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初中历史《东汉的兴衰》
2017-12-29贾玉亭��
贾玉亭��
摘 要:随着井田制的瓦解,一种新的政治制度确立,封建土地所有制相对应出现,作为早期地主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豪强地主逐渐产生,并不断地发展壮大,在当时及其以后的历史舞台上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主要阐述西汉前期豪强地主的形成过程及其与封君地主的关系,以及豪强地主对西汉社会的影响。
关键词:豪强地主;封君地主;形成过程;影响
西汉初年,大土地所有制最主要的莫过于封君地主和素封地主两种,就这两种大土地所有制左右了汉初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影响着当时的政治局势,对当时社会起着一种主导的牵引作用。
一、 豪強地主的形成过程
春秋战国,诸侯争弱,王室衰微,奴隶制下的土地国有制遭到破坏,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迅速发展,在新旧制度交替下,一种新兴的、比较特别的地主阶层——豪强地主产生,并开始了它的发展历程。分析西汉前期的豪强地主的形成要从政治层面和经济层面两个角度来看。
(一) 从政治层面来分析:
1. 早期豪强地主的经营范围主要表现是单一经济。在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中,这种特殊的背景给这些“豪家”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极其广阔的空间,使其逞势一时。秦一统天下,废分封而行郡县,但一种新的政治制度登上历史舞台之初必然挂着旧制度的外衣。承袭旧制,但又不断发展创新,这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奴隶制下从事的单一性经营在封建社会建立之初,并未完全被综合性经营取代,而是得以继续发展。
2. 就政治层面还有一重要原因,就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封建宗结制是豪强地主产生、形成和不断膨胀的重要因素。豪强地主利用宗族势力,聚族而居,在掠夺土地的基础上,侵占山林川泽,坐收渔盐之利。发展到豪强地主兼为富商大贾,土地与商业开始结合,使其强大的势力更为牢固。
(二) 从经济层面来分析: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提高,铁器和牛耕的出现,封建生产关系更进一步发展,商鞅“废井田,开阡陌”,土地私有出现,土地买卖合法化,大土地所有就应运而生。秦王朝昙花一现,历史进入西汉,连年战争,导致经济凋敝不堪,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这对防止一些奸商乘机贱买贵卖,囤粮居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有利于恢复农业生产,巩固农业生产,巩固封建统治。但在客观上却促进了商人将财力转入土地,商人地主出现。
惠帝,高后时期,继续推行无为而治,休养生息政策,农业生产逐渐恢复。文景时贯彻汉初政策,轻徭薄赋,文帝时百姓无内外差役,主要从事农耕、天下殷富,鸡鸣犬吠,炊烟万里,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从高祖、吕后至文景时期的一系列轻徭薄赋、三十税一等休养生息的政策,从客观上看,从中得到实际好处的并非农民,而是地主。因为农民占有的土地很少,租种地主土地者还要将一半以上的收获物缴纳给地主,可见,从减免田和税收上农民得到的好处很少。文帝时统治政策的疏阔、宽厚实际上是纵容了豪强富贾势力的膨胀,助长了他们对财富和土地的贪欲,而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自己的土地,成为豪强地主的“隐民”或依附农民。
到了武帝时期,封建制度更进一步完善,旧的单一制经济受到了遏制,农村中的综合性经济得到了发展,即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开始在生产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素封”式的豪强地主为了适应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加之中央政府的一系列抑制措施,到了武帝时期,所谓的“官不兼事”“禁民二业”“民无二业”等政策已名存实亡。商人集团“以末致财,用本守之”,出现商可以为官做宦,官吏兼为大地主、大商人的现象司空见惯。伴随而来的是“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体式的地主田庄经济出现并迅速发展。“一个历史性的转变业已开始”。多种经济综合经营式的田庄代替了古典经济中的单独分行经营。到西汉末年,东汉一代,整个政权成了豪强地主操纵下工具。世族地主所有制形成,豪强地主发展到了顶峰。
二、 豪强地主对东汉社会的影响
(一) 豪强地主对自耕农的盘剥带来的影响
他们通过土地买卖以及其他强制性手段从农民手中剥夺土地,导致农民破产,投靠豪强地主,成为“佃客”和“隐户”,豪强地主的剥削导致了贫富分化,最后出现了民不堪命的地步。豪强地主,以及官僚、商人的侵吞,最终激化了阶级矛盾,引爆了西汉末年的绿林、赤眉起义。
(二) 豪强地主对中央集权的影响
豪强地主和中央王朝之间是此消波长,当中央王权强有力时,豪强地主在一定限度内是封建专制皇权的忠实支柱。但当豪强势力越出闾里乡邻,陵横邦邑,表现出一定的封建割据倾向,对专制政体有了离心,而中央集权的力量尚有力时,皇权就会采取措施抑制,豪强地主就形成大大小小的割据势力。他们兼并土地,与国家争民争利,使得国家在藉的编户之民税减,汉廷的赋役来源减少。阶级矛盾激化,封建统治秩序遭到破坏。
而东汉时期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是外戚宦官专权的阶级基础。到东汉中期更为发展,他们在经济上抢占土地,争夺人口,就必然在政治上争夺权利。为东汉的衰败买下了深深的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