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金融助推精准扶贫分析
2017-12-26周靖华
周靖华
(中国人民银行陵水县支行,海南陵水572400)
陵水县金融助推精准扶贫分析
周靖华
(中国人民银行陵水县支行,海南陵水572400)
近年来,人民银行陵水县支行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和金融产品,不断优化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实践表明,切实发挥金融服务在精准扶贫中的助推作用,对提高扶贫工作成效、消除贫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陵水县;精准扶贫;金融服务
一、陵水县扶贫开发工作总体情况
陵水县立足县情构建统一协调的扶贫开发格局,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积极落实产业扶持政策,推动发展形成特色产业;加大扶贫培训力度,提高贫困群众素质;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群众生活条件;建立完善扶贫信息系统,不断完善贫困户“一户一档”材料,切实提高扶贫精准性。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全县投入扶贫资金53698万元,比“十一五”期间增加32857万元,增长157.7%。全县贫困人口由2011年的50466人下降至2015年的18172人,下降了64%;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由2011年的1868元增加至2015年的4950元,增长了165%。
二、陵水县金融助推精准扶贫主要举措及成效
1、加强政策指引,制定金融助推精准扶贫政策
一是为更好地发挥扶贫资金放大效应,陵水县支行配合县财政局制定出台《陵水黎族自治县扶贫小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财政贴息、奖励措施和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对农村贫困人口和带动贫困户生产经营的农业龙头企业、种养专业户、农村合作社等开展免担保小额贷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信贷资金的杠杆作用,增强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二是陵水县支行拟定的《陵水县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获县政府认可,县政府将其印发全辖,统筹财政、金融及各专业部门力量,坚持金融政策与扶贫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有效联动,推动银保合作,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2、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提高金融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力度
陵水县支行综合运用定向降准、降息、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贫困地区信贷资金投入,不断提升金融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质效。一是落实“定向降准”政策,精准发力,引导信贷资源更多流向“三农”和小微企业。2015年至今,通过执行央行普遍降准和定向降准相结合的调控政策,陵水县金融机构共释放资金4.09亿元。二是发挥支农再贷款的政策导向功能,增强法人金融机构支农资金实力。目前,陵水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2家,分别为陵水农信社和陵水大生村镇银行。其中陵水大生村镇银行向陵水县支行申请获得500万元支农再贷款,并于一个月内全部投放于涉农领域,使涉农贷款量增价减,切实降低“三农”融资成本,让农户真正受益。三是完善利率政策传导机制,切实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不断改进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能力的指导和监测,发挥基准利率的政策引导作用,为农村地区经济平稳发展营造松紧适度的金融环境。通过实施各项信贷激励政策,有效促进辖区银行业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力度,为农村地区发展提供了更多信贷资金支持。截至2016年9月末,全县涉农贷款余额38.54亿元,同比增长22.97%;全县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48亿元,同比下降17.21%。
3、优化金融服务,在金融助推脱贫攻坚领域先行先试
一是创新信贷模式。结合陵水县南繁育种特色产业发展,陵水县农发行推出“企业+贫困户”的信贷模式,截至10月共向海南广陵高科有限公司发放土地流转固定资产抵押贷款2420万元。该公司以“租地+租户+收购”的方式,租赁农户土地,教授农民新型水稻栽培技术,同时雇佣农民进行水稻种植,收购农民种植出的优质水稻,以此提升贫困农民自我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受益农户达174户。针对发展特色种植产业的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陵水县建设银行与地方政府签署“微企贷”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政府“风险补偿金”作为小微企业增信手段,向带动贫困户生产经营的小微种养企业提供免抵押信用类贷款。二是助力农村电商发展。为深化农村金融支付服务,有效解决农村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用品买卖难题,提升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服务水平,陵水县金融机构积极助推农村电商发展。例如,陵水县农信社以财政人员工资为担保,向农村淘宝合伙人发放了35万元贷款。陵水县工商银行为农村淘宝合伙人给予2000到20000元不等的信用卡授信额度,用于农村淘宝服务站的资金运用及周转,截至2016年10月末,已为农村淘宝合伙人办理信用卡38张,并为每位农村淘宝合伙人配备pos机。此外,陵水县建设银行积极发挥其“善融商务平台”中的大量采购商资源优势,为农村生产经营商户与采购商对接提供便利,有效提高陵水县农产品经营销售效益。截至2016年10月底,已通过该平台对接完成共计1500吨农产品订单交易6笔,金额900万元。三是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为解决偏远农村地区用电不便及贫困户用电费用支出造成家庭经济压力等难题,陵水县工商银行创新推出了光伏产品专项信用卡授信产品,以光伏材料供应商作为贫困户还款担保人,向购买光伏产品的贫困户提供信用卡授信及分期付款金融服务,为光伏扶贫产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截至2016年10月末,共为5户贫困户办理光伏产品信用卡。针对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支付结算特点,陵水县中行为农民工开办了“富农”卡,该卡具有在中行省内外网点取款手续费全免,ATM跨行取现前5笔减免手续费等优惠。四是畅通金融服务渠道。近年来,陵水县金融机构全力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截至2016年10月末,全县助农取款业务村级行政区覆盖率达100%,全县(农村地区)共布放ATM机193台,POS机2243台。为解决边远山区群众到银行办理业务路途远难题,陵水县着力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截至10月末,全辖10个金融服务站自挂牌成立以来已为村民办理存贷款、水电费缴存和转帐业务28708笔,结算金额2192万元。
4、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地区信用环境
陵水县支行大力推进以信用户、信用村评定为重点的信用体系建设,为金融扶贫奠定扎实的信用基础。截至2016年10月末,全辖共为6029户农户建立信用档案,其中已评定信用等级农户6029户,占档案数100,已创建或达到条件的信用村1个。同时,为切实解决贫困户贷款难问题,无论农户是否有丰厚的家产,只要做人诚信,能达到信用评级标准,就可以无担保给予信用贷款。以英州镇田仔村为例,该村有400户村民获得银行授予的“信用户”牌匾,并获得银行1100万元的贷款授信。
三、金融支持精准扶贫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扶贫精准度不高,影响扶贫效果和减贫进度
由于核实贫困户的收入等指标有一定难度,加上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滞后,扶贫信息系统的资料更新速度慢,不能及时将已脱贫的农户筛除,把返贫的农户录入系统,使扶贫对象识别和瞄准存在偏差。加上贫困户经济条件差,银行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不高,主要还是选择经济实力强的农户作为贷款对象,导致在册的贫困户贷款获得率不高,也享受不到贷款贴息政策。
2、扶贫信贷资金风险大,影响金融机构积极性
“三农”经济本身具有弱质性,加上农村金融领域风险抵补机制尚未建立,农户诚信度偏低等因素,“三农”信贷业务抵御风险能力仍然较弱。截至2016年10月末,陵水县农行农户小额贷款余额406万元,不良贷款余额116万元,不良率高达28.6%,远超过规定的“不良率最高不能超过5%”的容忍度。农户贷款不良率攀升,不良贷款清收难的问题长期困扰着涉农金融机构,其主要原因:一是农业抗风险能力差。农户生产经营主要是种养业,容易受市场价格及自然灾害的影响,客观上形成贷款风险。二是农村地区信用环境建设相对滞后。有的农户为躲避债务,频繁更换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特别是联保贷款发生一户欠款、全组欠款的“羊群效应”突出。农村地区缺乏必要的信用管理措施,失信违约者未付出相应的社会成本,导致失信违约行为在部分区域呈蔓延趋势。三是农户不良贷款清收难。一方面,贷后管理制度执行难。农户贷款单笔金额小、分布广,涉农金融机构信贷人员管理半径过大和管户数量过多,贷后管理难以落实到位。另一方面,依法收贷难。农户贷款抵押资产在农村,受农村风俗和邻里关系的影响,抵贷资产难以处置变现。涉农金融机构通过法律途径清收不良贷款,诉讼结果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司法机关无法执行的现象较为普遍。
3、部分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企业减负效果不理想
文件规定民族贸易生产企业可以享受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品生产贷款利率优惠政策。然而,该优惠政策并未落实到位。例如,陵水县目前有民族贸易生产企业3家,其中1家申请贷款5270万元,期限为7年,贷款利率5.145%,不仅没有享受到优惠利率,反而在基准利率4.9%的基础上浮了5%。
4、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制约扶贫金融政策落实
陵水县扶贫小额贷款实行无抵押、无担保方式,由扶贫办在经办扶贫小额贷款的银行设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金专户。若出现不良贷款时,本金损失由贷款风险金承担40%,经办银行承担60%。全辖风险金首期注资不超过200万元,规模小,风险补偿能力有限。加上农业保险品种少、推进难,实现惠农保险的可持性难度大。当贷款风险发生后,金融机构还是会承担大部分风险,从而导致扶贫小额贷款推进缓慢。
四、对策建议
1、夯实精准扶贫基础,发挥多部门合力
一是强化贫困人员动态管理。加强和完善贫困人员动态管理系统建设,根据扶贫对象获得扶持和增收情况,及时对贫困户进行调整,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扶贫信息真实可靠。二是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参与扶贫开发。将中央、省安排给市、县、乡的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科技扶贫资金、林业扶贫资金等资源进行整合,集中投入,形成合力,提高效益。进一步拓宽扶贫资金投入渠道,采取“政府拿一点、项目捆一点、银行贷一点、群众筹一点、市场运作补一点”的办法,多元化筹措扶贫资金。
2、优化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效果
一是转变金融扶贫模式。金融部门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结合各扶贫项目及扶贫村的实际情况,加强与政府部门的信息对接,重点支持种养、旅游、电商、光伏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村生产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增育农业主导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依托贫困地区优势旅游资源,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搬迁、“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帮助贫困农户增收。二是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方式。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开发循环贷款、订单农业贷款、风险分担等适合贫困地区农业发展特点的服务模式。大力推广惠农卡、富农卡贷款、个人最高额可循环贷款、小企业自助可循环贷款、公司+基地+农户+贷款、合作社+贫困户+贷款、人身意外保险+贷款、担保公司+贷款等新型农村金融产品。积极拓展林权抵押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机械设备抵押贷款、收费权质押贷款等业务。三是用好用足民族优惠政策。金融部门应积极运用优惠利率、贷款贴息等政策,降低民贸民品企业融资成本。四是完善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激励机制。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金融机构评估指标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入。灵活运用再贷款、宏观审慎评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对考核达标的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专项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达标的机构执行优惠存款准备金率。五是改善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环境。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优势,合理调剂信贷资源,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继续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强化服务“三农”功能,提升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推动邮政储蓄银行加强贫困地区网点建设,积极拓展小额贷款业务,探索资金回流贫困地区的有效途径。
3、改善金融服务环境,为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以评定信用农户为基础、信用村为支撑的创建活动,加大信用知识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好各项激励约束措施,使守信者受褒奖,失信者受惩处,让诚信意识深入人心,为银行业机构信贷投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二是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和非法金融行为。对有偿还能力拒不还款的赖债户、钉子户,要严格公正执法,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同时,加大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力度,依法保护涉农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好农村金融秩序,为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创造良好环境。
4、完善风险保障和分担机制
地方政府根据财力状况筹集更多的风险金,增强风险金撬动信贷资金的乘数作用。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扶贫贷款担保。加快农业保险发展,完善农业保险品种,切实分担涉农信贷风险。
[1]徐云松:金融精准扶贫问题的调查与思考[J].金融理论与教学,2016(6).
[2]张宇飞:精准扶贫、金融扶贫与金融精准扶贫[]].现代商业,2016(8).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