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孕妇基于促甲状腺素水平调整左甲状腺素剂量变化规律观察
2018-01-05畅学艳薛珍春
畅学艳,薛珍春
(1.山西大同大学医学院,山西 大同 037000;2.山西大同第一人民医院,山西 大同 037000)
妊娠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孕妇基于促甲状腺素水平调整左甲状腺素剂量变化规律观察
畅学艳1,2,薛珍春2
(1.山西大同大学医学院,山西 大同 037000;2.山西大同第一人民医院,山西 大同 037000)
目的 观察妊娠甲状腺功能减退症(HT)孕妇基于促甲状腺素水平调整左甲状腺素(L-T4)剂量变化规律。方法 选择50例妊娠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孕妇为研究对象,将其中23例存在妊娠前合并甲状腺功能减退孕妇设为分析组,其余27例未合并合并甲状腺功能减退孕妇设为对照组,总结对比两组治疗期间药物剂量调整对甲状腺功能指标的影响。结果 分析组孕妇在妊娠3、6、9个月中,L-T4使用剂量出现明显增加,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则各时间段,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分析组孕妇在同等妊娠月份下对L-T4剂量需求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妊娠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孕妇应给予早期明确诊断,对存在合并的HT孕妇应遵医嘱与相关治疗用药指南调整L-T4的剂量,以此保证孕妇妊娠早期甲状腺功能达标。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左甲状腺素;妊娠;剂量变化规律
甲状腺疾病是孕妇妊娠期常见病,在有关调查中显示,妊娠期合并甲状腺功能减退症(CH)在单纯CH的发病率中占据0.3~0.5%。孕妇在妊娠过程中,母体的甲状腺可出现一系列适应性生理变化,如甲状腺激素水平与免疫微环境特异性改变、甲状腺血流量增多及甲状腺组织增大等,而此类情况的出现可能导致母婴健康受损,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减退(HT)对母体而言,可导致产后大出血、先兆子痫、贫血等并发症发生率增加;对新生儿而言,可导致低体质量儿、早产、呼吸窘迫、后代智力发育损伤等。在现目前临床中,左旋甲状腺素(L-T4)属常见用药,具有较长的半衰期,但对于HT孕妇基于促甲状腺素水平调整L-T4剂量变化规律的报道在临床中报道较少,本次研究选择50例妊娠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孕妇为研究对象,旨意在于为妊娠期HT孕妇治疗方案选择提供参考,现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研究时间选择为2014年5月~2017年6月间我院收治的50例妊娠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孕妇为研究对象,本组患者既往均无甲状腺疾病史、全身免疫性疾病史、恶性肿瘤史等,通过检测均为单胎;对其血清促甲状腺素(TSH)超过妊娠特意参考值,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超过正常值范围,游离甲状腺素(FT4)低于妊娠期特异参考值;本组患者年龄23~36岁,平均年龄(29.0±3.9)岁,体重16~26 kg/m2,平均(23.6±7.0)kg/m2;将其中23例存在妊娠前合并甲状腺功能减退孕妇设为分析组,其余27例未合并合并甲状腺功能减退孕妇设为对照组;两组患者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纳入标准:①孕妇于妊娠前已知存在甲状腺功能减退;②在孕检时处发甲状腺功能减退;③依据我国甲状腺疾病指南中规定,均采用电化学发光免疫测定法(ECL)对孕妇甲状腺功能评估确诊;④所有患者对本次研究均知情并自愿签署同意书;排除标准:①伴有席汉综合征、促甲状腺素瘤、肾上腺功能减退、甲状腺激素抵抗综合症等患者;②伴有其他免疫性疾病史者;③合并内分泌疾病者。
1.2 方法
本次研究用药方法,依据我国《妊娠与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中早期用药治疗:期间药物的剂量根据血清TSH程度酌情选择,即当检测患者TSH超过2.5 mU/L,给予L-T4剂量为50 mg/d,当TSH检测超过8 mU/L,给予患者75 mg/d的初始计量,当TSH检测超过10 mU/L,初始计量选择100 mg/d;对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合并妊娠后即可予以L-T4剂量增加,即每周较之妊娠前增加2 d的剂量,并根据妊娠期调整剂量,即早期予以0.1~2.5 mU/L、中期0.2~3.0 mU/L,晚期0.3~3.0 mU/L,间隔2~4周对产妇予以复查,根据实时TSH、FT4水平酌情调整用药剂量。
1.3 观察指标
对孕妇妊娠早(3个月)、中(6个月)、晚期(9个月)甲状腺功能相关指标,即血清促甲状腺素(TSH)、游离甲状腺素(FT4)与对应的L-T4剂量观察,期间做好文本统计作业。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1.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采用“±s”表示,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分析组孕妇在妊娠3、6、9个月中,L-T4使用剂量出现明显增加,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则各时间段差异不大,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分析组孕妇在同等妊娠月份下对L-T4剂量需求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不同妊娠期L-T4使用剂量差异(±s)
表1 两组不同妊娠期L-T4使用剂量差异(±s)
注:组内比较:分析组:与入组时相比,t=-3.93,t=-3.26,t=-4.45;P<0.05;对照组:与入组时相比,t=-1.13,t=-1.84,t=0.51;P>0.05。
分组n入组时3个月6个月9个月分析组2361.7±19.4118.1±15.5104.2±19.1116.7±7.3对照组2756.3±23.170.3±22.753.7±16.252.8±17.73 t-1.284.554.636.04 P->0.05<0.05<0.05<0.05
3 讨 论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均是导致不良妊娠结局,影响母婴健康等重要因素,在我国《妊娠与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中已有相关提及与明确,因此早期介入治疗意义重大[1]。在相关临床报道中已有研究指出,在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孕妇妊娠期给予相应的治疗并不会影响胎儿后期智力等发育,另有学者指出,正确、规范的L-T4剂量达标治疗可从一定程度上提升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孕妇后代的智力发育。对于临床严重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孕妇,在起始治疗的时间段内给予患者2倍L-T4剂量替代治疗,有助于促进孕妇甲状腺功能恢复。因此我们总结对于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早期给予达标治疗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指出针对患者病因、起病时间等因素不同,对于临床治疗中L-T4剂量选择亦需有效调整[2]。
从本次研究结果可见,分析组孕妇在妊娠3、6、9个月中,L-T4使用剂量出现明显增加,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则各时间段,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分析组孕妇在同等妊娠月份下对L-T4剂量需求明显高于对照组,同时也预示对于孕前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孕妇而言,L-T4剂量需根据妊娠期时间的变化酌情调整。另外对妊娠前未合并甲状腺功能减退孕妇在实行分组时,基于TSH水平调整L-T4剂量达标后,随后的孕期中L-T4剂量仅需维持平稳即可。其原因可能为在孕前确诊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孕妇中,其机体甲状腺功能已被破坏,随着应激状态持续,甲状腺分泌能力不足,导致代偿能力紊乱,因此对于L-T4剂量需求更高。在陈琳,刘军[3]等人的研究中得到同样证实。
综上所述,妊娠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孕妇应给予早期明确诊断,对存在合并的HT孕妇应遵医嘱与相关治疗用药指南调整L-T4的剂量,以此保证孕妇妊娠早期甲状腺功能达标。
[1] 朱晓东.左甲状腺素治疗妊娠期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的用药剂量研究[J].中国医药科学,2015,5(16):90-92+131.
[2] 朱俊芹,于海伦.不同初始剂量左旋甲状腺素片治疗妊娠期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临床效果观察[J].山东医药,2015,55(36):103-104.
[3] 陈 琳,刘 军,庄婵娟,等.妊娠期甲状腺减退患者妊娠期间左旋甲状腺素钠替代剂量探讨[J].临床荟萃,2016,31(06):669-672.
R581.2
B
ISSN.2095-8803.2017.26.08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