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畸形货币化与晚清经济
2017-12-25
清代货币财政收入缺乏健全货币金融体制的支持,既存在实物化管理的倾向,又存在传统或新兴金融机构依附财政的倾向。由于缺乏国家统一铸造的银币,清政府规定以足色纹银的标准征收,与市场实际使用的各种秤量和成色的银两完全不同;在道光以前,国内也没有专业的汇兑机构承担财政资金的调配业务。因此,各地无论征钱还是征银,都要通过兑换并倾铸成纹银解送户部。咸丰同治之交,福建、广东等地委托票号解饷,节省了运费和兑换、倾铸开支,但由于财政货币化程度与商品经济发展水平脱节,清廷担心京师供银不足,往往强令地方解送实银。同时,也因为政府财政资金的汇兑成为票号大宗业务的主要来源,票号往往以垫款承揽业务,其生存与发展日益依附于财政。清末官银号、官银行纷纷设立,挤占了票号大量汇兑业务,而垫款却有增无已。在辛亥革命发生后,因清王朝的倒台,票号因倒账而破产的为数不少。北洋政府和南京政府时期,投机政府公债而造成的银行业畸形繁荣,则是财政畸形货币化的另一种后果。
国家财政收支的高度货币化也与货币制度严重脱节,但同时也是推动币制改革的重要动力。传统中国中央集权国家的货币来源,主要依靠铸币。虽然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经常发生分裂或割据,但各政权铸造的铜钱重量大体相同,并不影响各地铸钱的统一流通。而在同一王朝之下,国家的货币是在制钱基础上统一的。明代以后,由于白银大量流通,并且是以非统一铸币的形式,形成了各地成色、重量不一的局面。国家赋税的主要货币标准虽然是白银,却长期缺乏国家统一铸币的支持。清道光以后,由于铸钱成本高,各地方基本停铸。因此,在晚清财政货币化程度迅速提高的情况下,国内的货币制度却出现了十分混乱的局面。清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货币形式是白银,银錢比价的波动,会对财政收支产生不同的影响。尤其是晚清银价的持续下跌,到20世纪初叶,清政府不得不考虑由国家统一铸造银币,确立银本位制度。白银流通由明代中叶到清末四百多来,中央政府才考虑统一铸造银币,当然与19世纪下半叶和20世纪初叶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有关,但清政府财政收支的高度白银化,需要与在国内已经大量流通的外国银元一样,有一个无需经市场校验成色重量而直接流通的国家统一铸币,是一个重要动因。
(摘编自《清代财政的畸形货币化》,《史学月刊》2017年第8期,作者:周育民)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