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六化”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
2017-12-21李仪
李仪
【摘要】为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做到“六化”:以标准化和程序化夯实基础,靠法治化将标准化和程序化的成果上升到刚性的制度层次,以科学化为抓手,以信息化的技术力量予以固化并提升效能,不断提升服务和监管的精细化水平,从而真正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关键词】国家治理 现代化 治理体系 治理能力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经过实践和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国家治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国家治理能力稳步提高。要实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从战略角度出发,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提出了一系列更高的要求和标准。
标准化
党和政府要在已有标准化建设基础上,运用新的理念、技术,依托“互联网+”,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施标准化建设
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如果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的标准化水平提不上去,服务型政府的目标难免落空。在行政审批等权力环节实施标准化,明确其要件、材料、流程、结果等,将有利于规范裁量权的行使,确保权责一致,既克服权力滥用与贪污腐败,又确保问责的针对性和精确性。针对新常态与新时代背景下,不少领导干部出现的强烈不适应和本领恐慌,标准化将为其吃下“定心丸”,由此有标可依、有章可循。
我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政府要在已有标准化建设基础上,运用新的理念、技术,依托“互联网+”,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施标准化建设。具体而言,一是形成标准意识和标准化氛围。各级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理应成为标准化推进的先行者。由此,对标准化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形成共识,将自身作为标准化推进的关键对象和载体。二是全面试点、重点推进。着力推动国家治理标准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全面实施党建、公共管理、社会治理的标准化试点。与此同时,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開等热点、焦点问题,实施标准化改造,推进共性关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三是在《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基础上,形成各领域、各行业标准化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为政府管理、公共服务、行政执法等的标准化提供顶层设计、路线图。四是完善标准化的协调推进机制。国务院层面的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已初见成效,考虑到标准化在国家治理中的全面应用,在地方各级应考虑党委主导、一把手牵头,建立强有力的协调推进机制。五是标准化的推进需警惕“僵化”误区。标准的构建和完善,在确保相对稳定性的同时,需要兼顾弹性和适应性,为创造、创新留下足够空间。
程序化
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的程序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性衡量指标
程序性与程序正义,是现代政治、立法、行政与司法的重要属性,对于克服权力滥用、保障民众合法权益、增强治理的合法性与公信力,具有不可或缺、无法替代的重要意义。十九大报告将程序化作为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方面。通过公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的程序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性衡量指标。
为纵深推进国家治理的程序化,应关注以下关键点。一是进一步提升党政机关的程序观念。“程序先于实体”“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等观念,应尽快确立,应本着程序优先来实施治理。二是完善程序相关立法。比如,在《立法法》修订尘埃落地之际,应尽快启动《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修订;在已有专项行政行为立法基础上,应尽快出台《行政程序法》,完成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立法,并不断增强其操作性。三是完善机制建设,确保程序不打折扣遵守落实。最大限度克服主题先行,克服“走过场”。以重大决策的程序机制为例,其公众参与程序应以事前的决策方案及说明的事前公开机制为前提,以公众意见的汇总公开、采纳情况公开、不采纳的情况说理公开为配套,增强公众参与的有序、有效和有力。
法治化
没有法治化就没有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基础的标尺是法治化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在于治理的整体性与系统性。而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复杂性涉及党、政府、社会组织、私营部门、公民在内的各类主体以及政治、市场、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
在当前中国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尚未完全建立、认识还没有完全统一的情形下,过度强调自愿合作、自我约束,显然可能会损害到秩序之形成与运行。事前的强制性规范约束和清晰的事后责任机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削弱整个过程的灵活性、参与性与适应性,但却可以保障其可持续性以及适用范围,能够使国家机器各个“齿轮”耦合更紧,社会各阶层的“螺丝钉”更加稳定、可预期。
没有法治化就没有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基础的标尺是法治化,有必要在法治框架之内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进行深入细致的探讨。为此,在方法上必须走出四大误区:走出“运动论”,坚持“制度论”;走出“专项论”,坚持“常态论”;走出“特事论”,坚持“规则论”;走出“结果论”,坚持“因果论”。
在具体做法上,必须完善立法程序,加强各种程序性立法和健全权力行使的相应程序。将行之有效的创新尽量通过党和国家立法的形式加以确定下来,并保证严肃认真的施行,成为各项工作的规矩,建立良好的政治与社会秩序。法治化的内在要求健全责任机制,在权责匹配的理念下厘清治理各方主体的权责安排。强化监督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规范治理主体的行动行为。
科学化
科学、民主、法治是执政、立法、决策等领域的三大基本标准,其中,科学化具有至关重要的标杆意义
推動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既要改革不断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种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要不断创新,发掘并遵循经济社会现代化规律,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化。科学、民主、法治是执政、立法、决策等领域的三大基本标准。其中,科学化具有至关重要的标杆意义。建立在非科学化基础上的治理决策,由于缺乏民主基础和科学依据,有时尽管出发点是好的,但它背离人民长远利益和违反科学与规律,它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会在经济上造成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在政治上给党的形象抹黑,直接动摇党的威望和群众的信赖。
从操作层面上看,应该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参与治理的各方应该在法定的治理路线图、治理规划或者治理责任的约束下,明确治理的目标以及各自权利、义务,理顺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建立分工合理、权责匹配,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制度架构。二是发展社会组织,塑造公民参与治理的模式。三是完善协作机制,加强治理主体的沟通、参与、合作、协同、整合,确保全面改革过程中的利益、目标、行为方式等争议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四是制定完善的绩效评估方法、评估标准、评估主体,构建客观、多元的绩效评估机构,尤其应注重非政府机构以及公民的评估,同时公开评估标准与过程,加强公众、媒体和相关法定组织的监督。五是建立明确、公正的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为统一全党意志、统一全社会的思想、形成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合力奠定制度基础。
信息化
信息化的推进,将使得经由标准化和程序化予以细化、机制化的治理举措借助技术力量予以固定
“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当今世界进入信息化时代,其势不可挡。信息化已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方式、工作方式、学习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将会使人类社会发生极其深刻的变化。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
第一,依托信息化促进经济建设升级。信息化系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动能,提升生产效率,进而节约工业用地,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出;可以减少生产制造过程的资源、能源和原材料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适应生态建设的需要;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企业对劳动力等传统生产要素的需求,适应剩余劳动力无限供给时代结束人口拐点的到来。通过政府数据网站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资源,促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消费,培育和发展信息服务业。
第二,依托信息化提升决策管理水平。加快形成党、政府、社会的信息大数据,提高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从以往的个别领导决策,听取只言片语拍板,改为依托信息化带来的严谨精确高速的计算能力,以及大数据带来的丰富数据资源、为决策提供客观准确的数据支撑,进而实现“数目字管理”。
第三,依托信息化提升公共服务效能。通过大数据应用,为群众提供多样性、个性化公共服务,在周到、精细的服务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由此,实现监管成本大幅下降而治理效能显著提升的双赢态势。
第四,加快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库,推动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社会化开发利用,促进文化信息服务的产业化与集群化发展。进一步净化网络文化,加强数字化文化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五,开展大数据的顶层设计和战略研究,整合各领域信息资源,实施“数据中国”工程,依托已有政务公开、司法公开、警务公开、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和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等,予以整合、联动。
精细化
精细化是运用标准化、程序化、信息化的手段,使其成为国家治理更加精、细、准、严的重要一环
人类社会管理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就是不断地由粗放到精细、由混乱到有序的历史,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然要求国家对社会的管理更加精细化。迈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改革进入到注重质量和效益的精细化为标杆的新阶段。
精细化是运用标准化、程序化、信息化的手段,使得其成为国家治理更加精、细、准、严的重要一环。精细化的本质意义就在于它是一种对战略和目标分解细化和落实的过程,是让战略规划能有效贯彻到每个环节并发挥作用的过程,同时也是提升整体执行能力的重要途径。国家治理按照“精细”的思路,找准关键问题、薄弱环节,分阶段进行。每阶段完成一个体系,便实施运转、完善一个体系,并牵动修改相关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最终整合全部体系,实现精细化的功能、效果、作用。当然,精细化最为重要的是要有规范性与创新性相结合的意识。“精细”的精微之处就在于将管理的规范性与创新性、刚性与弹性,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使整个社会处于既有法律制度统一严格标准实施、又有民众企业创新改革生机无限的良性循环的格局状态。
就国家治理而言,秉持精细化理念应当进行一系列调整修正。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做好政府该做的。着重解决国家治理领域条块分割、资源短缺、响应迟滞、社会主体活力不足等问题,为治理精细化提供必要前提。二是打好基层基础,突出基层治理。国家治理的重点难点在基层,提高治理精细化水平需要充分发挥基层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创新治理工具,充分运用大数据。推进国家治理精细化,对技术有着较高的要求,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和治理工具创新,可以提升治理的常态精细化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
(作者为南阳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新华网,2017年10月27日。
责编/高骊 美编/王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