实践活动的科学研究。

需要指出的是,“文艺学批评”这一词语并非笔者首先使用。以目前笔者搜集到的资料而言,有两个学术性的文献就用了这一词语。一个是王杰的论文《马克思与阿多诺的文艺学批评方法》{14},另一个则是顾凤威和巫育民的专著《文艺学批评方法概论》{15}。不过,两者所使用的“文艺学批评方法”这一词语,其概念仍为传统意义上的文艺学中的“批评方法”。或者说,其使用中的“文艺学批评”的含义,与“文艺批评”无异,只是表述方式不同罢了。而这,并非是本论中所提出并要着力探究的“文艺学批评”。

二、“文艺学批评”的性质、主体和任务

就性质而言,“文艺学批评”是学术性的批评。而这,是由“文艺学批评”的对象所决定的。既然对象“文艺科学”为文艺学家的研究成果,那么,对之及其相关问题的分析、判断,就不应该是非学术性的。也就是说,只有学术性的批评,方可保证“文艺学批评”的质量。

“文艺学批评”的这一性质,有别于学界长期以来普遍流行的对于“文艺批评”的把握。对于“文艺批评”,中外学者虽然也重视其作为一门科学的“学术性”,但由于批评以文艺作品为“前提和出发点”{16},所以往往是特别地强调其中所包含的“艺术性”或“审美性”的成分,像施勒格爾就认为,批评既可称科学也可称艺术{17}。鲍列夫同样认为:“批评具有双重本质:从它的某些功能、特点和手段来看,它是文学;从某些功能、特点和手段来看,它又是科学。”{18}凌晨光说:“文学批评具有双重性质——既有文学性又有科学性。”{19}唐正序同样这么说:“文学批评是艺术性科学。”{20}李国华更是如此说:“文学批评是融美学批评与社会批评为一体的艺术性科学……是一种独立的审美意识,一种独立的艺术世界。”{21}之所以会这样,甚至于还出现了过分强调“艺术”、“审美”、“创造”的情况——如李健吾{22}、苏宁{23}、姚楠{24}等学者,原因无非就是“文艺批评”总是或直接或间接地面对着感性的“文艺世界”,若换成乔治·布莱的说法,文艺批评面对的是“生动的、多样的、却也是杂乱无章的一种存在”{25}。与之相比,“文艺学批评”所面对是一个抽象了的理性的“科学世界”,尽管这个“科学世界”可能还存在着一些具体的感性的成分,但那是“经抽象了的具体、感性”。也就是说,对“文艺学批评”而言,即便对象中存在着具体的、感性的成分,那也是少之又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就主体而言,“文艺学批评”是专业工作者的批评。法国文学批评家蒂博代把文艺批评分为“有教养者的批评”、“专业工作者的批评”和“艺术家的批评”三大类型,并且在比较之后,还不无偏颇地褒扬“艺术家的批评”而贬抑“专业工作者的批评”{26}。众所周知,蒂博代关于“文艺批评”的分类及看法,近些年来在中国学界有很大的影响,只是国内学者有时候会根据时代的变迁和立论的需要而略作修补。由于“文艺批评”以有识字能力的文化人都会的“文艺欣赏”为基础,所以把诸如“有教养者的批评”和“艺术家的批评”之类的非学术性的批评纳入“文艺批评”的框架未尝不可。另外,由于非学术性的批评在“文艺批评”中有无法完全取代的价值——譬如,其解读的个性化和多样化能促进人类更加全面深刻地感受作品、理解作品;所以,我们难以赞同梁实秋的这样一种说法:“只有文学批评家的批评才是批评的正宗”{27},更不会像“新批评”派的领军人物约·克·兰塞姆那样坚称:“批评一定要更加科学,或者说更加精确、更加系统化。”“文艺批评一定要通过学问渊博的人坚持不渝的共同努力发展起来……批评的合适场所是在大学。”{28}不过,约·克·兰塞姆的这一旗帜鲜明的观点,倒是很适用于本论中的“文艺学批评”领域。

当然,将“文艺学批评”定位为学术、专业,并不意味着非学术的批评、非专业的批评不会出现于“文艺学批评”领域。相反,由于政治、经济等各种外在的社会力量的存在,非专业性的批评时常发生,而由于“文艺学批评”主体的专业素养、价值取向等各种内在因素,非学术的批评也不少见。不过,从长时段来看,非学术批评、非专业批评并不构成“文艺学批评”的主流,也就是说,它无法左右“文艺学批评”乃至文艺学发展的方向。即便在某些时候会出现“非学术的批评”、“非专业的批评”成为主流或主导的特殊情况,那也终将被历史所淘汰,至于其中可能蕴含着的合理、有用的成分,就会为“学术批评”、“专业批评”所吸收。

就任务而言,“文艺学批评”要探索“文艺学”的特性和规律,揭示文艺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以此来促进文艺学的健康发展。这一点,明显不同于既有的“文艺批评”——按诺思洛普·弗莱的极具概括性的说法,文艺批评的“中心任务是理解文学”{29}。

应该指出的是,“文艺学批评”既要对批评的对象作事实判断,又要对批评的对象作价值判断,是认知与评价的统一。在这一点上,“文艺学批评”与“文艺批评”并不完全一致。许多时候,文艺批评既有事实的判断又有价值的判断,但有时候,文艺批评也可以只是做事实上的分析,如一些文学事实的考证。然而,在文艺学批评中,不可能存在着撇开评价而只有认知的活动。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文艺学是一门科学,其研究成果有优劣、高低之分,而对其优劣、高低的价值评判,则是“文艺学批评”必须完成的任务。

尽管评价以认知为前提,但从文艺学的良好建设和发展的角度讲,“文艺学批评”中的价值判断比事实判断更为重要,而其原因在于,前者在总体价值选择方面具有突出的导向性。

总之,由于对象的不同,“文艺学批评”与“文艺批评”在性质、主体、任务等方面均有很大的差异。

三、“文艺学批评”的内容

与“文艺学批评”的性质、任务等一样,“文艺学批评”的内容也是由“文艺学批评”的对象所决定的。既然对象为“文艺科学”,那么,其基本内容就是“文艺科学”及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下面,先说“文艺学批评”实践活动的内容。

1. 文艺批评的批评

文艺批评是传统文艺科学的三大分支之一。与文艺理论和文艺史不同的是,文艺批评的操作者并非都是文艺学方面的专家,其成果不一定都具有学术的品格。故而,虽然文艺学批评的内容包括“文艺批评的批评”,但批评的重心应该是文艺学专家或者说是具有学术品格的文艺批评,至于那些非文艺学专家或者说是不具有学术品格的文艺批评,则可以忽略。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虽然文艺批评的主体并非文艺学专家,且其批评也不具有学术的品格,但其批评的对象却是文艺学研究成果(如文艺史、文艺理论著作)。像这样的一种批评现象,是否也该纳入本文所论的“文艺学批评”的范围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一些文艺批评活动本身虽然不具有学术的品格,但其对象却属于文艺学的范畴,而这就使得它上升到了会影响文艺学建设和发展的地位,故对之进行学术批评,是极其必要的。

2. 文艺理论的批评

在传统文艺学的三大分支学科中,文艺理论最为抽象,最难掌握,因而其成果的持有者少有非文艺学专家,也少有不具备学术品格的。虽然对文艺理论的批评很考验批评主体的专业理论素养,但它在“文艺学批评”领域里极具代表性,因而,也是“文艺学批评”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

当然,如果不是针对文艺理论的整个体系及其重构,而只是针对成说中的某个文艺理论问题展开批评,那要容易得多,但即便这样,对批评主体的专业理论修养仍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3. 文艺史的批评

虽然文艺史不像文艺理论那么抽象,那么难以掌握,但与文艺理论一样,其成果持有者少有非文艺学专家,也少有不具备学术品格的。

蔣原伦、潘凯雄等人认为:“所谓文学史论著就是对历史上已经显现过的文学的既定现实的一种忠实记录……是一种善良、单纯而理想的希望。”{30}这样的看法当然没错,不过,由于文艺可以“虚”而历史却不能不“实”,所以,“忠实记录”或者说“既定事实的还原”仍应该是文艺史家执着追求的目标。而要达到这一目标,没有日积月累的大量的阅读,没有艰苦的细致入微的求证工作,那是不可能的。从这个角度看,对文艺史的批评,同样考验着批评者的专业素养,其难度可想而知。因而,对文艺史的批评,可以说是“文艺学批评”中较为重要的内容之一。

4. 文艺学课题的批评

正如马克·埃里克森所指出的:“并非只有身在科学共同体内部的人才能承担建构科学的职责。”{31}形形色色的外在力量总是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作用于文艺学的构建。在影响文艺学的外因中,由政府部门或官方学术机构资助的课题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郭德茂曾对课题立项和结项的种种弊端进行了批评{32},而夏松涛在反批评时则很强调课题和项目的积极意义,他这样说:“各级各类的课题和项目为研究者学术创新提供了资金,也提供了平台。很多年轻人通过课题和项目成长起来,为学术创新进行了沉淀和积累。如果没有课题和项目,很难想象学术创新会到什么层次。”{33}。笔者在此不深入讨论正反双方的看法,不过,应该指出的是,诚如卡尔·皮尔逊所言:“国家通过过去的艰苦劳动节约的、或者凭借未来的信贷而利用的资源,却由于拙劣规定的甚或没有规定的划拨却屡屡引发恶,我们将如何彰善止恶呢?”{34}资助项目确实有着“投入多少而产出又是多少”的大问题。1996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基金”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八五重点科研项目成果”《中国历代人口统计资料研究》一书,被学界同行断定为“基本失败”{35}。这种由国家顶级学术机构承担的资助项目尚有不合格的情形,一般学术机构承担的资助项目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那就更是难以预料了。就文艺学界而言,根据笔者的研究,确实也存在着连“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都会错谬百出的问题{36}。而这,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批评和纠正,不仅会浪费纳税人的钱,而且还会严重挫伤有真才实学但却未能获得资助的文艺学学者的研究热情,让看似推动学术创新的资助项目起到了反面的效果,从而妨碍了文艺学的健康发展。故此,对文艺学课题的批评,是“文艺学批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具体而言,“文艺学课题的批评”,既有偏于内部研究的对文艺学课题成果的批评,也有偏于外部研究的对文艺学课题管理的批评,包括文艺学课题立项机制、结项机制、经费使用等问题。

5. 文艺学期刊的批评

文艺学成果的质量如何,只有发表了才可让学术同行和社会公众知晓,而文艺学期刊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平台。故此,文艺学期刊的办刊宗旨、办刊质量,会深刻地影响着文艺学的建设与发展{37}。而这一点,在常常“以刊评文”的当今中国{38},尤为明显。这也是为何必须把“对文艺学期刊的批评”列为“文艺学批评”内容之一的原因。

具体而言,“文艺学期刊的批评”,既有偏于内部研究的对文艺学期刊论文的批评,也有偏于外部研究的对文艺学期刊的价值取向、栏目设置、评审尺度等问题的批评。

6. 文艺学标准的批评

标准的制定,会影响产品的质量。因而,对于任何产品,都应该有一个良好的评估标准。如果相反,就会一而再而三地产生负面的影响。这一点,文艺学也不例外。譬如,朱光潜先生的《谈美书简》,不仅由于学理性的缺失而不能作为文艺学、美学的典范{39},而且还由于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不适合中学生阅读{40},然而,该著却被国家教育部制订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列为“推荐读物”。像这样的国家标准,显然很不利于文艺学、美学的建设与发展。由此可知,对文艺学标准的批评,是“文艺学批评”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内容。

具体而言,“文艺学标准的批评”,既有偏于内部研究的对文艺学自身的原创性、前沿性、经典性、人文性、科学性、客观性等问题的批评,又有偏于外部研究的对制定文艺学标准的主体、依据、方式等问题的批评。

7. 文艺学学术事件的批评

理想的学术阵营,应该是一个充满活力、创造、竞争而同时又是和谐、有序的共同体。然而,由于不同的学者在学术背景、学术理念、学术素养、学术道德和学术地位等各方面存在着差异,结果,发生矛盾乃至冲突也就是常有的事。而怎样应对学术界的种种矛盾和冲突,包括如何处理学术违规事件、学术违法事件等,也就成了学术共同体的热点话题。这些热点话题,深刻地影响着学术共同体的走向。在这一点上,文艺学界也不例外,其最为典型的个案,莫过于有几百位中外专家学者参与批评的“汪晖涉嫌抄袭”事件{41}。基于此,文藝学批评内容应当包含“文艺学学术事件的批评”这一项。

具体而言,“文艺学学术事件的批评”,既包括具体的单个的文艺学学术事件的批评,又包括对处理文艺学学术事件的准则、依据、程序等诸多带有普遍意义的问题的批评。

8. 高校文艺学的批评

文艺学传播,既有面向同行的学术性传播,又有面向大众的非学术性传播,还有针对高校生的传播。由于未来文艺学的从业者的最主要成员还是来自于在校大学生,故对其传播,可称之为准同行的学术性传播。相对于文艺学同行传播的横向性,面向大学生的文艺学传播具有纵向性的特点。从文艺学发展的角度讲,学术性的纵向传播至关重要,因为文艺学是无止境的,而要不断地发展,就不可能不依靠聪明但暂时又还是外行的大学生们。故此,对高校文艺学的批评是“文艺学批评”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内容。

具体而言,“高校文艺学的批评”,既包括偏于内部研究的对文艺学教材等问题的批评,又有偏于外部研究的对文艺学学者素养、文艺学教学方法等诸多问题的批评。

若参照韦勒克和沃伦关于文学研究的区分{42},上述内容中的第1项至第3项可视为“内部批评”,而第4项至第8项则可视为“外部批评”。当然,这种划分是相对的,是表述条理化要求的结果。从实际情况来看,就像前面分述时已经提到过了的那样,即便是对文艺学外部因素的批评,也存在着因不同方面的内容而有“偏于内批评”与“偏于外批评”的区别。此外,这八项内容只是列举,而非“文艺学批评”实践的全部。譬如,“对比较文艺的批评”、“对文艺学专著出版的批评”等等,上面就没有论及。之所以这样,绝非诸如此类的批评不值一谈,而是由于笔者目前还只是比较了解上述八项内容,在实践上也有一定的基础{43}。至于其它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摸索。

另外,必须指出的是,不断的实践能为理论打下坚实的基础,但实践的内容并不等于理论的内容。也就是说,“文艺学批评”实践的内容并非就是“文艺学批评”理论的内容。那么,“文艺学批评”理论的内容有些什么呢?依笔者初步的设想,其内容框架包括如下九大方面:(1)文艺学批评特性、功能论;(2)文艺学批评发生、发展论;(3)文艺学批评主体论;(4)文艺学批评标准论;(5)文艺学批评方法论;(6)文艺学批评类型论;(7)文艺学批评写作论;(8)文艺学批评规范论;(9)文艺学批评社会论。本文虽然也涉及到其中的个别理论问题,但由于篇幅方面的限制,多未能充分展开讨论。

四、“文艺学批评”的方法

说到“文艺学批评”方法,人们首先想到的,或许就是“文艺批评”方法。然而,如前所述,既然批评的对象不同,那么,在批评的方法上也就不可能完全一样。

关于“文艺批评”方法,罗伊丝·泰森在《当代批评理论实用指南》一书中,从理论的角度为“大学教师以及大学生”介绍了“精神分析批评”、“马克思主义批评”、“女性主义批评”、“新批评”、“读者反应批评”、“结构主义批评”、“解构主义批评”、“新历史主义与文化批评”、“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和酷儿批评”、“非裔美国文学批评”、“后殖民批评”等十一个种类,并以美国小说家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作为这十一个种类的批评方法运用的范例{44}。显而易见,除“非裔美国文学批评”等个别批评方法外,绝大多数批评方法的运用在当今文艺学界具有相当的普遍性。那么,这些“文艺批评”方法是否适合用在对文艺学的批评上呢?或者说,它们能够成为“文艺学批评”的方法吗?在没有更进一步的研究之前,笔者不敢作全称判断,但可以肯定的是,大部分用不上。

让我们再来看看中国古代文学批评的方法。张伯伟的《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方法研究》一书,“从大量文学艺术的实际批评中,归纳出三种最能体现传统文学批评精神的方法”,即“以意逆志”、“推源溯流”、“意象批评”。{45}其它两种方法暂且不说,“意象批评”的这一种方法,显然是无法用在对文艺学的批评上的。

上述并非否定种种批评方法的价值,而只是想说明,对“文艺批评”来说有一定价值的方法,对“文艺学批评”而言未必有用,即便有用,那也可能只是具有次一级的价值。比如,对一部运用“精神分析法”探讨文艺现象的专著进行批评,由于“要判明其总结和判断的可靠性和真实性的程度”{46},所以可能需要借助或者运用“精神分析法”的知识,但相对于将其作为文艺学专著而须寻求适宜的学术批评方法来说,却不是最重要的。

那么,什么样的方法才是“文艺学批评”所必需呢?总的来说,文艺学批评的方法应该包括“理论联系实际”、“分析与综合”、“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等等。不过,认识不能止于此。由于文艺学批评是一种学术上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并且还常常是一种学术上的“较量”,所以应该特别地突出“实证”与“逻辑”的地位。

当前之所以出现许多“非学术化”的文艺学批评,除学术氛围以及个人的学术理念、学术能力等原因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批评主体缺乏实证精神,不讲逻辑。这样的结果,轻则说服不了人,重则引发了不必要的争吵,最后是伤了同行的心。由此看来,“文艺学批评”主体不仅应該将实证和逻辑当作科学方法来运用,而且还应该把自觉地运用它当作是必须遵守的基本伦理准则。

那么,如何才能将此方法或者说这一准则贯彻到底呢?笔者认为,“本文细读”应该是其重要的保障。

在文艺批评领域,“文本细读”是“新批评”的一大法宝。这一法宝,在其大师手上,可以玩出举世公认之作,如《精致的瓮——诗歌结构研究》{47}。然而,对于运用其它批评方法的批评家来说,“本文细读”并非总是必需的。仅就“新批评”的“细读法”而言,虽然以精准揭示文本自身的意义为目的,但由于优秀作品的意涵极其丰富,难以探测到底{48},再加之局限于文本使它缺乏“真正的社会学前提”{49},结果,其揭示出来的意义往往也是有限的。

与文艺批评相比,“文本细读”对于文艺学批评来说更为重要,更具有广泛运用的价值。而这,是由文艺学文本的世界具有与文艺作品的世界很不相同的特性所造成的。就最基本的方面而言,观点鲜明、资料准确、论证严谨是文艺学著述的共同要求。换个角度讲,文艺学文本的世界应该是清晰明朗的,而非像文艺文本的世界那样可以是多义的或者是歧义的。故此,对文艺学文本的解读,也就不存在各不相同但都同样有说服力的情况。这种情况,使得对其批评,必须建立在准确无误的解读的基础上。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不管是肯定性的批评,还是否定性的批评,都会变成“歪曲性批评”。从逻辑谬误角度看,那就是在“赞美稻草人”或者是在“攻击稻草人”。就“文艺学批评”实践活动而言,一些争鸣性、商榷性的批评最后会演变为各执一词的争吵,原因有时候并非是异见多于共识,而是由于批评者没有细心阅读、未能精准把握文本所造成的。

五、构建“文艺学批评”理论的必要性

或许有人会提出这样的疑问:文艺学中已经有了“文艺批评”,还有必要搞出一个所谓的“文艺学批评”理论或者学科吗?

对此,笔者的回答是,如前所述,两者的对象不同、任务不同,性质、主体、内容和方法也有异。从最终的目的看,文艺批评是促进文艺的繁荣,而文艺学批评则是让文艺学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基于此,有必要进行“文艺学批评”的理论建设。

或许有人会进一步地质疑:“文艺学批评”是对文艺学的批评,那难道既存的“文艺批评”没有对文艺学的批评?或者说,原有的“文艺批评”没有进行过属于“文艺学批评”范围的工作?如果有,那又何必再搞出一个新的门类呢?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得承认,既有“文艺批评”乃至整个文艺科学的内容中,确实存在着对于文艺学的批评。这里就不必说已命名为“对什么什么的批评或质疑”的著述了,只说那些命名看起来似乎没有多少批评意味的文艺学著述,也可能包含甚或充满着对既有的文艺学进行批评的成分,如恩斯特·R.库尔提乌斯的《欧洲文学与拉丁中世纪》{50}、爱德华·赛义德的《反对者、读者、支持者和共同体》{51}、托尼·本尼特的《文学之外》{52}、顾彬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53}、柯雷的《精神与金钱时代的中国诗歌》{54}、卜松山的《中国的美学和文学理论——从传统到现代》{55}、邢建昌的《理论是什么》{56}等等。事实上,真正有价值的学术研究,往往包含着对于既有的学术成果的批判。从这个意义上讲,只要文艺学著述有创意,不管其阐述是多么地正面,总是包含着“文艺学批评”的成分。其区别仅在于,某些案例中,“创新程度”与“文艺学批评成分”并不成正比,如夏上漱石的《文学论》,就是典型的“高创新低批评”{57}。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既往的“文艺学批评”不仅以实践的方式呈现——包括那些有新意的文艺学著述,而且,偶尔还以理论的方式出现于“文艺批评”中,如於可训就有意识地把“批评的批评”纳入“文艺批评”的框架并予以讨论{58}。

然而,承认“文艺批评”乃至整个文艺科学中存在着“文艺学批评”的成分,并非意味着认可迄今为止的“文艺批评”乃至整个文艺科学在“文艺学批评”上的非理论自觉状态。依笔者之见,“文艺批评”乃至整个文艺科学对于“文艺学批评”的这种简单朴素的涵盖,貌似到位,貌似尽责,貌似完成了任务,实则是遮蔽了“文艺学批评”中更具实质性的重要的问题。

一方面,文艺学研究中,存在着不少的水分,而这些有水分的著述,很不利于文艺学的健康发展。对于含有太多水分的文艺学著述,我们是否该认清?是否该予以揭示?如果应该予以揭示,那么,应该依靠什么?原则和依据又是什么?另一方面,文艺学研究中,也存在着货真价实的东西,对于这些有利于文艺学建设的著述,我们是否该褒扬?如果应该予以褒扬,那么,该由谁来褒扬?凭什么来褒扬?此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文艺学界的内部机制如何?应该怎样才有利于文艺学的建设?文艺学界的内部与外部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如何实现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所有这些工作,既往的“文艺批评”不是完全没有涉及,但因限于其关注点主要在于“文艺领域”,结果是做得不够多、不够深入。就此而言,如果“文艺学批评”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门类,就可以聚焦,可以全面深入,从而改变当今“文艺学批评”严重乏力的状况。

以理论的视角观之,构建“文艺学批评”理论的必要性,或许更易于显示出来。譬如,关于“文艺批评”的标准,有些学者确定为“思想和艺术”两个方面,如陈涌{59}、徐正非{60}、曹廷华{61}、韩盼山{62}等等;有些学者确定为“美学的和历史的”两个方面,如程代熙{63}、严家炎{64}、陈传才{65}、仲呈祥{66}、特里·伊格尔顿{67}、M.A.R·哈比布{68}、丁国旗{69}等等;有些学者确定为“真、善、美”三个方面,如王文生{70}、吴中杰{71}等等;还有些学者更侧重于强调诸如“形式”、“艺术”、“美学”之类的一面,如尼古拉·特鲁别茨科伊{72}、徐复观{73}、刘再复{74}、刘安海{75}、列·斯托洛维奇{76}、约·舒尔特-萨斯{77}等等。这几种说法,不管哪一种更为科学,用以衡量文艺作品,也都还是有可取的地方;但是,用以评价文艺学,则是不恰当的,不可取的,尤其是这几种说法中所包含的诸如“艺术”、“美学”之类的标准。从另一个角度看,评价文艺学著述,少不了学术规范的这一尺度。然而,在关于“文艺批评”标准的问题上,学者们普遍的做法是把该尺度搁置一旁。为什么会这样?那是因为如前所述,学者们在探讨“文艺批评”标准时,把重心放在文艺作品上,而评价文艺作品,自然是不适宜套用学术规范的标准。然而,对于文艺学著述的评价来说,这一标准不仅是适宜的,而且还是至关重要的。

六、结语:“文艺学批评”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或许有人会更进一步地发问:如果建立了“文艺学批评”这一门类,那它归属于哪?它与文艺学、文艺批评之间又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关于这一问题,笔者的初步想法如下。

首先,应该再一次强调的是,尽管“文艺学批评”还未有系统的理论构建,还没有成为一个独立的门类,但这并不意味着“文艺学批评”不存在。相反,“文艺学批评”实践是历史地存在着的——譬如,远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就有了亚里士多德对希罗多德所提出的“连贯体”的批评{78},有了贺拉斯对昆提留斯和阿里斯塔科斯批评活动所作的批评{79},有了郎加纳斯对柏拉图《理想国》的批评{80}。当然,历史上的“文艺学批评”大多显得零散而不集中,且从总体来看未能达到理论自觉的高度。这一方面说明了,在“文艺学批评”实践领域进行理论构建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则表明,“文艺学批评”理论的构建,已存在着大量的历史资源,它并非是在“空中”造“楼阁”,而是以丰富的实践为基础的,是切实可行的。

其次,虽然由于“文艺学批评”是处于“文藝科学”与“学术批评”之间的交叉地带,故可以归到“文艺科学”的范畴,也可以归到“学术批评”的范畴;但是,就对象、任务和主体而言,或许将其列入“文艺科学”的范畴更为合适些。也就是说,可以把“文艺学批评”当作是“文艺科学”的一个分支,只不过它要从一直对它并不高度重视的“文艺批评”中分离出来并茁壮成长,以前所未有的力量推进“文艺科学”的建设。从这一角度看,它与“文艺批评”的关系是并列关系。

当然,由于科学是无止境的,其变化发展也并非总是可以预料得到的,所以,“文艺学批评”在未来会成为什么?这完全取决于专家学者们的共同努力。本文的目的是抛砖引玉,让学界同仁关注这一领域,也希望有更多的文艺学专家学者来参与建设,共同推动文艺科学的发展。

最后,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由于还未有文献探讨“文艺学批评”的理论构建问题,所以这里的论述是尝试性的。自然而然,其中提出来的问题以及留下来的问题远比解决了的问题多。基于此,请学界同仁多多批评指正。

① 郑惠生:《文艺学批评“非学术化”批判——学术批评研究之一》,《学术论坛》2010年第8期,第87-91页。

② [日本]滨田正秀:《文艺学概论》,陈秋峰、杨国华译,中国戏剧出版社1985年版,第1页。

③ [美]R·韦勒克:《文学批评的术语和概念》,[美]R·韦勒克:《批评的诸种概念》,丁泓、余徵译,四川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第29-43页。

④ 王先霈主编:《文学批评原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

⑤ 蒋述卓、洪治纲主编:《文学批评教程》,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6页。

⑥ 南帆:《文学批评手册——观念与实践》,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4页。

⑦ 王一川主编:《文学批评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4页。

⑧ 方孝岳:《中国文学批评》,文津出版社2016年版,第14页。

⑨ [美]M.H.艾布拉姆斯:《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郦稚牛、张照进、童庆生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页。

⑩ [美]唐·伊德:《为什么不是科学批评?》,计海庆译,[美]伊万·塞林格、罗伯特·克里斯主编:《专长哲学》,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43页。

{11} 於可训:《论文学批评的创造性特质》,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第24页。

{12} 熊元义:《当代文艺批评的困境与出路》,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第113页。

{13} 朱国昌:《文学艺术批评视野的呈现方式》,中国文联出版社2016年版,目录第4页之后的1页。

{14} 王杰:《马克思与阿多诺的文艺学批评方法》,《学术论坛》1988年第4期,第67-71页。

{15} 顾凤威、巫育民:《文艺学批评方法概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6} 张荣翼:《文学批评学论稿》,云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4页。

{17} [德]施勒格尔:《论批评的本质》,[德]施勒格尔:《浪漫派风格——施勒格尔批评文集》,李伯杰译,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第258页。

{18} [苏联]鲍列夫:《美学》,乔修业、常谢枫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506页。

{19} 凌晨光:《当代文学批评学》,山东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4页。

{20} 唐正序:《文学批评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页。

{21} 李国华:《文学批评学》(修订本),河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页。

{22} 李健吾:《〈咀华集〉序一》,李国华主编:《文学批评名篇选读》,河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6页。

{23} 苏宁:《文艺批评是一种审美判断》,《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2年第1期,第57-60页。

{24} 姚楠:《文学批评原则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9頁。

{25} [比利时]乔治·布莱:《批评意识》,郭宏安译,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第275页。

{26} [法]蒂博代:《六说文学批评》,赵坚译,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46、74-145页。

{27} 梁实秋:《文学批评辩》,徐静波编:《梁实秋批评文集》,珠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94页。

{28} [英]约·克·兰塞姆:《批评公司》,严维明译,[英]戴维·洛奇编:《二十世纪文学评论》(上册),葛林、杨宇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387页。

{29} [加拿大]诺思洛普·弗莱:《显性批评与隐性批评》,吴持哲编:《诺思洛普·弗莱文论选集》,叶舒宪、王静安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7页。

{30} 蒋原伦、潘凯雄主编:《文学批评与文体》,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9页。

{31} [英]马克·埃里克森:《科学、文化与社会——21世纪如何理解科学》,孟凡刚、王志芳译,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7页。

{32} 郭德茂:《学术创新为什么投入多收获少》,载2013年5月31日《中国社会科学报》。

{33} 夏松涛:《也谈学术创新投入多收获少的问题》,载2013年6月21日《中国社会科学报》。

{34} [英]卡尔·皮尔:《科学的规范》,李醒民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8页。

{35} 葛剑雄、曹树基:《是学术创新,还是低水平的资料编纂?——评杨子慧主编〈中国历代人口统计资料研究〉》,载《历史研究》1998年第1期;祝晓风、张洁宇:《一篇书评问世的前后》,载《中华读书报》1998年3月25日。这两篇文章后来收入由杨玉圣编的《书的学术批评》一书(辽宁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4-115页)。

{36} 郑惠生:《“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焉可错谬百出——对黄浩教授〈从文学信仰时代到文学失仰时代〉的学术批评》,《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第17-24页。

{37} 郑惠生:《从学术期刊看当前文艺学批评的严重缺失——以〈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文艺研究〉等为样本的分析与探讨》,《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第19-27页。

{38} 杨玉圣:《高校学术评价“去SCI化”评议——论大学问题及其治理(之三)》,《社会科学论坛》2010年第9期,第55-68页。

{39} 郑惠生:《〈谈美书简〉是“现代中国美学经典”吗——论朱光潜先生〈谈美书简〉的学理性缺失》,《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第11-16页。

{40} 郑惠生:《论朱光潜先生〈谈美书简〉的局限性——兼向国家教育部提建议》,《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第10-13页。

{41} 郑惠生:《学者回应“文艺学学术事件”当遵循学术规范——对林毓生教授“汪晖涉嫌抄袭”意见的学术批评兼与李陀、王斑、陈晓明、王晓明诸位先生商榷》,《华文文学》2012年第1期,第99-111页。

{42} [美]雷·韦勒克、奥·沃伦:《文学理论》,刘象愚、邢培明、陈圣生、李哲明译,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65-311页。

{43} 郑惠生:《文艺学批评实践》,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

{44} [美]罗伊丝·泰森(Lois Tyson):《当代批评理论实用指南》(第二版),赵国新等译,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4年版,第12-507页。

{45} 张伯伟:《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方法研究》,中华书局2002年版,导言第8页。

{46} [苏联]B·B·列西克:《文艺学方法论概论》,杨福生、汪先均、吴咸葆译,安徽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第149页。

{47} [美]克林斯·布鲁克斯:《精致的瓮——诗歌结构研究》,郭乙瑶、王楠、姜小卫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48} [德]歌德:《歌德的格言和感想集》,程代熙、张惠民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75页。

{49} [苏联]巴赫金:《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李辉凡、张捷译,漓江出版社1989年版,第233页。

{50} [德]恩斯特·R.库尔提乌斯:《欧洲文学与拉丁中世纪》,林振华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51} [美]爱德华·赛义德:《反对者、读者、支持者和共同体》,成素梅译,[美]伊万·塞林格、罗伯特·克里斯主编:《专长哲学》,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20-341页。

{52} [英]托尼·本尼特:《文学之外》,强东红等译,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

{53} [德]顾彬:《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范劲、胡春春、吴勇立、陈懋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54} [荷兰]柯雷:《精神与金钱时代的中国诗歌——从1980年代到21世纪初》,张晓红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55} [德]卜松山:《中国的美学和文学理论——从传统到现代》,向开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56} 邢建昌:《理论是什么——文学理论反思研究》,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57} [日本]夏上漱石:《文学论》,王向远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6年版。

{58} 於可训:《文学批评理论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44-164页。

{59} 陈涌:《在新时期面前》,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60-161页。

{60} 刘安海、孙文宪主编:《文学理论》(第二版),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96页。

{61} 童庆炳主编:《文学理论教程》(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324页。

{62} 韩盼山:《文学批评写作》(第二版),河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4-35页。

{63} 程代熙:《谈谈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的标准问题》,上海师范学院中文系文艺理论教研室编:《文学理论争鸣辑要》(下),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版,第987页。

{64} 严家炎:《现代文学的评价标准问题——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笔记之二》,李国华主编:《文学批评名篇选读》,河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1-196页。

{65} 陈传才、周文柏:《文学理论新编》(修订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45页。

{66} 仲呈祥、张金尧:《必须坚持“美学的历史的”文艺批评标准》,《求是》2008年第21期,第52-54页。

{67} [英]特里·伊格尔顿:《如何读诗》,陈太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1-12页。特里·伊格尔顿认为:“历史上文学批评的最佳状态,就是注意到双重关注的那类,即文学作品的质地(grain)、纹理(texture),与这些作品的文化语境……对这些批评家来说,在‘历史和‘纸面上的词语间并不存在头脑简单的选择……因此,文学批评是对使我们成为我们所是的媒介的厚度和精致的敏锐感受。”

{68} [美]M.A.R·哈比布:《文学批评史:从柏拉图到现在》,阎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709页。在该论著“结语”中,M.A.R·哈比布写道:“我们有时对文本‘纯粹审美的或文学的维度的狭隘看法,在18世纪末之前,实际上会被一切作家、思想家或批评家认为是奇怪的和使人迷惑的。从文学批评在两千多年前开始以来,审美就被认为必然与政治、道德和教育问题相重叠……这种狭隘的唯美主义在根本上是奢侈的产物,产生于一种高度隐居的和非政治化的学术环境,文学研究在其中可以满足于成为一种单纯的练习,成为一种单纯词语鉴赏力的研究。”作者关于“文学批评”的主张,显然是不仅应该有内在的“审美”的维度,而且还应该有外在的“社会历史文化”的维度。

{69} 丁国旗:《当代我国文艺批评的新标准》,《前线》2016年第3期,第42-44页。在该文中,丁国旗从“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出了‘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的思想”谈起,阐释了当代我国文艺批评的新标准,认为“‘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四个标准……共同构成文艺批评中最高的、普遍性的标准,同时又都是现实文艺评价中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标准,比较完整地、全面地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文艺的基本要求、基本特征。”这一说法,也许可以视作是对“历史的、美学的”标准的一种延伸和拓展。

{70} 王文生:《真善美——文艺批评的标准》,《文艺研究》1980年第2期,第22-30页。

{71} 吴中杰:《文艺学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38页。

{72} [俄]尼古拉·特鲁别茨科伊:《作为艺术家的陀思妥耶夫斯基》,[俄]尼古拉·特鲁别茨科伊:《文学论著》,王加为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107页。作为布拉格学派核心人物之一的尼古拉·特鲁别茨科伊这样宣称:“批评家首先研究的是文学作品在形式、手法和主题上的发展历程及其最终形式……文学形式是文学所特有的,因此它是文学研究的唯一主题。”

{73} 徐复观:《按语:〈论陈含光的诗与文艺奖金〉》,《民主评论》1957年5月1日第八卷第九期,徐复观:《论文学》,九州出版社2014年版,第2页。

{74} 刘再复:《论文艺批评的美学标准》,《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6期,第173-198页。

{75} 王先霈、孙文宪主编:《文学理论导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225页。

{76} [苏联]列·斯托洛维奇:《审美价值的本质》,凌继尧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83-284页。

{77} [美]约·舒尔特-萨斯:《文学评价》,[加拿大]马克·昂热诺、[法国]让·贝西埃、[荷兰]杜沃·佛克马、[加拿大]伊娃·库什纳主编:《问题与观点——20世纪文学理论综论》,史忠义、田庆生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82-302页。在该文中,约·舒尔特-萨斯从“价值领域已确立言语的范围”角度,探讨“审美评价”和“社会历史评价”的关系问题。作者的倾向显然是在“审美评价”一边,只不过他认为,这种“批评实践是人类经验的某种语义组织”,“是无止境的,它永远只能是某种近似,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永远落后于人类经验”。(第302页)

{78}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修辞术·亚历山大修辞学·论诗》,颜一、崔延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80页。

{79} [古羅马]贺拉斯:《诗学》,杨周翰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160页。

{80} [古羅马]郎加纳斯:《论崇高》,钱学熙译,伍蠡甫、胡经之主编:《西方文艺理论名著选编》(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20-122页。

(责任编辑:庄园)

Construction of Theory in the Criticism of the

Study of Literature and Arts

Zheng Huisheng

Abstract: Criticism of the study of literature and arts is not the same thing as literary and art criticism nor is it of the same concept. As a practice, it is a scientific activity in the study of literature and arts as an object for criticism and, as a theory, it is a scientific research into the critical practice activities in the study of literature and arts. In terms of its nature, it is academic criticism and, in regard to subjectivity, it is a criticism that involves criticism by the professionals. As for its tasks, it is meant to explore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rules of the study of literature and arts and reveal a variety of issues in its construction in furthering a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study. As criticism of the study of literature and arts is an academic factual judgment and value judgment, it often is an academic contest, which is why the position of empiricism and logics should be made particularly prominent. As there is no literature on the theoretical construction of criticism of the study of literature and arts, the discussion here is only a tentative one.

Keywords: Criticism of the study of literature and arts, academic criticism, objects, nature, contents, methods, literary and art criticism, the study of literature and 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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