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思与回归: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价值研究
2018-01-05王晓丹余红梅桑宁霞
王晓丹+余红梅+桑宁霞
摘 要:价值是决定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生长和发挥效力的根本性质。从价值层面分析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从价值自主、价值诉求、价值寻踪审视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价值属性,反思其在管理方式、价值多元选择、孕育产生路径过程中出现的价值误区:价值遮蔽与组织妥协性生成,价值失语与组织被动性低语,价值偏离与组织公共性不足。从价值迷思过程中探寻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价值回归之路:弘扬本体性自觉,规正个性化语境,廓清治理域路径。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是有生命追求的组织,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价值研究过程,正是一个组织生命成长关怀滋养的过程。
关键词: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社区教育;终身学习;价值
作者简介:王晓丹(1992-),女,山西临汾人,山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5级成人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余红梅(1979-),女,江西横峰人,江西警察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教育学、管理学;桑宁霞(1964-),女,山西太原人,山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7)33-0064-05
社区学习型自组织是以居民的自愿性为核心,依靠社区自我的力量由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实现的自我学习组织[1]。社区学习型自组织是一种自发的民间学习团体,体现了学习者的学习需求与愿望,满足了学习者的学习自由与热情,表达了学习者的个性自由与价值。社区学习型自组织是公共服务的新型主体,具有辅助性、参与性、奉献性之特征,成为社会管理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社区学习型自组织能够提供公益服务、社会福利服务、互助服务,通过提供不同性质的服务满足学习者的不同需要。
价值性是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存在的根本。价值涉及到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性质,如果管理不当就会发生变质、变味的危险,影响到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健康发展,不能保证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价值诉求与民主管理的本质和需求,必然让有价值的社区学习型自组织走向衰落。从价值自主、价值诉求、价值寻踪分析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价值属性,反思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价值中存在的价值遮蔽、价值失语、价值偏离的误区,探寻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价值回归之路,弘扬本体性自觉,规正个性化语境,廓清治理域路径。尊重自组织来自在于民间的自发力量,同时促进政府改革,符合时代趋势与民意,也可以推进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蓬勃发展,加快社会管理转变到社会治理的步伐,加速以民为本、服务型政府形象的转变。
一、价值性: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存在之根本
价值性是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存在的根本属性。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有着不同于西方社会的历史渊源和现实脉络,在终身学习理念的宏大背景下,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开始逐渐进入到人们的视野并发挥效用。因此,在我国制度空间有限、价值多元选择的背景下,对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价值性审视显得尤为必要。
(一)价值自主为社区学习型自组织赢得永久空间
价值自主是主体自主性。价值自主之于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生存空间的获得是一种确证合法性的过程。因此,合法性与价值性之间存在某种关联。其一,社区学习型自组织价值自主能够确证其在社会的合法性,达成与社会的文化契合度。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属于社会的产物,需要在社会立足,那就应该确立价值立场,明辨价值选择,融入到社会文化的价值领域之中。这是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存在的第一步,是其获得自身合法性的重要一环。其二,社区学习型自组织作为一种自组织的存在,是自发的产物,其产生环节本就有一定的价值理念。因而为了扩大组织的影响,寻找共同的价值关怀,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在宣传与倡导其价值领域过程中,势必会影响社会成员的认可和支持,久而久之,新的价值领域不断开辟,生存空间不断扩大。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生存空间,既是存在于社会的物质空间,又是具有志同道合性质的价值空间。社区学习型自组织价值自主适应了社会的价值趋势,价值自主为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孕育产生带来精神力量,显现为一种方向和符号,吸引共同的价值关怀加入,壮大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生存空间和生长力量。
(二)价值诉求为社区学习型自组织注入持久动力
社区学习型自组织作为一种组织,其存在的价值在于其孕育产生的服务性质,在于其运行过程的价值彰显。社区学习型自组织是共同价值关怀存在与集合的载体,是共同价值诉求养成与呼吁的场所。价值诉求的形成是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生长的持久动力。从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产生发展脉络来看,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是一种共同价值关怀的承载与关联。社区学习型自组织承载社会成员价值诉求的过程也是其价值诉求不断更新走向成熟的过程。单位制的变迁消解了个人对单位的依赖,消解了个人依附于单位的存在意义与价值系统,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曾经的“单位人”开始脱落为一个个独立的个体,个体价值诉求开始随着单位制的变迁而出现游离和迷失,独立化的個体开始产生多元的价值需求,特别需要新的共同体作为其价值诉求生长的土壤,而社区学习型自组织正迎合了人们的需求。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开始与人们的价值诉求相融合,随着社会力量的增长,社区学习型自组织也在挣脱陈旧意识形态的束缚,产生出多元的形态。比如,对公民民主意识的培养、终身学习精神的塑造等。这些社区学习型自组织一方面表达了社会成员多元的价值诉求,另一方面也推动了这些价值诉求在社会的生长,为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生长注入了持久动力。
(三)价值寻踪为社区学习型自组织汲取不竭源泉
从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孕育产生路径来看,价值寻踪可以从外力环境和内发力量两个方面展开。从外力环境看,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变化是导致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生发的一个客观因素。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大力发展,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开始由总体型向分化型转变,也就产生了相应的总体型社会到分化型社会的蜕变[2]。总体型社会的一个特点即是国家能力强于民间社会能力,缺少中间组织进行上下沟通,缺乏凝聚民众意见的民间社会自组织。市场的多元化促进了自组织这一形式的出现,而其成立之初的价值正是在于解决社会分化所导致的公共性缺失问题,可以说,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孕育产生是带有公共属性的。从内发力量看,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创立者自开始组建社区学习型自组织时就是带着一定的价值理想与信念的,他们都赋予了社区学习型自组织一定的价值使命,期待社区学习型自组织能够满足特定群体的特殊需求与价值诉求,这些价值追求能够满足群体的共同需求,因而也具有一定的公共性质。正是这些最原始、最初的价值理想,促发了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价值生命从萌芽到成熟的生长。马秋莎从组织发起者的角度分析了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价值渊源,正是组织发起者的价值理想和价值追求赋予了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独特的视野和价值角色。因此,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价值寻踪不论从外力环境还是从内发力量来看,公共属性都是其价值性的根本体现,都是其行动的实践逻辑。
二、价值迷思: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发展之误区
价值应从人的需要角度出发来解释其逻辑属性。价值是社区学习型自组织运行中的目标取向,也是理解和分析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存在的一个重要维度。但从人的角度考察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时,不能不发现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存在着价值误区。
(一)价值遮蔽与组织妥协性生成
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处于自发的产生状态,自发的运行状态,这种自由式的自生自灭,简单而粗糙,松散而低级,自然不能很好地发挥本应有的价值属性。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长期遭受冷落的待遇,其价值蒙受遮蔽。
主要表现在:其一,我国现行政策对于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合法性问题约束过高,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一些可操作性的保障性政策与激励性的鼓励措施缺乏,使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处于鲜有人问津的状态。其二,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缺乏详细完备的管理条例。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缺乏强制力和保障力,那些关乎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性质、地位、组织结构、管理方式、保障机制、经费来源、人员构成、评价机制、内部制度、与政府关系等都缺乏相应的规定与规范。其三,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缺乏战略性规划。基层政府缺乏战略性指挥,不能对社区进行长远而系统规划,对于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建设及其风险与危机处理缺乏应急规划。其四,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受功利主义价值蒙蔽。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建设部分是为了完成“政绩工程”的任务,与社区居民的切身需求相背离,自然是一种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其五,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后备保障不足。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基础建设滞后,物力资源匮乏,自然限制社区学习型自组织正常功能的发挥。
(二)价值失语与组织被动性低频
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并没有盘点与兼顾各种社会需要,还没有涉及到民主参与政治、推动政治民主的前行,没有涉及到内核,没有充分调动社会积极力量,保障政府的监督与公平。
主要表现在:第一,边缘群体受到忽视。新的社会分工导致社会急剧分化,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基本问题在于形成合作秩序与维系社会认同。那些脱离农村走向城市的农民是新型社会秩序中的最大挑战,亦是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所忽视的群体。第二,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还停留在浅显的低层面上。在学习型社区建设的背景下,我国社区开展了各类学习圈等社区学习型组织形式,这些学习圈在丰富居民文化生活、融洽居民关系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这些学习圈的涵盖内容趋于单一和浅显,尚没有涉及民主政治的参与、民主意识的养成。第三,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尚没有调动学习者主动参与的热情。单位制的消解使个体价值独立而亟待新的共同体支撑,顺应时代需求的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出现并没有很好地完成它的使命,并没有触碰到灵魂深处的价值内核,仅仅在粗浅的层面徘徊而逐步不前。提高学习者参与的主动程度,使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公众参与具有更多的实质性内容,是现代社会管理格局转换的客观要求。
(三)价值偏离与组织公共性不足
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孕育产生沿着自下而上的路径展开。即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是由民众基于自身学习需求而自发组织的,进而逐渐发展成为一种被社会认可并可以推广的学习型自组织。这种基于民众需要而自发组成的自组织诚然与社会多元需求具有较高的契合度,但不可否认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自身生长随意性大的弊端。
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自发性、草根性有余而政府性、公共性不足,内发力量有余而外生动力不足。继续教育多是为了满足工作岗位要求的一种形式,而终身学习则往往成了落空的口号[3]。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尚没有相应的社会支持系统,缺乏来自外部的支持和认可,表现为宏观管理环境的匮乏、学习资源服务平台的缺失、资金和人才的不够充分。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发展极不均衡,区县之间,街道之间,社区之间,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与非示范区、非实验区之间差异较大,特别是城乡发展悬殊,农村发展速度明显落后于城市,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在农村基本上还是一片盲区,函待开发、播种和培植[4]。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生长除了要对组织内部各要素进行有序排列、有机组合,对组织内部成员个体知识和思想进行统合外,还需仰赖外部社会环境系统的支持。在宏大社会支持系统整体匮乏的背景下,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价值偏离在所难免,其发展缓慢、发育脆弱显而易见,公共性不足亟待解决。
三、价值回归: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复归之探寻
价值原本就是作为一种关系,一种社会的人的关系,一种人的需要与对象的社会关系和状态而存在的,是存在于人的社会性生活过程中并通过这种生活而存在的,也是随着生活的发展而发展的。如果說价值性是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存在之根本,那么价值迷思所造成的价值异化则是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存在之障碍。因此,需要探寻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价值回归之路。
(一)弘扬社区学习型自组织本体性自觉
价值是一种主体性存在。阿尔蒙德·鲍威尔曾提出:“政治发展在结构方面的表现就是分化。”[5]解决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价值遮蔽与妥协性生成的问题,需要管理方式的变革,需要政府的有效作为。
总体可以看到: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总体动力来自在于老百姓,明显存在着政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的问题,也没有把它纳入到社会保障的公共服务体系当中,是一种不均衡、不平衡现象,在投入与重视上欠缺,在管理上松散而不受重视。从公民利益的角度出发,制定各种公民需要的公共服务,满足公民的服务需求。在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社会治理的权力主体不再仅限于政府,各种企业、社会组织也能够成为社会治理的权力主体。在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多元文化、开放社会的条件下,重构社会生活秩序的核心问题,则必须通过政府角色功能的调适以及社会组织的建设,形成市场经济、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既相互独立又相互支撑的现代社会治理结构。在此,国家的角色功能主要体现为健全市场经济运作的规则系统,限制资本力量对社会生活秩序的侵蚀,同时国家的法律体系及政府的社会保障功能充分保障个体的社会权利;而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功能,则在于为国家与个体冲突建立缓冲地带,一方面借助于利益表达的组织化和利益协商的理性化,为国家平衡社会利益格局提供组织载体,避免国家直接面对愤怒的乌合之众的局面;另一方面通过社会的再组织上化,摆脱社会个体孤零零的生存环境,为个体抵御资本力量和行政权力的侵害提供组织的依托。政府必须重视社会治理,重视民生工程,坚持顶层设计,实施简政放权,给社区学习型自组织以最大的政策支持和价值关怀。
(二)规正社区学习型自组织个性化语境
心理学研究表明,对归属的需求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的动机,对人的成长和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涵义。只有在自组织环境中,人才会感到能够与他人安全地交往并受到爱与尊重。尽管在学理上可以证明多元价值何以共存的现象,但在具体实践中价值冲突并不容易调和。尤其在我国转型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发展不平衡问题,社会分化所产生的问题导致价值分化而多样,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如何在调和多元利益与价值中立足并发生作用,实属一个重要的责任与使命。
第一,聆听边缘群体的声音。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对于边缘群体的忽视导致其分布和发展极不平衡,而边缘群体最需要公共福利的保障,最需要社区学习型自组织这一共同体的怀抱。因此,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价值使命在于将价值关怀的触角伸向广大边缘群体当中去。第二,提高自组织质量内涵。以价值诉求为依托,从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外显的活动入手,扩充实际运行渠道,丰富学习资源内涵,避免僵化陈旧,坚持与时俱进,以包容开放的心态调适价值内涵,从人民群众需要着手,回归到人民群众需要中去。第三,调动学习者主动参与的热情。从单位制走出的独立个体需要共同体的精神寄托与价值关怀,而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存在正是迎合这一时代背景而产生的。社区学习型自组织有责任去唤醒人们蒙蔽的价值需求,敞开胸怀接纳人们的精神参与和心灵倾诉。提高居民参与性,动员人们进一步表达自身的利益,为不同社会群体主动参与公共事务开拓空间,催化个体之间独立状态向聚合交流状态的转变。
(三)廓清社区学习型自组织治理域路径
价值是与人的需求紧密联系的,因而要拨开价值问题的迷雾,看清价值的实质,就应该从人的角度出发。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組织价值偏离导致公共性不足的问题,因此,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治理域路径必须廓清,公共性建设势在必行。
从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孕育产生路径可以看出政府的作为,政府应该执政为民,如果把社区教育认为是社会成员自主自管的观念是错误的。人们都有团聚、学习、交流的情感需要,但是现实情况并不乐观:社会缺少人文关怀,人们在精神上极度空虚。人们需要一些基本的公共设施,需要满足内心需求的心灵港湾,需要政府的有效作为,需要参与组织的权利与自由,需要归属感与安全感的获得与满足。所以政府要考虑对社会的有效治理,考虑服务型政府的建立,考虑民生工程、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第一,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要加强公共性建构。公共性涉及人民群众的生活福祉问题,旨在满足人们日益多元的价值需求,最大限度调和价值冲突问题,避免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从价值的共性个性关系看,每种价值都有自己的特殊性,个性,但它们之间又有一定的共同性,存在一种共同的一般的特点。而公共性的建构就在于找寻人民群众共性的价值诉求,维护人民群众最基本的价值愿望。第二,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需要政府和社会的互动与合作。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应加强同政府和社会的交流,在秉持自身价值理念的过程中,寻求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与帮助,坚持将自我价值诉求融入到民主政治的建设中去,同政府民生工程的建设相结合,借助政府的力量组建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公共性建构,更好发挥自身价值。面向广大社会呼吁各界支持与参与,社区学习型自组织需要社会力量的物力引导与人才支持,考察社会需求,寻求社会帮助,将价值理想的实现过程转变为社会集体共同努力的过程。
价值是决定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生长和发挥效力的根本性质。从价值问题分析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从价值自主、价值诉求、价值寻踪探寻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价值属性,反思其在管理方式、价值多元选择、孕育产生路径过程中的价值误区,审视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价值回归的路径探寻。可以发现:一个组织是有生命追求的,是需要营养通道与供给保障的,是能够表达生命意愿与价值自由的。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成长需要空间,需要民主政治的支持,需要价值体系的关怀,需要价值误区的廓清。弘扬本体性自觉,规正个性化语境,廓清治理域路径。我国社区学习型自组织的价值研究过程,正是一个组织生命成长的关怀滋养过程。
参考文献:
[1]桑宁霞,王晓丹.社区教育自组织的后现代意蕴[J].中国成人教育,2016(19):136-142.
[2]孙立平.转型与断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3]石琳.浅谈北欧社区教育模式与我国兴办社区教育的影响[J].硅谷,2008(11):124.
[4]丁红玲,王瑞琪.我国学习型自组织发展研究[J].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3(4):5-9.
[5][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M].曹沛霖,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24.
责任编辑 王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