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测算和分担机制研究
2017-12-28蔡炉明何玲玲
蔡炉明, 何玲玲
(广西师范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广西 南宁 530299)
广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测算和分担机制研究
蔡炉明, 何玲玲
(广西师范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广西 南宁 530299)
新型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进程的重点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而市民化成本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文章通过界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的内涵,构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测算的计量模型,对广西区内整体和具体地市的市民化成本进行测算。针对所得出的结论,提出促进广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测算;分担机制
一、问题的提出
2016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推动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当前,新型城镇化战略成为我国各级政府积极推进的政策。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是人的城镇化的主体群体,新型城镇化进程的重点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现阶段,广西的城镇化水平相对偏低,新型城镇化发展潜力较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为广西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基本路径、发展方向和战略任务。而市民化成本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测算广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构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为推进广西新型城镇化进程提供理论借鉴和实践指导。
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的内涵
一般而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指农业转移人口从农村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所发生的一系列变化的过程[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是指农业转移人口从农村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所花费的成本[2]。当前,学术界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注重分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的个人成本,个人成本是指个人本身在市民化过程中所要投入的成本,包括生活成本、转移成本、融入成本、机会成本、保障成本等[3-4];第二类是注重分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的公共成本,公共成本是政府等公共部门在市民化过程中所要投入的成本,主要包括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公共管理成本、社会保障成本、住房成本等[5-6];第三类是综合分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的总成本,包括社会保障成本、教育培训成本、住房成本、生活成本和城市基础设施增加成本等[7-8]。同时,大多数文献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的测算采用加总法。综上所述,一是在测算方法的运用中,当前学术界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测算采取加总法的文献较多,采用其他方法较少。二是在市民化成本的类别中,大致将市民化成本划分为公共成本和私人成本,同时,对于市民化成本类别的分类难以形成统一的标准,降低市民化成本测算的信度和效度。因而,本文采取计量模型来分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深入测算广西区内和地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这可以增加市民化成本测算的信度和效度。基于此,为推进广西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
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测算模型
(一)模型的构建
总体而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质是使得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享受与原有城镇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服务。而财政支出反映政府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各方面的投入,每增加一个城镇户籍人口所需要的财政支出的增量能较好地体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所需成本。因而,选取财政支出为因变量,城镇户籍人口数和农村户籍人口数为自变量,构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测算的OLS模型见(1)。原因在于:一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质是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享受与城镇居民的同等公共服务水平,二是政府财政支出的受益主体是当地户籍人口。
在(1)中,变量expen表示财政支出,衡量指标为全口径财政支出,为因变量。变量urban表示城镇户籍人口数,变量rural表示农村户籍人口数,两者均为自变量。C表示常数项,u表示误差项,β1表示自变量的回归系数,指每增加一个城镇户籍人口所需要的财政支出的增量,即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均成本。为了减少物价因素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采取上一年的消费者物价指数作为参照,对下一年的财政支出进行平减,自变量和因变量的数据来源于2006—2016年的《广西统计年鉴》。
(二)整体分析
通过对广西区内整体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测算,深入揭示广西区内整体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所面临的成本困境。表1是2000—2015年广西城乡户籍人口及财政支出状况,利用所构建的OLS模型对2000年至2015年的广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进行测算,得到表2的市民化成本计量结果。由表 2可知,F统计量为 56.46,通过相关检验。修正R2为0.88,表示所构建的模型的拟合优度较好。变量urban的回归系数为2.86,其 P值为 0.0731小于 0.1,说明变量 urban的影响为正向且显著。表明在广西区内,每增加1个城镇户籍人口,所需的投入财政支出增量为2.86万元。即在2000—2015年,广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成本为2.86万元。
(三)具体分析
选取南宁市、北海市和百色市为代表,对广西区内不同地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进行测算,深入揭示广西不同地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所面临的现实困境。表3是2005—2015年南宁市城乡户籍人口及财政支出状况,利用所构建的OLS模型对2005—2015年的南宁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进行测算,得到表4的市民化成本计量结果。由表4可知,F统计量为8.49,通过相关检验。修正R2为0.59,表示所构建的模型的拟合优度较好。变量urban的回归系数为2.73,其 P值为0.1772大于 0.1,说明变量urban的影响为正向但不显著。表明在南宁市内,每增加1个城镇户籍人口,所需的投入财政支出增量为2.73万元。即在2005年至2015年,南宁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成本为2.73万元。
表1 2000—2015年广西城乡户籍人口及财政支出状况
表2 广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计量结果
表5是2005—2015年北海市城乡户籍人口及财政支出状况,利用所构建的OLS模型对2005—2015年的北海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进行测算,得到表6的市民化成本计量结果。由表6可知,F统计量为13.58,通过相关检验。修正R2为0.72,表示所构建的模型的拟合优度较好。变量urban的回归系数为3.47,其P值为0.0015小于0.05,说明变量urban的影响为正向且显著。表明在北海市内,每增加1个城镇户籍人口,所需的投入财政支出增量为3.47万元。即在2005年至2015年,北海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成本为3.47万元。
表3 2005—2015年南宁市城乡户籍人口及财政支出状况
表4 南宁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计量结果
表5 2005—2015年北海市城乡户籍人口及财政支出状况
表6 北海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计量结果
表7是2005—2015年百色市城乡户籍人口及财政支出状况,利用所构建的OLS模型对2005—2015年的百色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进行测算,得到表8的市民化成本计量结果。由表8可知,F统计量为3.56,通过相关检验。修正R2为0.34,表示所构建的模型的拟合优度较好。变量urban的回归系数为2.09,其P值为0.5039大于0.1,说明变量urban的影响为正向但不显著。表明在百色市内,每增加1个城镇户籍人口,所需的投入财政支出增量为2.09万元。即在2005—2015年,百色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成本为2.09万元。
表7 2005—2015年百色市城乡户籍人口及财政支出状况
表8 百色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计量结果
(四)广西区内整体和具体地市的市民化成本比较分析
综上所述,通过所构建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测算的OLS模型,对广西区内整体和具体地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进行测算,得到广西区内整体和具体地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具体数额。在此基础上,对广西区内整体和具体地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进行比较分析,得到以下结论:1)广西区内整体和具体地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数额具有差异性。广西区内整体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均成本为2.86万元,南宁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均成本为2.73万元,北海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均成本为3.47万元,百色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均成本为2.09万元。2)广西区内的大城市和中小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具有明显的差异,呈现大中城市的市民化成本较高,小城市的市民化成本较低。南宁市和北海市属于广西区内的大中城市,市民化成本分别为2.73万元和3.47万元。百色市属于广西区内的小城市,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小于南宁市和北海市。3)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质是使得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享受与原有城镇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水平和福利水平。毋庸置疑,政府需要承担纯公共物品提供的支出。但一些准公共物品提供的支出可由政府、受益主体等多方共同分担。因此,需要设计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四是广西区内整体和具体地市的财政边际支出成本的城乡比较存在趋同,均为政府财政对于城市的边际支付高于农村。从中说明广西区内整体和具体地市财政支出的模式是以城镇为中心。
四、建议
(一)构建政府、个人和企业等多元主体分担市民化成本机制
总体而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主体主要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本身等[9]。因而,政府、企业和个人等需按照合理的比例分担市民化成本,需要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分担市民化成本机制。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政府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需要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在公共服务服务等方面的投入,而财政支出是政府投入的集中体现。因此,第一,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按照“事权”和“财权”相协调和统一的原则,依据合理的比例分担市民化成本。中央政府在教育、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应占主要部分,地方政府在居住和社区服务等方面的投入应占主要比例。第二,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政府承担市民化成本提供重要的保障。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在市民化进程中的职责范围,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基本民生托底事项,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使得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能正真融入城市生活。
二是企业需要分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的部分成本,主要包括部分社会保障成本、就业培训成本和居住成本等。原因在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在企业就业,既可以获得工资报酬,还可以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是农业转移人口需要承担在个人生存和发展等方面的成本,主要包括新增生活成本、就业成本、教育培训成本和居住成本等。因而,农业转移人口在提高市民化意愿的同时,也需提高市民化能力。
(二)依据实际,各地市制定不同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策略
依据前文的分析,得出广西区内大中城市的市民化成本较高,小城市的市民化成本较低。因而,广西区内各地市应依据实际,制定不同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策略。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广西大中城市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策略是重点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质量,而不是简单的提高城镇户籍人数。例如南宁市作为广西的首府,应合理限制城镇户籍人数,使得南宁市发展成为广西区内的政治中心、经济中心和文化中心等。桂林市利用自身的旅游资源的优势,积极发展服务业和旅游业等第三产业,吸引农业转移人口从事第三产业,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愿和能力。柳州市利用自身工业基础较好的优势,积极发展技术含量较高的加工业和制造业等第二产业,吸引农业转移人口从事第二产业,增加产业工人的数量。
二是广西小城市和城镇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策略是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和就近市民化。原因在于:一方面,广西小城市和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较低,有利于降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负担。另一方面,广西小城市和城镇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潜力巨大,可接受大量的农业转移人口进行市民化。
三是改革城乡二元体系下的各种制度,使得城乡各种制度走向并轨。当前,由于受到城乡二元体系的影响,城乡形成两种不同的制度,主要体现在城乡不同的户籍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从而增加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10]。因而,需要统一城乡二元体系下的各种制度,减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和增加市民化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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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the Cost Estimation and Sharing Mechanism of Citizenization of Transferred Agricultural Population in Guangxi
CAI Luminɡ,HE Linɡlinɡ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Guangxi Teachers Education University,Nanning Guangxi 530299,China)
The new urbanization is about the urbanization of people.It focuses on promoting the citizenization of transferred agricultural population.The cost of citizenization has an important impact on this process.A general estimation of Guangxi Province and a specific estimation in prefectural and municipal cities have been made by defining the connotation of and establishing a calculating model on the cost of citizenization of transferred agricultural population.Concerning the result of estimation,suggestions on promoting the citizenization of the transferred agricultural population in Guangxi are put forward.
New Urbanization;Citizenization of Transferred Agricultural Population;Cost Estimation;Sharing Mechanism
F301.21
A
1009-8666(2017)11-0085-07
10.16069/j.cnki.51-1610/g4.2017.11.014
2017-10-13
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广西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测度及实施对策研究”(YCSW2017178),主持人:蔡炉明;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广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易地扶贫搬迁与搬迁人口市民化耦合机制研究”(17BMZ004)
蔡炉明(1991—),男,江西九江人。广西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何玲玲(1971—),女,广西柳州人。广西师范学院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责任编辑、校对:李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