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制度建设研究

2018-01-03张秀莲

求知导刊 2017年25期
关键词:制度政府体育

张秀莲

摘 要: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是弥补政府部门对公共体育服务提供不足的缺陷的重要途径,在我国全民健身背景下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政府对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认识不足以及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时的力量不足是存在的主要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和法规作为保障。

一、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课题理论研究支撑不足

从欧美国家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工作的发展历史看,充分的理论研究支撑是这一工作开展的重要前提。然而在我国虽然自1990年代开始就在个别发达城市探索这一模式,但是20多年来仍然缺乏充分的理论研究作为支撑。从1999年到2013年,从中国知网上查阅到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这一课题的相关论文研究成果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但是绝对数量仍然有限。

2.政府部门认知水平不足

在发展社会公共体育事业,为社会大众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时,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仍然存在着政府部门对这一问题认知水平不足的现状,影响这一模式在我国的科学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过程中占据绝对主导和优势地位,政府掌握信息、资金的主导权力并在交易中起到绝对主导作用,社会组织在与政府的博弈中处于劣势地位。在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这一过程中政府需要符合市场经济的自身规律,在权利与义务的分配上要严格按照合同办事,既不能完全依靠市场调节丧失政府主导地位,又不能完全依赖政府主导忽视经济规律的作用发挥。

3.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缺乏制度保障

完备的制度是保障工作开展的重要前提,在我国的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到公民结社权力的严格限制,社会组织发展同样存在着“先天不足”的问题,因此社会组织在向政府出售公共体育服务并与政府开展博弈的过程中处于不利的地位。这一现状与国外有着明显差别,相比于国外社会组织发展的完备,我国的社会组织发展仍需进一步健全。同时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过程中,由于政府处于绝对主导地位,极易造成政府的“一言堂”,使得社会组织丧失主动性,缺乏制度保障已经成为限制我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事业开展的重要“瓶颈”。

二、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制度对策

1.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修订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制度建设的根本保障。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是对这一领域的直接法律依据,但是根据这一法律规定,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并不涵盖社会组织,同时政府采购的内容也主要是实体货物而非无形的体育服务。因此必须根据社会发展要求完善这一法律和其他相关法规的修订,使得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有充分的法律保障。同时,地方政府要根据修订后的采购法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法规和配套政策,从而实现政策的完整性和统一性。

2.以项目制为核心完善制度建设

将项目管理作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发达国家开展这一工作成功的重要经验,在我国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相关制度必须坚持以项目制为核心。通过项目管理将項目的各利益相关方联系起来,根据项目制的规定,以合同为基础,抓好项目选择、项目竞争、项目监管等问题,从而推进我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3.与公共财政预算体制相结合

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资金渠道,加强对专项资金、预算外资金、预算内资金的管理与控制,在公共财政预算体制内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制度化建设,提高政府在这一过程中的标准和要求,增强政府购买社会公共体育服务的规划性、整体性并与政府财政年度预算时间与过程保持一致性。

参考文献:

[1]刘艳芳,孙孝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律制度建构研究[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13(1):160-167.

[2]王志华.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体制嵌入[J].求索,2012(2):66-68.

猜你喜欢

制度政府体育
省级政府金融权力榜
某些单位的制度
我们的“体育梦”
完形填空三则
体育一家人
体育一家人
体育一家人
论制度安排的后发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