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济南市文化领域供需状况分析研究
2017-12-29王敏
王 敏
(济南市委党校,山东 济南 250100)
近年来,文化消费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国家为促进文化消费、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做出了充分的政策引导和努力。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了“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的工作任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中列出的重点发展的消费领域也包括文化服务。2015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推进供给侧改革,要求通过创造新供给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以扩大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再以新消费为动力,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增值提效。供给侧改革正是文化消费和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新机遇。在此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对济南市文化产业的供需协调状况、文化消费需求状况、文化供给状况进行分析把握,紧抓国家提出供给侧改革和前所未有地重视文化消费的双重契机,更好地推进济南市文化领域的供给侧改革,促进济南市文化消费和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济南市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济南市文化产业供需协调状况分析
从济南市文化生产供给来看,近几年,济南市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文化产业增加值从2008年的101亿元逐年增加到2013年的396.66亿元,文化产值比(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2008年的3.36%逐年增加到2013年的7.58%。从济南市文化消费需求来看,济南市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根据《2014济南市统计年鉴》,主要以城乡居民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类消费总量作为参考)从2008年的209.37亿元逐年增加到2013年的356.49亿元,城乡居民文化消费率(文化消费总量与GDP的比例)从2008年的6.96%下降到2013年的6.82%(见表1)。通过对2008年到2013年文化产值比与文化消费率构成的动态曲线进行比较发现,两者之间有明显的“剪刀差”关系(见图1)。当文化产值比上升时,文化消费率却经常表现为下降,显然,济南市文化产业的生产供给与消费需求之间并不完全协调,两者之间没有形成完全健康、稳定的供需协调增长关系。长此以往,要么济南市文化消费需求增长难以支撑文化产业成为济南市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要么济南市文化产业增长失去满足文化消费需求的目的而成为一种空虚目标。
表1
数据来源:《2014济南市统计年鉴》。
图1
二、济南市文化消费需求状况分析
近几年,随着济南市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济南市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有所增加。根据《山东统计年鉴2016》,2015年,济南市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包括教育、文化和娱乐消费)达到2852元,农村居民人均文化消费达到876元。
(一)济南市人均文化消费增长态势分析
济南市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从2006年的1446.3元增加到2015年的2852元,基本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济南市农村居民人均文化消费从2006年的431.3元增加到2015年的876元,虽然农村居民人均文化消费总体呈现增长态势,但农村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并不稳定,十年间年均增长率最高为33.8%,最低为-16.6%。从城乡视角来看(如图2),从2006年到2015年城乡人均文化消费的差距基本呈现不断加大的趋势,仅在2008年和2015年城乡人均文化消费的差距和上年比有所减少。总体来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济南市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不断增长,但济南市居民文化消费中,城乡文化消费差距显著扩大,城乡增长非均衡性程度很高,城镇居民的文化消费主导优势明显。
图2 数据来源:《山东统计年鉴2016》
(二)文化消费与总消费关系变化状况分析
济南市的常住人口近700万,是一个庞大的文化消费群体。近几年,随着济南市人均收入的不断提高,济南市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由2006年的1446.3元增加到2015年的2852元,农村居民人均文化消费由2006年的431.3元增加到2015年的876元,这表明济南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需求不断增加。但从人均文化消费占人均总消费的比重来看,济南市城镇居民的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占人均总消费支出的比重,从2006年的13.5%下降到2015年的10.8%(见图3),这说明济南市城镇居民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与居民总消费增加尚未形成良好的协调性。农村居民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占人均总消费支出的比重从2006年的12.6%下降到2012年的6.3%,之后又有所回升,2015年达到10.2%,但仍低于2006年的12.6%,这说明,济南市农村居民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与居民总消费增加的协调性逆转略有上升。依据国际经验,当人均收入达到3000-5000美元时,文化消费应占个人消费20%以上。[1]2015年,济南市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达到39889元,按年均汇率折算约为6404美元,而城镇居民的人均文化消费占人均总消费的比重仅为10.8%,远远低于国际经验的20%。这说明,济南市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需求仍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潜力均远未释放。[2]从城镇和农村比较来看,农村居民文化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明显低于城镇。
图3 数据来源:《山东统计年鉴2016》
(三)文化消费与收入关系变化状况分析
济南市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占人均收入的比重由2006年的9.4%下降到2015年的7.1%,城镇居民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与居民收入增高的协调性明显下降。农村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占人均收入的比重由2006年的7.9%下降到2012年的3.7%,然后又回升到2015年的6.2%,农村居民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与居民收入增高的协调性逆转略有回升。(见图4)从城镇和农村比较来看,农村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占人均收入的比重明显低于城镇。
图4 数据来源:《山东统计年鉴2016》
由此可见,目前济南市文化消费(文化需求)呈现出城乡文化消费增长不均衡、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与总消费增加协调性不佳、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与收入增高协调性不佳的现状和特点。分析来看,导致这些状况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城乡的居民文化消费观念普遍比较滞后。通过调研发现,有的居民认为文化消费没有必要、可有可无,有的甚至认为文化消费毫无用处而是浪费。由此可见,济南市城乡居民没有普遍形成强烈的文化消费欲望。特别在农村,许多农村居民的文化消费观念受传统甚至落后的思想意识影响,文化消费主要集中于对下一代的教育投入,而自身的文化消费需求非常低,形成了被动消费和“免费”娱乐的消费意识。居民文化消费观念普遍滞后是居民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与居民总消费增加不协调的主要原因,将导致济南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有效需求不足,严重抑制济南市文化产业的发展。二是农村居民的文化消费能力不足。以2015年为例,2015年济南市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约为14232元,仅约为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1/3。另外,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不完善,大多数农民必须把大部分收入用作预防性的储蓄,以备突发疾病或其他突发事件之需,文化产品需求必然会受到极大抑制。[2]三是济南市文化有效供给不足,不足以引起消费者特别是城镇居民的文化消费欲望。这几年,济南市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迅速提升,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已经达到39889元,约为6404美元,但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占人均收入的比重却下降到了7.1%,比2006年低了2.3个百分点,就足以说明问题。
三、济南市文化供给状况分析
(一)济南市文化供给存在的问题
1.文化资源丰富但产业化开发和产品转化严重不足
济南文化资源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具有丰富的人文内涵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齐鲁文化交汇融合之地,融山、泉、湖、河、城于一体,以泉水众多而被称为“泉城”。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济南形成了独特的文化资源,但目前济南文化资源在产业化开发和产品转化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许多重要的历史文化资源未能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济南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有许多历史文化遗迹,这些历史文化遗迹不仅历史悠久,有些还具有很大的考古价值,这些历史文化遗迹是济南宝贵的文化财富,也是济南文化底蕴形成的源泉。比如,章丘河西遗址距今已有8000年,属于后李文化,北辛文化遗址距今也有7000多年,龙山镇(今属章丘)的城子崖文化遗址距今大约4500年至4000年。其中,龙山文化是继大汶口文化之后发展起来的一种考古学文化,被视作中华文明本土说的自证地,是中国考古学的圣地。龙山文化在传承历史文化方面应该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事实上几乎没有被作为一种文化资源加以开发利用。重要的历史文化资源不能够充分开发利用,或者缺乏对历史文化资源内涵的淬炼和提升,不仅会导致资源开发的低端化和粗放化,甚至会影响一个城市文化形象的塑造、文化产业亮点的形成,显得这个城市没有文化底蕴。二是历史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过程中整合效应不明显。例如,泉水文化和名人文化是济南文化的两大特色。泉水文化是济南历史文化的核心和象征,济南有四大泉群及七十二名泉,是一个泉池密布的城市。名人文化是济南历史文化的标签,素有“济南名士多”的佳誉。泉水文化和名士文化看似相互独立却存在着内在的精神联结,但从目前来看,泉水文化和名人文化两大文化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济南泉水文化也与济南民俗密不可分,“家家泉水、户户垂杨”曾是济南人生活的写照,现在济南虽然进行了泉水景观的开发,却缺少一种原生态的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的植入,使得许多民间传说失去了物质载体,也难以向消费者提供一种原汁原味的生活情趣和文化享受。[3]另外,济南文化资源在产业化开发过程中缺乏和高新技术的融合,科技创新的水平不高。
2.文化产品有效供给不足
从整体上看,济南市优质文化产品服务匮乏,缺少规模大、人气旺、效益好的综合性文化旅游景点街区,有些文化消费项目和文化产品服务缺少文化内涵、文化品位和个性特色,高附加值文化娱乐项目工程开发力度不足,特色鲜明的主题类大型旅游娱乐项目、形成规模的度假型乡村旅游项目以及适合群众参与的休闲消费产品比较匮乏。
3.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与农民的实际需求存在结构性矛盾
文化产品的供给如果没有考虑到农民的实际需求,就很难“适销对路”。目前,济南农村文化消费存在着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与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目标不对称的问题。农村公共文化供给主要是自上而下的供给方式,农民的文化需求得不到真正满足。一些文化产品价格过高,不能适应农民收入水平,文化活动形式比较单调、内容比较单一,对群众缺乏吸引力。许多农民反映,现在很多村居都有书屋、阅览室,但其中真正适合大多数农民的、经济实用的图书、杂志、报纸偏少,虽然有农业科技方面的,但缺乏直观性、可操作性,很多农村书屋、阅览室成了摆设,无人问津。农村文化市场发育不够健全,文化产品需求与供给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文化消费总量的提升。
(二)济南市文化供给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到位,产业发展理念有待创新
目前,有些部门和单位对文化产业发展抱有不同程度的偏见,没有充分认识到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意义。文化产业具有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双重属性。有些人过分看重文化产业的社会属性,对其经济属性即文化产业的文化消费功能和文化产品的商品属性认识不足,认为文化是一种高尚的精神追求,应该仅仅发挥其文化传承、民众教化、城市形象塑造等功能,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如果追求其市场价值和经济效益,不利于社会发展。这种片面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文化消费理念,降低了济南文化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而有些人又单纯追求文化产业的经济效益,或者导致文化资源开发的片面化和粗放化,或者因为文化产业回报周期长,不能短时间见到其经济效益,缺乏发展文化产业的热情和积极性。
2.政策环境有待优化
自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以来,济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建设文化强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济南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加快文化产业振兴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各县区政府也普遍完善了配套政策,形成了支持改革、鼓励发展的政策导向。但是,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政策制定的主体单一,缺少对文化企业、文化市场以及当地文化消费情况的实际调查,“管制型”政府的治理方式仍然存在,这也是我国很多地区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往往是制定政策的最主要主体,而在文化产业市场上从事实际工作的企业、个人,直接进行文化产品消费的广大群众却很少参与到政策制定中来。这很可能导致:制定的政策不符合当地的实际发展情况,政策应具有的指导性和规划作用无法有效发挥。
3.文化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目前,文化产业发展涉及多个领域和行业,一些国有文化旅游资源,分属文化文物、民族宗教、旅游园林以及农林水等部门和单位管理,客观上形成了资源分散、多头管理局面,市场开发和产业发展亟待在深化改革中实现深度融合、整体互动。由于文化体制改革不到位,有的企业尚未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法人治理结构。有的国有文化企业还具有浓重的事业单位特征和痕迹,市场化企业化经营管理滞后,市场潜力和企业内部积极因素发掘利用不够。有的国有景区仍采用陈旧落后的管理服务办法,有的民营企业还沿袭家族式管理、作坊式生产经营模式,一些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尚未更好引入市场机制,开发建设门槛过高,社会资本难以进入,文化企业和文化市场缺乏相应的生机活力。
4.文化产品科技含量低,新兴业态比重较低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文化产业越来越离不开高新技术的应用,计算机技术、信息网络技术、光储存技术、电子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等高新技术在文化产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高新技术已经渗透到文化产业的创作、生产、制作、营销等各个环节。国内外文化产业发展势头好、影响力大的国家和地区,为了增强自身文化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文化产品及文化服务的科技含量,拓宽文化产品消费市场,非常重视科学技术在文化产业中的应用。但是,济南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济南市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科技资金投入不足,产品科技含量不高,无法有效激发、引导城乡居民进行高层次文化消费的欲望,这就大大降低了济南市文化产业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另外,济南市的文化企业的科技水平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在国内外市场上缺乏竞争力。目前,虽然济南市文化产品总量丰富,但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能力差,产品增值率低,文化产品多处在初级品加工层次。以动漫产业为例,在全市200多家动漫游戏企业中,真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原创作品的较少,大多企业仅仅从事委托加工和贴牌生产。同时,目前济南市文化产业行业结构不合理,传统文化产业所占比例大,文化产业产值的一大半都由传统的出版、新闻、广播电视等产业实现,而相比之下,科技含量高的新兴文化产业规模较小,比重偏低,市场竞争力较弱。
5.文化产业融资困难
由于文化产业企业固定资产少,资产结构以无形资产为主,融资手段和方式缺乏,银行信贷投入严重不足,缺乏强有力的资金支持。相比文化产业发展迅速的城市而言,济南的文化产业融资模式还处于落后阶段,这就导致了济南在文化产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等载体建设中,无法发挥有效的资金优势,导致与其他城市相比,济南在同期文化产业发展中处于落后地位。北京、西安、杭州等地较早设立了文化产业专项基金,用来改善文化产业发展的投资环境。济南设立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不仅时间晚,资金规模也相对落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环境,不利于济南文化产业的发展。
通过上述对济南市文化领域供需状况的分析研究我们发现,目前,济南市文化产业的生产供给与消费需求之间尚未形成完全正常、健康、稳定的供需协调增长关系,这不利于济南市文化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我们对济南市文化消费需求状况分析发现,济南市文化消费与总消费、文化消费与居民收入之间的关系也并不完全协调,这说明济南市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的文化消费状况不容乐观,文化消费潜力远未释放。除了文化消费观念普遍比较滞后、农村居民的文化消费能力不足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济南市文化有效供给不足,不足以引起消费者强烈的文化消费欲望。而通过对济南市文化供给状况的分析我们发现,济南市文化供给的确存在文化资源丰富但产业化开发和产品转化严重不足、文化产品有效供给不足、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与农民的实际需求存在结构性矛盾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分析导致文化供给存在问题的原因,紧抓国家提出供给侧改革和前所未有地重视文化消费的双重契机,更好地推进济南市文化领域的供给侧改革,促进济南市文化消费和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济南市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1]严小平.文化消费:拉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引擎[J].消费经济,2013(2).
[2]王敏,田一泽.山东省扩大文化消费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研究[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16(6).
[3]马黎明. 济南历史文化资源的赋存特征及产业化开发[J].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