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视光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招生模式改革及意义
2017-12-25严晶尹华玲舒艳琼
严晶++尹华玲++舒艳琼
摘要:“现代学徒制”是将传统学徒制与现代职业教育相融合,真正意义实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我们在探索现代学徒制是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推进的育人模式时,首先应该解决招生问题。通过现代学徒制招生模式的改革,降低学生从学校到职场的难度,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才和生涯发展道路。解决企业招工难、人员流动率太大等问题。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招生模式;改革;意义
传统学徒制是在近代学校教育出现之前,手工作坊或店铺中师徒共同劳动,徒弟在师傅指导下习得知识或技能的传艺活动,这种活动是一种高度情境性的学习方式,学徒在真实的工作场所中观察师傅的实作,感知和捕捉师傅的知识和技艺,然后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实作,逐渐学会师傅的技能。在我国计划经济的时代,技术的传承主要也是依靠工厂招募学徒进行培养。随着改革开放,我国进入市场经济时代后,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转为由学校培养,对学生的教育均采用一种模式,造成学校教育与企业需求的脱节,产生一系列问题,如学校培养目标与企业需要脱节,毕业生进入企业后不能适应企业的需求;学生对企业的归属感不强,跳槽频繁;毕业生就业保障的问题等。而企业又面临招工难、用工稳定等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对教学模式等进行改革,将学校职业教育(知识为主)和企业在岗培训(技能和职业素养为主)结合起来。
面对以上困境,各国也进行了探索。目前德国、瑞士和澳大利亚等国开展的现代学徒制比较成功。德国称之为“双元制”,瑞士称为“三元制”,澳大利亚称为“新学徒制”。他们都有着共同的管理模式,企业招工(招生),职业院校和培训中心辅助以知识技能培养,而英国采取的是一种目标导向的管理模式,学徒需要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3]。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德国学徒制的产业基础发生变化之后,企业生产组织发生变化,对工人技术要求提高;员工流动性增强:企业不愿意提供培训岗位等。同时德国普职分流过早,四年级(10岁)开始分流,这并不适合于我国的国情。
为此,我们在探索现代学徒制是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推进的育人模式时,首先应该解决招生问题。目前,我校探索的眼视光技术专业的招生模式有:
一是企业员工生源。各合作企业招聘的企业员工参与试点,即先招工后招生。這种招生模式的生源本身作为企业员工,管理最省心,但是每个企业能招到员工的数量不确定,招生规模不稳定,影响力也不够。同时企业招收员工的受教育的程度可能不同,教学的难度加大。
二是自愿参加学徒制“试点班”学习的眼视光技术专业在校学生,即先招生后招工。学生在入校了解眼视光技术专业特点之后,和企业双向选择,确定后签署“学徒和企业协议”。优点是入校一段时间后对眼视光技术专业有一定的了解,学生均为高中毕业生,专业基础相差不大,学校和企业培养方便。存在问题是学生的稳定性较差。
三是招收愿意参加学徒制“试点班”学习的“三校生”和高中毕业生,即招生即招工。此为最符合现代学徒制要求的招生模式。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委的要求,认真制订本校年度单独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本校报考条件、招生办法、文化测试科目、技能考核或面试办法、录取规则、专业计划调整原则、收费标准、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规定要合法、准确、规范、清晰。完善眼视光技术专业招生录取与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制度,推进校企共同制订和实施招生招工方案。规范眼视光技术专业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签订学生与企业、学校与企业三方合同,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眼视光技术专业学生双重身份,明确各方权益及学徒在岗培养的具体岗位、教学内容、权益保障等。校企联合招生招工(学校招生+企业面试+三方协议)具体安排:第一步:学校联合合作企业招收学生。第二步:合作企业面试录用学徒。第三步: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学徒培养协议、合格后签订就业协议。
开展现代学徒制的意义在于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一种重要形式,推动企业发展,为企业提供与企业技能高度融合,具有职业精神且针对性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通过学徒制的形式,将企业工作标准与教学融合,缩小学生与企业人之间的差距,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也希望学生能珍惜机会,注重技能与职业素养的提升[5]。
通过现代学徒制招生模式的改革,增加学生的实践时间和机会,技能培养重心由学校转为企业,更适应企业、行业的需求;同时降低学生从学校到职场的难度,可以提高就业率和就业对口率,减少青年失业率,毕业生就业有保障;也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才和生涯发展道路。对企业来说,学徒在企业进行技能培养,增强学徒的归属感,可以解决招工难、人员流动率太大等问题,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5/13/content_9740.htm
[2]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9号)
http://www.moe.edu.cn/srcsite/A07/moe_737/s3877/201511/t20151102_216985.html
[3]沈小碚,雷成良.现代学徒制的探源、践行及其审思[J].职教论坛,2016(1):32-36.
[4]周红利,张万兴.人力资本理论视域的德国现代学徒制研究[J].高教探索,2014(4):48-52
[5]李传伟,李怡.基于现代学徒制的行政干预必要性研究[J].天津电大学报,2017,21 (2):52-56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