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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高度警惕的几种致命陷阱

2017-12-23黄志凌

全球化 2017年6期
关键词:公权陷阱腐败

黄志凌



·国 际 经 济·

必须高度警惕的几种致命陷阱

黄志凌

纵观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历程,有一部分国家深陷泥潭、无法自拔,而一些国家成功跨越陷阱、不断发展。本文从产生条件、作用机制、致命后果以及预防避免等角度深入剖析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几种致命陷阱,流动性陷阱是长期通缩积累的极端情景,经济衰老效应不断积累而形成过度福利陷阱,腐败陷阱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大阻碍。通过比较国际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认为只有社会各方达成共识、全面评估、慎重选择、积极引导,才能避免悲剧发生、跨越致命陷阱、实现社会经济发展升级。

流动性陷阱 过度福利陷阱 腐败陷阱 中等收入陷阱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经济在经历了短暂的剧烈波动之后陷入持续低迷状态,大宗商品需求疲软致使价格持续下行,主要市场经济国家都面临日益严重的通货紧缩困惑。虽然美国经济看似已经恢复、数字抢眼、美元强劲并不断扬言加息,但仍然缺乏坚强的基础支撑,其通货紧缩趋势长期看并不乐观。新兴经济体更是饱受经济下行之苦,要么受到发达经济体通货紧缩的拖累,经济增长严重放缓;要么经济停滞伴随严重通货膨胀。经济矛盾的长期积累,最终必然反映为社会政治的认识分歧与国家之间的地缘政治冲突。回顾历史、环顾现实,我们担心有几种最不愿意看到的经济发展情景会重现。在这个特殊时期,有良知负责任的政治家必须调动全部的政治智慧,全面评估、慎重选择、积极引导,避免社会经济发展落入一系列致命陷阱。

一、流动性陷阱:长期通缩积累的极端情景

长期通货紧缩积累,将产生严重后果。通货紧缩一旦成型,解决起来非常麻烦,解决不好的后果是落入“流动性陷阱”,这是一种很可怕的情景。国际上,日本的教训并没有引起大家的重视,甚至还有不少人认为这种“日本现象”没有什么不好。

流动性陷阱亦即社会资本陷阱、货币陷阱、通货陷阱、金钱陷阱。按照货币—经济增长(包括负增长)原理,一个国家的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增加货币供应量来改变利率。当货币供应量增加时(假定货币需求不变),资金的价格即利率就必然会下降,而利率下降可以刺激出口、国内投资和消费,由此带动整个经济的增长。但是,当利率降低到一定水平时,投资者对经济前景预期不佳,消费者对未来持悲观态度,人们对货币的投机性需求无限大,此时中央银行靠增加货币供应量再降低利率,人们也不会增加投资和消费,相反会选择持有货币,单靠货币政策就达不到刺激经济的目的,国民总支出水平已不再受利率下调的影响。经济学家称这种状况为“流动性陷阱”。一旦陷入流动性陷阱,在经济层面,其表现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一是经济出现衰退和萧条,需求严重不足,失业情况严重,企业部门库存增加,私人部门储蓄率上升。二是物价增长缓慢,长期低位运行,出现通货紧缩。三是利率已经达到最低水平,名义利率水平大幅度下降,甚至为零或负利率,货币政策对名义利率的下调已经不能启动经济复苏,出现“货币无力症”,只能依靠财政政策,通过扩大政府支出、减税等手段来摆脱经济萧条。

客观分析世界经济现实,2008年以后,美国、日本和欧盟在内的全球主要经济体都面临通胀率下降甚至是进入通缩的局面,特别是日本,既是一个更为典型的例子,也是一个深刻的教训。日本可谓二战后在流动性陷阱中挣扎时间最长的发达经济体。自1985以来,日本经济规模迅速膨胀,达到鼎盛,位居世界第二经济体。然而,步入90年代后,广场协议的签订刺破了巨大的资产泡沫,资产价值大幅缩水。东亚金融危机后,经济持续恶化。自2001年,日本开始实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试图通过超常规、大剂量的货币供应,推动经济走出流动性陷阱。事与愿违,由于当局在资产价格泡沫破灭时没有及时对市场加以干预,经济主体已经遭受巨大的净值损失,货币政策未能充分发挥效果,致使积重难返。“迟来”的非常规货币政策并未让日本经济脱离陷阱,日本经济陷入“失去的20年”。

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经济出现通缩,美联储在常规货币政策失灵时采取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即通过从市场上收购一定数量的金融资产,增加银行放贷,增加基础货币,为市场注入更多流动性,达到振兴经济的目标。之所以说量化宽松是不同于常规货币政策的超常规,是因为其不同于央行在一般情况下通过买入短期国债降低短期市场的市场利率的做法,而是通过购买中长期证券,给市场释放经济长期向好的积极信号,以活跃市场,达到刺激经济增长的目的。2008—2011年,美国的基础货币增长了三倍,但美国国内物价指数和基于美元的大宗商品价格还是开始下跌。价格长期下跌,影响消费者信心和支出,影响经济增长的实现,一旦低利率成为社会各阶层的固有心态,低利率政策便难以取消。显然美国的量化宽松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美国经济有所复苏,美元在加息中有所反弹,但整体经济仍然缺乏较强的基础支撑,美国经济复苏长期看并不乐观。虽然美国已经退出量化宽松政策,但美元利率依然低迷,美元流动性继续泛滥,通缩压力并没有全部化解。

继美国经济危机之后,欧洲的通缩如约而至。欧洲央行开始的应对策略是采取传统的扩张货币政策——大幅度降低利率。欧洲央行于2014年6月将商业银行在欧洲央行的存放利率降低到-0.1%,在刺激效果不明显的情况下,2015年1月22日,欧洲央行仿效美联储开启量化宽松计划,从商业银行和私人银行机构收购证券,并宣布将证券规模扩大到1.1万亿欧元,从2015年3月9日起开始每月购买600亿欧元的证券,一直到2016年9月底。欧洲央行的量化宽松政策导致资金外流和欧元的大幅度的贬值。受欧元区通缩的影响,欧洲国家其他国家瑞士以及北欧国家出现罕见的降息大赛。独立于欧元区外的英国也难逃厄运,英国消费者物价指数2015年2月份首次降到零,进入通缩期,英国政府为了摆脱日本式的通缩陷阱,也在考虑执行负利率。

很显然,日本、美国和欧洲央行都采取了相似的量化宽松措施,但基本上还是以货币政策为主,降低利率作为刺激经济的增长的手段。这些都是短期行为,一段时间内制造一种经济复苏的假象,并转嫁部分经济危机,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中深层次的问题。负利率一旦形成,将是一个自我强化的过程,经济体往往会在流动性陷阱中越陷越深,应对之策早已经超出货币政策范畴,也绝非货币政策可以解决的,这种短期行为的结果会给未来几代人带来深远影响。

从这些国家的教训可以看出,流动性陷阱一旦成型,货币政策失效,经济陷落难以自拔,后果非常严重。尤其是低利率和高流动性并存,货币传导渠道出现“三大梗阻”。一是货币市场的梗阻。尽管央行能控制基础货币的水龙头,但却不能强制银行放贷,银行只能将超额的流动性以储备形式继续持有。二是从金融向实体经济传导的梗阻。尽管央行能控制短期名义利率,甚至影响各种利率和相对资产价格,但却无法强制企业和私人部门借款,货币刺激难以转化成私人投资和消费需求的增长。三是政策显效的梗阻。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货币政策对本国经济的影响,又受到资本流动的干扰,从而降低了扩张性货币政策的效果。更为可怕的是,增加货币供给而且是不断增加货币供给的刺激性货币政策,只能产生流动性过剩与无处不在的过剩经济现实,这也正是流动性陷阱可以扩大化称之为过剩经济陷阱的原因。没有流动性过剩与随之而来的产能过剩、投资过剩等等过剩经济现实,流动性陷阱就不可能出现。

二、过度福利陷阱:高收入国家的经济衰老效应

这是一个与中等收入陷阱类似的问题,是一些欧洲高收入国家近年来普遍存在的现象,经济衰老的实质是过度福利,不仅会导致主权债务危机,还会带来社会创新动力衰竭,发展接近停滞也不愿意改革,久而久之可能因为这种经济衰老效应不断积累而形成高收入陷阱。

我们注意到,美国次贷危机两年以后,希腊主权债务危机引爆欧洲金融市场债务危机。尽管以欧盟、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机构组织和相关债权人主动相助,并期待希腊以此为戒,进行结构性深度改革。但希腊社会对于相关帮助慨然接受,而对于国际社会提出的相关结构性改革却迟迟未能启动,政府频繁换届。2015年执政的激进左翼联盟直言:希腊人在这项救助计划中遭到压榨,要求国际社会削减债务,否则就不还钱。直至2017年2月20日,希腊在和国际债权人的最新谈判中,仍表示无法接受IMF提出的应对养老金制度进行更深入改革的方案。根据IMF提供的数据,相比于2010年,2015年希腊经济(以不变价计算)实际萎缩17.93%。

作为发达经济体,希腊深陷经济危机泥潭表是经济周期使然,但深入究其原因,我们观察到希腊的危机形成与修复机制存在着不同于一般国家的“变异”:希腊的高福利远远超过其财富积累水平,过度福利使得财政出现了收不抵支、过度借债,超出负债能力,产生危机;与此同时,过度福利致使社会创新动力衰竭。这种经济衰老效应久而久之不断积累,便形成了过度福利陷阱。

关于衰老科学研究表明,细胞的衰老性死亡就是细胞凋亡。体内的自由基产生于如脑细胞、神经细胞、心肌细胞等具有重要功能、活动性和耗氧量较高的组织细胞内,这些自由基过度堆积、氧化细胞,对细胞造成损伤,诱使细胞死亡,加速器官老化。放在经济领域,过度福利的低效分配使得整个社会风气散漫,民众精神衰老,心安理得地享受福利,贪得无厌,社会有机体的活力减弱,带来经济衰退,甚至危机。

西欧战后精心地打造了“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安全网,在法国有绿卡就能享受上百种福利。欧洲人为自己的社会福利模式感到自豪,从欧盟的口号就可见一斑:“欧洲是提供保护的欧洲”(The Europe that protects)。欧盟虽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社保体系,各国可以自由决定其社保制度,制定不同的标准和享受条件,但为了保障劳动权益,欧盟要求各国采用无差别国民待遇,同时当劳动者前往其他成员国工作后,原属国已有的社保资质也不得取消。此次欧洲债务危机前,希腊的公共部门的工作人员每年都有14个月的工资,并且有1个月的带薪休假,一年中几乎有一大半时间是下午2点半就下班。58岁便可退休,退休后仍然有14个月的养老金。欧洲的养老金制度是“当代人养当代人”的现收现付制,当交养老金人数和金额大于领养老金的人数和金额时候,这一制度并无大碍。当“婴儿潮”变成“老人潮”时,养老金便出现缺口。根据欧洲议会公布的2015年的老龄化报告预测,2060年欧盟65岁以上老人比重为40%,平均抚养比为76.6%,这就意味着平均1.3个人需要养1个老人。以法国为例,2000年以来,老龄化每年要制造150万人的养老缺口。高福利给欧洲国家带来了巨大的债务压力。2009年,意大利的赤字和债务分别是国内生产总值(GDP)的5%和116%,西班牙是11%和53%,葡萄牙两个数据为9.4%和76.8%,德国是3%和73%。而据当年经合组织预测,到2011年,约有50%以上的欧盟成员国债务比重将超过60%。事实上,截至2015年年底,欧元区和欧盟成员国政府债务比例在较前两年已经有所下滑的情况下,依然分别达到90.7%和85.2%,仍远高于欧盟规定的60%安全比例,仅有卢森堡、德国和爱沙尼亚实现财政收入盈余。

需要说明的是,老龄化现象和高福利并不会直接导致社会能力的衰老。根据日本总务省数据,2016年10月日本总人口有1.27亿人,其中65岁以上的人口约有3456.1万人,老龄化率27.3%,也就是说每四个人中就一名老人。然而,日本创新实力和经济实力仍居世界前列,很多日本老人仍辛勤工作,退而不休。瑞士作为世界上高福利国家之一,连续四年居全球创新能力排行榜第一,几百年来积累的大量财富所带来的高福利,并没有衰减社会创造力,反而为社会创造力提供强大的财富支持。

过度福利主义一般都会带来以下结局:第一,重新分配既有财富,美国前任总统奥巴马所推行的《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的核心就是通过全民福利来搞平均主义,其本意是为了扩大医保覆盖范围,让许多原来没有保险的低收入群体也能参保。但该法案所带来的高昂的成本主要由中产阶级承担,而且由于领取免费医保的标准过低,很多没有工作意愿、不思进取、贪得无厌的“懒汉”也成为了保障对象。第二,印钞模式,这种模式成为全世界几乎都在做的一件事情,其后果也很明显,采取通胀形式发展工业化,不可避免地导致贫富差距加大,资产价格暴涨以及生活生产成本暴涨,从而窒息了经济增长,这也失去了福利主义的基础。委内瑞拉一升水是一升汽油价格的十倍,民众对此习以为常,一旦汽油涨价,便会引发骚乱,而唯一的办法就是印制钞票。由于通货膨胀极其严重,委内瑞拉已经不再公布任何经济数据。津巴布韦2012年通过的《老年人法》规定,60岁以上老人免交水电等公用社会设施费用,享受免费医疗及其他福利。为保障高福利措施,津巴布韦持续印钞,令人瞠目结舌的是,2015年1美元可以兑换3.5亿津巴布韦币。第三,加征税赋。这个模式后果很直接,就是导致企业家精神的丧失、工人失业。经济增长的微观主体积极性丧失,财富从民间大幅度转移到公权力手中,从而导致社会分化严重,经济增长势头被扼杀,其实拉美国家基本上都是这样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第四,靠借债来获得福利资源。这种模式主要是靠借内债和外债两种形式来运作的。葡萄牙(P)、爱尔兰(I)、意大利(I)、希腊(G)以及西班牙(S),被称为欧洲“Pigs”。为了赢得选票,政府许诺高福利,透支几代人的社会财富来兑现竞选承诺,甚至不惜大举借外债,以高负债支撑高福利,寅吃卯粮,最终导致了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第五,直接采取赤裸裸的掠夺主义来获得福利收入。从古到今,引起大规模战争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国内财富已经满足不了过度福利的需求,从而引发对外扩张。这种掠夺行为,给世界各国人民都带来了太多惨痛的教训。

如今,这种过度福利模式并没有消失,而且采取了各种变种形式,比如民族主义、保护主义等形式,对世界和平危险最大。值得警惕的是,这种危险最近又在抬头,而且跟选举制结合在一起,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三、腐败陷阱: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大阻碍

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很多,“二战”后的案例主要有巴西、阿根廷、墨西哥等拉美国家,东南亚各国,以及南非、叙利亚等。这些国家很早就跨过低收入进入中等收入阶段,随后长期陷入其中,绝大多数至今还未能实现向高收入国家的跨越。而成功迈过“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则相对较少,国际上公认的也就是日本、韩国等国,以及新加坡和中国台湾、香港、澳门等少数几个单一城市经济为主体的国家和地区。

“中等收入陷阱”是世界银行在2006年《东亚经济发展报告》中明确提出的一个概念,它指当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达到世界中等水平后,由于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缓慢,导致经济增长乏力和创新不足,无法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这种长时期的发展停滞即为“中等收入陷阱”。尽管有关国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是概括来看,严重的公权腐败是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共同特征。从统计学意义上来看,透明国际的报告显示清廉指数与人均GDP存在着非常明显的正相关关系,清廉指数越高的国家,人均GDP也相应越高。从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实践来看,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及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无一例外地遵循了“社会性腐败威胁——强力反腐败——形成社会清廉机制——经济保持快速发展并最终跻身高收入经济体”的共同路径;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巴西、阿根廷、东南亚各国则在反腐败这条阵线上“集体沦陷”。拉美地区的对比最为明显,该地区是全球腐败重灾区,而唯独乌拉圭和智利两个国家清廉指数排名高居全球第19位和第22位(2013年),两国2012年人均GDP也分别达到14707美元和15410美元,携手成为拉美地区首批迈进高收入阶段的国家。

从理论上观察,公权腐败及其引发的社会腐败必然导致经济增长乏力甚至产生衰退。首先,公权腐败形成各类特殊利益集团,阻碍改革实施。公权腐败导致国家机器沦为少数特殊利益集团攫取财富的工具,这些利益集团不仅存在于公权人员内部,而且会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形成腐败的利益链和分利集团联盟。而任何改革措施均有可能打破这种均衡,从而招致各方的阻挠,这就造成体制机制僵化,此时公权腐败演变为社会全面腐败。正如20世纪70年代香港广为流传的一种说法:“腐败犹如马力强大的公共汽车,面对腐败人们要么是上公共汽车,像车上其他人一样,积极地参与腐败;要么是看着公共汽车跑,做一个不干涉腐败系统运行的旁观者;但挡在公共汽车前抵制腐败则是极其不明智的”。其次,公权腐败损害市场机制,降低经济要素配置效率。市场和权力是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两者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一方面,公权腐败会内生性地催生公权扩张,从而严重压缩市场配置资源的空间,降低经济要素的配置效率;另一方面,公权腐败导致的权力寻租和特殊利益集团使得市场机制的作用大为降低,大量资源被用于贿赂、游说等非生产性活动,造成资源浪费和经济效率降低。即使是投入生产的资源也并未用于高质高效、能带来最大产出的项目,造成资源的低效使用。同时,“任人唯亲”“任人唯钱”的人事腐败也不能做到“人尽其才”,必然造成人力资源的无效配置。再次,公权腐败影响创新和技术进步,阻碍经济转型升级。公权腐败能为各类分利集团快速带来巨额利益,具有十分显著的“示范效应”,容易诱导各类主体将原本用于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创新资源用于“托关系”“行贿”等腐败活动,导致整个社会用于技术研发的资源大幅下降,严重影响创新和技术进步,降低生产力发展速度。而技术革新在一国经济发展尤其中等收入阶段实现增长动力转换的过程中又尤为重要。最后,公权腐败损害社会稳定,危及经济持续发展。在中等收入阶段,社会的不公平性本来就会凸显。公权腐败导致政府决策和行为的目标发生扭曲,不再以社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是将维护和促进各分利集团的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在这种结构下,政府政策往往是为了个别分利集团的利益而损害全社会利益,造成并加深二元经济结构、收入分配和贫富差距巨大,社会矛盾不断积累,造成政治动荡,无法为持续的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二战后的世界经济发展史上,成功迈过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相对较少,他们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以及后来长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开展了持续性的大规模反腐败运动,相关措施也不断递进、完善、系统化和制度化,保障了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国家健康发展。例如日本,人们一般将战后日本经济的成功归因于美国援助、出口导向战略、科教等方面,但如果我们深入分析不难发现,廉洁高效的行政体系是必要条件。战后一开始日本就强调“法治主义”理念,并于1947年在美国的帮助下制定了《国家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日常行为的方方面面都作了严格细致的规定和限制。这部法律对日后公务员体系建设产生了长期深远的影响。后来日本又陆陆续续地出台、修整、完善反腐败法律法规,尤其对各项罪责进行了明确细致的划定,很好地堵住了行贿受贿的法律漏洞。除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外,日本还有着健全的反腐败机构,这些机构通常都具有很高的独立性,从而保证其行使职能。另外,新闻媒体在反腐败中的作用也很明显,不但揭露出了多宗大案要案,而且还对各级公务员行为发挥着持续性的监督作用。日本的政治腐败比较严重。与美国和欧洲都不同,战后日本实行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政商勾结的“金权政治”,加之自民党长期“一党独大”以及“政治献金”制度,给腐败交易行为提供了温床,导致日本高层腐败问题迭出。党魁、议员、政府高级官员组成各种特殊利益集团,阻碍改革进行,在20世纪90年代日本经济“失去的十年”中发挥了非常消极的负面作用。世纪之交,日本相继制定实施了《公务员伦理法》和《公务员伦理规章》,除了继续加大对基层公务员的约束外,对高级别官员的约束力也不断增强。至2013年,日本清廉指数排名全球第18位。

再来看看韩国。朝鲜战争结束之后,李承晚政权奉行旧朝鲜的官僚体制和作风,加之以政府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造成权力过度集中,催生了以行政腐败为主要形式的公权腐败,经济发展也基本陷于停滞,到1961年韩国人均GDP只有91美元。后来朴正熙通过政变上台,在其掌权的18年时间里(1961—1979年),依靠坚决的领袖意志和高度集权的中央政府,推行铁腕治腐,开展了自上而下、持续性、大规模的“庶政刷新”反腐运动,维护了经济发展秩序,造就了“汉江奇迹”。人均GDP由1961年的91美元升至1980年的1674美元,增长了近20倍。朴正熙时期的反腐败措施主要表现为“疾风暴雨式的群众运动”,这说明中央政府的坚定决心和强力措施能够在短时间内对腐败起到遏制作用。但是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一方面,经济发展为公权腐败带来新的寻租机会;另一方面,由于之前的反腐败运动主要是“人治”方式展开,并非“法治”,因此一旦反腐力度减弱,腐败就再次卷土重来。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并未解决,加之“强政府”的模式也带来巨大的腐败空间,朴正熙被刺后的两任总统(全斗焕、卢泰愚)期间,韩国制度性腐败开始蔓延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1992年金泳三上台之后,韩国终于开始从制度上系统性地抑制公权腐败,通过《公务员伦理法》修正案,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金融账户实名制(之前这些制度屡立屡废),并设立了财产公开真相了解特别委员会,专门保证这些制度的严格执行。实践证明这些制度有效限制了公权腐败,保障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维护了经济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之后的继任者也并没有停止反腐的脚步,继续制定了《防止腐败法案》《腐败预防法》《公职腐败调查处罚法》《反腐败—透明社会协议》等一系列反腐方案,并加大了反腐司法机构的独立性,鼓励更多民众参与监督检察,从制度上形成了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由于持续有效且不断递进的反腐措施,韩国经济获得长足发展,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顺利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其后虽然由于亚洲金融危机和新世纪的全球金融危机致使经济发展有所波动,但至今仍然稳居高收入国家行列。

新加坡也是如此。1959年,新加坡获得自治权利时,腐败盛行,其中集体性贪污行为尤为严重。人民行动党执政后,政府通过长期的反腐败行动,使得新加坡逐渐成为目前全亚洲最廉洁的国家之一。1960年,新加坡颁布了《防止贪污法》,从惩罚条款、对举报人的保护、对与代理人进行非法交易的惩罚、调查取证等多个方面对反腐败做了具体的规定,该法案的实行大大减少了腐败行为的空间。此后新加坡又先后七次对法案进行改进,并又陆续颁布了《公务员法》《公务员行为准则》《防止贪污法》《公务员惩戒规则》等一套完整、具体、实用的政府公务员法律法规。另外,新加坡的公务道德考评体系也非常有特色,它将公职人员的日常生活纳入了腐败监管体系内。到20世纪70年代初,新加坡的腐败情况大为好转。新加坡在加大惩治和监管力度的同时,实行高薪养廉政策。通过提高公职人员的福利待遇,降低贪腐的意愿。1973年后,通过四次提高公职人员福利,新加坡已成为世界上公务员待遇最高的国家之一。不仅如此,新加坡还从贪污腐败的事后处置入手,在1989年出台了《没收贪污所得利益法》,加大对贪污所得利益的处罚力度。这两方面的“组合出击”,使得公职人员腐败行为的机会成本大大上升。另外,新加坡从文化上也对腐败做出了明确的界定。李光耀执政期间,发扬儒家文化,提出了新加坡人的行为八德“忠孝仁爱礼义廉耻”,认为廉耻就是廉洁奉公,并以社区为基础进行提倡,使得腐败在新加坡的文化观念中成为社会公敌。纵观新加坡的反腐历程,不仅社会进步成果非常显著,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也蒸蒸日上。20世纪80年代末,新加坡就成功晋级为高收入国家;到90年代中期,人均GDP达到2万美元。

相反的案例是拉美国家腐败蔓延并导致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历史教训。学术界一般将拉美地区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归结为进口替代战略失误、政局不稳定、贫富差距扩大等因素。而实际上,更深层次去分析会发现,公权腐败不仅是直接因素,还会间接诱发或放大其他因素的影响,可以说其负面作用比一般想象的要更为严重。例如,公权腐败阻碍了拉美产业体系完善与技术进步,从而使其进口替代战略的目标难以实现。20世纪30年代到80年代,拉美国家普遍实施了进口替代的工业化战略,政府采取了高关税、进口配额、产业保护等政策组合,旨在用本国工业生产的产品替代进口。但在公权腐败的环境下,利益集团为了保护自身产业免受竞争、获得更多政府资助,而将更多的资源用于行贿,攫取垄断利润,而不是用于产业体系完善与技术进步或创新上,这使得经济升级难以实现。再如,公权腐败会加剧社会财富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并使社会陷入混乱。20世纪90年代以后,拉美国家以新自由主义理论为指导实施市场化与产权私有化改革。但是在此过程中官僚权贵与商人结成利益联盟,部分公权人员为了能够从公共项目中“寻租”,积极推动耗资巨大的政府工程,甚至与国际资本勾结,通过暗箱操作贱卖国有资产、中饱私囊,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为拉美国家的债务危机埋下了种子。贪腐泛滥、权钱交易导致社会财富两极分化,拉美经济社会秩序受到破坏,进而加剧了政局动荡。

诚然,拉美国家也逐渐意识到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并采取了一系列反腐措施,但总体效果却不理想,其中的教训值得深思。一是在体制转型期的大背景下,拉美国家对腐败发展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缺乏清晰深刻的认识,致使公权腐败肆意蔓延难以遏制。长期军人威权统治结束以后,拉美国家处于向政治民主化过渡的体制转型期,经济快速增长与社会体制机制不健全并存,由于缺乏足够的约束与制衡,公权广泛干预经济领域,各类利益集团迅速形成,公权腐败泛滥。更重要的是,拉美国家并没能清晰认识到体制转型期腐败形势的严峻性和解决腐败的紧迫性。当时的政客们也大多缺乏反腐的政治意愿和有力举措,最终导致腐败泛滥,失去了反腐的最佳机遇期。二是缺乏整体性与系统性的反腐方略,并且具体措施的实际可操作性差。反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措施,而拉美国家应对腐败的政策往往缺乏整体规划,单独出台的反腐措施往往收效甚微。并且,具体政策往往不符合实际国情,在实践中难以有效执行。例如,1993年巴西仿照欧美国家制定了公共采购法,目的是避免政府采购时出现腐败行为,但因相关规定不符合国情、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欠缺而导致成效不佳。三是反腐机构缺乏独立性且权力有限,难以肩负反腐重任。尽管许多拉美国家设置了反腐机构,但大多缺乏独立性。即便有的国家设置了独立反腐机构,也往往缺少强制执行能力和权威。例如,阿根廷反腐办公室的权限就十分有限,其负责人任免受制于行政部门,因而很难真正发挥作用。

怎样避免经济发展落入中等收入陷阱?我们可以从国际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总结出以下几条。

第一,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尽量减少公权力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只有政府逐步减少对经济领域的干预,权力寻租的根源才能真正消除。反之,如果政府主导资源配置,反腐败最多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韩国朴正熙时期依靠“铁腕治腐”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强政府”的体制还是使得腐败问题在其后的两任总统期间死灰复燃,最后只能借助体制革新才得到真正改观。

第二,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政府各项行为,压缩权力寻租的操作空间。虽然政府应逐步退出微观经济领域,但是其在经济社会中的活动不可避免,很多时候甚至是必要的。然而,这些必要的政府行为必须用细致完备的法律法规条款加以规范,使得权力寻租丧失活动空间,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莫不如此。另外,完善的反腐败法律法规体系在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也尤为重要,拉美地区的教训表明,这一过程会带来巨大的腐败空间,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寻租行为将可能加速蔓延。

第三,加强公务员伦理建设,规范其日常行为,并建立财产公示和金融实名制度。除了政府行为这样显形的干预外,公务员日常行为也能够对经济活动施加间接或潜在影响,从而滋生寻租机会。因此,日本、韩国、新加坡等都非常重视公务员伦理建设,出台《公务员伦理法》《公务员伦理规章》等相关法律,将公务员日常行为纳入腐败监管体系。另外,建立财产公示制度和金融实名制度也非常重要,比如在韩国,虽然由于推行阻力很大,这两项制度历经几任总统才得以真正实施,但是一经实施它们就对反腐败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第四,加大腐败惩治力度,对于腐败行为决不姑息。各国的历史经验表明,加大惩罚力度对于抑制腐败行为具有较强的预防作用。在日本,“可能一顿不该吃的饭就会导致丢官”,新加坡也是如此;而在20世纪90年代的拉美地区则是“拿了几百万美金也可能不会丢官”。加大腐败行为惩治力度需要从法律上对各项罪责清晰界定,对惩罚措施进行明确,同时还要能够保证法律条款得到真正履行,做到决不手软、决不姑息。

第五,建立统一的具有较高独立性的反腐败机构,提升其相对权限。反腐败机构不在多,关键要能够真正发挥作用。机构多反而不利于协调,给腐败分子留下钻空子的空间。而要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它就必须有较高的独立性和较大的权限。在这方面,香港廉政公署制度是全世界的典范。而一些拉美国家之所以失败,原因也在于尽管不少国家都相继成立了反腐败机构,但大多缺乏独立性,也不具备法律执行的强制力,在反腐败中缺乏权威,所发挥的作用严重不足。

第六,提高全社会对反腐败的参与度,鼓励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反腐需要编织起一张发现、揭露腐败行为的恢恢巨网,使腐败行为无处藏身。因此除了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反腐机构外,全社会的广泛积极参与也非常重要,而媒体所发挥的监督作用尤为关键。日本、韩国、中国香港等通过立法保证各种媒体能够较为自由地对政府和公务员的各项行为进行监督,日本几任前首相的贪腐大案都是在这一背景下被揭露于世。

第七,适当采取高薪养廉政策,使拥有权利者不愿腐败。公务员建设不能一味要求他们发扬奉献精神,接受较低的收入水平。否则就会出现优秀公务员离职,整体素质降低;或者公务员怠工,政府效率下降;或者公务员在高危高压情况下仍然顶风作案,产生更加严重的腐败问题。治理腐败最终还是要回到公务员建设上来,在这方面,新加坡的做法比较成功,它通过高薪养廉政策,使得公务员在合法收入下依然能够有体面的生活条件,贪腐行为的意愿大为降低。

责任编辑:沈家文

黄志凌,中国建设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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