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湖北教育现代化
2017-12-23陶宏
陶宏
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湖北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将教育投入作为公共财政的第一投入、将教师队伍作为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将科教人才作为湖北跨越发展的第一优势,不断深化教育领域改革创新,湖北教育事业总体发展水平有效提升。
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中小学,不断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的有效实现途径,全员参与“朝读经典·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点阅读·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加强中小学生实践教育,在8个市(州)开展“研学旅行”试点。
始终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教育的基本政策。湖北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目标,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全省112个县(市、区)全部通过省级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102个县(市、区)通过国家认定。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共经费标准。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政策,通过合理划定招生范围、阳光招生、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改革、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等措施,义务教育“入学难”有效缓解,“择校热”明显降温。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实现根本好转,全省消除了寄宿制学校“大通铺”现象,消除了学生露天进餐现象,消除了学生自带课桌椅上学现象,饮水、洗浴问题基本解决。近5年来,全省共招录本科毕业生3.7万人充实到农村学校任教,占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总数的15%。累计投入资助资金118亿余元,受惠学生743万多人次,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47.5万名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義务教育,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占97%。
始终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的核心任务。湖北省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职业教育“能力提升”计划、高等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工程等重大项目,教育质量显著提高。学前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5.75%,提前达到“十三五”发展目标,普惠性资源不断扩大,实现公办幼儿园乡镇全覆盖。义务教育进入优质均衡新阶段,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计划。教育信息化与教学深度融合,教师全员参与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全省中小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广泛开展。推动中小学全面开设“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推进95个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达标升级。落实中小学至少每月一次、幼儿园至少每季度一次的总体要求,开展防地震、消防等应急演练活动。
始终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贯穿教育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改革乡村教师队伍补充机制,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全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被誉为“黄金十条”。健全课后服务制度,出台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极大缓解了学生家长尤其是“双职工”家庭实际困难。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出台《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配套制定了湖北特色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18年在秋季高一入学新生中全面实行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规定新增教育投入主要用于职业教育。深化“3+2”“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始终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加快推进湖北教育现代化。2016年出台了湖北教育“十三五”规划,提出了10项重大举措40条工作任务、16个重大工程项目,明确了湖北“十三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学前教育聚焦“公益、普惠”,加快发展。扩大普惠性教育资源,鼓励多种形式办园。义务教育聚焦“优质、均衡”,城乡一体化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聚焦“协调、多元”,多样化发展。职业教育聚焦“融合、融通”,创新发展。促进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中职与高职、职教与普教融通,加快完善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特殊教育聚焦“特惠、特办”,支持发展。以特殊的政策重视和支持特殊教育,使每一个残疾青少年共享阳光。民族教育聚焦“交流、交融”,共同发展。提升民族地区办学水平,加强民族团结一家亲教育,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当前,教育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根据党中央对教育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教育发展的新特征,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系统思考和谋划教育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加快推进湖北教育现代化。
(本文转载自《中国教育报》2017年9月18日第6版,有删减。)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