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看懂:民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7-12-23
一图看懂:民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生民政和信息化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和《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顺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趋势,改革和创新民政信息化发展理念、方式和途径,切实指导和规范各级民政部门完善信息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效解决建设分散化、应用条块化、信息割裂化、服务碎片化等问题,发挥信息化对民政事业的支撑作用和倍增效应,制定本指导意见。
总体要求
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按照“集约化建设、多元化应用、协同化治理、精准化决策”的总体思路
·着力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统筹管理
·着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
·着力发展“互联网+”服务
·着力增强大数据分析决策能力
·着力提升政务服务供给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着力为民政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
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 问题导向 创新驱动 协同共享 安全可控
发展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民政信息化整体水平。
建设信息化基础支撑大平台(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安全可控)
构建政务业务大系统(深度融合、上下联动、纵横协同)
形成民政信息化的发展格局(集约整合、纵横互联、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形成信息资源大数据(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
到2020年,通过整合、清理、规范,基本完成部本级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形成民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部本级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达到100%
·省级民政部门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
·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80%以上
构建民政业务纵横联动“一盘棋”
推进民政业务应用全国一体化
坚持部省两级部署,通过系统整合、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实现各项民政业务的协同联动。
推进民政政务服务全国一体化
全面规范和公开网上服务事项及流程,依托民政部门门户网站,建设民政统一政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实现集中发布、便捷查询和一站式服务。
积极推进省级民政综合业务服务平台建设
以公民身份证、社会组织法人和村委会(居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建立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推进各类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
建设民政统一政务服务平台
1个综合平台 + n个应用服务
推进民政信息化标准规范统一
构建框架合理、层次清晰、权威科学、规范完整的民政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信息化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编织政务服务为民爱民“一张网”
建设完善民政统一信息基础设施
构建民政统一信息基础设施并提供云服务,推动各类民政业务应用向云平台迁移。
全面构建民政“互联网+”信息惠民服务网
统筹整合孤立离散的信息系统,形成民政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服务网络,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引导促进民政信息化建设社会化发展
加强网络宣传能力,提升部门户网站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促进信息化建设主题和服务方式的多元化。
培育民生民政数据治理新能力
构建民政大数据资源体系
加强民政大数据资源体系统一规划,全面梳理各级各类数据资源,形成“全国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民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深化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建立全国一体化民政大数据中心,实现各类数据集中存储、统一管理和共享服务,有效支撑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办理。
提升民政大数据应用能力
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大力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加快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的工作局面。
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
加强信息化建设统一领导
实现人员、经费、资源统筹和归口管理,明确业务部门和信息化部门的职责任务。
加强人才队伍和智库建设
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信息化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一支既了解民政业务又熟悉信息化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加强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
积极拓宽信息化建设资金渠道,争取各类国家和社会资金,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信息化应用。
加强信息化建设绩效评估
建立信息化建设成效评价制度,形成全面、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
(民政部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