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共享经济现状及其存在的法律问题
2018-01-07张晶晶
张晶晶
摘 要:共享经济的成功带动了很多行业在企业运行中“共享”思维模式的建立。近年来共享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吸引了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多个行业加入。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其作为一运行机制尚不完善的经济模式,难以承载众多行业的追捧,弊病逐渐暴露出来。法律是神圣的,但是我国共享经济尚存在一些法律问题。分析我国共享经济现状及其存在的法律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关键词:共享经济;现状;法律问题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8.36.064
1 共享经济概念简述
1.1 共享经济的定义
解释共享经济的内涵先从“共享”一词下手,“共享”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共同分享、共同享受。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用到“共享”这个词语,当它用于邀请言辞时,表达了邀请者诚挚的心意,并且“共享”一词也表达出了其对于晚餐来临的期待,那将是一个享受的过程。共享是一个和谐、美妙的词语,体现的是一个分享、享受的过程。
共享经济顾名思义就是以共享为宗旨,并以共享带来经济效益。共享经济并非近年来才经提出,早在一九七八年,便有学者提出了这一概念,他们就是琼·斯潘斯教授和马科斯·费尔逊教授。共享经济以共享支持人们社会生活的需求,在共享的过程中伴随着物品使用权的转移,但是当双方的利益关系结束时,物品所有权还是会归还给它的主人,在这个使用物品的过程中,使用者支付给物品主人一定的费用,该物品的共享给其主人带来了经济效益,双方会建立暂时的利益关系,当物品的共享结束时,其建立的利益关系也随之结束。共享经济使得社会资源的价值得到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产业生产的成本,循环利用、共享思想与经济的结合减少了企业的支出。
1.2 共享经济产生的背景
(1)经济发展缓慢。
2008年是让人印象深刻的一年,当年我国成功举办了奥运会,也有让千千万万人陷入悲痛的汶川大地震,同年,全球金融危机世界性的爆发,全球经济都受到了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十年过去,有的国家的经济状况慢慢进步,逐渐回到了从前的地位,但是还有的国家经济发展始终难以有大的突破。总体来说,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经济发展普遍比较缓慢,为提高经济发展的速度,推进经济发展进程,共享经济势必成为新时代下新经济发展模式。
(2)互联网发展迅速,移动支付的技术支持。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各种新兴产业也应运而生,其中做得比较好的就是移动支付。从前花钱必用纸币或者硬币,出远门必携带大额现金,这无论对于人身还是财产都极度不安全,即使有银行卡,当去到比较偏僻的地方时,有钱没有银行也取不出来。而现在,移动支付已经涉足了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支付宝、微信、QQ都可以进行费用支付,方便快捷,现金几乎已经退出了交易的舞台。现在出去买东西百分之九十的店家都有收款方式支持顾客使用移动支付。移动支付遍布吃穿用行,且支付的精确度比较高,比如和同学、朋友出去聚会,以前进行AA制时总会有零头不好给的情况,但是移动支付可以支付到小数点后两位,常常听到人们茶余饭后的笑谈说一分也不会欠别人的。移动支付的迅速发展给共享经济提供了快捷支付的技术手段。
(3)环境恶化。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不只是我国面临环境恶化的问题,更加是世界所面临的问题。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有新闻报道某工厂排放的污水与气体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多么大,也常常可以看到某城市又被雾霾所笼罩,人们出行都需要佩戴口罩,甚至不敢出门。汽车尾气、工厂排污等都使环境恶化,现代化的工具的确给我们带来了便利,但是同时也给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带来了伤害。我们只有不断探讨,才能够挖掘出最好的方法,共享经济可以减少人类给环境带来的破坏,它也可以提高资源的价值,并且近年来使用共享单车出行得人越来越多,汽车尾气排放减少,出行变得绿色、环保。
(4)国家政策。
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的基本要求,在企业生产中,该战略也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曾经的我们,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而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当意识到这种行为的愚蠢之后,便投入大量的资金弥补过错,以破坏生态平衡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是不会长久的,要想屹立于世界,必须走可持续发展路线。共享经济使得满足人们生活需求与企业取得经济效益可以一起发展,比如共享单车经济模式就是环境友好型,而且一辆单车可以提供给多人使用,做到了另一层面的“可持续发展”。
1.3 共享经济的特征
(1)资源共享性、环境友好性。
在共享的过程中,使用者支付给物品主人一定的费用,该物品的共享给双方都带来了经济效益,当双方的合作关系结束时,物品所有权会物归原主,双方暂时建立的利益关系也随之结束。共享经济使得社会资源的价值得到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产业生产的成本,循环利用、共享思想与经济的结合减少了企业的支出,具有资源共享性、环境友好性。
(2)互联网支持性、移动支付性。
移动支付的迅速发展给共享经济提供了快捷支付的技术手段,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则给共享经济提供了运行平台。共享单车作为共享企业的领军产业,小黄车不是最早的共享单车,但是现在做得最好的共享单车,其效仿者越来越多,哈罗单车、酷骑单车不与小黄车进行正面交锋,它們成功进军二三线城市,但是所有的共享单车在使用时都需要网络的支持,并且其支付手段都是移动支付。滴滴打车、共享雨伞、共享汽车等新兴共享产业的出现也都离不开互联网的支持,定位系统也是其技术手段支持之一。
2 我国共享经济现状
2.1 规模逐渐变大
随着共享单车在我国受到人们的支持,其他行业也纷纷加入共享经济大潮。滴滴打车、共享雨伞、共享汽车等新兴共享产业的出现都标志着共享经济的时代已经来临。根据近年来共享经济的数据可以发现,2016年共享经济占GDP的百分之三点二,而到了2017年的时候,这个数据几乎翻了一倍。共享经济使得越来越多的事物变得更加方便,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共享经济,相信在不久的以后,共享经济会发展得越来越快,规模越来越大。
2.2 资本市场推动共享经济的发展
共享经济的迅速发展的背后是用户的支持与认可,以及资本市场的不断推动。据调查,共享经济不断发展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资本市场的推动,资本市场热捧共享经济,导致人们对于商业模式又有了新的认识。无数资本家们开始加入共享经济,在共享时代的洪流中,资本家们获得了利益,而用户获得了方便,最终达到了双赢的结果。
2.3 共享经济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国家政府对于共享经济也是非常的支持,为了鼓励共享经济的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优惠政策帮助共享经济发展,同时完善了相关法律,建立了相关的部门对于共享经济进行管理,使得共享经济在发展中更加有了保障。相信有了国家的大力支持,在未来,共享经济一定会取得更高的成效。
2.4 存在法律问题
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其作为一运行机制尚不完善的经济模式,难以承载众多行业的追捧,弊病逐渐暴露出来。下文将对其存在的法律问题做出阐述,此处不再赘述。
3 共享经济存在的法律问题
3.1 共享经济对于传统行业的冲击
近年来共享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其作为一新兴经济模式吸引了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多个行业加入,由于共享经济本身具有自己独有的特征,其与传统经济模式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因为有差异存在,其与同行但不同运行模式的传统性行业就会产生矛盾与冲击。比如共享单车的使用中,人们短途出行时既方便还可以锻炼身体,受到了很多人的欢迎,于是越来越少的人乘坐公交车,这给公共汽车这一传统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冲击,同时滴滴打车行业对出租车行业的冲击也不可忽视。共享经济与传统行业之间的冲击性可能导致矛盾的发生,是其时下面临的法律问题。
3.2 市场垄断与不正当竞争
我国共享经济的市场占有率越来越大,到了2017年的时候,我国共享经济于GDP的占比数据几乎翻了一倍。滴滴打车十分方便,乘客只需要在原来的位置等候司机即可,且价格比出租车便宜,方便、便宜提高了滴滴打车的市场竞争力,其拉拢了大量乘客,同时也拉低了出租车行业的收益。近年来滴滴出行不断收购其他打车软件,存在市场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问题,相信这不仅仅是滴滴打车面临的,也是众多共享经济产业面临的。
3.3 个人信息安全与隐私
共享经济的特点之一是在交易中它是使用移动支付,涉及到金钱往往都需要个人身份的核对,移动支付不仅仅涉及到个人财产,也涉及到大量个人信息,现在移动支付不再局限于数字密码支付,也可以使用指纹密码进行支付,但是人们的安全意识淡薄,面对复杂的网络可能难以兼顾到个人信息的保护,在使用共享产品的时候对于个人信息安全没有保障;共享单车、滴滴打车等都需要手机定位功能给予授权,在使用相应的软件时,一般会有系统网页的提醒,请求获取地理位置,但是我们所处的地理位置属于个人隐私,且关系到我们的人身与财产安全,一经泄露,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是安全事故的发生。
3.4 监管、利益纠纷问题
2017 年,北京火箭军总医院两名护士将小黄车私自上锁,被警方以盗窃处以行政拘留 5 日。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为了自己出门方便就将共享单车骑回家放在门口,但是又担心被别人骑走自己没有自行车可以骑,便给共享单车私自加上了自己的锁子。这是自私人性的体现,目前我国提供资源与享受资源的人之间缺乏严格的监管体系,这导致很多人妄想一直占有共享资源的使用权,触犯了法律管理规定。同时,在物品被共享的过程中也会对物品造成一定的损害,为保证在共享的过程中双方建立和谐的利益关系,应当签署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书,防止因为利益而发生纠纷。
4 结束语
共享经济是在互联网时代下的创新之举,其提出给产业生产在取得经济效益与维护环境健康上达成一致带来了新的曙光。面对共享经济时下存在的法律问题,我们应当迎难而上,及时提出合理、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让共享经济得到更好的发展,让资源的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开发,让环境友好型企业不再只是存在于口号中。
参考文献
[1]卢彬彬.基于共享经济客体对共享经济主体的思考[J].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8,34(06):59-61.
[2]江南.分享经济视域下共享出行的政府规制行为[J].江西社会科學,2018,38(06):74-79.
[3]齐爱民,张哲.共享经济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J].求是学刊,2018,45(02):97-108+173.
[4]逯慧.互联网约车的行政法律问题及其规制[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7,29(12):35-38+53.
[5]马强.共享经济在我国的发展现状、瓶颈及对策[J].现代经济探讨,2016,(10):20-24.
[6]万思涵,彭思,伍方泽.基于中国“伪共享”现状的共享经济发展探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8,3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