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对称性与汉语词汇的发展演变
2018-01-01冯雪冬
冯雪冬
(鞍山师范学院 文学院,辽宁 鞍山 114007)
语言是思维的工具,也是人类交流的工具,是人类与自然沟通的桥梁。语言并不是直接地反映客观世界,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形成主观世界,再通过语言得以呈现,从而形成丰富多彩的语言世界。因此,我们通常说语言反映思维,换一句话说,反映客观世界的主观世界是语言形成、发展的直接动因。如果说语言是一面镜子,那么,其中的影像并不直接是客观世界,而是人类的思维。关于中国人的传统思维方式,学界存有多种研究结论。阴阳转化、相辅相成的辩证思维,在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中居于重要一席,是能够达成的共识[1]。李存山等说:“《周易》虽然没有明确提出‘阴阳’概念,但其取象寓事、取象寓理,确已蕴含了‘阴阳’对立统一、相推互转的辩证思维[2]。”辩证思维是一种相对高级的思维形式,不专属于中国人,但不可否认的是儒家的“中庸”思想形成、确立后,其影响得以深入地延续,浸入中国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称是辩证思维对立统一的集中体现,我们的日常起居、经济政治、文学艺术、语言文字等等领域无不充满对称,因此,有人说结构平衡是汉民族文化表现形式的一个显著特征[3]。汉语语音、语法属于对称的体系,学界是公认的,并且学者已自觉地从对称角度出发,全面展开研究,比如古音系的构拟、音位的归纳描写和句法结构的分析解释、语法化过程的描述等。汉字构形书写中蕴含的辩证思维也是学者们关注的对象。汉字的主体形声字的构形以及汉字书写形式的结构平衡都是辩证思维形式的体现。长期以来,关于词汇系统的有无一直存有争议,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词汇的对称性演变就是词汇具有系统性的体现之一。词义演变研究中诸先生提出的“词义感染”说[4]、“词义渗透”说[5]、“同步引申”说[6]、“相因生义”说[7]、“词义沾染”说[8]、“组合同化”说[9],等等,部分地涉及到了词义的对称性的演变,这对于汉语词汇史研究具有重要的启发性意义。语言的对称性在汉语词汇演变中的重要作用,需要进一步地深入而自觉地关注,这对于研究汉语词汇的新旧更替,描摹各阶段词汇系统,归纳词汇演变规律,以及探究汉语文白演变的动因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这里通过分析三组词汇演变的典型实例,试列举几点初步的结论。
一、“爷”“孃”“爹”“妈”“爸”
太上以白玉桃杯赐上御酒云:“学取老爹年纪早早还京。”(《武林旧事》卷第七《乾淳奉亲》)
阇婆国方言谓“真珠”为“没爹虾罗”,谓“牙”为“家凌”。(《东京梦华录》卷之六《元旦朝会·诸国使人》)
又有“爹爹”,如:
太后谓上曰:“你爹爹每夜常设数百枝,诸人阁分亦然。”上因太后起更衣,微谓宪圣曰:“如何比得爹爹富贵?”(《四朝闻见录·乙集·宣政宫烛》)
“爹”重叠形式为“爹爹”作为父称,在宋代不是偶然现象,《五灯会元》卷十二《归宗可宣禅师》有:“爹爹妈妈明日请和尚斋。”。因此,《鸡肋编》卷上说:“至呼‘父’为‘爹’,谓‘母’为‘妈’,以‘兄’为‘哥’,举世皆然。”“爹爹”的大量使用和“爹”的“举世皆然”的描述,可以充分说明“爹”在宋代已是口语中称“父”的常用词。因此,《云麓漫钞》卷第三有:“羌人呼‘父’为‘爹’,渐及中国。”可见,“爹”进入通语中是与“妈”相对称的。从时间上来说,“妈”应该先于“爹”活跃在口语中。“妈”最早见于《广雅》,《集韵·姥韵》:“妈,《博雅》:母也。一曰牝马。”《类篇·女部》亦有:“妈,满补切。《博雅》:母也。一曰牝马。《广雅疏证·释亲》:“《玉篇》妈,莫补切,母也。《集韵》《类篇》并引《广雅》妈,母也。今本脱妈字。” 足见,《玉篇·女部》:“妈,莫补切,母也。”可信。明·张自烈《正字通·女部》:“旧注:莫补切,音母,泥。《韵补》引郭迻云‘此正父母之母字’。按:本作母,不必从妈。郭说非。今俗读若马平声称母曰妈。”明·方以智《通雅·疑始·论古篆古音》:“妈,母声之转。满鄙、莫古、莫后、莫假四切。古书母、马同音,皆莫古切。”“妈”的产生时代,从现有文献看来不会早于东汉,《说文》中未收录“妈”,其与“爸”大概皆为汉魏之间产生。方以智认为“妈”为“母”之音转,是颠倒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母”的读音由“鱼部”向中古模韵转变过程中,由于是口语中的高频词,其口语音保持着强势,因此,才造“妈”以称母。潘悟云先生《汉语历史音韵学》中有这样一段内容,对我们很有启示作用:“妈”上古汉语的鱼部是-a,歌部是-al,它们向中古的变化方向都是后高化:鱼a→ɑ→→o;歌al→ai→ɑ→→o。鱼部比歌部先行一步,当歌韵变到ɑ的时候,鱼韵已经变到。但是,语言中有些高频词往往会出现音变滞后现象,如人称代词“他”属于中古的歌韵,当歌韵从ɑ变到o的时候,“他”还停留在原来的阶段,结果麻韵的a合流了[12]。如:
太庙前尹家文字铺,陈妈妈泥面具风药铺。(宋·吴自牧《梦粱录》卷十三《铺席》)
又中瓦内王妈妈家茶肆名一窟鬼茶坊。(同上·卷十六《茶肆》)
半把伞朱七姐、轿番王四姐、大臂吴三妈、浴堂徐六妈。(同上·卷二十《妓乐》)
例中的“妈”已是对已婚年长妇女的泛称,是称母的“妈”词义泛化的结果。至于“爸”在文献中的广泛使用是在明代后的文献中,如:
我呀,今年二八一十六岁!我阿爸在湖下使船。(《明清民歌时调集·白雪遗音》卷二《银钮丝》)
娶我不用那个花花轿,骑上我爸爸那个葱白驴。(同上·卷七《高高山上一庙堂》)
旗人作外官,一事不懂,一字不识,所有事件皆请教于门政,门政即是爸爸。(清·陈恒庆《谏书稀庵笔记·谑语》)
但远不及“爹”使用普遍。因此,胡士云、郭熙认为“爸”是外来的,郭熙在《对汉语中父亲称谓系列的多角度考察》一文中特地分析了“爸”复兴的原因。
二、“头”和“脚”
王力先生说:“战国以前,只有‘首’没有‘头’。金文里有很多‘首’字,却没有一个‘头’字。《诗》《书》《易》都没有‘头’字。到了战国时代,‘头’字就出现了[13]。” “首”是先秦时期表示“头”的主导词,既可以指脑袋,也可是头部;既可以表示实际意义,也能表达抽象的意义。如《诗·邶风·静女》“搔首踟躕”为“头”,《春秋左氏传·襄公十四年》“唯余马首是瞻”为头部,《书·益稷》“元首起哉”为首领,《书·秦誓》“予誓告汝羣言之首”为紧要、首要,《左传·昭公元年》“赋《大明》之首章”为第一,《老子·德经》“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为开端。“头”的主要意义为人头,也可表示整个头部。据吴宝安、王彤伟统计,“头”“首”在两汉时期形成竞争之势,魏晋始“头”替代“首”,“首”转为文言词。“首”“头”为人体的顶端,“足”表示人体的底端,因此,常常有对举的“首足”“头足”,如:
使司马行法焉,首足异门而出。(《春秋榖梁传·定公·十年》)
故父子首足也,夫妻牉合也,昆弟四体也。(《仪礼·丧服》)
卜求当行不行。行,首足开;不行,足肣首仰,若横吉安,安不行。(《史记·龟策列传》)
由于“头”从汉始用例与“首”形成竞争之势,因此,《史记》中已有“头足”,如:
汉王借兵而东下,杀成安君泜水之南,头足异处,卒为天下笑。(《史记·淮阴侯列传》)
吴王至富贵也,举事不当,身死丹徒,头足异处,子孙无遗类。(《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但东晋开始,文献中“头脚”开始广泛合用:
尔时,彼婆罗门以衣覆头脚,着象牙屐,腰带利剑,不应说法。(东晋·僧伽提婆译《增壹阿含经》卷第三十四 《七日品》)
比丘至檀越家常见羊。后往正见头脚在地。见已心即生疑。应问前所见羊为在何处。(东晋·跋陀罗共法显译《摩诃僧祇律》卷第三十二《明杂跋渠法》)
若不见为我故杀。不闻为我故杀。若不见家中有头脚皮毛血。(姚秦·耶舍共竺佛念等译《四分律》卷第四十二《药揵度》)
《食次》曰:“熊蒸:大,剥,大烂。小者去头脚。开腹,浑覆蒸。(《齐民要术》卷第八)
一说鼠母头脚似鼠,尾苍口锐,大如水中者,性畏狗,溺一滴成一鼠。(《酉阳杂俎·续集》卷八《支动》)
“头”和“脚”对称使用恐怕要早于东晋,《三国志·魏书·方技传》有:“君北堂西头,有两死男子,一男持矛,一男持弓箭,头在壁内,脚在壁外。”“脚”的本义为小腿,《说文·肉部》:“脚,胫也。”先秦时期的早期的“脚”并不指足,王力先生认为,到了中古,“脚”在基本词汇中替代了“足”[14]。关于“脚”指脚掌的出现时代,董志翘认为最早为《三国志》时期[15],吴金华指出是在汉末[16],汪维辉确定为三国时期[17],张雪梅提前至是西汉中期[18]。能够确定的是“脚”在秦汉以后所指范围是扩大了的。因此,口语中“头”与“脚”对称使用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头”汉代开始逐渐呈现替换“首”的趋势,人的头部一般用“头”来表示;二是处于人体底部的“足”,早期是与“首”对称的,如卜商《子夏易传》卷九《周易·说卦传》:“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管子·侈靡》:“今周公断指满稽,断首满稽,断足满稽。”文献中“首脚”基本上是不并列使用的,这里面就有了一个选择性,“脚”只能与“头”对称使用。“脚”在什么时候开始主要专用来脚掌,汪维辉说是在元以后[17],这个断代还是有些保守,我们认为至迟在宋代口语中“脚”已专用来指脚掌,如:
罗曰:“是何朝官!我脚夹笔亦可以敌得数辈。”(《北梦琐言》卷六)
老屋一区,仅庇风雨。长须赤脚,才三四人。(《鹤林玉露》卷之四《甲编·邓友龙使虏》)
康国始知为谏官,惊怅恐怖,脚蹙踏子翻空。(《挥麈后录》卷之十一)
宋代笔记中多有“脚下”“脚后跟”“根脚”“山脚”“赤脚”“脚踏子”等词或类词结构,如:
或一日为洗足,中尉以脚下文理示之曰:“如此文理,争教不作十军容使。”(《北梦琐言》卷三)
女膝穴在足后跟,俗言“丈母腹痛灸女壻脚后跟”。(《癸辛杂识·续集上·宋彦举针法》)
既约日进,复以世杰节度使印以为根脚,授广州宣慰使。(《癸辛杂识·续集下·张世杰忠死》)
还次中涂。值夜寒甚。望山脚下园屋内爇火。亟就之。(《夷坚丁志》卷第五《句容人》)
且旻一赤脚健儿,岂容妨贤如此?”(《东轩笔录》卷之七)
乘轿直抵脚踏子始下。呵舆之声惊耳,至今为之重听。(《挥麈前录》卷之三)
“脚”可以“只”计,如《鹤林玉露》卷之四《乙编·钓台诗》:“余三十年前,于钓台壁间尘埃漫漶中得一诗云:“生涯千顷水云宽,舒卷乾坤一钓竿。梦里偶然伸只脚,渠知天子是何官!”可见,在宋代人的意识中,“脚”的义域就是脚掌。当然也有个别遗留下来的习惯性说法,如“龟脚”“猪脚”“朱脚”“脚气”“脚疾”等,并不影响大局,因为有些结构至今仍在使用。
三、“穿”和“戴”
“穿”“戴”的行为先秦时期用“衣”“冠”,通称为“服”。到东汉时期,“著”取代了“服”成为表身上穿戴的通用动词;“戴”帽子有了专用动词戴,并在此后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应用渐广。“戴”本为把东西加在头上或用头顶着。《孟子·梁惠王上》:“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后来引申为戴帽子的“戴”,始见于战国时期,如《荀子·正名》:“乘轩戴絻,其与无足无以异。”但西汉以前用例并不多见,东汉以后逐渐多用起来。就“戴帽子”这一动作而言,一直到隋末,用“戴”的例子仍没有用“著”多。可能要到后来“穿”取代了“著”以后,“戴”作为戴帽子义的专用动词才真正独立起来。不过随着“著”和“戴”的普遍使用,作动词用的“冠”在这一时期就很少见了[17]。
“穿”的主要意义是穿透,《说文·穴部》:“穿,通也。”《诗·召南·行露》:“誰謂鼠無角,何以穿我墉?”进而引申为穿过某个空间,汉王充《论衡·状留》:“針錐所穿,無不暢達。”一般认为“穿”始用于唐[19],李倩对《敦煌变文校注》中的“穿”作了穷尽式考察,共检得6例表示穿衣义的“穿”,并发现这样的“穿”全部与“金甲”“锁甲”搭配,指出其用例不广、用法固定[20]。据宋代笔记中“穿”的用例看来,确定“穿”产生在唐代是没有问题的,如:
见崖下有一人,裹四缝帽,穿白缺衫、皂义襕、青裤,执铁蒺藜。(《北梦琐言》卷七)
黄寇之后所失已多,唯袜头裤穿靴不传旧时也。(《北梦琐言》卷十二)
一曰菩萨蛮队,衣生绯生色穿窄砌衣,冠卷云冠。(《东京梦华录》卷之九)
自牧惶遽穿靴着衣,百拜祷请,舟且平沉。(《夷坚乙志》卷第十五《皇甫自牧》)
徐伟官京兆,梦二老人白首而长身,身穿绿袍。(《续夷坚志》卷四《高白松》)
如果就“穿”的搭配对象来说,已经发展得相对成熟,其后“白缺衫”“皂义襕”“青裤”“靴”“绿袍”“窄砌衣”,包括了人之衣着的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从“衣”到“鞋”,宾语不限于“金甲”“锁甲”类。宋代其它文献中的用例也说明了这一点,如《全宋诗》卷二三九梅尧臣《八宿州河亭书事》诗:“新衣尚穿束,旧服变褒博。”卷二五七梅尧臣《观邵不疑学士所藏名书古画》诗:“系衣穿裤靴,坐立皆厩吏。”在诗词笔记中表示穿衣服、鞋袜等的动作的“穿”的确不多见,但这并不能说明“穿”在口语中不常用,单就《北梦琐言》看来,其中的“著”在使用上已经开始趋近定型化。书中“著”共计7见,在出现频率上远远高于“穿”。比较 “穿”“著”的出现环境略有差异:“穿”在组合中没有修饰语,“著”可有,如“所著”“皆著”“好著”;表衣物的文言色彩浓的单音词前用“著”如“绿”“绯”“衣服”等。我们可以初步推测:“穿”由于是口语词色彩偏俗,在笔记这样的文言为主的文献中使用上仍受限制,“著”由于在书面语中使用许久,因此在某些搭配中与某些词汇存在依赖性,这样的位置在书面语中“穿”还没有取得,如《东京梦华录》例甚至用“衣生绯生色”而未用“著”,事实上在实际的语言中“衣”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但总体看来,“穿”已表现出明显的上升气势,《夷坚乙志》已有“穿靴着衣”。“穿”“履”“衣”之组合《全唐诗》中已见用例,如第八○六卷·寒山《自有悭惜人》:“衣单为舞穿,酒尽缘歌啐。”第四三三卷·白居易《昼寝》:“坐整白单衣,起穿黄草履。”第四三四卷·白居易《不二门》:“束带剩昔围,穿衣妨宽袖。” “穿”于白居易诗和寒山诗中出现并非偶然,前者为新乐府运动的代表,后者为放荡不羁的疯狂和尚,二者诗白话程度高乃人尽皆知[20]。《全唐诗》所收白诗中用“著”的有4例:第四四○卷《初除官,蒙裴常侍赠鹘衔瑞草绯袍鱼袋,因谢惠贶,兼抒离情》:“新授铜符未著绯,因君装束始光辉。”第四四二卷《初著绯戏赠元九》:“那知垂白日,始是著绯年。”第四四二卷《访陈二》:“晓垂朱绶带,晚著白纶巾。”第四五七卷《西楼独立》:“身著白衣头似雪,时时醉立小楼中。”“著绯”“著绿”为做官之代名词,是固定结构。古代官服颜色不同,表示官吏品级的高低。如《旧唐书》卷四五《舆服志》第二五:“四品服深绯,五品服浅绯,并金带。六品服深绿,七品服浅绿,并银带。”后常以“著绯”“著绿”等指当了官员。“著白纶巾”是“戴”的意思,与“穿”无关联,至今“穿”也不具备此义。“著白衣”是正常的使用,能换做“穿”不合韵律。可见,白诗中基本上是用“穿”来表示穿着义的。《全唐诗》所录寒山诗中没有“著”的用例。因此,我们可以推测“穿”在中唐以后的口语中应该已经很流行。在书面语中“穿”替换“著”显示出绝对的优势,至少在《云麓漫钞》时代就已经开始。《云麓漫钞》中共7处涉及到穿着,其中3处用“穿”,4处用“著”:
盐户谓之亭户,煎夫穿木履立于盆下,上以大木锨抄和。(卷第二)
周武帝始易为袍,上领、下襕、穿袖,幞头,穿靴,取便武事。(卷第四)
至渡江方著紫衫,号为穿衫,尽巾,公卿皂隶下至闾阎贱夫皆一律矣。(卷第四)
题终明府水楼云‘看君宜著王乔履’是也。既称令为明府,尉遂曰“少府”。(卷第二)
翼至越,舍于静林坊客舍,著纱帽,大袖布衫,往谒辩才。(卷第六)
裹头者,内宜著巾子,以桐木为内外,黑漆。(卷第三)
唐睿宗时,太子将释奠,有司草仪注,从臣皆乘马著衣冠。(卷第四)
其中1处是戴义,如“著纱帽”“著巾子”,1处是“著衣冠”的穿戴义,只有一处是表示穿衣鞋袜等义,又是诗句。可见,赵彦卫在书中基本上采用了“穿”而不用“著”表示穿衣,我们确定《云麓漫钞》时代“穿”在口语中已经是表示穿衣义的常用词。实际上,一个口语词从产生到应用到书面语中需要一段过程,尤其是进入笔记类以文言为主的文献,出现少数用例大概就意味着一个口语词发展的相对成熟的程度。就“穿”而言,白诗中就已有用“穿”而避“著”的倾向性,惜未有其它更多的文献用例。但至少可以说明“穿”的使用已开始普遍地扩散,因此,我们定在这一时代,也是保守的。但当时“著”还没有完全退出口语,成为文言词。“穿”“戴”替换“著”表示穿衣戴帽义是在元以后。《杀狗记》“穿”22见,著(着)1见;《白兔记》“穿”10见,著(着)0见;《幽闺记》“穿”4见,著(着)1见;《荆钗记》“穿”5见,著(着)1见;《琵琶记》“穿”13见,著(着)3见。
四、几点结论
西方语言学理论中与对称相关的术语叫做对称机制,我们这里使用对称性是因为对称机制中的“对称”是广泛的,而我们的对称性强调的是汉语词汇发展过程中的具有实际价值的对称。“语言中所对称的两部分,有的是真正的对称——形式和内容都‘对称’,形式上是对称的,内容上是分量相当的;有的则是表面的对称——形式上对称,内容上分量则是不相当的[21]。”比如“爷”“孃”处于对称模式中,而不是“爷”“妈”和“爷”“儿”;“头”“脚”是一对,而不是“头”“尾”或“手”“脚”;是“穿”“戴”,而不是“穿”“脱”等。这既不同于客观事物之间所形成的对称格局,也不同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同义词聚、反义词聚,而是在汉语词汇系统中客观存在的平衡汉语词汇衍生、演变的一种规约,是汉语词汇系统性的重要体现。基于此,我们不妨称这种对称性为“对称规约”。词汇的系统性远没有语音、语法那么简单、明显、整齐,相反有些时候还显得凌乱纷繁,十分复杂。因此,在汉语史研究上各阶段词汇系统的描写、构建,以及汉语词汇发展规律的总结,就不是十分容易的事情。汉语词汇发展过程中的“对称规约”可以提供词汇新旧更替和词义引申、发展的内在动因,也可以为汉语的文白兴替转换提供合理的解释。
(一)“对称规约”与汉语常用词演变
常用词是活跃口语中的常用词汇,是词汇系统中的典型代表。如果说一个时代的常用词较前一时代产生较大的变化,很难说词汇系统没有发生变化。但常用词的演变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是在变与不变的矛盾中逐渐进行的,在获知了变与不变的基本信息后,我们不免要探究其中的制约要素。汪维辉先生说:“从词汇发展史的角度看,有些常用词容易发生新旧更替,有些则稳定少变;同样性质的一组词(比如马、牛、羊、鸡、狗、猪),有的几千年不变,有的则发生了更替(犬—狗,豕—豬);有的发生一次更替,有的则更替了两次甚至三次。其中有无必然规律?”“对称规约”可以解释一些常用词的演变现象。如“爷”“孃”晋以来先后活跃在人们的口语中,替换了原有的“父”“母”[22]。“爷”的普遍使用必然要求与之对应的“孃”的加入。后来,“妈”逐渐活跃起来,打破原有的对称格局,结果“爹”又从方言中进入通语[12,23,24]。因为“爷”“娘”在口语中原有的强势的惯性,便与“爹”“妈”并用。后来“爷”的词义一方面泛化为尊称,一方面在口语中用以称祖父[10],因此,形成“爹”与“孃”“妈”的对称失衡,于是,“爸”开始进入通语与“妈”对称。最终“爸”“妈”成为现代汉语中称父母的常用词。“头”“首”和“足”的不对称,促使“脚”的义域扩大可以指脚掌,于是由于“首”词义负担过重,“头”在指称人体头部的意义上,替换了“首”。“首”退居文言词后,因为“头”“脚”的对称,“足”就顺理成章地被“脚”替换,形成口语中“头”和“脚”书面语中“首”和“足”的对称格局。先秦的“服”统称,“衣”“冠”对称表穿戴的格局,因为“著”替换“服”而被打破;“戴”的“戴帽子”义的发展,要求与之对应表穿衣的词语出现,恢复如先秦“服”“衣”“冠”的状态,于是“穿”应势而生。“对称规约”状态下的常用词面貌,一方面要求维系原有词与词之间的平衡关系,另一方面在平衡关系被打破后,引起词汇的新旧更替,促进实现新的对称平衡。汉语常用词,就是在这种“对称规约”状态下实现的兴替演变。
(二)“对称规约”与词义的发展变化
提到词义的发展,我们一定会联想到引申。当下,提到引申我们又立刻会联想到隐喻和转喻。然而,词义发展的复杂性绝非几种概括性的途径就能说清楚的。蒋绍愚先生说:“从旧词发展而来的新词,却并非都是‘一意贯注’的。也就是说,在引申之外,词义发展还有多种途径[7]。”“词义演变规律尽管不似语音演变规律那样整齐,但词义的发展运动绝不是一种孤立的、随机的和杂乱无序的‘盲动’,而是一种有内在联系的、相对有序和有规律的语言现象[25]。”因此,学界也在积极地探索词义演变的相关规律,如“相因生义”“组合同化”等。“对称规约”可以视为词义引申的一种途径,“头”“脚”和“穿”“戴”等词义的引申变化,不在“相因生义”等涵盖的范围之内。“脚”由指小腿,义域扩大为指称膝盖以下的部分,进而专指脚掌,就结果而言是词义的转移,就过程而言是词义从扩大又进而缩小。这个过程较为复杂,而其变化的动因就在于口语中“脚”与“头”的对称使用,“头”为人的顶部,“脚”顺势成为人底部。“穿”的穿衣义是由穿透、穿过某种空间发展而来的,如果没有“戴”的戴帽子义的广泛使用,没有“服”“衣”“冠”对称的心理基础,是不可能发生的。“戴”本是将物体加于头上,与“穿”的本义无必然的联系,二者发展成为现代汉语中表示穿衣戴帽的常用词,是“对称规约”的结果。对称格局形成后,“对称规约”继续发挥作用,如“头”可以指事物的顶部,“脚”就可以指事物的底部,“山头”“山脚”等;“头”可以有“头上”的组合,“脚”就有“脚下”的构造;“穿”“戴”在将外物加身的行为上,恰巧形成互补。“穿”的对象是有空间的,是主动地置人体于外物之中,“戴”则是被动地置外物于人体之上。
(三)“对称规约”与汉语的文白兴替
文言是如何变成白话的,这是一个复杂的历程。词汇作为语言要素最活跃的部分,在汉语文白转变的过程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汉语词汇的古今发展和文白演变不仅体现了“言语意义←→语言意义” 和“口语←→书面语” 整合融合的动态演变,而且也体现了不同文化和不同阶层的人们使用同一种语言的必然发展趋向,即典雅的精英文化与通俗的平民文化以及本土文化和外来文化相融合的价值取向[26]。”具体说来,一个词语从在口语中产生、小范围使用,再到在广泛传播流入通语,对整个词汇系统会产生不可轻视的影响。当一定阶段的词汇系统形成后,自身无法维系原有的平衡时,最直接的途径就是从方言引进新成员,或是引进外民族词汇。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是“对称规约”的必然结果。而这样的引进又会联带引起与之相关的其它词汇的系列变化,从而推动词汇系统的演变。这期间,哪一个词语可以被吸收、什么时候被吸收,是由语言的使用者——人来决定的。“爷”“爹”“孃”“妈”在近代汉语初期并存,并形成竞争之势,而口语中已产生的“爸”却直到明清时期才开始使用开来,从价值取向上来说,是人们传统意识逐渐发生变化,雅俗文化层互动的结果;从对称的角度来看,则是由于“爹”“娘”“妈”中父称的空位,后者,是必要条件。“爸”“妈”最终取代“爹”“娘”,这从根本上来说是个价值取向问题。汉语称谓词发展过程中还有类似的情况,如“岳父”,“岳母”在宋代开始广泛使用开来,如《清波杂志》卷第八“高山仰止”条:“岳母忽笑曰:‘我女如菩萨,却嫁个麻胡子!’”《全宋词》中“岳母”3见,“丈母”1见,“外姑”4见,而“岳父”则是在元明时期才见使用,是“对称规约”作用下据“岳母”类推而来的。“岳母”则是由“岳丈”对称类推而来的,是“岳丈母”的缩略。这其间同样反映了人们观念和价值取向的改变。汉语的文白兴替是词汇发展规律和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等多重作用的结果。
汉语中的词汇对称演变现象是普遍的,需要系统地深入考察,如“姐与哥”“嘴与牙”“皮与肉”“脸与腮”等等。而且,对称是多项的,“头”和“脚”形成对称,“脚”和“腿”同样具有对称关系;“穿”和“戴”对称,“吃”和“穿”同样对称,等等。早在20世纪40年代,王力先生就曾针对当时的语法研究现状指出,中国语法学者须有中国语史学和普通语言学两种修养,强调二者结合开展语法研究的重要性[27]。的确,汉语史研究发展到今天,我们一方面已不能满足于一般意义上的描写、分析,另一方面更不能局限于普通语言学理论的单纯引进、利用,而是需要在此基础上对汉语史上的诸多现象作出合理的解释,总结发展规律,提炼深藏于汉语发展过程中的语言理论,再以符合汉语实际的理论来指导汉语史研究的实践,这是汉语史深入开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