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主义理论下高中音乐教学模式探索
2018-01-02文梅
文梅
摘 要:音乐是人类表达情感的重要方式,对促进学生社会性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作用,特别是在高中阶段,学生情感丰沛细腻,正是三观建立的重要时期,在这个阶段对学生进行优质的音乐教育不仅可以培养学生欣赏美、发现美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丰富其精神世界和陶冶情操,还有助于促进学生其他学科的学习。但在当下应试教育的指挥棒下,高中音乐教学也偏离了原本教学的初衷,教师在实际教学中往往过于强调理论知识的学习,且教学观念落后,课堂上往往以教师为中心,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知识,不论是学习情感还是思维都受到了限制,导致学生不爱学、学不会,教学质量很难得到提高。
关键词:建构主义理论;高中音乐;教学模式
建构主义理论是基于认知发展心理学所提出的,该理论认为学生知识的习得并不完全靠教师的传授,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角色应该是以引导者的身份为学生提供合适的学习情景和展示相关的社会文化背景,协助学生自发建构学习过程,学生应该成为课堂教学的主体,而不是靠外部刺激被动接受知识的被灌输对象。在高中音乐教学课堂中实践建构主义理论,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教会学生如何从旧有知识和外部环境中提取知识建立起学习架构,从而实现自我教育。本文就建构主义理论如何作用于高中音乐教学进行详细讲解,为广大同仁提供参考。
一、基于高中音乐教学的建构主义教学观
1.及时转变教学观念,有意识地帮助学生建立知识架构
过去,教师只是一个知识的迁移者,课堂教学就是把自己对知识的理解和问题的解决方法直接灌输给学生,学生进行机械的记忆,知识与自身的经验并无联系,一旦问题稍有变化就不懂举一反三,不懂灵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应该减少对课堂、对知识的控制,应该放开手把问题抛给学生,为学生创设教学情境,引导学生从自身经验中进行知识架构,再通过实践学习、小组探究等学习模式完成自我学习,使知识内容能真正内化。比如,在高一下学期进行音乐载体的理论学习时,小夜曲、摇篮曲、舞曲、变奏曲等音乐载体的名字对学生来说是比较抽象的,在学习中缺乏经验的连接无法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先从字面理解感受音乐载体的特点。比如,小夜曲感觉应该是一种比较安静的音乐,然后再引导学生说一说自己听过的属于安静型的曲子,勾起学生的情感经验,最后教师再播放不同载体的音乐让学生辨别出小夜曲。这种搭建在学生已有经验上的教学,其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学生很轻松地就能深刻理解所学内容且不会忘记。
2.通过真实有趣的课堂实践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知识的自我建构
建构主义强调要为学生创设真实的学习情境,让学生在复杂的情境中摸索出自己的一套解决问题的策略,完成学习任务。比如,在高二上学期学习非洲与美洲的音乐风格时,教师先引导学生回忆头脑中对非洲和美洲的印象是什么,总结出非洲是狂野的,联想到大草原;美洲是热情的,联想到桑巴舞,勾起学生的情感经验后,教师通过多媒体播放影音视频,通过声音和画面刺激再次加深学生对非洲和美洲音乐风格的理解,最后教师展示具有代表性的乐器,非洲鼓和手风琴,并请学生亲身感受乐器的触感和音色,最终构建出自己完整的知识架构。
二、在建构主义理论教学模式下两种常见的教学方法
1.随机进入教学
建构主义理论下的教学要求学生能从多方面、多角度去考查问题,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对问题进行深入的学习,得到不同的认识和理解。所以在教学中,教师针对不同的教学目的要为学生创设不同的教学情境。在京剧欣赏课上,学生对京剧文化所知甚少,甚至不感興趣,教师可从多种途径引导学生对京剧有更多的认知,产生情感共鸣,例《青衣》《苏三说》等传唱度颇高、很有京剧元素的流行音乐可以在课堂中播放。教师还可改变传统的直接灌输知识的教学方式,可从侧面讲解京剧知识,比如从京剧的人物历史故事入手,让学生在听故事的过程中摄取知识,理解京剧的内涵,还可以通过设置有奖竞答的环节鼓励学生自主学习,自我构建知识架构。
2.支架式教学
支架式教学即教师根据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在教学中不断搭建一个又一个的学习“支架”,挖掘出学生的内在潜能,使学生不断建构自己,创造出新的能力。比如,在乐理视唱课“节奏节拍”的教学中,对乐理概念的讲解教师可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入手,让学生对各种音乐概念有直观的感受,再提供给学生多种不同节奏、不同拍子的音乐让学生辨别,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最后请学生尝试创编,完成知识的迁移。
建构主义理论在我国教育教学中发展还不算成熟,利用建构主义对高中音乐教学进行改革还有很大的空间。实践证明,建构主义理论对学生整体的艺术修养和课堂的学习效率都有明显的提高,教师要对建构主义加深研究,结合实践和理论创新教学模式,促进高中音乐课堂教学的改革。
参考文献:
[1]霍力岩.多元智力理论与多元智力课程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
[2]张福林.论建构主义学习方式对基础音乐教学的影响[J].教育与职业,2016(14):14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