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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高师院校进行民族室内乐教学的意义与实践研究

2017-12-22马丽

东方教育 2017年22期
关键词:室内乐高师乐团

摘要:我国自古就有民乐合奏的形式,随着20世纪中西文化的强烈碰撞,作曲家们开始探索民乐的发展“新路”。在保留传统民乐合奏形式的基础上,融入西方作曲技法和当代国乐的新元素,随之,“民族室内乐”这个新的专业术语随潮而现,并出现了的追热之风。但是这股热浪仅仅集中在专业团体和音乐院校中,而笔者认为将民族室内乐的教学融入地方性高师院校是具有重要意义的。笔者以本单位开设的《校园艺术排演》课程为例,研究在该课程中进行民族室内乐教学的意义和实践成果,以此达到在高师院校开展课程教学改革的目的,激发师生在课堂中的互动和创新能力。

“室内乐”这一名词源于西方的古典音乐,起初是为了满足皇室、贵族的消遣需要而出现的一种在室内演奏的小型合奏形式,组合形式有下列几种:弦乐四重奏、木管五重奏、铜管五重奏、双钢琴二重奏等[2]。20世纪初期,由于中西文化的强烈碰撞,不管是在音乐教育领域还是音乐表演领域,国乐得到了史无前有的发展,随后“民族室内乐”这一新术语出现了。本文将从中国高师音乐教育的盲区:“高师民族室内乐教学”来进行探讨,并立足于玉林师范学院这个教学点,解析地方高师院校民族室内乐教学的现状,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方案。

一、国内民族室内乐教育的发展状况分析

1949年后,中国民族器乐进入到规范、专业化的时代后,涌现出不少优秀的民族室内乐作品和民族室内乐乐团,例如胡登跳的丝弦五重奏《欢乐的夜晚》,刘锡津的小合奏《丝路驼铃》;1986年建立的“华夏室内乐团”,之后出现了“华韵九芳”组合、“卿梅静月”组合、“金岂组合”、“红樱束”组合和“珠海女子室内乐团”等小型室内乐团也随之创建,從20世纪至今,在中国,民族室内乐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创作高潮,但是这股热浪仅仅集中在专业团体和音乐院校中。之后迎来了各大音乐院校对民族室内乐课程的构建:中央音乐学院附中于2005年设立室内乐教研室,并设立了弹拨乐和民族室内乐课程;2006年上海音乐学院开设室内乐课程,名为“丝弦五重奏”课;中国音乐学院刘德海组建了“女子弹拨乐小组”;首都师范大学开设了民族室内乐、混室内乐、各个乐种的合奏课;西安、武汉、以及国内各大音乐院校均开设了民族室内乐课程、以及与民族室内乐相关的辅助课程,国内的民族室内乐向专业化不断的靠近[3]。笔者认为民族室内乐的教学对于地方性高师院校的音乐学专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目前在综合类高等师范院校中尚未设立相应的课程,因此笔者认为将该课程引进高师的音乐学专业是必要的,该课程的引进对高师院校校园文化建设起到促进作用。

二、在西部地区高师开设民族室内乐课程的意义

1. 在高师院校建立民族室内乐乐队比大型的管弦乐队更现实。综合类大学的艺术专业普遍存在生源专业不均衡、师资教学力量不足、乐队编制不健全、合奏课无法得到时间、地点和人数的保障等问题,组建一支健全的管弦乐队困难重重。而民族室内乐的组合形式具有多样化、小型化、灵活性等特点,乐团老师可根据乐曲需要,或者本校乐队编制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二度创作,因此在地方类高师院校建立具有现实性。

2. 在高师院校中组建乐团,有助于提高学校的人文素质教育。在高校不断转型的当下,大家都奔着“培养综合型、应用型人才”进行教学改革。民族室内乐的训练不但能解决学生试奏能力弱、音准和节奏概念差等技术问题,还可有效提高学生之间的协作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在演奏能力提高的同时,提高学生自身修养,以便毕业后快速适应多元化社会的要求。

3. 结合地域文化特点,创编符合本乐团的作品,让乐团的演奏具有地域特色化,丰富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乐团的成立和构建其实是给指导教师和参与学生一个很好的进行创作和交流的机会。地方高师院校因生源演奏水平、乐队编制不全等主、客观因素的限制,排练时无法拿现成的、为专业音乐院校量身定制的作品进行演奏和训练。因此在教学的过程中,首先需要指导教师进行引导,并根据现有的条件,选用地方民间小调进行乐曲的创编;其次,根据每种乐器的演奏特点,学生主动地加入到乐谱的修改工作中,提高了在课堂中师生的互动环节,同时激发师生的创作潜能。

4. 在高校开设《校园艺术排演课程》,以保证师生进行合奏训练的需要。艺术类专业在师范类综合院校中只是辅助类专业,不受重视,艺术类专业只能通过各类展演、比赛和演出等给学生和老师提供展示和表演的机会,实践的平台很少。常言道“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成品的节目需要进行长时间的创编、改进和磨合。如果合奏训练得不到课时量、课程规划、监管机制等保障,是很难完成预计的演出效果。

由此可见,在地方性高校中进行民族室内乐的合奏训练,不仅实现了在综合类高校构建乐团的设想,在乐团的排练和构建过程中有效提升高校人文素质教育的质量;而学生在训练的过程中也可提高个人演奏水平,解决识谱、节奏、音准等技术问题,在排练的过程中还可有效地培养学生们的团队合作意识,作为“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为社会输送多元化的艺术类、教育类人才。

三、民族室内乐教学在《校园艺术排演》课程中的教学实践探索

以玉林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所开设的《校园艺术排演》课程为研究对象,原因有三:其一,该校地处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南区域,符合对地方高师院校民族室内乐教学研究的初衷;其二,该校艺术类专业自2002年招收第一届本科学生至今,已有十几年的历史,随着各个专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无论是师资力量,还是教学成果都位于区内前列;其三,它在进行乐团的构建和教学中遇到了所有地方高师院校共同面临的困境:学生专业技术水平有限、乐器配置不全、师资资源有限、教学曲目有限、乐团成员流动性大、无固定的排练地点和时间......由于种种主、客观因素,造成地方院校的民乐合奏进入地方高校近20余载,仍处于起步阶段。接下来我们以玉林师范学院所开设的《校园艺术排演》课程为例,对民族室内乐的教学进行实践性探索。endprint

1、玉林师范学院民族室内乐团的发展历程。玉林师范学院民乐团初建在2003年,当时乐团是按照民族管弦乐团的编制来组建的,乐团约40人。建立之初学校仅有二胡、古筝、笛子三个专业方向,乐团指导老师则是上述三个专业的任课老师担任。排演的曲目也是传统民族器乐合奏曲目,如《步步高》、《喜洋洋》、《花好月圆》等。该乐团承载校内各类演出活动,但是与校外各种演职机构的交流胜少,曲目陈旧,表演形式并无太大的转变,随之慢慢退出了众人的眼帘。

该校的音乐舞蹈学院历经十年的发展,不断的完善师资配备,引进了一批从广西艺术学院毕业的作曲研究生,并从专业团体借调了专业技能课教师,力争重新组建该校的民乐团,乐团的定位是:在排演曲目和组合形式上向民族室内乐发展。该校民乐团于2013年再次组建,本次乐团的成立,目的有二:第一,丰富学生的社团活动,给学生营造更多艺术实践的机会;第二,排演的曲目由本校老师创编,音乐素材选择富于地域风格的音源,组合形式向小而多样化发展。乐团经过一年多的努力,首次代表玉林师范学院赴省会参加“广西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活动”,并以原创作品《乐韵遗风》获得三等奖。

2.通过开设《校园艺术团排演》课程对民族室内乐团进行了规范化的管理。乐团在参与了“广西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活动”后,学校领导对该校艺术团的构建和管理进行了较大整改,针对音乐学专业二年级和三年级的学生开设《校园艺术团排演》课程,该课程每周2个课时,每个学期进行17周的排演训练,并针对该课程制定了相应的课程档案、考试大纲和授课计划,在区内高师院校中首次实现了乐团排演课程规范化、固定化,并建立有相应的考勤制度和管理机制,每个乐团由2-3个教师进行管理和教学,由一个二级学院领導负责监控。

3.教学曲目的创编和选择。玉林师范学院民族室内乐实践性的教学便是从该课程的设立开始,现乐团的指导老师是李洪磊和马丽老师,乐团排练时间固定在每周二下午进行,训练的曲目由两位指导老师自行创编。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在高师院校进行室内乐的训练,教学曲目的选择是非常有难度的。”其原因有二,第一,乐队编制有限,无法按市面上发行的作品来完成教学和排练任务。比如我校民族室内乐团只有二胡、笛子、古筝、琵琶和扬琴五个专业,缺少低音乐器,打击乐器无人才可用,只能从零基础开始训练。第二,市面上发行的作品是为专业室内乐乐团和音乐学院的学生量身定制,演奏技巧难度高,而且调式多用人工定调,变化音多,节奏复杂。比如在我校乐团中琵琶和扬琴的学生只达到初级的演奏水平,在乐队中只能演奏伴奏声部,无法完成这类作品的演奏。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在平日的教学和训练中,我们采取自行编创作品,而作品的篇幅则根据乐思的发展而定,可大可小;在乐队编制上我们以现有的编制为主,让所有乐器发挥其最大的魅力。曲目创编的素材主要来源于下面几个方面:1、根据桂东南民间音乐曲调改编而成;2、在当下新民乐的作品中,选取经典之作,并根据现有的编制重新编配;3、以中国古典舞蹈的背景音乐为素材,通过乐思的不断发展,创编成曲。虽然目前创作的作品并非使用专业的作曲手法来编配,但是在乐谱修改和整理的过程中,我们集思广益,采纳了各类乐器演奏成员的修改意见,与学生一起完成每个作品的编创过程,在课堂教学中让学生参与到创作的过程中,这不但开括了师生间的“创新性”思维,同时还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最后当作品成型后,参与合奏训练的学生和老师将作品制作成乐谱,找校内作曲专业教师进行和声和曲式结构上的修改,最终定稿。

4.民族室内乐乐团成员招募。民族室内乐一般规模较小,需要的学生人数不需要太多,因此需要招募哪些专业的学生参与,这个是需要指导老师认真思考的问题。我们一般采用“双选”的方法完成每个学期的招募选拔工作。首先通过在学校设立与合奏课相关的课程,如玉林师范学院开设的《校园艺术团排演》,让对民族室内乐课程感兴趣的同学通过选修课,能有机会进行基础性合奏的训练。但是这种方法是有一定的弊端:第一,开设选修课时,选课学生是否真正具备参加合奏训练的能力?第二,选课学生的专业方向未必在室内乐排练时用上。比如选课的学生有8个是笛子专业的,但是排练的作品只需要两把笛子。其次,以学期为单位,在开学之初公开、公平的发布民族室内乐团招募新成员通知,让所有希望参与民族室内乐排练的学生集中在一起,进行一次入团考核,最终择优录取。这样,可以让乐团的指导教师提前做一个规划,将适合入团的学生名单公布出来,并让教学秘书将该名单录入教务系统。由两种方法结合后招募进团的学生,既能保障排练的时间,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和主动性也相对高一些,有助于今后乐团的发展,和该课程的授课效果。

结语

目前,在我国高等师范院校中的民族室内乐合奏教学仍处于探索阶段,可参照的文献资料甚少,在教学开展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比较多。但是为了从高师毕业的的学生在步入社会之前有更多的实践经验,民族室内乐合奏在高师院校中开设是非常重要的。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需注意自身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的提高,同时要注意在乐团发展中的个人角色定位;任何一个乐团的建立和发展都不是个别人努力就能做到的,因此,合奏课程的开设需要得到学校领导和管理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从学校长远的发展考虑;而乐团本身的发展需要制定一个阶段性目标,由指导教师对课程开展进行规划,至少每个学年完成一场专场音乐会的汇报展演,最终达到教学成果服务于社会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朱咏北. 21世纪高师音乐教育研究[M]. 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年.

[2]张钰惠. 试论室内乐教育的重要性[D]. 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

[3]陈窈. 中国民族“室内乐”的发展方向—民族器乐小型合奏的源流与展望[J]. 吉林艺术学院学报(学术经纬),2013(01).

[4]程岩. 室内乐教学改革与创新探究[J]. 艺术教育,2011(8).

基金:2017年度玉林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开展西部地区高校民族室内乐课程的改革实践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7XJJG37。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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