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个张三也叫奔驰
2018-01-09李洋
文 李洋
为什么有个张三也叫奔驰
文 李洋
上次我们谈到,国外车企如何通过产品、渠道和金融来管控其全球销售网络,这次我们把目光拉回国内,仔细扒一扒咱们跟“外企”在汽车领域的斗智斗勇。
30年前,那时候汽车关税很高,也没有总代和4S店,各大汽车品牌的驻华机构不过是个办事处,主要职责是协调政府关系,而整车进口业务由一个个独立的贸易公司负责。那时候进口车市场用两个字来形容:混乱。
而进口的车型,也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奇葩。价格就不说了,像过山车一样,车型规格也凌乱,可用“八国联军”来形容。不仅如此,二手车、走私车、国外盗抢车、拼装车比比皆是,还有右舵改左舵、车身锯开加长等现在种种难以想象的手法。于是各个品牌的驻华办多了一项工作:负责鉴别众多奇葩车到底是不是自家产品。相比那些小公司,中汽进出口等几家国字头企业是当时的正规军。
上世纪90年代,汽车进口量越来越大,转眼成了香饽饽,任何一方都不想坐视不理,于是外资品牌驻华办先出手,从办事处、代表处升级为某某(中国)有限公司,干起卖车营生,他们已经不甘心只做联络员和裁判员,还要自己上场抱着皮球往前冲!
但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游戏规则很快露出弊端,那就是,把所有不是自己和自己嫡系公司进口的产品一律扣上“水货”的帽子。这个问题到现在也没有彻底解决。
而那些较早起家的“游击队”,在完成原始积累后,转型成为“正规军”,一批初具规模的汽贸公司应运而生,与外资品牌在华销售公司分庭抗礼。
这几招组合拳一出手,彻底打击了外资品牌的嚣张气焰,中国进口车市场出现了第一个“黄金十年”。
整个90年代,汽车行业最有影响力的一件事就是《机动车运行安全技 术条件》(GB7258-1997)的颁布和实施。这是整个汽车领域的纲领性文件,任何车型只有符合GB7258才能进口和销售。与之相配套的汽车产品目录管理开始走上正轨,所有车型,无论进口车还是国产车,只有上了目录,才能上牌落户。与此同时,海关成立了审价处,与缉私处联手采集海外主要市场的车辆价格信息作为征税依据,此举彻底避免低报进口价格偷逃关税的行为。这几招组合拳一出手,彻底打击了外资品牌的嚣张气焰,中国进口车市场出现了第一个“黄金十年”。
到了2005年,随着中国加入WTO,汽车关税逐步降低,为了缓解因关税降低而引起的进口车对本土汽车工业的冲击,2005年4月1日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制定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开始施行:境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境内销售汽车,须授权境内企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境内设立企业作为其汽车总经销商,制订和实施网络规划。
于是,国内没有获得汽车厂商品牌授权的进口车贸易公司全部退出市场,几乎所有的跨国公司都把品牌授权给了独资或者绝对控股的销售公司。进口汽车总经销商全盘掌控了货源和定价权,以4S店经销网络为零售终端基础的中规车渠道体系在国内大面积展开。
《办法》的初衷是减缓因关税下降而引起的进口车对于本土汽车工业的冲击,但事实上,由于品牌总授权的规定,将进口车的渠道完全让给了外商。2005年之后,由于进口渠道单一,配套法规尚不健全,一些违规的做法开始在进口车领域抬头。比如一些总代理利用各种手段低报计税价格,致使国家税款流失。
具体来说,总经销商和国外厂商实际上构成了一种公司内贸易,或者叫关联交易。总经销商可以通过低报CIF价格来少缴纳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把利润留在海外。遇上海关严打走私,这些总经销商又和外资品牌勾结,以正常价格报关,把增加的税收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再通过其他渠道,把国内的利润转移到海外。总之,进口车高价格产生的高利润大都被外资的进口车总经销商赚走,消费者没有享受到市场开放、竞争升级带来的好处。
见招拆招,2008年商务部决定出台《办法》的相关细则,其中适当放开“平行进口”成为弱化外资对进口车市场垄断行为的重要措施。平行进口商品,一般是指除总经销商以外的其他进口商从产品原产地进口的商品,这类商品一般售价较低。
这种非境外生产企业发起的认证或非境外生产企业授权总经销商发起认证的3C认证,业内统称“小3C认证”。
其实,平行进口并不是中国的专利,从日本、欧盟、韩国等国家的法律看,都允许汽车平行进口作为限制汽车进口总经销商垄断行为、促进市场竞争的有效手段。我国法律从来都没有规定不允许平行进口。事实上,平行进口的口子一直是开着的,不仅如此,政府下一步还将支持有条件的汽车进口经销商直接从国外进口产品,对一定要通过总经销商的规定进行适当的修改。
举个更通俗的例子,原来A、B、C、D数家汽车进口商都能从奔驰拿货,现在国家说了,奔驰所有进入中国市场的已售车型,必须全部由A来进口,B/C/D等必须通过A拿货,如此一来,原来从事进口车贸易的B/C/D等变成从总经销商进货的二级经销商。
现在的情况下,B/C/D等汽车进口商想绕过A公司直接从国外市场拿货,但面临的难题是,他们可以从国外市场采购到车,却无法进口并得到境外汽车生产企业的授权,没有授权则无法进口,即使进到国内,海关也不会放行,B/C/D 等汽车进口商也不甘心,你不给我授权,我自己给自己授权,B/C/D等汽车进口商在国外对某些国内畅销车型进行改装(只是名义改装,实际上可能一颗螺丝都没有动),然后将这些改装车注册个新牌子。还以奔驰为例,车还是奔驰的车,但牌子已不叫奔驰,可能叫张三奔驰、李四奔驰,这样就能进口了。
而境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将车型引入中国市场之前,必须先在国内备案,并进行碰撞试验,碰撞合格后才能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俗称3C认证)。《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出台后,只有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的A公司才有权利去备案、去碰撞,碰撞合格才能进口。
张三奔驰、李四奔驰等这些改装车同样也要去国内质量认证中心做包括碰撞试验在内的3C认证,这种非境外生产企业发起的认证或非境外生产企业授权总经销商发起认证的3C认证,业内统称“小3C认证”,有了小3C认证后,这些改装车就能绕过《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堂而皇之地进口了。
到这时候,平行进口车的法律障碍都解决了,但还有个事让消费者很不爽:明明买的是原产自美国的宝马X5,拿到手的《进口货物证明书》上却写着产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车辆的品牌也变成奇奇怪怪的阿猫阿狗,比如戴纳肯、恒嘉、广爵……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