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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运用有效方法调解矛盾纠纷

2017-12-27朱利萍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离退休职工管理中心

新商务周刊 2017年15期
关键词:法理灌输纠纷

文/朱利萍,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离退休职工管理中心

浅谈如何运用有效方法调解矛盾纠纷

文/朱利萍,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离退休职工管理中心

清官难断家务事,社区民警在工作中遇到最多的问题,最难以处理的问题就是群众之间发生的纠纷,纠纷虽小,但却影响构建和谐社会,处理不当将可能引发更大的问题。因此社区民警要掌握好调解的工作方法,艺术化的处理问题,真正体现执法为民的宗旨内涵。

矛盾纠纷;调解;方法

我们在调解调解时应该从分析原因入手,找出主客观原因,然后“对症下药”劝说双方化解矛盾、消除纠纷,进而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然而,由于主持调解的人员素质的差异、调解方法运用的不同、调解“度”的把握有别,使调解结果大相径庭。对待矛盾、纠纷怎样调解,如何调解,调解时效快慢,调解能否成功,主要取决于主持调解的人员的素质、调解方法的运用和调解“度”的把握。三者有机的结合则是一门艺术。

1 分析原因是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基本条件

每一起矛盾、纠纷的产生都有主客观原因。主观原因是当事人双方的内在原因,是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动力;客观原因是影响当事人的外部原因,是矛盾、纠纷产生的催化剂。在原因方面,还有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之分。主要原因,在矛盾纠纷产生发展结束的整个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次要原因,在矛盾纠纷产生发展结束的整个过程中,起着旁敲侧击作用。因此,笔者认为,要想成功的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必须从分析原因入手,这是能否成功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的基本条件。

2 寻找“四点”是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关键所在

在分析原因的过程中,必须着力对主观原因和主要原因进行分析研究,从中找出矛盾、纠纷的“焦点、难点、弱点和结合点”(简称“四点”)。焦点,是矛盾、纠纷双方所共同关注的争议最大的问题;难点,是矛盾、纠纷一方或双方难以解开、难以容忍、难以接受的问题;弱点,是矛盾、纠纷一方或双方不愿意让对方知晓和暴露的问题;结合点,是矛盾、纠纷双方都能认同、并可以接受的问题。四点之中,要抓住焦点,攻克难点,点拨弱点,巧用结合点,并交替运用,这样一来,也就抓住了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的关键,然后“对症下药”。如果不了解、分析与矛盾、纠纷有关的人、事、时上述特点,虽然抓住了关键,但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3 运用不同方法是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取得最佳效果的法宝

当我们分析出了产生纠纷、矛盾的各种原因,寻找到了矛盾、纠纷的“四点”,并不意味着所面临的矛盾纠纷就能迎刃而解,而是要根据不同的矛盾纠纷运用不同的方法加以解决。虽然产生矛盾纠纷的原因各不相同,但归结起来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因利益而引起的矛盾、纠纷,这类矛盾、纠纷占大多数;一类是因感情(情感)而引起的矛盾、纠纷,这类矛盾、纠纷占有一定的比例,并呈上升趋势;一类是因突发事件(意外事件)而引起的矛盾、纠纷,这类矛盾虽然为数不多,但是它涉及面广,处理的难度大。

3.1 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晓明利害是调解各类纠纷、化解各类矛盾的基本方法

查明事实,就是要查清楚矛盾纠纷是什么时间发生、发生在什么地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为何而发生、是正在进行时还是已基本结束、后果情况如何等等,这些基本问题都必须查清。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晓明利害贯穿于调解活动的全过程,先后有别,环环相扣,不能隔开运用,它是化解各类矛盾、调解各类纠纷必须运用的一项基本方法。

3.2 就事论事、针对利弊、法理灌输是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有效方法

就事论事,就是要是什么性质的矛盾纠纷就谈论什么性质的内容。不要随意上纲上线、任意扩大范围,切忌转移话题。针对利弊,就是针对当事人双方已经认知的,但却影响着最终结局的有利条件或不利因素进行重点劝说。利要讲的透彻,弊要切中要害,切忌“蜻蜓点水”谈利弊。法理灌输,就是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公理对当事人进行灌输,使其恢复理智、放弃不合理的纠缠。灌输法理要用通俗、贴切的语言,克服咬文嚼字、死板教条。就事论事、针对利弊、法理灌输三者有机的结合运用,可以使调解活动沿着正确、健康、高效的轨道上进行。运用此方法可以使复杂矛盾得以梳理,难缠的纠纷得以清晰,法理之外的要求受到约束,最终使矛盾纠纷得以有效调解。

3.3 倾听诉说、仔细询问、旁证作引是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重要方法

倾听诉说,就是在调解过程中,不论是什么性质的纠纷,也不论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态度、言语如何,都应该认真、耐心的听取当事人把矛盾纠纷的前因后果陈述完毕,并要及时制止一方当事人先声夺人、随意打断陈述人述说的行为。仔细询问,就是在倾听当事人诉说的过程中,或者倾听完毕后,对没有听懂或者没有说清的问题进行详细询问,尤其是对起因问题、焦点问题要反复质问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同。旁证作引,是在听懂弄明矛盾纠纷原委后,在调解过程中,恰当的运用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知晓的、类似于本矛盾纠纷的、且又不听他人劝说最终导致不良后果的矛盾纠纷事实,以此为鉴,,引导双方权衡利弊,从而做出理智抉择(民间常用的口头禅“听人劝,吃饱饭”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听懂弄明原委,起因、焦点询问明白,旁证作引 运用恰当,这样一来,既尊重了当事人的诉说权,又可以消除当事人对调解人的误解、顾虑,还可以达到触类旁通的效果,同时还能够获得当事人的最佳配合,最终使矛盾纠纷得到顺利而有效的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如果调解人随意打断当事人陈述,就有可能引起当事人的逆反心理,甚至招致矛头转移和对调解人是否“公正性”的怀疑等不必要的麻烦。

综上所述,调解工作是一项很有学问的工作,是一门艺术,要使这门艺术精湛,就必须不断丰富相关知识,不断的进行调解实践,不断的积累经验。有了精湛的调解艺术,再复杂的矛盾纠纷都会化解消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呼唤着一大批具有精湛调解艺术的人才参与,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否早日实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人员的素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我们必须重视调解工作,发现、培养、爱惜、尊重调解人员,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良好的调解氛围。

朱利萍(1973—),女,政工师,从事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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