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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生态视角下少数民族文艺的诗意追求

2017-12-26黄文吉

青年文学家 2017年35期
关键词:文艺少数民族

基金项目:多元文化背景下民族民间文学及相关民族文化课程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编号:2016JG392。

摘 要:从文化生态视角建构民族文艺学,“诗意”是其主要追求,是人类对大自然和社会生活的感触。由于地域环境、生活习惯等原因,我国少数民族文艺有其独特的诗意追求。“诗意”是民族文艺生发的升华,是民族文艺构成的血液,是民族文艺的灵魂,“诗意”是民族文艺思想及审美价值的体现。

关键词:少数民族;文艺;诗意追求

作者简介:黄文吉,男,1965年出生,广西巴马人,广西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文化、民族民间文学。

[中图分类号]:I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35-0-04

一、“诗意”的美学内涵

诗意,是一个极具丰富美学内涵的概念。从文艺学方面去理解,应该具有三方面的内涵:

一是它作为一种诗歌文体的最高存在方式,是诗的内容和意境,是诗人的主观情感与客观物象相交融而创造出来的浑然一体的艺术境界。诗通过“境”来表“意”,它以现实世界的事象、景象、物象为对象进行形象描写,将诗人心灵深处所要表达的境界和情调用情景交融、虚实相生等手段表现出来,给人以美感或有强烈的抒情意味。唐代詩人王昌龄在《诗中密旨》中就有“诗有二格,诗意高谓之格高,诗意下谓之格下”之说。以描写平远幽静的境界著称的元代诗人朱德润在《凝香亭记》里云:“仍得江浙行省参知政事孛术鲁公题其扁曰‘凝香,用唐刺史韦应物诗意也。”清代学者王应奎(1683~1760)在《柳南随笔》卷六中也叙到:“诗意大抵出侧面。”前人对“诗意”的理解,大体是指主观的诗情与客观物象、景象、事象相统一的产物,是心灵时空的存在与运动,是情与物的结合体。清代学者王国维说:“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元代散曲作家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通过短短28个字“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将一组意象组合成一幅优美意境的杰作,营造了一个游子思归而不得、触景生情的凄凉悲清的意境。诗歌作品中的意与境,相生相成,互为作用。意境必须通过表意物象表达或诱发艺术目标,没有诗的艺术存在,意就没有表现的空间,也就无所谓意的真正内容了。因此,就诗意的存在范畴上说,诗意必须借助于诗歌作品本身的意境才能体现出来,没有诗的形式,就无法实现诗意的。

诗意的第二种含义是蕴含在一切文学艺术内部的艺术感受,是写作主体通过艺术加工,用独特的方式和手法将主观感情赋予客观物象形成的艺术境界,使写作受体在诗歌欣赏的过程中感受到强烈情感,从而引起情感上的共鸣,它是由特定的审美物象规范指引而形成的能够诱发想象和思索的艺术境界。南宋著名诗人杨万里就 “诗意”是诗人生活中的艺术感受在《诚斋荆溪集序》有所論述: “故自淳熙丁酉之春上壬午止, 有诗五百八十二首, 其寡盖如此。其夏之官荆溪, 既抵官下, 阅讼牒, 理邦赋, 惟朱墨之为亲, 诗意时往目( 疑为日之形讹) 来于予怀, 欲作未暇也。”

第三种含义是指一种惬意的生活方式,即像诗一样的生活境界。它是人们实际生活的诗化,是一种以洒脱或超然的姿态去面对现实人生所体现的生命情调,是对现实生活、对大自然的一种审美观照,即所谓的“诗意地栖居”。北京大学叶朗教授认为,人生有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俗务;第二层面是事业;第三层面便是诗意。而这里所言的“诗意”就是一种“诗一样的生活”。人是万物之灵,但如果缺少了大自然的山水及其展现于尘世间的花草鸟虫,人就无从存在,大自然与人的生命本就是一层创造不已的综合活动的整体,因此,当人们本能地趋生避死,“更有意识地去追求生命的强盛和生命的延绵”(黄秉生:《壮族文化生态美》,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时,在生产、生活中, 自觉和不自觉地去追求与地球万物在大地上自由相处、和谐发展及精神愉悦之美,诗意作为一种生活的价值观、作为人对生命的珍视所体验到的高于生活的美感形态便有意识地确立了。陶潜的叩山为钟,抚水为琴,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放弃了官场的污浊,徜徉于田园间,便是这种诗意的生活。诗意的人生其实就是指人在对待生活、对待人生中不断地追求美的情趣,向往美的境界,用一种充满着美的态度对待生活,并以“美”的标准来衡量自己,将自己置身于和谐、自由、惬意、超越现实的环境之中。这就是德国著名抒情诗人荷尔德林所说“人充满劳绩,但还诗意的栖居在这片大地上。”(荷尔德林:《轻柔的湛蓝》)的生活境界。

二、诗意地栖居:人与自然的和谐生存

一般而言,诗意是指与诗的内容有关的诸如诗思、诗情,或者就是诗的意境,它能给人通过欣赏后得以美感或产生共鸣的境界。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当物质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们的需要时,人类便产生了一种的审美上的精神需要。于是一种带来美感的后来被称“诗”的文学艺术的出现,便给人们有了“诗意”的感受,人们在欣赏诗得到一种感染和共鸣,满足精神的上需要。

荷尔德林的“诗意的栖居。”经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的哲学阐发,“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成了“诗意”世界里新的美学内涵。

马丁·海德格尔是20世纪存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之一,他生活的年代,正是人类中心主义理论提出把人类的利益摆在最高位置,是人的主体意识高扬的时期,人类的急功近利,对大自然万分傲慢,一切活动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以至于无休止地向自然索取财物,为了满足自己的任何需要而毁坏或灭绝任何自然存在物,导致了环境危机,人类自身生存的环境受到极大的威胁。海德格尔所提出的关于“人充满劳绩,但还诗意的栖居在这片大地上。”是针对这种把自然界看作是一个供人任意索取的原料仓库所寻求的生存条件:“人的一切劳作和活动,建造和照料,都是文化。而文化始终只是并且永远就是一种栖居的结果。这种栖居就是诗意的。”他认为,“栖居”实质就是居住的“诗化”,是人们将一切的烦恼、痛苦、损伤都转化为诗中所展现出来的境界,是“诗意使栖居成为栖居”, 认为自然存在物的价值并不仅仅在于它们能够满足人的利益,它们还能丰富人的精神世界,人应该追求诗意地栖居,让心灵保持宁静和充实,从诗意缺乏、人被异化的时代环境中超脱出来,表达了人类对本真的生存方式的追求,也表达了人对待自然应该有的态度。endprint

人之于浩瀚无边的宇宙来说显得非常的渺小,但对赖以生存的大自然来说,寻求诗意的栖居都是每个人孜孜不倦的追求。

曾几何时,孔子“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希望得以“从心所欲,不逾矩”;庄子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以洒脱的审美态度来待人接物,使个体的生存充满了诗意。这种现象在魏晋时期表现得尤为明显。在魏晋时期,破除礼法、崇尚自然,成为名士们追求的一种时尚。他们超然放达,漠视礼法,常聚于山林,纵酒放歌。这样一种新的人生态度和精神气就是我们常说的魏晋风度。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不就是海德格尔所阐释的“诗意的栖居”的境界?这其实是人们对大自然发出来自肺腑、来自内心的赞美和感动,是人们与大自然对话进程中体验到的悠然自得,其乐融融,这便是诗意的生活。

当然,在与大自然的长期共处过程中,由于大自然以及人类社会环境的复杂多变,人们往往也会遇到诸多的不如意,诸多的不公平,有失落,有羡慕。也许会有智力、运气的差别;也许会受自然环境、社会现实的约束。而当这些因素无法改变时,无法实现人们所希望的结果时,人们往往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情绪,烦恼、忧愁、愤懑……于是,对现实的不满也在他们心中有意或无意发泄出来,而这些发泄,也会像赞美一样超乎现实,上升到一种极致,这种极致,也应算是一种“诗意”,它是一种反向的“詩意”。可贵的是,人们对生活的发泄不是因烦恼和挫折而一蹶不振,而是发泄过后的振作。在与大自然共处过程中,人们最终想到的是没有必要为难自己,而是要从最困苦的境况中想出办法来解脱,从另一种需求出发,将自己的愿望化为美好的理想、追求表达出来,以期精神的宽慰。人类的这种从对现实的不满到逐渐进入到一种恬然的“澄明之境”中,正是天、地、人、神相互聚集的“诗意地栖居”。

三、少数民族文艺的诗意追求

显然“充满劳绩, 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是人类对美好的生存状的表达, 是人类对美好生活的期望与追求。但对诗意本质的发现、理解、体味,却是需要人来完成的。历史悠久的中华民族有着几千年崇尚诗意的生活,各民族劳动人民用拥抱大自然的方式去感受人类的文化和文明,在博大的世界文明空间选择或创造新的文化。

在现有的55个少数民族中,各个民族创造的文化体系、发展模式、表现形式和文学艺术都有自己独特鲜明的民族个性,都承载着各自民族社会发展的历史,延续着自己民族的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而这些文化体系、模式和表现形式都有一个共同的追求——诗意。

居住在“世界屋脊”上的藏民族,素来以能歌善舞著称,他们勤劳、纯朴,常以歌舞表达感情,抒发情怀。银白的雪山,茫茫的草原,是引吭高歌与尽情欢舞的源泉。他们用清远的歌喉、优美舞姿来祭祀祈祷、表现劳动、歌唱生活,抒写爱情,歌舞伴随他们的日常生活和生产劳动,成为追求美好舒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藏族第五达赖阿旺.罗桑嘉措在《西藏王臣记.结尾献辞》里所的述的“辞藻犹如美丽莲花,故事赛似少女垂髫美难宣”,说的正是词语运用使语言学作品更显诗意。而藏传佛教宁玛派学者久.米旁(1846-1912)在《舞蹈幻化音乐》中对舞蹈也有过关于“诗意”的论述:“凡有此音一切在畏饰,所有悲伤痛苦全消散”、“若求今生欢乐和来世欢乐,自然要跳这种欢乐的舞蹈。无依盘旋于空的大鹏本性,无忧无虑翱翔于轮回世界,无妨非愍各种热烈的气氛,无障跳起多种智慧的舞蹈”。

辽阔壮美的北方辽阔的大草原,自古以来一直过着游牧生活蒙古族人民,受草原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的影响,造就了他们强悍、矫健的体魄和桀骜不驯、勇往直前、豁达开朗的性格。蒙古族的人民用节奏明快、动作刚劲有力、感情奔放的舞蹈,充分表现了马背民族的豪放与自信,展示着动态形象的古拙与朴质;用宏大深厚、高亢悠扬的歌声,圆润低宛马头琴声,反映出辽阔草原的气势、牧民的宽广胸怀与对大草原的热爱,创造了富有草原气息的诗意文化。英雄史诗《嘎达梅林》抗垦主题,表达了草原人民与自然和谐相处、追求诗意生存的坚强意志。

生活在祖国西北的维吾尔族人信仰伊斯兰教,相信安拉是“全能的造物主”,他造化了天地万物和人类,并制定了大自然中万物的秩序和规则,使万物形成协调有序、和谐完美的生态系统,让生活在世间的人们共同去遵守。人们只有依赖万物生存,平衡的生态环境,才能享受真主带来的福份。如维吾尔族古典长诗《福乐智慧》指出“七曜”的和谐运行与人类社会和睦有序具有统一性的“天人合一”思想。作者认为,世界存在的物质基础是由水、气、土、火构成的“四素”, 这是构造自然的基础,也是自然界辩证统一的基础。包括人类在内,大自然中的生物都在一个自然的生物链中,人类从大自然中可以享受到丰富物质条件,同时也能从大自然得到广博的精神空间。

如:“东方吹来了和煦的春风,为装点世界,打开了天国之门,龙脑香消失,大地铺满了麝香,世界将自己打扮得五色缤纷”(第63~64行);

11世纪中叶的新疆,经历宗教战争的创伤后,喀什噶尔开始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福乐智慧》勾画的这些景象表现了诗人心目中的自然秩序与和谐是世界万物和谐共存的理想境界,这正是维吾尔人民苦苦追寻的诗意的生活,诗意地栖居。

居住在祖国南方的侗民族,真诚、好客,对生活的更显出无拘无束.他们的将生活融入大自然,与大自由和谐相处, 将日常生活诗化,追求诗意的生活境界。

侗族大都生活于云贵高原边沿余脉,这里山峦延绵起伏,河溪清澈纵横,山川亮丽秀美。侗族人民面对日光月色、青山绿水、新鲜空气,感到十分惬意,不由自主地抒发了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一年乐事羡新正,满寨新歌舞妙龄。腰束布裙肩搭衫,花冠双插野鸡翎。”(流传于广西三江侗乡,选自《三江县志》)这是他们诗意生活的写照。另外,侗族是一个酷爱自由, 酷爱美的民族, 尽管作为弱势民族,受到的歧视在所难免,但是,他们是包容的民族,是热爱和平的民族。因此,他们和各民族人民平等、和谐相处,热情好客,无论是节庆祭祀、交亲会友,还是待客问路,都以诗(大歌)的形式表现出来。“逢人欢喜唤同年,待客油茶次第煎。一盏擎来双手捧,此中风俗礼为先。”这是侗族人民真诚的待客之道。湘、黔、桂侗族地区,还流行集体种植“富贵林”“水土林”习惯,形成积极植树造林的文化习俗。所有这些,无不表现侗族人的生态和谐思想,他们将自己居住的这一片土地,是值得“诗意栖居”的乐土。endprint

自古以来,壮族及其先民就在华南——珠江流域生息繁衍。这里山清水秀,河流纵横,气候宜人。壮族是一个性情如水,温和敦厚的民族,尊老爱幼,友睦乡邻是他们足以称道的品质。壮族信奉原始麼教,信奉祖宗,相信万物有灵,天地山川、树木森林、风雨雷电、河流海湖皆有其神,不可冒犯。壮族及其先民对自己生存的这片土地热爱有加,对优美的自然环境有着深厚的感情。同时,壮族聚居地广西又是世界最大的喀斯特地形地区,溶岩洞穴遍布,从而就为可供原始人类丰富的生活资源和栖息繁衍的优越条件。大自然养育了壮民族人民,因而,壮族人民对大自然心存敬意,保持对大自然一份感恩之心。

歌墟、壮戏以及“麼”文化,练就了壮族的诗性思维和诗性文化。这种基于天人合一的文化精神特质,正是壮族人民的历来追寻的宇宙精神和生命意识,表达了壮族千百年来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切身感受而形成的心灵愉悦审美价值。在当今现代性价值取向所造成的人的失落、美的缺失、生态的失衡、人心的迷惘的现实中追求生活的诗化。树图腾、蛙图腾等反映壮族人民朴素的生态保护意识。人们眼里青蛙都是幸福美满、和平安乐的象征;对榕树、枫树等的崇拜容进了许多文化内涵,如生命力崇拜、护佑功能、婚育意义、美好愿望的表达;桂西北壮族人民每年春天的季节祭祖拜山,沐浴春光、露营野餐,享受大自然的灵气等。都反映了壮族人民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对诗意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祖国西南许多少数民族无论是原始宗教的“万物有灵”观念,还是对人与自然相依存的朴素认知,都认为人、自然、动植物与宇宙万物都是一个相互支持相互依存的生命整体。

托尔斯泰说:“艺术是生活的镜子”。艺术的本原来自生活,而艺术又高于生活。美丽的大自然及人类丰富多彩的生活给艺术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而艺术通过对大自然、对生活的着力表现,使生活更为丰富多彩。艺术家经观察、感受和体验,对生活中有价值的、有意义的内容进行艺术加工,再现生活,给人们带来新的精神享受。人们有了对艺术的追求,才创造出有诗意生活的作品。

少数民族大都居住在祖国辽阔的边疆地区,肥沃的土地、辽阔的草原、广袤的森林、奔腾的江河,形成了迷人的自然风光和驰名的旅游胜地,大部分地区还拥有珍贵的动植物资源、水力资源以及矿产资源等,如“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内蒙草原、新疆雄浑的大漠、湖南的張家界、贵州的黄果树瀑布、四川的九寨沟、云南的西双版纳、吉林长白山的天池、青海的青海湖及鸟岛、广西的红水河……。特殊的地形地貌,旖旎的自然风光,使少数民族人民深深依赖并热爱着这片他们世代居住的土地,他们对大自然有着特殊的情感,心中油然而生出一种自豪与满足。面对着家乡旖旎无限的自然风光,在劳动和生产之余,领略、探索大自然的神奇和奥妙,用最深切的感受、最激动的心情、最丰富的语言、最美妙的歌声、最浪漫的舞蹈来表达来自肺腑、来自内心的对大自然的赞叹。

需要说明的是,被称为“主流”文学的汉族文学,在主题的反映上大都隐喻着主流意识形态对阶级斗争的强调,主流意识形态借助文学达到了宣传自己的目的。而生活在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由于生存环境的恶劣,生产力的低下,大多数民族从事比较原始的农业生产或游牧生活,与主宰中原地区农耕文明的汉民族相比,少数民族生产方式更显得单纯,从而使得社会各种关系也相对简单,大多表现出轻伦理、重自然;轻观念、重情感的个性化色彩。主要通过人性自我或群体去认识自然,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并将自我与宇宙精神生命精神融合在一起,把自我感受移到大自然的现实中去,对大自然予以诗意的追求。

另外,惬意地生活,自然引来诗意的表白。然而,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共同生活中,最终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会引起这样或那样的不如意,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痛苦地、烦躁、无奈……而这些,在少数民族向上表现尤为突出。由于历史的原因,少数民族地区各方面都相对落后于汉族地区。他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条件大多十分恶劣,自然灾害频繁,比如青藏高原由于地势高而缺氧,西北地区风沙肆虐,干旱少雨,西南地区大面积的山地丘陵,土质贫瘠等等,制约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给少数民族的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使少数民族人民或多或少感到生活的痛苦、无奈、焦灼。另外,部分少数民族所处的艰苦生活环境,历史上和汉族统治者的民族歧视政策不无关系。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汉族对少数民族存在民族偏见、歧视、压迫、冲突乃至战争。在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汉族一直占据着主流的地位,即使蒙、满入主中原后,在经济与文化上优势明显。中国范围几乎没有出现过能与汉族相抗衡的另一个大民族(蒙与满征服了汉人的土地,思想和文化上却被反征服),大汉族主义的民族心态滋长就不足为奇,尤其是没有形成各民族相互认同的中华民族的整体观念,少数民族的基本的生存权都被剥夺。

少数民族的先人们正是不能忍受汉人的排斥和欺压,才辗转南迁、北漂、西移,寻找生存的“乐土”,居住在崇山峻岭与边塞之中。生存条件的艰辛,加上传承记录的“被征服”的耻辱,心中愤懑难平。但因无力与汉族统治者抗衡,只好将这些不平在日里发泄、呐喊,把渴望和谐、平等的愿望当作一种“诗意的、文明的反抗”,于无奈中宣泄生命的激情,于诗意中追求永恒的精神力量。新中国成立后,少数民族被汉族欺侮的现象才得以逐渐消除,而这种“诗意”文化却已在少数民族中形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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