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态学视角下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研究
2017-12-25罗锋懋
罗锋懋
摘要:大学生党员是大学生中的中坚力量和骨干,其在大学生群体中发挥着引领和表率作用。当前部分大学生党员存在入党动机不纯、党性意识不强,共产主义信仰不坚定,党员的先进性未能体现等问题,严重地影响到了大学生党员的形象,弱化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大学生群体中产生了较坏的影响。完善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将不合格大学生党员清退出党员队伍,对提升大学生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政治生态学;大学生;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
“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1]。2013年7月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提出要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2017年2月28日,中共教育部党组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中指出:“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自1921年建立中国共产党以来,至今已有96年历史,党员数量从最初的几十人到如今的8000多万,随着世界局势变化,国内形势,党内情况得风云变化,党员队伍良莠不齐,一部分不合格党员逐步显露。
一、当前高校大学生党员退出研究现状
目前各大高校党员队伍逐渐发展壮大,据中央组织部2016年全国共发展党员205.7万名,较上年减少35.1万名。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3775.5万名,占党员总数的43.0%,所占比例较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2]。党组织的先锋队作用得到有效彰显,形成了“严把发展关、严抓教育关、严格管理观”的“三位一体”建设工程,[3]。但随着市场经济飞速发展,部分大学生党员受到西方社会思潮,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新自由主义等等影响,冲击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民族观等。另外也有部分大学生出现入党动机不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言行举止有违党员身份的行为。正如硬币有两面一样,我们在肯定高校在大学生培养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正视其中出现的问题。
纵观如今形势,党员退出无外乎两种情况:一是党员的自然死亡;二是非自然推出,因违反法律,被强制清退出党。《党章》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向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4]。
(一)不合格大学生党员划分界限模糊
现阶段高校里,大学生党员具备双重属性,即大学生和党员。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搞好学业,党员主要任务就是履行党员义务。这两者出现的问题无外乎是专业学习懈怠,考试挂科,党员意识松懈起不了先锋模范作用,或者忘记交纳党费等等,似乎又没有达到退党的必要。部分党员在入党前积极性非常高,同时也具备服务意识,组织考察的时候表现非常优秀,一旦入了党,意志开始松散,对学习和工作开始懈怠。
(二)不合格大学生退出机制不完善
从大学生党员的管理来看,目前高校对大学生党员的退出机制并不完善。在“入口”方面,高校做出的成绩斐然,从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到成为积极分子,再从积极分子到预备党员,最后再转成正式党员,需要两年的时间。党组织用两年时间通过书面、口头的交流时刻掌握入党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工作状态,十分合理,监督管理得比较完善。但自学生党员成为正式党员后,党组织基本就会放松对其考察,造成“前紧后松”的状态。
(三)党员退出执行力不强
我国是个“熟人”社会,关系网社会,很多事情就是碍于面子往往就不会处理而导致不了了之。“调查数据显示,当前不合格党员大体占党员队伍的 1%~5%,但每年受到清除出党处理的只有1‰~5‰左右”。这个悬殊的比例让人汗颜,说明至今仍有很多不合格党员存在党员队伍里头,对党组织的正常工作产生或大或小的阻力。大家都根深蒂固的认为一入党就终生是党员,只要不犯大错误挑战国家的底线就不会被清退出党。在高校里同样是这样,对于出现思想意志不坚定、成绩挂科、与同学相处关系差劲、没有服务意识的明显不合格的党员,支部成员也是碍于朝夕相处的情分,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上报党组织。
二、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的政治生态价值
(一)党员退出机制的生态平衡意义
在政治生态学的视野里,生态平衡是绝对的法则。生态系统失去既有平衡,就会发生连锁性的后果,并出现两种可能: 一是通过优化升级建立新的或更高级的平衡,二是功能失调造成生态危机加剧或导致生态系统的衰退甚至终结[7]。像任何组织一样,政党也是质量和数量相同的生物。党员作为政党生态系统存在的物质前提,是政党最小单位的政治生态系统和最基本的政治作用,党员人数和个人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内部的组成和功能生态。保证现有党员的先进性成为政治和生态平衡的维护和发展是不可或缺的手段。
(二)党员退出机制的生态净化意义
从政治生态学来看,政治腐败是政治有机体组织的病变,是政治生态系统生命力的杀手。而腐败正是从党员信念、义务、责任被淡化后开始的,任何一个有名无实的党员都会成为有机体的一块赘肉,成为多余的组织,不但产生不了生態系统所需要的正能量,相反还要消耗组织稀有的能量,更为严重的是,这些多余者往往会成为劣变的生态因子,成为腐败的病灶,发展成毒瘤。
正常的政治生态系统通常具有生态恢复和净化的能力,这主要表现在政治生态系统取决于自我规制和自组织,使其有序发展,或利用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7]。对于一个政党来说,这种自我维修,净化能力不仅来自监督、宣传等,而且还要依靠有效和及时的党员退出机制,不合格党员的进程是党的政治生态衰落,也是腐败的过程。endprint
三、完善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的有效路径
(一)制定高校不合格学生党员的评判体系
《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这八项义务应当被视作党员合格的基本标准。但从管党治党的角度来说, 八项义务的规定比较笼统,需要进一步的标准予以细化。有学者认为,应当在实践中界定不合格党员,“一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二是指那些丧失理想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活动,不发挥党员作用的党员。”[8]
此外,高校党组织还可以从“思想政治素质”、“学术综合素质”、“群众基础”、“社会服务行业”的实际出发,严格规范。综合调研、评价和舆情,及时推动党员党员的动向,引导学生及时、教育、及时判断大学生失败,定期考核,有针对性地检查,及时提醒,促进。
(二)完善高校不合格学生党员的退出程序
不合格党员的退出程序,应当严格遵循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其进行教育,要求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将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2]对于那些违反学校纪律并且累教不改,经正确劝说和教育引导没有作用的大学生党员,理应按规定要求他们自行退党。不合格大学生党员退出首先必须要制定出不合格的标准,根据民主评议正确划分不合格党员;其次是党的支部考察其生活作风、工作状态、思想状态;第三是对不合格党员形成认定材料,并通知不合格党员。第四是针对不合格党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帮扶,帮扶无果的情况下劝其退党。五是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谈论不合格党员退出的问题,并把决议上报上一级党总支。六为上级领导审核结果。
(三)明确高校不合格学生党员退出工作的责任体系
为保障退出机制的顺利运行,我们应当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个人。首先,明确领导责任,健全领导体系。以“属人”原则为主,学生党员所在支部的党支部书记担负主要责任,由其上级党组织进行监督指引。其次,完善信息传送体系,建立由支部到二级党委再到校党委的三级信息传送网络,确保工作审慎地开展。第三,健全工作处置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做到权责明确,分工清晰。此外,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党员对违反工作程序工作发展的“不合格”理由,不遵守党员的标准行为,视情况的严重性 情况,有关党组织和负责人,包括介绍人民的责任,以促进双方的沟通,引进沟通对象,联系,确保党员的顺利发展。加强党员个人责任感,对分支机构,班级和宿舍有问题的党员,也要承担党员和学生的责任。
(四)完善不合格党员的“退出环境”
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能否正常运行,很大意义上取决于退党人员的相关配套机制是否健全,退党人员有关权利是否到有效保障。对于任何一个政党或组织,只有“能进能出”的通道打开了,才能吐故纳新,才能保持组织的健康与活力。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伟大的政党,自然也需要有这样的气魄和勇气。但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上仍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尽管党章里面也有“党员有退党的自由”的相关规定,但党员身份常常代表着一个党员的政治生命,党员身份的终止也就意味着政治生命的终结,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无论何种形式的党,都可能对当事方产生一些不利后果,甚至一些合法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这些可能是党员“出口”的主要原因。 因此,要建立科学的发展观,积极转变观念,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非合格的党员退出机制顺利运作。
五、结语
高校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是高校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大学生党员的发展质量,对于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实现“两个100年”目标和中国梦,具有重大的战备意义。
目前,党员退党机制的实践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未确定配套规则和程序。在制度化的过程中,一方面要防止“体育”的撤退,另一方面要防范个人的喜好和不礼貌以及地方主义的主观影响。 建立严格的审计,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不合格的党员为劝告教育的主要依据,跟踪帮助,使教育得到主动整改。因此,后续教育机制的建设,应该是党的建设工作发展的未来方向,使更多的年轻学生党员加强自我修养和自我完善,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在不合格党员退出后,构建模式跟进榜样示范教育形式,借助优秀党员的典型,对不合格党员进行教育引导,使不合格党员能继续在党组织的教育和培养上快速恢复党员的先进性,[9]得到党性的洗礼,尽快改正不良思想,争取重新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共党员。由此可见,完善高校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并且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党务书编写组.中国共产党章程汇编(一大——十八大) (十八大版)[M].北京: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
[3]周德海.创新大学生党员管理:大学生党员进出机制研究[J].延边党校学 报,2015(04).
[4]费秀水.构建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保障机制探索[J].新西部,2014(03).
[5]刘德强.大学生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探析[J].學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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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游崇盈.党员退出机制问题研究[J].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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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邸乘光.正确认识和把握党员数量与质量的关系[J].理论建设,2013(4).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