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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治理—河南的全方位探索

2018-01-04陈家珑李文龙

城乡建设 2017年24期
关键词:清运资源化河南省

■ 陈家珑 李文龙

建筑垃圾治理—河南的全方位探索

■ 陈家珑 李文龙

目前,城市建筑垃圾、渣土主要源自拆迁、高层建筑的基坑开挖。居民常常看到的建设、装修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只占一小部分。“建筑垃圾围城”问题凸显。河南省在破解这一问题上做出了全方位的探索。

河南省政府组织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环保、交通等多部门联合夜查渣土车行动

从制度上找出路

在国家层面并无关于建筑垃圾管理的专门法律指导,没有形成对建筑垃圾管理的系统性法律建设框架体系情况下,河南省抓住影响百姓民生的“建筑垃圾围城”问题,进行制度创新。

河南省政府于2015年7月出台了《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5年8月发布了《河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工作实施方案》(豫建墙〔2015〕15号),为推动全省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出了指引,明确了试点省建设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河南省委、省政府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建设纳入2017年河南省十件民生实事的高度进行推进,力度之大,全国仅有。

河南省在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方面,明确建筑垃圾排放主体、强化责任追究;理清申报程序、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纳入工程招投标和合同备案;完善收费制度、将建筑垃圾处置费列入工程预算。对于未取得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处置核准手续的,一律暂停办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备案、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和建筑物拆除工程安全备案。

通过源头管控、权限界定、流程审核,较好地促进了产生核准制度的落实。在加强住建系统内部闭合管理和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水利、公路及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源头管控的措施和行之有效的方法,确保了所有项目源头管控目标的落实。洛阳、驻马店、漯河、开封、信阳等市相关工作尤为突出。

全省大数据联动管理

河南省积极探索,创新建筑垃圾行业管理模式,运用互联网+思维和高新技术应用,结合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云平台的高效应用,围绕建筑垃圾产生、清运、消纳处置到资源化利用等环节,建立起一套能从根本上解决黑工地、黑车、黑消纳场的“三黑”问题及建筑垃圾流量流向管控、资源综合消纳利用的全链条长效监管机制。

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日常运行监控

1.大数据平台强化管理基础

全省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结合各地实际,协调指导大数据平台建设、对接、试运行。积极开展通过大数据平台实现建筑垃圾“联单制”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的云技术和大数据分析,从产生方申报核准开始强化源头管控,依托卫星定位追踪过程清运,通过实时远程监控着力规范消纳处置,跟踪资源化利用和再生产品应用,并与城市数字化平台、大气扬尘监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形成无缝覆盖的“天网”,对接地面城管网格化执法的“地网”,促进建筑垃圾从产生、清运到处置的全链条闭合管理,指导监督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利用工作的开展,提升部门联动执法效率和建筑垃圾工作管理效能。根据最新数据显示,河南省已有24个市县建成了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并实现了与省厅监管平台联网运行。

其中,将洛阳市作为建筑垃圾行业全链条监管的试点,先行先试,示范应用,并取得阶段成效。覆盖试点省十余地市,初步达到以行业全链条智慧监管与服务带动行业根本治理的“互联网+政务”管理创新。

2.省市县多部门联动支撑

2016年7月,河南省公安厅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共同发文,对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工作进行联动管理,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程运输(渣土)车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公明发〔2016〕344号)中,明确严格“三项准入”制度,落实“三不出场”规定,建立“三方惩处”机制。对于全省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的有效实施起到了有力的支撑作用。

3.清运处置实施环节监管到位

在清运车辆整合改装管控方面,发布豫环攻坚办〔2017〕76号文件,对清运车辆密闭改装和公司化运营,最终实现清运市场的有效治理划定了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截至2017年9月,全省经核准的清运公司总共179家,符合“四统一”要求的清运车辆7716台。多数市县按照统一要求实施了车辆改装和公司化管理。

在消纳管理方面,截至4月底,全省建成并投入运行的消纳场50处,共有6616亩。消纳场完成规划建设并投入正常运行的有平顶山、许昌、焦作、信阳、商丘、开封、济源、永城、兰考、固始等10个市县,总面积1255亩。郑州、鹤壁、周口、南阳、邓州等市县消纳处置设施规划建设仍在建设中。

新型智能渣土车上路行驶

技术与标准创新

1.创新编制标准体系,推动再生产品大规模应用

编制建筑垃圾标准体系。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促进再生产品应用,结合当前生态建设和海绵城市发展的实际,借鉴国内外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规范和标准编制的经验,联合相关科研院所,编制全省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标准体系,体系中含基础性标准4项,专用性标准8项。

截止到2017年11月,河南已经完成了《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市政道路建筑垃圾再生路面基层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再生骨料干粉砂浆应用技术规程》等11项地方标准、规程、导则的编制工作;在编的《再生骨料干粉砂浆应用技术标准》预计于2018年底前完成。

标准规程不仅有效适应了建筑渣土车管理的需求,而且拓展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城市道路基层、高速公路基层、水稳层以及在建筑预拌砂浆、新型墙体材料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截至目前,建成并已投入使用的规范化消纳场(点)有42个,资源化利用企业35家,资源化处置能力已超过5000万吨。

2.重点扶持关键技术研发,促进大掺量使用

洛阳引进国外4条先进移动破碎生产线,开展就近就地破碎利用,年处置能力达到400万吨

结合目前国家城市建设重点方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点扶持科研院所开展传统砖混类建筑垃圾制备海绵城市建设用透水铺装材料、再生混凝土、水稳拌合料、再生砂浆等资源化利用技术,同时,与重点工程单位推进基坑开挖、地铁建设等工程弃土的平衡利用和高附加值利用,着力解决工程弃土的资源化利用问题。

3.着力省市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全省全面布局

为实现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完成消纳场的规划选址和筹建,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及其分布,合理规划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这一主要目标,全省从省级和市级层面创新性地开展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规划编制工作。

许昌市于2015年在全省率先开展《许昌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16年获批并实施。

洛阳市于2016年启动《洛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17年获批并实施。

郑州市于2017年3月份启动了建筑垃圾消纳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年限为2017~2030年,规范范围为郑州市全市域,目前已完成规划编制。

自近几年尤其是2015年4月试点省建设工作启动以来,河南省着力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同步大力提升建筑垃圾清运管理水平,规范消纳和推进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在不断强化建筑垃圾管理的基础上,为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时度势,委托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编制完成了《河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2018-2022)》等高端规划的编制,必将有力促进河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高水平发展。

品种多样的再生产品

悦民公园使用再生砖

建议命名河南为“示范省”

目前,全国各地在建筑垃圾治理上存在一些有共性的难题,如:管理部门不一、管理壁垒严重,受土地和规划制约、处置项目选址难,标准技术薄弱、推广应用不足,再生产品应用得不到保证。

河南省在建设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建设过程中所形成的经验,包括产业定位、管理制度、源头控制措施、现场分类与处理、收费监管、一体化精细化管理等方面,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和发布《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实际工作推进中强调和突出省级和地方各市县的协调机制,以及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的作用,突出解决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清运车辆公司化运营、大规模处置利用、再生产品在道路、市政工程中大量应用的难题。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工作委员会和河南城建学院于2016年10月启动河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调研工作,2017年8月开始联合进行“试点省”建设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第三方根据评估结果,建议将河南省命名为“全国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示范省”,并将经验向全国推广,同时将评估过程中所形成的评估方法提升为《全国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建设管理办法》,指导其他地区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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