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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名吏上官鉝考证

2018-01-01

安康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上官

宋 娟

(山西师范大学 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山西 临汾 041000)

上官鉝为明崇祯进士,但却受到顺治、康熙两代皇帝的重用。关于上官鉝的史料记载不多,最早见于康熙版《平阳府志》,在《大清一统志》也略有提及。此外,乾隆李氏《翼城县志》亦有对上官鉝的些许记载。目前学术界没有对上官鉝的专门研究,因此,笔者通过对上官鉝本人及其著作《诚正斋文集》进行梳理和研究,以便为清初政治问题、平阳府官吏及翼城名人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上官鉝生平及家世

(一)上官鉝生平

上官鉝,字三立,号松石,为清朝平阳府翼城县(今临汾翼城)人,明崇祯进士。关于上官鉝的生卒年,史料并没有记载,笔者对此进行了考证。上官鉝曾在《祭仲兄中州参宪文》提到:“吾先大人三十二生长兄,三十五而生仲兄,四十一而生不肖”[1]699,由此可见,上官鉝小仲兄六岁。“(仲)兄生万历三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寅时”[1]702,据此可推算出上官鉝生于万历四十五年即公元1617年。“今年仲秋(康熙癸亥年)因北关之东为燕赵鲁卫秦川数省通衢旧有石桥三孔,康熙十年为大水冲决,每遇夏秋则商旅作困……余为恻然……乃独力鸠工”[1]468,据此可看出,万安桥修建于康熙癸亥(二十二)年秋。文末的批注里记载“远闻公属是稿在仙游之前数日”[1]469,那么上官鉝则卒于康熙二十二年即公元1683年,享年67岁。

上官鉝在《余内君常儒人墓志铭》中说:“余壬午登乡书,癸末成进士”[1]725,他于明壬午年(1642)中举,癸末年(1643)成为进士,时年26岁,可谓年少有为。查《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崇祯十六年癸末科上官鉝为三甲第243名,但此书将“鉝”写成“铉”[2]。上官铉乃上官鉝的长兄,康熙《平阳府志》载上官铉“乙亥成进士”[3]659,乾隆李氏《翼城县志》载“铉登顺治丙戌乡荐,乙亥成进士”[4]254。由此可见,上官铉为顺治乙亥(1659)科进士,比上官鉝整整晚了16年,可考证出《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中“上官鉝”写为“上官铉”的错误。

顺治初(1644)成为中书舍人。中书科属内阁,掌写诰敕,掌书写诰敕、制诏、银册、铁券等事,中书舍人为从七品官。但内阁是协助皇帝处理政事的最高中枢机构,在清代把入内阁称为登政府,是极为荣耀的事。上官鉝初入仕途便得到如此重用,可见皇帝对他的重视。他常在文章中称“余不佞,起家薇垣”[4]6,“筮士薇郎”[1]725,所谓“薇垣”即指中书省。

上官鉝上任不久便被派到陕西做主考,即“乙酉秦省典试”[3]659。“乙酉”为顺治二年(1645),当时清军入关,北方各省初定,政局不稳,顺治帝急于在北方搜寻人才便在北方举行一些乡试。清沿明制,派往各省的主考官必须是京官或者进士,此时上官鉝便被选中。他在《陕西乡试录后序》中提到:“岁乙酉,龙飞二载,时当论郡国,皇上寤寐旁求,命举贤书,罔坠厥典……盖当宁侧席幽人之心,虽风天雪际,弗或渝也。”[1]432这段话可看出上官鉝对皇帝的赏识所怀的感恩戴德之心和他勤于王事的敬业精神。一个不满30岁的青年便做了乡试的主考官,许多参与乡试的老生员都要拜他为座师,真是后生可畏。

顺治五年,迁山东道监察御史,巡按湖南。八年(1651),巡按江宁,从五品。官职虽小,但代表天子巡视,考察藩服大臣,府州县官,权利极大。上官鉝巡视江宁期间,经常上疏奏请,反映当地实际状况。如上官鉝请求调查高淳县水冲浮粮一事,请求改征折色,以蘇民困;对于江宁满汉官员岁需马草一事,请岁差各郡粮官采办,以省州县运送之劳;对于江西、浙江两省站银,请求统于江、浙藩司,彙解江南传道,以恤驿站陪苦之累;凤阳府属荒地,上官鉝上疏宜令有司及时劝垦;江宁所属英武、秣林、广武三卫屯粮,山阻艰险,对此情况,上官鉝提出宜省运费,改征折色。“诸疏并下部议”[5]5892,这些奏疏都被交给各部门具体商议。

顺治十四年(1657)又改为巡按湖广湖南监察御史,不久被提拔为河南道掌印监察御史兼理湖广湖南事。河南道清初时在督察院的各道中占据首要位置,会理督察院事,独专诸内外考察。上官鉝为掌印监察御史,他在《仲兄行实》中提到:“丙申服阙,丁酉夏日相继入朝,余以资深领袖台班”[1]703,在《桐山藏业序》中也说:“癸祀读礼,丁酉出……命为十四道长”[1]421。字里行间透漏出皇帝对他的重用。就是在这十四道长的位置上,上官鉝捅出了震惊朝野的科考南闱案。

清军入关之后,为了拉拢士子,连年举行科举。顺治十四年(1657)发生了顺治朝影响最大、波及范围最广的一场科举舞弊案——顺治丁酉科考案。北闱问题揭发不久后,十一月,给事中阴应节疏劾江南主考官方猷等人“弊窦多端,物议沸腾”,“趁机滋弊,冒滥贤书”[6],翌年二月,上官鉝进一步参奏:

奈何不肖之辈,夤缘纷纭贿赂买关节,父兄以是教其子弟,子弟以受之父兄,高粱之家接踵青云,商贩之子致身达路,竟以朝廷名器为金钱转换之物,噫可异己。臣一班旧员,去年服满起冬初乃为任事,见北闱诸弊,蒙皇上大奋乾断,此诚单寒吐气,真才得志之日也……今朱墨原卷俱在礼部,皇上传进宫中细加磨对有无弊窦自难逃于日月之下……诸人应照京官之例再加覆试以叛真伪。[1]547

顺治帝诏名除将举劾“有关节”者,余者都在瀛台复试,结果只有一人全优。顺治帝大怒,最后结案将全部考官17人立即斩杀,考官们的父母、妻、子也都流放宁古塔。被控有“有关节”的8名新举人,各责四十板,连同他们的父母、妻、子全部流放宁古塔。

在河南道掌印兼理湖广道任上,上官鉝循声大著。“日侍经筵”[7],上官鉝还负责每日为皇帝讲授儒家经典。有条呈湖南情形一疏,世祖章皇帝命学士麻召问机宜,内升顺天府府臣。康熙三年(1664),转大理寺少卿,正四品,多所平反。六年(1667),授太常寺卿。十年(1671),迁宗人府府臣,不久,又被提拔为左副都御史,为正三品。由此可见上官鉝升迁速度之快,也从侧面反映了上官鉝得到顺治、康熙两代皇帝重用。“臣前掌道时,管理军政各省提镇,计七十员。数十年来,几至百员。总镇以上,体统已尊,禄位已极,辄不肯实心效力,徒糜百万金钱。”[5]5892这几句话写出上官鉝对自己数十年来所取得成就的感叹,以及绝不辜负皇上的重用并以实心报效朝廷的决心。

康熙《平阳府志》载“以疏劾三藩跋扈,降奉常”[3]659,奉常即太常。由于上官鉝上疏弹劾三藩,于是被降为太常寺卿,主管宗庙祭祀之事。雍正《山西通志》《大清一统志》、光绪《翼城县志》皆载为“左迁太常寺卿”[8]389,但光绪《山西通志》载“降二级调用,補太常寺少卿”[5]5892,与前面所列官职有所出入。太常寺卿为正三品,太常寺少卿为正四品。在此,笔者认为上官鉝被降为太常寺卿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太常寺卿,虽位尊但职闲,上官鉝在此位置上不能施展自己的抱负。康熙十八年(1679),其兄上官鑑去世,上官鉝便借故告老还乡,他的仕途生涯也就此结束了,时年64岁。他回到翼城后,便开始为翼城的建设做贡献。他建石桥于北关,行人便之,称为“中丞桥”[3]657。他在翼城县城内建有三世清牌坊,以石为之。他和两兄长上官鑑、上官铉共建兄弟进士牌坊,以石为之。

此外,不得不提《风竹惊鹤图》勒石。《风竹惊鹤图》由明代宫廷画师吕纪所绘,顺治皇帝将这幅宫廷画作赐给上官鉝,无疑显示了皇帝对上官鉝的赏识,以及上官鉝在皇帝心目中的独特地位。上官鉝退隐田园后,因慕名前来拜访上官鉝并观阅《风竹惊鹤图》的官员、乡绅、故旧络绎不绝,原画展卷次数过多,导致画作折损严重。为方便大家观阅,也为将此画传之后世,康熙二十年(1681),上官鉝遂聘请名家将此画勒为刻石,此为《风竹惊鹤图》勒石的来历。《风竹惊鹤图》勒石(碑刻)为通体青石打造,长方形,无首,碑身高2.05米、宽1.05米、厚0.16米,碑身下的龙首龟身底座为后人所加,碑刻上的画作内容为:“风竹五支,枝繁叶茂,挺拔傲立,湖心石中上立一只仙鹤正在闭目养神。微风吹过,导致竹叶嗦嗦作响,因为仙鹤胆小,以为危险来临,所以一只爪子抬起,缩回身体,张开双翅,准备起飞”。整体画风工整严谨,端庄大气,显得生机盎然,充满趣味。碑之右上署:“顺治丁亥世祖章皇帝颁赐廷臣敬为永寔宸恩。”右侧略微靠下署:“前中书科中书舍人历光禄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使加从一品臣上官鉝。”左上侧署画师“吕纪,并盖有印章”,勒石时间为清康熙二十年(1681)。这块勒石现存于翼城博物馆内,是该馆的镇馆之宝。

(二)上官鉝家世

鉝之父,上官荐,字宾吾。关于上官荐的生卒年,史料没有记载。上官鉝曾提到:“吾先大人三十二生长兄,三十五而生仲兄,四十一而生不肖。”[1]699据上文推算上官鉝生于公元1617年,则荐生于公元1579年,但逝世年份由于资料不足,目前无从考证。荐聪明好学,孝顺父母。“养备。至邑有大利弊,如固防御,并里甲,辨牛站,皆力为筹畵”[3]657,据此可看出荐无私奉献、一心为公的精神。除此之外,他还修学宫,修陵下桥梁,捐款百余金,为翼城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他经常训诫自己的三个儿子,三个儿子都成为进士。翼城祀其为乡贤。

鉝之叔父,上官升,生卒年不详,为明例监,入太学读书。能入国子监成为监生,说明上官升很优秀,才能在平阳府诸生中脱颖而出,被选拔入太学读书。光绪《翼城县志》载“以太学上舍任武英殿中书舍人”[8]387,据宋代太学实行三舍法,考试分为上、中、下三等,名列上舍可直接做官,上官升或许达到这个资格,被授中书舍人,从七品。累官大理寺右、寺副,为正七品、正六品官员。升端良孝友,待诸侄恩义兼至。上官鉝三兄弟有此成就或许与叔父升的教导分不开。升历任二十余年,公忠不阿。至于慷慨乐施,救人缓急,殊有“麦舟”[4]251风焉。翼城祀其为乡贤。

鉝之伯兄,上官铉,字玉铉,顺治丙戌三年(1646)举人,顺治己亥十六年(1659)科进士。比三弟中进士晚16年,比二弟晚了13年。关于上官铉的生卒年,史料也没有记载。上官鉝曾提到:“吾先大人三十二生长兄,三十五而生仲兄,四十一而生不肖”[1]699,可看出铉比鉝大9岁,据此可推算出铉生于公元1608年,但逝世年份由于资料不足,目前无从考证。上官铉有文名,好奖励后学。就太原教授,铉崇尚理学,每日与诸生讲学课艺,非周、程、张、朱之言不谈。他著有《四柏轩集》,后来因其子源之故,被赐封为中宪大夫,湖广辰州府知府。在三个兄弟中,铉的天分也许不如两个弟弟,所以中进士最晚,官位也最低。

鉝之仲兄,上官鑑,字金之,明崇祯己卯十二年(1639)举人,清顺治丙戌三年(1646)科进士。关于上官鑑的生卒年,史料也没有记载。上官鉝在《仲兄行实》中提到“兄生万历三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寅时”[1]702,即上官鑑生于公元1611年。康熙《山西通志》载“一旦无疾而卒,年七十岁”[9]1279,可推算出上官鑑卒于公元1680年。他初为潞安府教授,训诲有方,致成多士。聘河南同考,取七八,五成进士,人称其精于赏识。后升国子监博士,擢户部主事,督饷甘、固,即以藩司所发原封给军士,羡余丝毫不取。迁考功郎,出为嘉湖佥事,洁己率属,勤政惠民。终河南分守参议。“钱谷刑名,民生吏治,几殚心血,而清介之操,千里口碑,如出于一……至邑有利病,不惮慷慨大吏之前,而肝胆照人,真情古道,无贵贱贤愚,皆尊信而敬服之。”[9]1297鑑仁厚刚直,为官清廉,人皆信服,人称“上官佛子”[3]657。鑑好古学,为文醇正博雅,诗尤端凝,学者称为“文贞先生”[9]1279,著有《一经楼集》,浙祀其为名宦,翼城祀其为乡贤。

鉝之子,上官澍,字霖生,生卒不详,官生。擅长诗古文辞,生平豪侠,喜爱交游,乐善好施。曾捐资修缮翼城西北两门桥,人们出行方便,群称为“霖公桥”[4]256。时逢饥荒之年,澍煮粥赈之;又出仓庾所有,减值以市,人皆感德。澍应铨中翰,但却不去任职,筑“镜圃”作为自己的归隐之处。由此可以看出,上官澍淡泊功名利禄,喜好恬静的田园生活。其著有《葠度园诗集》。

由上官鉝的家世大致可以看出上官一族的家风:做人正直,慷慨乐施,好读古文;为官清廉,一心为民,不为功名所累。上官鉝从小耳濡目染,为官之后方能谨记教诲,做出一番成就,成为人民所称赞的好官。

二、从《诚正斋文集》看上官鉝的为官之道

《诚正斋文集》为上官鉝退隐田园之后所撰,成书于康熙二十二年,共八卷。集自一卷至五卷前半卷为杂文,五卷后半至六卷皆诗,七卷之后又都是条令祭文,且六卷未完后又附有对联,这样的排版有些杂乱,但并不影响大局。值得一提的是卷三、卷四部分皆为奏议,其文条理清晰,开门见山,直击当时时政问题,对我们研究清初的历史问题及上官鉝的政治倾向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一)敢于谏言

1.谴责铨法

清代官员选用实行官缺制度,即铨选职官首先把官职定为“员缺”,待选官员分班次依次选用,且官员的数量是有定额的,一旦确定下来就不得随意增减。有了员缺并不是马上都补缺,而是分情况,并且补缺官员的日期也并未严格执行。这就造成了朝廷铨法不通的现象。

上官鉝奏折中提到:“吏部见有考定候选知县一千三百余人,夫每岁大选六次,每次除推升外,多不过选三十余人,少则十数人,就此千余人而计,十年之后始可选完。”[1]550据此可见,朝廷选拔的人才比实际需要的多,这正是由于官缺制度的弊端所造成的,使科举制度和官缺制度不能完美衔接。这意味着朝廷每年支付巨额俸禄养着一大批“闲职”官员,造成人力和财力资源严重浪费。上官鉝提出:“自今以后遇有县缺十员,新进科士选三员,前科进士选二员,举人一途选三员,贡士一途选二员,挨次选授,不许紊乱。”[1]550上官鉝提出的这种定人数、挨次选授的建议虽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铨法不通的现象,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指斥“大计”

清代考核外官实行大计,始于顺治四年(1647)。“凡大计,藩臬道府州县递查其属之职,而申于总督巡抚,总督巡抚乃遍察而注考焉。”[10]地方官员的政绩由督抚考核并书写评语。上官鉝提到抚按在地方上呆久了便与当地官员关系密切,便出现了“抚按上下相蒙,惟以苟且,塞责举耳闻目见之事一力狥避”[1]555的现象。抚按代天子巡查,地方官员的考语也由抚按书写。“考察政绩之成与不成,以行朝廷黜陟之大法”[11],可看出朝廷对考语的重视,地方官员为了能从督抚那里得到满意的考语,不惜行以贿赂之举。再者,部院考察官员贤否完全按照督抚提供册子而定,以此为依据决定官员的去留。对于抚按上下相蒙的现象,上官鉝提出:

大计请将吏部俸册同计册参阅,如有参罚多者,不论钱粮刑名有过五件者,即系才力不及,降级调用;过十件者,革职;抚按徇避严加处分。

请将三年以内之委属有随征军前而暂属道缺者,有同知通判推官而带署州县者,有县丞首领而委署州县者,有裁革各官仍恋地方而遇缺委署者自某年某月署起某年某月署止另造一册。[1]555

这样,官员的考核并不仅仅只听信抚按的一面之词,加之吏部俸册和官员委署册相对而言更具可靠性,对于虚报和政绩未合格的官员也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使得朝廷的大计不再流于表面形式,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振纲肃纪的作用。康熙二十五年(1686),经过地方逐级考察后,“凭各直省督抚核实官评,分别汇题,吏部会同都察院、吏科、河南道祥加考察,分别奏请”[12]。官员大计开始参照吏部、都察院等的意见,由此可见,上官鉝所提的建议还是具有实用性的。

3.批判保家

明清时许多税关设有保家、铺户等来“保收税银”或“保承钱粮”,形成了法定的中间代纳制度。据《芜关榷志》记载,安徽芜湖关共设有保家63名,又名“相识家”或“相识”[13],其职责有四:一是“保单销号”;二是稽查;三是“写单”;四是充当公私消费买办。除此之外,在关各吏役的种种使费也是由保家征收,保家成为税关征收正税及各费的实际承担者。上官鉝曾奉旨巡视江宁等处,对芜湖关保家舞弊一事曾专门上报过朝廷,奏折中写道:

臣训历所至,备谘民间疾苦。查芜、湖两关,其商人之最苦者,无如保家一项,共一百二十余户,凡有船只,先投保家。每单如正课一两,则保家索银二三两,甚至四五两者。书办、吏农、舍人、委官、巡兵、伞扇等役,种种使费,不一而足,而总收分散,究其源皆有保家始。即商人有厌其苦而不投保家交纳者,关蠹表里为奸,所费必倍,是以明知之而不能逃其圈套也。及货已输税,入店发卖,远客必要勒写免单,然后许其开船……臣仰体皇上恤商至意,行次芜湖,与两臣面相商订议,将保家、委官尽革不用,客船一到,听其自行投税,悉照关志款项,分文不容多索。[1]521

据此案例,商人运载货物到关以后,必先投保家,保家征收商税及各种费用,然后再分给各役,即所谓的“总收分散”。各役的费用来自保家,他们是利益共同体,若是哪个商人想绕开保家,亲自投税,则会受到各役的刁难,所费必倍,最后还得投入保家。上官鉝对此深恶痛绝,上奏请求将保家、委官等革职不用,试图建立税关与商人直接对应的交纳体制。上官鉝于顺治八年十二月呈上这份奏报,顺治九年,清政府下令“各关不许留用保家、委官等项名色”[14],时间如此接近,笔者认为这一禁令的颁布与上官鉝的奏折息息相关。

4.弹劾三藩

康熙初年,存在吴三桂、耿精忠、尚可喜等三个藩王,他们割据一方,拥兵自重,已经成为朝廷大一统政治格局的最大制约。当时的有识之士都认识到“三藩”已经成为朝廷的心腹大患,只是慑于“三藩”兵多将广、位高权重,没有人敢于弹劾三藩。在这种情况下,以精忠报国为己任的上官鉝,首先上疏弹劾三藩跋扈,拥兵自重,不受朝廷吏、兵二部节制,反而虚耗国家钱粮,蔑视朝廷权威,西选之官半天下,请求朝廷削三藩之权,养百姓之力,壮天朝气概!虽然上官鉝的出发点非常好,但是当时索尼、鳌拜等四辅臣当政,削平三藩的时机还不成熟,康熙皇帝认为只能丢车保帅,暂时安抚“三藩”,于是下旨将弹劾“三藩”的上官鉝降为太常寺少卿,位尊而职闲。“以疏劾三藩跋扈,降奉常,巳而果叛,人服其先见。”[3]659康熙十二年(1673),三藩果叛,众人都佩服他的远识。

(二)坚守两“清”

1.事务要“清”

官员一定要在限期内清算完分内的事务,不可借故拖延。孔子曾认为身为臣子应做到“清”“慎”“勤”,上官鉝认为三者“清”居其首,“盖清则能慎能勤,不清不慎皆由不清”[1]568。上官鉝从衙门办案、钱粮一事和行查一事三方面要求各级官员做到“清”。

一是衙门办案一事。“一衙门办案限二十日,二衙门会议限一个月,可宽限,但沉阁数月,一任司官与奸胥之舞。”[1]568案件一旦被搁置,再加上司官与奸胥为舞,最后案件不了了之。“上官鉝提出自今以往宽限之时即当自立程限,除去齐戒约略时日刻期完结庶乎其可也。”[1]567即请求宽限时日之时必须注明宽限的时间,时期一到必须完结,不得再拖延;二是钱粮一事。“各官参罚其处分固系吏部所职掌,而掛欠分数则在户、礼、兵、工四部。”[1]567对于一官应否处分,各部纷纷上疏,其过程过于繁琐,处理起来不易,大多被搁置。上官鉝提出:“自今以后凡钱粮等项既在四部,未完各官应降级若干,罚俸若干,逐一分别明白;吏部据实题覆四部不得,但云应否处分,仍听吏部酌议,是则居敬行简之道。”[1]567审核项目在四部的,四部给出具体的惩罚条例上交给吏部,吏部根据四部的意见,再结合本部的审核结果,商议官员是否应该受到处分,这样事情办起来效率就高了。三是行查一事。“凡事不可悬议者,不得不转行督抚,按臣查明回覆,及其回覆之日如其可行不难,不行曷煩再计……今日行查明日行查稽延时日。”[1]567对于一些不可悬议的事必须转到督抚那里,督抚查明之后回复。按事件难易程度,督抚给出回复的时间不定。如遇复杂事件,督抚一计再计,这样事件恐已节外生枝。对此,上官鉝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清算这些事务,不得拖延。

2.为官要“清”

大清定鼎之初,江南社会混乱,贪官豪强横行乡里,顺治十四年(1657),上官鉝被任命为湖广道巡查御史。“弹击不避权贵,贪墨者皆望风谢授”[3]659,上官鉝在巡查期间,清明廉政,不包庇权贵,查处贪官,一心为民,致使其所到之处的贪官污吏闻风丧胆。上官鉝的奏折中多处提及民生困苦,他认为“民生之安危在乎吏治之贪廉”[1]516。与百姓最为亲近的是州县之官,然而现状是上司刮之州县,州县刮之百姓,百姓不敢与之相抗。

上官鉝认为廉吏少的原因在于朝廷的赏罚制度不完善,这里提到两个:一是缉逃之功升转太速。“大约今日之例病在于缉逃之功升转太速,凡擒获三十名者不论俸满即升矣”[1]516,所以各级官员为了升官都致力于缉拿逃犯,然缉逃之于养民孰轻孰重,这些官员本末倒置。“今一年六次升转新例四次缉逃,两次论俸,其法视昔稍变。臣请以四次奖廉,两次缉逃。”[1]516想要使安养民生,必须奖励廉吏,以此起到激励作用。二是计吏之法计小吏而不计大吏。“朝廷之爵赏太厚而所以宠任之者巳极耳,如开垦荒田,缉拿逃人,催征钱粮,在在皆州县之事,合一省有司之数,而尽数归功于督抚……参罚降处不必据以为过。”[1]515若一省中百姓家给人足,安居乐业则计于督抚,并且朝廷之封爵太厚;若百姓饥寒困苦,流离失所虽计以为督抚之责,但对于其处罚条例并不详尽,往往形同虚设。这对于基层的官吏很不公平,他们就会不作为或者压榨百姓满足自己的私欲。“请将贤者扬眉吐气,中者亦戢志改图,群天下翕然以清介为尚民生”[1]515,这句话仍指出清官廉吏对安养民生的重要性。“如有徇私,失实查照,往例严行议处。”[1]516朝廷的赏罚制度必须细化,如发现徇私枉法,贪污受贿者必须严行议处,而对于廉吏必须加大奖励力度,如此行之既久,则廉吏必多,廉吏既多则民生自遂。

三、结语

综观上官鉝的一生,其好学上进,勤于政务,两袖清风,嫉恶如仇,敢于谏言,体恤百姓,是一个难得的好官。从《诚正斋文集》中了解他的政治倾向,为他兢兢业业、勤于王事的精神所折服。文中还收录了他大量的诗词,读起来气势磅礴,情感真实,颇有唐宋八大家的风范,《翼城县志·艺文》中有多篇他的作品,颇值得一读。对上官鉝生平的梳理及其著作的研究,有助于印证清初的一些历史问题。

[1]上官鉝.诚正斋文集[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202册.济南:齐鲁出版社,1997.

[2]朱保炯,谢沛霖.明清进士题名碑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2623.

[3]平阳府志[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8.

[4]李氏翼城县志[M]//翼城古志集成:第二册.太原:三晋出版社,2014.

[5]山西通志[M].太原:三晋出版社,2015.

[6]蒋良骐.东华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0:133.

[7]山西通志[M].北京:中华书局,2006:2868.

[8]翼城县志[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5.

[9]山西通志[M].北京:中华书局,2014.

[10]清会典[M].北京:中华书局,1991:96.

[11]魏象枢.韩松堂全集[M].北京:中华书局,1996:28.

[12]大清会典事例(二)[M].北京:中华书局,1991:33.

[13]刘洪漠.芜关榷志[M].合肥:黄山出版社,2006:48.

[14]许梦闳.北新关志[M].刻本.北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1731(雍正九年):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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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文露 行走的名著
作品(1)
上官莲花 珠宝因用心而珍贵
佳作精赏2
佳作精赏3
佳作精赏
天下镖局之新手上路
上官鲁氏和凯蒂的母亲形象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