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实施现代学徒制的问题探析
2018-01-02师楠侯梅英
师楠 侯梅英
摘 要:近年来,很多高职院校已经在试点推行现代学徒制工作,然而总的来说,其推行成效不明显,还未取得实质性突破和进展,尚未成功建立完善的符合高职发展要求的现代学徒制教育体系,且在实际操作执行的尚存在较多问题,为此,本文拟就制约高职现代学徒制教学的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
关键词:高职;现代学徒制;问题
现代学徒制在高校教育和就业之间建立了从高校到学徒制,再从学徒制到就业两个过渡期,进而促进了个体从接受教育到参加工作的平缓过渡,减少在过渡期的一些问题。一些地区和高职院校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这些试点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诸多问题。
1 政策法规制约学徒制发展
高职实施现代学徒制需要政府政策支持、经费投入及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整体环境等支撑要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在不少地方进行了实践探索,虽然教育部对现代学徒制的试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从当前我国学徒制试点情况看,教育与就业等相关管理部门对于学徒制教育与培训标准与操作方式方法不统一,没有成形的,明确的,规范的文件或者操作规则,对于教育与培训的内容与方法鲜有介绍。
在教学过程的监管、教学条件的保障、教学结果的评估等方面也未出台详细的措施。有关现代学徒制的提法主要以校企合作或工学结合的政策性文件出现,总体上比较宏观,且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不明晰地方,这给现代学徒制的具体操作留下了真空地带,影响了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效果。我国的职业教育虽也倡导校企合作,但却始终不能摆脱 “两张皮”的尴尬,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与动力不足。这是制约我国职业教育长期发展的核心原因之一。欠缺对于参与教育培训的企业的激励与促进政策与机制,没有减税或补贴等政府性政策支持。企业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强,而且对于企业来说追究利润是其天职,对于消耗成本,少收益甚至无收益的项目,自然没有参与的积极性。由于没有明确完善的法律、政策、制度与文化支持,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无法得到保障。
制度与规定没能得到很好的执行等问题依然存在。例如,《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规模以上企业要实施职工教育培訓、对接职业院校,设立实习实践岗位。多种形式支持企业建设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对举办职业院校的企业,其办学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的,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对职业院校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这些规定与文件没有较好地实施,一定程度上影响现代学徒制推进,导致现代学徒制试点还存在较大问题,培养的学生与企业实际需求尚存一定差距。
2 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足
在现有不多的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中,多数为学校主导、企业配合,学生“工”的时间不长、质量不高。企业参与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积极性低,参与度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企业顶岗实习总体质量不高,“放羊”现象比较普遍。“企业冷”主要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第一,在当今社会经济治理模式下,企业一旦投资学徒培训,是否能够获得投资回报,是否会由于外部劳动力市场的自由化风险而造成培训成本的无法收回等等,这是企业最担心的问题。我国高职院校实施现代学徒制,可能会遇到与经济社会治理结构不相匹配的问题,即外部自由劳动力市场极有可能导致企业参与学徒培训的积极性低下,因为其所培训的学徒极有可能面临被“挖走”的风险。尽管企业对人才需求期望很高,但如果面临着较高的“挖人风险”和员工流失率,企业很可能不会与高职院校开展合作,承担学徒培养的责任。第二,理论上说学校应以服务为宗旨,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企业在实施现代学徒制中应该处于中心,但事实上,恰恰相方,企业往往处于较为被动消极接受方。第三,在实施现代学徒制过程中,对于一些技术要求高的岗位来说,学生的实践活动能力往往不能满足企业的要求,影响企业的生产,而与企业的价值追求不一致。第四,投入与产出不匹配,学生的投入与产出,企业的投入与产出,学校的投入与产出在学徒制模式下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不对等,这些就影响学徒制的推行。
3 院校意识与能力尚存不足
高职院校教育发展的路径依赖决定了高职院校无法从根本上消除职业教育脱离企业实践和课程学问化等“顽疾”。在人才培养方面,部分高职院校对于技术技能人才的定位及培养方式方法还存在认识与执行不到位的地方,相关经验不够,管理不善,执行不力。很多高职院校并没有真正将现代学徒制当作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路径,把校企合作仅仅当作解决教育资源短缺和就业渠道不畅的手段,缺乏深层次的合作意识,缺乏对学生长远益的关注。现代学徒制实施要有必要的时间与精力投入,需要人财物做支撑,而这与传统的高校管理尚存在一些差异。在社会服务方面,高职院校师资来源复杂,总体水平尚不高。大部分老师的企业工作经验不足,专业实战经验与能力不强,而且高校在培养、引导与激励方面尚存在不足,不能很好地满足企业在技术应用与管理经营等方面提升的期望。高职院校能力是推行现行学徒制的重要基础,高职院校只有能培养出符合企业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和向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与应用支撑,才能获得合作企业的支持与信任,现代学徒制才能够得以顺利开展。
4 师傅机制亟待解决
学徒制的重要特点是以师傅带徒弟,培养大学生的技术与技能。“导师”是引导、指导学生学习与成长的师傅,重点是解决大学生在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中无法学到的“内隐性”知识与技能。它体现了智力的各种机能,本质上是一种理解力、领悟力、判断力、创造力。培养高校导师、企业导师“双导师”专兼职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推行现代学徒制亟待解决的课题。高职院校教育延续了长期的班级制教育制度,以致大学生在高校内组织的实训环节中,由于教师数量不够和专业不够等因素的限制,学高校导师的配置与选择,也成为现代学徒制校内导师来源的一大问题。
劳动安全保护制度的欠缺阻碍企业师傅的身份认同。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的构建是一个多元主体博弈互动的过程,而企业师傅作为重要的参与主体,在当前的政策话语中却并没有获得应有的关注,在现代学徒制构建的实践中也很难听到他们的声音。这可能是由师傅在企业内部未能形成一个正式群体所导致的。在当前企业内部普遍实行绩效工资的制度环境下,企业员工之间亦存在着内部竞争。企业师傅可能会出于对劳动安全问题的担忧,即担心“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局面出现,而不会将自己的技术诀窍全盘传授给学徒。可见,“懂技术”和“教技术”之间并不是“水到渠成”的,如果没有掌握相应的职业教育教学知识,其授课效果可能并不理想。这些能工巧匠在企业内部大多是业务骨干,其承担的工作任务本身就很繁重,他们很可能没有时间去考虑如何更好地担任企业师傅这一角色。
5 学徒权益得不到保障
在西方现代学徒制中,学生具有双重身份,在职业学校是学生角色,而在企业就充当学徒角色,且以学徒角色为主。学生只有从企业获得学徒岗位,才能够进入现代学徒制项目,进而获得职业院校的学生这一身份,实现校企合作下的人才培养与成长。“学徒”身份首先将学徒界定为“企业的人”,这样企业对其教育与培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就能够维系好并提高;当然,“学徒”和“员工”不同,主要表现在学徒获得的是津贴,而非工资,且其收入相对较低,这就会降低企业的培养成本,利于保护企业提供现代学徒制岗位的积极性。从我国现代学徒制项目试点情况来看,要解决“既是学生身份,又是学徒身份”还比较困难。学徒作为主要参与主体之一,其合法利益诉求既是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构建的逻辑起点,也是职业教育属性的根本体现。然而,当前我国并未对学生参与现代学徒制的权利和责任进行明确的界定,也未对其学习内容、学习过程和学习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这就容易造成学徒制度成为企业获得廉价劳动力的“工具”。以当前职业院校普遍存在的顶岗实习为例,在缺乏外部监管的情况下,企业很容易将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来使用。其实,自从学徒制产生以来,其经济属性一直高于其教育属性。如古代学徒制是维系和扩张家庭生产的主要方式; 行会学徒制是行会控制生产的重要手段;而在国家干预学徒制和工厂学徒制中,则广泛存在压榨廉价劳动力的现象。学徒期不断加长、学徒常需从事与技艺学习无关的杂事等,也是这种偏生产性功能目的的有力佐证。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属性应该成为现代学徒制“现代”属性的主要特征,因为它不仅是为了达成技能传承的经济目的,更是为了能够给生提供一个良好的职业生涯发展的路径。许多实行现代学徒制的国家都通过颁布明确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学徒的学习权益,并对学徒的企业培训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这是确保现代学徒制获得学生、家长支持的必要前提。因此,当现代学徒制度缺乏学生权益的保障制度并使学徒异化为一种廉价用工制度时,其必然会遭到学生和家长的抵制而难以运行。
参考文献:
[1]关晶,石伟平.西方现代学徒制的特征及启示[J].职业技术教育,2011(31).
[2]王继平,张力.完善现代职业学校教育,探索建立现代学徒制度[N].中国教育报,201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