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在广东召开部分省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座谈会
2017-12-23莫冠婷何燕
◎莫冠婷 何燕
民政部在广东召开部分省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座谈会
◎莫冠婷 何燕
11月7日,民政部在广东省云浮市召开部分省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关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新部署新要求,研究分析当前农村供养服务机构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机遇,交流各地农村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的经验做法,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加强农村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思路举措。
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宫蒲光出席会议并讲话。
宫蒲光在讲话中强调,我们要深刻领会十九大报告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定位、谋划和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有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新部署新要求,狠抓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落实,推进农村供养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宫蒲光指出,推进农村供养服务机构改革发展,既要着眼全局分析形势,紧紧把握当前农村供养服务机构改革发展面临的难得机遇;又要立足实际正视困难,着力解决农村供养服务机构设施整体比较落后,服务质量亟待提高等突出问题。一方面,要强化政府托底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发挥政府在农村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农村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的新路径,不断提升农村供养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宫蒲光要求,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明确目标、理清思路,把握重点、精准施策,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在改革中,要坚持做到四个“确保”:确保机构服务特困人员的宗旨不变,确保特困人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确保供养服务机构所有权不变,确保机构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稳步提升;要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精准测算特困人员基本需求,科学制订改革方案,择优遴选合作方,确保社会化改革顺利推进;要正确处理好坚定不移推进社会化改革、协调发挥供养服务机构职能作用、加快提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以及全面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等问题,不断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推动社会化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云浮市两家社会化改革的农村供养服务机构。
据了解,2016年广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制定了省级特困供养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并择优选择了51个特困供养机构开展第一批改革试点工作。其中,云浮市云安区、郁南县先行先试,创新性地将辖区内所有特困供养机构统一打包进行改革,探索出一条操作性强、复制性广的改革新路径。广东参照云浮经验,全面推广县级区域统筹打包改革模式,至今已有17个县(市、区)纳入了第二批改革试点范围。改革两年来,共引入近2亿元社会资本,对42个特困供养机构、3985张床位进行了升级改造,使机构院内面貌、护理服务水平得到了焕然一新的变化,受到了特困人员、社会力量以及亲友家属的强烈反响和赞誉。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卓志强表示,力争到2018年底,引进社会资本12.5亿元,改造床位超过2.5万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