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距与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路径
2018-01-03申明浩杨永聪
◎ 谢 俊 申明浩 杨永聪
差距与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路径
◎ 谢 俊 申明浩 杨永聪
透明、便利、法治的营商环境是湾区经济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成效决定着粤港澳大湾区能否实现从区域性湾区向国际大湾区跨越和升级。本文基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这一政策背景,系统识别粤港澳大湾区与国际一流湾区在营商环境上所存在的外部差距,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之间在营商环境上的内部差距,并综合归纳营商环境建设的国际先进经验,最后从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四个方面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路径。
粤港澳大湾区 营商环境 建设路径
一、引言
2017年7月1日,在习近平主席的见证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共同签署了《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这意味着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和肇庆,这个拥有11座城市的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建设已经步入深化落实阶段。
湾区是面向大海,由一个和若干个海湾及邻近岛屿共同组成的区域。湾区经济因港而生,依海而兴。地理和资源等因素带来的便利性、集聚性和开放性支撑了湾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其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科技创新的领头羊。国际一流湾区的代表主要有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东京湾区,从三大湾区的实践经验来看,基础设施一体化、要素流动自由化、产业分工协同化、营商环境包容化是其获得巨大成功的基本要素。与世界三大湾区相比,粤港澳大湾区除了空间辽阔、人口总量大外,还在经济总量、区位条件、城市体系等方面具有特殊的比较优势。然而,当今国家之间的竞争不仅表现为城市及城市群之间经济总量等硬实力的较量,更表现为经济软实力,尤其是营商环境的竞争。2017年7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明确提出,要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
营商环境是指伴随企业活动整个过程(包括从开办、营运到结束的各环节)的各种周围环境和条件的总和。概括地说,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指出,所谓国际化营商环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营商环境要与国际上营商环境监管的透明度和便利度的全球趋势接轨,建立符合世贸规则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体系,为企业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高效便捷的办事环境。从国际上看,改善营商环境也是备受关注的,世界银行从2003年开始,连续每年发布《全球营商环境报告》,对世界各国的营商环境进行评估,并提供改善建议。
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毋庸讳言,而营商环境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则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实现。第一,营商环境的改善不仅促进了外资流入,也有助于国内生产性私人投资的增加。世界银行对80个国家的研究表明,仅仅提高政策的可预见性,就可以使企业增加新投资的可能性提高30%;第二,良好的营商软环境有利于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营商环境的改善不仅降低了企业的开办及运行成本,也为创新创业者的商业创意提供了更多的实现机会和激励机制。并且,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市场优胜劣汰动态机制的运行,从而推动经济健康发展。世界银行在其报告中指出,治理的透明度和便利度越高,企业的准入率就越高,企业的密度就越大,良好的营商治理环境使开办企业需要的时间减少10天,就会使投资率增长0.3个百分点,GDP增长率增加0.36个百分点。
由此可见,国际化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有效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依托,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成效也决定着我国的粤港澳大湾区能否实现从区域性湾区向国际大湾区的跨越和升级。当前,营商环境建设已经成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先手棋”和“当头炮”。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投入大量的资源致力于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措施包括:简化开办企业手续、酝酿出台减税政策、商事制度改革等。而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重大合作平台在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打造营商环境对接方面更是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然而,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当看到差距与不足。这种差距不仅体现在粤港澳大湾区与世界一流湾区在营商环境上的外部差距,也表现为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之间营商环境的差距。基于此,后文将对营商环境的这一内外部差距进行识别,并借鉴营商环境建设的国际先进经验,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路径。
二、营商环境的内外部差距识别
(一)粤港澳大湾区与世界一流湾区营商环境的差距
为了对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现状以及与世界一流湾区的差距有更清晰的认识,做到找准对标、明确差距、着眼未来。本文依据《2017年世界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选取粤港澳大湾区的香港、广州和深圳,东京湾区的东京以及纽约湾区的纽约这五大城市作为比较的对象。该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主要选取了世界人均GDP(地区生产总值)以及GDP总量排名靠前,和经济总量排名靠前国家的共25个城市,另外加上中国香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共30个城市进行排名(旧金山湾区没有城市进入榜单,澳门及珠三角其余7市也并未进入榜单)。分别用软环境(权重20%)、生态环境(权重15%)、市场环境(权重20%)、商务成本环境(权重10%)、社会服务环境(占15%)、基础设施环境(权重20%),来测算2017年各世界城市营商环境指数。表1为世界湾区核心城市营商环境的比较。
首先,从一级指标营商环境指数排名来看,纽约湾区中的核心城市纽约居榜首,东京湾区中的核心城市东京位列第三,粤港澳大湾区中的香港居第8、而广州位列第19位、深圳位列21位。其次,从二级指标的得分来看,与纽约、东京相比,香港的软环境指数得分较高,超过了纽约与东京,而在生态环境指数方面则是高于纽约但低于东京,在市场环境指数方面则得分较低,与纽约、东京差距较大。而广州、深圳在二级指标的六大指数得分上均全面落后于纽约和东京。
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差距使得粤港澳大湾区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创新发展等方面远远落后于世界三大湾区。汤森路透公布的《全球百强创新机构》显示,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没有机构入选,而中国也仅仅有1家机构入选。相比之下,东京湾区有多达20家机构入选全球创新百强名单,其中不乏富士通、佳能、日立、三菱、东芝、丰田等知名公司;旧金山湾区和纽约湾区也分别有8家和1家机构入选该名单,其中包括了苹果、谷歌、英特尔等知名公司。从国家层面来看,日本和美国分别有40家和35家机构入选,在创新百强名单中合计占比达到75%。这也反映出,粤港澳大湾区的原始创新和高科技创新能力和其他三大湾区相比起来还有很大的差距,这也是粤港澳大湾区短时期之内难以跻身国际一流湾区行列的重要原因之一。
表1 世界湾区核心城市营商环境比较
(二)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之间营商环境的差距
如前所述,粤港澳大湾区不仅与世界一流湾区在营商环境上存在较大的外部差距,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之间也存在较大的营商环境差距。例如,在粤港澳大湾区中,香港作为一个信息极为发达的国际大都市,是世界上最自由的贸易通商港口,再加上本身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健全的法律制度,给企业家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营商环境。世界银行2017年10月31日发布《2018年营商环境报告》,香港再度被评为全球营商最便捷的地方之一,营商环境在全球190个国家或地区中位列第五。世界银行赞扬香港推行的多项便利营商改革措施成效显著,包括优化土地管理系统,提高系统可靠度和设立投诉机制等。中国营商环境便利度则是列第78位,其中“开办企业便利度”排名表现亮眼,从去年的第127位上升至今年的第93位,共上升34位。由于世界银行这一营商环境报告并未包括澳门及珠三角9市,因此无法利用该报告对各城市间的营商环境差距进行评估。
值得指出的是,开放包容是世界一流湾区的共有特征,也是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所在。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和东京湾区作为世界一流湾区的典型,虽然具体的发展路径和特色优势有所差异,但是无一例外都具有开放包容、宜居宜业等突出特征。从实践经验来看,上述三个世界一流湾区正是因为构建了高水平对外开放新体系,对全球高端要素资源形成了较强的吸引作用,才最终得以发展成为世界级的金融中心、服务中心、航运中心和创新中心。由此可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对外开放水平较大程度上反映了该国或地区是否具备国际化、法治化和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目前,世界各国与地区也纷纷投入大量精力,致力于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改善营商环境。基于此,本文将基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发布的《粤港澳对外开放与融合发展指数报告》,选取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的对外开放水平作为营商环境的间接衡量指标,探讨粤港澳大湾区内部城市之间营商环境的差距。该报告中,采用贸易开放度、投资开放度、旅游开放度、对外接待能力四大维度的五个细分指标衡量粤港澳大湾区的对外开放水平。图1为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2010至2015年在对外开放上的得分比较。
从图1可见,在对外开放水平上,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内部差距。香港、澳门作为湾区内国际都市,在对外开放水平上遥遥领先于珠三角9市。而在珠三角9市之间,对外开放水平也分化为两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和江门,第二层级为佛山、惠州和肇庆。虽然对外开放水平只是国际化营商环境的一个方面,国际化营商环境还包括宜居宜业水平、市场化程度、法治环境等,但我们还是可以从对外开放水平的差异窥探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之间营商环境的差距所在。这一差距的产生既与各城市开埠通商历史有关,也与各城市行政级别、经济实力、产业发展侧重点等诸多因素有关。而营商环境的区域不平衡将给粤港澳大湾区的城市群建设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例如,要素在大湾区内的自由流动受阻;公共服务同城化面临协调难题;创新资源难以共建共享等。概而言之,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建设目标是促进人力、资金、科技、信息等要素全方位流动,最终实现湾区经济一体化。为达到这一目标,就需要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内部各个经济圈和城市集群间全领域实现硬对接(交通等基础设施、产业等对接)和软对接(营商环境的对接)。软对接是硬对接的前提和保证。最终,通过湾区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整体提升,努力使整个湾区的“多核、多圈”聚合为新的“核心区”,以开阔的“叠合、共生”视野对外辐射扩散,实现外延式增长。
三、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经验
(一)国际一流湾区营商环境建设经验
国际化是世界一流湾区发展的必经之路,无论是东京湾区、纽约湾区,还是旧金山湾区,都经历了从地区小湾区发展成为国际大湾区的演变历程,透明、便利、法治的营商环境是国际大湾区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因此粤港澳大湾区要实现从区域性湾区向国际大湾区的转变,就必须在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学习、吸收国际一流湾区经验。我们将世界一流湾区营商环境建设的经验简要概括为以下三点:
第一,坚持开放性和国际化。湾区意味着拥有众多良港,但这只是在物理上提供了对外交流的门户,更重要的是开放程度,它决定了港口城市的国际化氛围。例如,东京湾区充分结合了这两方面的因素,不仅以自由贸易和全球化为前提在湾区内实现制造业的合理布局,还充分利用港口的辐射效应,带来了整个地区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坚持开放性和国际化使得东京湾不仅汇聚了像日产汽车、丰田汽车、日本制铁、索尼、佳能、NEC、资生堂、软银等世界顶级的跨国企业总部,同时也汇聚了微软、华为等世界著名的外资企业的研发中心。东京湾区的开放性和国际性,使得整个湾区的发展能够敏感地捕捉到世界政治经济不断变化的内容和趋势,令东京湾的建设紧跟世界的潮流,甚至引领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
第二,依托制度创新,推动创新创业。旧金山湾区和纽约湾区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通过对科技成果转移、风险投资及交易体系、创新创业财富效应机制等一系列知识经济领域的制度进行创新和变革,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将涉及科技成果转移、风险投资体系、交易流程监管等领域的内容固定了下来,从而大大促进了湾区内金融与科技创新创业的有机结合。旧金山湾区中硅谷的飞跃式发展,正是得益于创业创新政策和体制的推动、专业化中介服务体系的支撑、世界一流大学及其与产业的良性互动、高质量的生活和人居条件、雄厚的创业资金来源和成熟的金融体系等。
第三,促进高端要素的规模经济和自增长效应。无论是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还是东京湾区都具有中心地位突出、扩散带动效应显著的核心功能区。较为显著的两个例子是:曼哈顿作为纽约湾区的核心功能区,金融资本和交易所高度集中,形成了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金融交易市场;硅谷是旧金山湾区的核心功能区,汇聚了众多科研院所和高科技企业,成为了全球科技创新前沿和高科技发展的风向标。上述核心功能区之所以能够突破高端要素集聚的“天花板”,关键在于核心区拥有具有较强关联扩散效应的标杆性企业和平台机构,例如硅谷拥有甲骨文、微软、谷歌、英特尔、苹果、脸书等众多世界500强企业,曼哈顿华尔街则拥有了纳斯达克、美国证券交易所、纽约期货交易所等交易平台和与之相关的银行、保险、证券金融机构。这些标杆性企业和平台机构作为引领全球科技创新和金融衍生品交易、关联效应和扩散效应显著的企业与平台,能够对高端要素的集聚带来极强的促进作用,由此产生的规模经济效应又会进一步增强湾区经济的发展潜力,提升湾区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发展层次,从而吸引更多高端要素的流入与汇聚,最终形成良性的互动循环。
(二)香港营商环境建设经验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内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城市,香港拥有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包括完善的法例、独立的司法、简单的税制、低税率等。此外,香港还拥有廉洁而高效的政府,加上资金能够自由进出、信息自由流动等,促使其营商环境得到世界广泛认可。我们将香港营商环境建设的经验简要概括为以下三点:
第一,坚持奉行“市场主导、政府促进”的原则。政府以发展和推动经济为基调,维持“大市场、小政府”,提供广阔和公平、公开的平台,令自由市场的力量可以充分的发挥。具体而言,香港没有设置任何贸易屏障、投资限制或外汇管制。政府只着力于营造投资环境,兴建基础性设施,制定经济法规和各种监管条例。例如,香港政府在1996年推行方便营商计划,以确保香港维持竞争力,并继续提供最佳的条件,促进工商企业蓬勃发展;于1997年成立专门永久机构工商服务业推广处,以维持香港作为全球最佳营商地方及区内卓越服务中心的地位;于2006年成立方便营商咨询委员会(方咨会),负责推行前经济及就业委员会及其辖下方便营商小组促进营商的工作。
第二,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并以简化透明的税收,吸引外来投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一直致力吸引外来直接投资,设立官方、半官方机构和民间组织共同促进外来投资。官方包括:“跨局的投资推广督导委员会”由财政司司长担任主席,专责制定促进投资的整体政策和监督政策在政府内部推行的事宜;“投资推广策略小组”亦由财政司司长担任主席,专责征询私营机构的意见;“工商局”负责处理有关政策制定和工作统筹的日常事务,并由执行部门——“投资推广署”以及各个“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辅助执行职务。多个非政府机构积极参与促进外来投资的工作计划,包括“香港贸易发展局”和“香港科技园公司”。特区政府借助这些机构,为有意或已在香港投资的公司提供多项咨询及支援服务。此外,简化透明的税收政策也充分吸引了大量外来投资。香港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6.5%,个人所得税上限为15%。香港税种较少,没有营业税、预提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增值税和地产税等。
第三,重视中小企业发展,采取多项政策鼓励创新创业。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专门成立了中小企业中心,香港工业贸易署也专设中小企业资讯中心。他们根据中小企业的情况,确定中小型企业特别需要支援及辅助的地方,并就此制订了相应的策略和措施,以满足中小型企业的需要。贸易发展局、生产力促进局还通过举办各种门类的展览会和培训课程、工作坊展示等,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提供便利。并举办各种专题的中小型企业研讨会,探讨中小企业关心的商贸课题,就提升香港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内地及国际商贸形势及变化、创新创业政策等专题进行分析,探讨对企业运营及发展有切身关系的议题。众多银行也针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特点提供优惠的贷款计划等。
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路径
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构建与国际商事规则接轨的市场体系,打造包容开放、创新合作、高度融合的粤港澳大湾区,对我国实现“一带一路”和亚太自贸区战略构想,充分发挥“一国两制”的体制性优势,推动供给侧改革,带动周边区域的发展,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系以及落实海洋强国战略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此背景下,本文首先概述了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定义与重要性,其次对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的现状进行评估,识别出与国际一流湾区的外部差距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之间的内部差距,然后梳理国际一流湾区和香港在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最后本文将从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四个方面入手,对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路径提出以下建议。
(一)打造规范、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一,促进市场一体化,扩大开放,提高国际化市场化水平。市场一体化是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基本要素和前提条件。为此,有必要在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上,研究设立大湾区投资促进会和产业发展联盟,推动湾区内部产业价值链条和资源分配模式的优化提升,促进产业结构的协同发展和转型升级,并且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一个整体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同时,通过设立空港经济发展协会和科技合作创新基金等,合作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统一的全要素市场融通体系,特别是构建高度开放的金融市场、人才市场、产权市场以及产品市场,形成高效的要素流动和融通格局。
第二,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建设,统筹规划粤港澳轨道交通网和各级公路网的建设,积极提升港口集群和机场集群的功能延伸和拓展,促进要素市场的自由流动。依托粤港澳港口群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打造内联外通、海陆空无缝对接的物流枢纽,构建一体化、网络化的基础设施布局体系。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布局,缩短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之间的交通时间,促进物流和客流的高效通行,通过交通一体化建设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全面一体化提供基础设施保障和交通网络保障,最终促进大湾区要素市场的一体化。
第三,强化监管,营造粤港澳大湾区诚信市场。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应在市场准入监管、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竞争秩序监管等要严加控制,监管要置于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之下,实现监管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可运用的目标,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此外,通过政府的引导和社会的参与,营造诚信市场,从而优化大湾区内营商环境。
(二)打造高效、稳定、透明的政务环境
第一,全面深化政府体制改革。对投资审批制度、贸易通关流程和监管报备方式进行优化调整,实现电子化、高效化、透明化以及一站式流程管理,提升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程度。粤港澳大湾区服务于亚太地区互联互通的大格局,对于整合国内外生产要素资源的配置发挥着关键性节点的作用。为此,要借助大湾区融合发展的契机,对投资审批制度、贸易通关流程和监管报备方式进行优化调整,实现电子化、高效化、透明化以及一站式流程管理,提升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程度,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本土企业构建产业链条和价值体系提供制度支撑和要素支持,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制造业的智能化程度和服务业的国际化水平。
第二,建立政务公开机制,并选拔与培训行政人员,培养服务意识。建立政务公开机制、打造透明政府是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内在要求。例如,香港通过“网上政府”完善各部门信息化建设及共享,使得各个部门的办理事项基本上都可以在网上办理。此外,各部门网站均公布了详细的法律法规、办事指引、资料表格、负责人及部门、受理情况、办理结果等信息,方便企业投资项目办理各类事项。因此,粤港澳大湾区各政府应选拔与培训行政人员,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让政府成为一个充满活力与竞争力的服务型政府。另一方面,加强执法,严惩公务人员的贪污腐败行为。
第三,鼓励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完善投资促进服务平台。精简政府架构,提高行政效率,还可以通过“外包”与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以香港为例,香港贸易发展局是半官方的中介机构,其专业化的机构为众多中小企业提高专业的服务,带来方便,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此外,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应树立以服务促投资理念,与世界一流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境外银行、国际投资咨询机构等经营服务专业机构联合构建投资前期服务、投资中期服务和投资后期全方位投资服务,进而实现投资者考察便利化、信息和市场研究便利化、企业运营便利化,提升粤港澳大湾区专业中介服务水平。
(三)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环境
第一,健全有关投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构建匹配粤港澳湾区互联互通的法律法规体系。针对城市规划、土地开发使用、环境保护、建筑物管理、特定设施管理等企业投资管理的各个环节,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确保了每一个管理事项都有法可依,政府部门严格依法办事。此外,为促进大湾区内人员、货物和资金的互联互通,需要尽快探索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构建粤港澳湾区配置资源的共同市场,建立起匹配粤港澳湾区互联互通的法律法规体系。在当前粤港澳三地尚未建立起全面的司法合作关系的背景下,可以倡导通过仲裁、调解的方式解决粤港澳大湾区合作中的法律纠纷。
第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产权保护是市场经济充分发挥作用的一个根本前提。以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工作,配套修订现有专利保护相关制度,提高举报奖励金额标准,加大惩防力度,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此外,还必须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侵权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组织例行检查和突击检查,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打造和谐、稳定、健康的社会环境
第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现“产城人”的高度融合,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为宜居宜业的人才高地。宜居宜业是湾区经济发展的环境优势。未来应充分发挥湾区经济的环境优势,城市设计注重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城市整体规划,强化规划的统一性和稳定性,注重突出城市特色,优化空间布局,加快“三旧改造”,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提高城市精细化品质化管理水平,按照“干净、整洁、有序、平安”的要求,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第二,树立“人才强区”理念,重视智力投入,完善引进人才的体制机制,形成包容性、可持续性的人才发展“生态圈”。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事业支持平台、生活服务平台、配套保障平台,提高优质人才在大湾区的工作满意度和生活满意度。建设宽领域、广覆盖、集群式的人才创业平台,为人才提供宽松的营商和创业环境。在公共卫生、医疗、社会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购房补贴等方面制定妥善政策,为海内外人才提供高质量、国际化水准的生活服务。大力培育新型科研机构,加强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的合作,深化国际创新交流,促进各类创新资源有机融合,激发高端人才的创新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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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艳霞.国内外湾区经济发展研究与启示[J].城市观察,2014(3):155-163.
[4]魏下海,董志强,张永璟.营商制度环境为何如此重要?——来自民营企业家“内治外攘”的经验证据[J].经济科学,2015(2):105-116.
[5]申明浩,杨永聪.国际湾区实践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启示[J].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2017(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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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对外开放与融合发展指数报告,2017.
Making up the Difference:The Construction Path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Environment in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Xie Jun,Shen Minghao,Yang Yongcong
Transparent,convenient and legalization are the key features for the success of bay economy.Whether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could become one of the world-class bay areas relie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environment.Based on the plan of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the paper identifies the differences of business environment between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and world class bay areas,and the differences exist in different cities in the Greater Bay Area.Moreover,it introduces the advanced experienc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business environment.Finally,it provide sugges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path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environment in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from market environment,administrative environment,legal environment and social environment.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business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path
F127 doi:10.3969/j.issn.1674-7178.2017.06.003
谢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为组织管理。申明浩,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院长、教授、珠江青年学者,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产业经济。杨永聪,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国际贸易。
李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