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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打造成战略性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2017-12-22

今日农业 2017年4期
关键词:生产性现代农业服务业

加快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打造成战略性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我国相当长时期内,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的同时,以普通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仍是农业的基本经营方式。加快培育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大力开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农业生产性服务,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历史任务。为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 号)精神,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8月16日,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 《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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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意义

农业生产性服务是指贯穿农业生产作业链条,直接完成或协助完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作业的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于培育农业农村经济新业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1)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将普通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重要途径。以承包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适合我国国情农情,具有持久生命力。随着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和农业劳动力减少、老龄化问题日渐突出,普通农户在生产过程中面临许多新问题,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合算的事越来越多。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解决普通农户在适应市场、采用新机具新技术等方面的困难,有助于将一家一户小生产融入到农业现代化大生产之中,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2)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迫切需要。通过土地流转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一条重要途径。让农户根据自身状况和需求,选择服务组织提供的专业化服务,既满足农户参与生产、从事家庭经营的愿望,又通过统一服务连接千家万户,连片种植、规模饲养,形成服务型规模经营,也是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一条重要途径。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有助于丰富农业规模经营形式,让广大家庭经营农户充分参与和分享规模经营收益。

(3)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任务。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通过服务组织集中采购农业生产资料,积极推广标准化生产,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装备的作业能力和分工分业专业化服务的效率,有效降低农业物化成本和生产作业成本,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农产品品质,有助于实现农业节本增产增效,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4)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现代生产要素引入农业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本质要求。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通过服务组织以市场化方式将现代生产要素有效导入农业,实现农户生产与现代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成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资源要素配置效率的重要途径,增强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增强生产性服务业对现代农业的全产业链支撑作用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近年来,随着现代农业深入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各类服务组织蓬勃兴起,服务领域覆盖种植业、养殖业、渔业等多个产业,涌现出全程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多种服务方式,对于更好地将普通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培育农业农村经济新业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还处于发展初期,服务组织规模小实力弱、对普通农户带动力不强等问题仍很突出,特别是随着农业劳动力减少、老龄化现象日益凸显,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合算的事越来越多,迫切需要加快培育各类服务组织,大力发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农业生产性服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201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导向。201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可以说,《意见》出台,既体现了中央的要求,又顺应了实践的需要,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文件。

问:《意见》的主要政策目标和取向是什么?

答:《意见》的主要目标是,力争通过5年的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明显提高,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形成服务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增强生产性服务业对现代农业的全产业链支撑作用,打造要素集聚、主体多元、机制高效、体系完整的农业农村新业态。

《意见》强调要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打造成战略性产业,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提供基础支撑,重点从三个方面发力:一是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意见》着眼满足普通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需要,立足服务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重点在农业市场信息服务、农资供应服务、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服务、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农机作业及维修服务、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等7个服务领域,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二是大力培育服务组织。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各类服务组织,充分发挥不同服务主体各自的优势和功能。同时,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加强联合合作,推动服务链条横向拓展、纵向延伸,促进各主体多元互动、功能互补、融合发展。三是不断创新服务方式。鼓励各类服务组织积极提供专业化的专项服务和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促进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托管,将其作为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带动普通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主推服务方式。发挥农技推广机构在农技推广服务中的主导作用,探索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制。

促进小农发展与农业发展齐头并进

问:《意见》为什么强调服务带动普通农户?

答:我国的国情是人多地少,地区农业生产条件差异大,有的零散地块只适于家庭耕作。以普通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适合我国国情农情,具有持久生命力,仍是农业的基本经营方式,普通农户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大量存在。与此同时,随着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和农业劳动力素质结构性下降的问题日渐突出,普通农户在采用新技术新机具、对接市场等方面面临许多新的困难。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如何尽快提升小农竞争力,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更好地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时代命题。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让普通农户能够根据自身状况和需求,选择服务组织提供的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化服务,既能满足农户参与生产、从事家庭经营的愿望,又能将一家一户小生产融入到农业现代化大生产之中,有助于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促进小农发展与农业发展齐头并进。

问:现阶段为什么要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

答:农业生产托管是农户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基础上,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专业化服务组织统一管理的农业经营方式,这是当前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服务农业和农民的重要形式,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托管是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现阶段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主要有四个方面考虑。一是有利于解决我国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兼业化问题。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户呈现出明显的老龄化兼业化特征。发展农业生产托管,让农户借由服务组织的专业化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等要素导入农业生产,切实解决经营方式粗放落后、生产效率低下等问题。二是有利于促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探索了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情况下,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新路径,在满足尚未离开土地、劳动能力不高的老龄化农民继续从事家庭经营愿望的同时,使他们分享到规模经营的便利和收益。三是有利于促进农业节本增效。通过开展规模化的统一托管服务,服务组织可以集中采购农业生产资料,采用先进耕作技术、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装备作业能力,选用新品种、推广标准化生产,实现农业节本增产增效增收的多重效益。四是有利于推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专业化服务组织技术装备先进,推广应用深松整地、统防统治、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高效技术的能力强,可以有效帮助和带动缺乏相应装备和技术的普通农户,助力实现农业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下一步,要总结推广一些地方探索形成的 “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农业共营制”等农业生产托管形式,采取政策扶持、典型引领、项目推动等措施,加大支持推进力度。

充分发挥不同服务主体各自的优势和功能

问:未来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在那些方面发力?

答: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要积极拓展服务领域,着眼满足普通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需要,在7个关键服务领域发力。

(1)农业市场信息服务。围绕农户生产经营决策需要,健全市场信息采集、分析、发布和服务体系,用市场信息引导农户按市场需求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合理安排农业生产。

(2)农资供应服务。支持服务组织积极开展种子、农药、兽药、化肥、饲草料等农资供应服务,方便农民购买。

(3)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服务。支持服务组织开展深翻、深松、秸秆还田等田间作业服务,集成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有机融合。

(4)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推动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三级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培育一批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秸秆资源循环利用。

(5)农机作业及维修服务。推进农机服务环节从耕种收为主向专业化植保、秸秆处理、产地烘干等农业生产全过程延伸。打造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和维修中心,推动专业维修网点转型升级。

(6)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服务组织发展储藏、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服务,提高商品化处理能力。

(7)农产品营销服务。推进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利用农业展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鼓励具有资质的服务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

《意见》要求,要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各类服务组织,充分发挥不同服务主体各自的优势和功能。同时,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加强联合合作,推动服务链条横向拓展、纵向延伸,促进各主体多元互动、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问:哪些服务方式要创新?

答:(1)推进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协调发展。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围绕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提供专业化的专项服务和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促进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积极推行专项服务“约定有合同、内容有标准、过程有记录、人员有培训、质量有保证、产品有监管”的服务模式,不断提高专项服务的标准化水平。统筹和整合基层农业服务资源,搭建集农资供应、技术指导、动植物疫病防控、土地流转、农机作业、农产品营销等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集成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物质装备,不断提升综合服务的集约化水平。

(2)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托管。农业生产托管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服务组织完成或协助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是服务型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有广泛的适应性和发展潜力。要总结推广一些地方探索形成的 “土地托管” “代耕代种” “联耕联种” “农业共营制”等农业生产托管形式,把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作为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带动普通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主推服务方式,采取政策扶持、典型引领、项目推动等措施,加大支持推进力度。

(3)探索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制。发挥农技推广机构在农技推广服务中的主导作用,推动服务功能从农业技术服务向农业公共服务拓展,强化公益性职能履行,加强对市场化农技推广主体的指导和服务。促进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与经营性服务组织融合发展,鼓励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通过派驻人员、挂职帮扶、共建载体、联合办公等方式,为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供全程化、精准化和个性化的指导服务。探索农技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前提下,通过提供增值服务获取合理报酬的新机制。健全农技推广绩效考评机制,加强对农技推广机构职责履行情况和公共服务质量效果的考评,建立实际贡献与收入分配相匹配的激励机制。构建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市场化主体、乡土人才、返乡下乡人员等广泛参与、分工协作的农技推广服务联盟,实现农业技术成果组装集成、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的无缝链接。支持有资质的市场化主体从事可量化、易监管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

问:请问如何确保《意见》精神和各项政策举措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答:三部委已经正式印发 《意见》,接下来关键是把抓 《意见》落实摆到重要位置,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要求,切实把 《意见》精神落到实处。 《意见》就做好贯彻落实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明确要求。一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其作为带动普通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举措,抓紧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要明确指导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作牵头部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落实职责分工,强化工作考核,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二是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和汇集各类农业重要基础性信息系统,为农户和生产主体提供农产品生产状况、市场供求走势、资源环境变化、动植物疫病防控、产品质量安全以及服务组织资信等信息服务。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共用共享农村各类经营网点资源,就近为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服务。三是引导服务规范发展。建立健全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加强服务过程监督管理,引导服务主体严格履行服务合同。建立农业服务领域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农业服务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四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落实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相关优惠政策,通过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税费减免等措施,大力支持各类服务组织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各地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制定出台配套扶持政策,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政策落实,真正发挥政策引导和扶持作用。

(毛晓雅)

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动资源要素向生产性服务业优化配置,促进服务供给与服务需求有效对接。政府着力培育、支持、引导服务组织发展,规范市场行为,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有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服务农业农民

聚焦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的迫切需要,着力解决农业生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普通农户依靠自己力量办不了办不好的难题,让农户充分获得农业生产性服务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创新发展方式

针对不同产业、不同环节、不同主体的特点,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行业、本地区的发展方式。推动信息化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把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作为农村创业创新的重要领域,不断推进业态和模式创新。

注重服务质量

将质量要求贯穿农业生产性服务的全过程,根据市场需求以及生产经营主体的要求,严格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强服务质量监管,促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健康发展。

新闻点评

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是我国第一个定位支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专门文件。《意见》立足我国农业生产大局,着眼农业现代化建设长远布局,提出多项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必将有力推进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

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时代命题。随着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特别是农业劳动力减少、老龄化现象日益凸显、兼业化越来越普遍,对农业生产性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要求越来越高。但与农业农村发展的现实需要相比,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仍面临着服务的规模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程度不高,服务方式不能充分满足农民群众需要,对普通农户带动力不强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要把更多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轨道,促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要把守着一亩三分田的农村劳动力解放出来,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必须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要创新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也必须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要立足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实际需求,着力解决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生产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以服务农业农民为根本,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培育农业生产性服务战略性产业为目标,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生产性服务,推动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更多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要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当前,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领域还不够广泛。从农业产业链条来看,产中服务相对充分,产前和产后环节相对滞后,尤其是产前市场预警、产后市场销售服务很不适应,农产品(行情000061,诊股)不时陷入“多了多、少了少”的周期性波动。从农业生产区域来看,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生产性服务相对发达,而中西部丘陵山区则相对落后。要尽快把农业市场信息、农资供应、绿色生产技术、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机作业及维修、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营销等服务开展起来,覆盖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通过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努力解决好广大农户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合算的事情。

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要大力培育多元服务组织。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得好不好,关键取决于有没有一支懂技术、擅服务、会经营的专业化队伍。总体上看,当前各类服务组织发展势头良好,但也存在服务质量良莠不齐等现实问题。要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必须牵住培育服务组织的“牛鼻子”,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各种类型的服务组织,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加强联合合作,构建多元主体互动、功能互补、融合发展的现代化农业生产服务格局,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加便利、更加高效的全方位服务。

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当前我国正处于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这既对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提出了更多现实要求,也为农业生产性服务创新提供了广阔的实践空间。要始终把创新作为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生命力,鼓励各类服务组织积极创新完善服务机制和方式。从专业化专项服务到全方位综合服务,从单环节、多环节农业生产托管到全程农业生产托管,从农业技术推广到农业市场服务……只有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服务机制和方式创新,才能不断提升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

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意见》的落实,坚持市场导向,服务农业农民,创新发展方式,注重服务质量,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为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更多普通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据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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