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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分析及建议

2017-12-20赵博研倪梦怡

中国纤检 2017年8期
关键词:家用针织纺织品

赵博研++++倪梦怡

截至2017年4月,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包括运动服装、西服大衣、袜子、围巾、家用坐垫、羽绒羽毛被、羽绒服装、羊绒针织品、毛针织品、针织(保暖)内衣、内衣裤、休闲服装、睡衣家居服、迪士尼授权商品纺织品、学生服、蚕丝被、针织T恤衫、床上用品(联动)、泳装、儿童睡袋及配套服饰产品及儿童服装21个品类的纺织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先后顺序按照质监局公布顺序)[1]。

相较于2015年的15个品类,增加了6个品类的产品,所有品类的产品合格率都在80%以上,但距离100%的合格率仍有较大距离,产品质量仍存在诸多问题。

检测依据

2016年21个品类纺织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涉及3个强制性标准: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383《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及GB 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其中GB 5296.4—2012根据国标委2017年第7号标准发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转化为推荐性标准)。涉及FZ/T 73020《针织休闲服装》、GB/T 2664《男西服、大衣》、FZ/T 73001《袜子》、FZ/T 81012《围巾、披肩》、GB/T 22843《枕、垫类产品》、QB/T 1193《羽绒羽毛被》、GB/T 14272《羽绒服装》、FZ/T 73009《羊绒针织品》、FZ/T 73018《毛针织品》、GB/T 8878《棉针织内衣》、FZ/T 81007《单、夹服装》、FZ/T 73017《针织家居服》、GB/T 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 24252《蚕丝被》、GB/T 22849《针织T恤衫》、GB/T 22796《被、被套》、FZ/T 73013《针织泳装》、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FZ/T 73045《针织儿童服装》等69个产品执行标准。

检测项目

根据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用、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为保证对人体健康无害的最基本要求,其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婴幼儿服装必检)为必检项目。根据GB 18383《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开展絮用纤维原料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纺织产品相关执行标准,相应增加耐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耐干洗色牢度、拼接互染等色牢度检测项目,以及起毛起球、顶破强力等物理性能测试。

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别,西服、大衣增加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检测项目,袜子增加横向延伸值检测项目,羊绒针织品增加松弛尺寸变化率和二氯甲烷可溶性物质检测项目,针织(保暖)内衣增加保温率检测项目,睡衣家居服增加燃烧性能检测项目,蚕丝被增加填充物品质、填充物含油率和填充物质量偏差率检测项目,泳装增加耐海水色牢度、耐氯化水色牢度(游泳池水)、弹性伸长率、耐氯化水(游泳池水)拉伸弹性回复率检测项目,儿童服装增加可萃取重金属含量、缝纫强力和残留金属针检测项目,儿童睡袋及配套服饰产品增加服用安全性检测项目;羽绒羽毛被和羽绒服装增加羽绒类检测项目,如含绒量、绒子含量、鸭毛(绒)含量、清洁度、耗氧量及微生物等检测项目。

结果分析

1.合格率对比。与2015年监督抽查结果对比,运动服装合格率达到97.5%,与2015年持平,毛针织品、休闲服装、泳装、儿童服装、内衣裤、睡衣家居服、家用坐垫及羽绒羽毛被的合格率略有上升,而羽绒服装、羊绒针织品、学生服、针织T恤衫、针织(保暖)内衣的合格率略有下降,但上升和下降幅度不大。家用坐垫的合格率由2015年的60%上升到80%,可见随着质量问题的进一步重视和监督抽查对企业的警示,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家用坐垫的整体质量,但仍需持续关注。

新增加的西服、大衣、袜子、围巾、迪士尼授权商品纺织品、蚕丝被及儿童睡袋及配套服饰产品,其中蚕丝被合格率最低仅80%,需要持续加强监督抽查。

统计发现,内衣裤、睡衣家居服、针织(保暖)内衣产品合格率相对较高,平均合格率达到了97.22%,本文把它们归为服用纺织品(内衣类);家用坐垫和蚕丝被产品合格率最低,将其与羽绒羽毛被、床上用品合并归为家用纺织品,平均合格率为85%;其余类别产品归为服用纺织品(外衣类),平均合格率为91.31%。

2.不合格项目分析。

(1)纤维成分及含量。从不合格项目来看,纤维含量是不合格的主要来源,各品类产品均会涉及。纤维含量的明示是服装企业向消费者传达产品质量的直接方式,纖维的种类和含量直接影响纺织品的质量、价格、穿着舒适度以及洗涤和保养方式等,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取向。如果服装面料的实际纤维成分含量与标注的内容不符,尤其是羊绒、蚕丝等贵重原材料的谎报、虚报现象,构成欺诈行为,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2)色牢度。所谓色牢度是指纺织品的颜色对在加工和使用过程中各种外界作用,如光照、洗涤、熨烫、汗渍、摩擦和化学药剂等作用的抵抗力。色牢度不合格则可能会引起纺织品在穿着过程褪色,污染穿着在身上的其他服装,与其他衣物洗涤时沾染其他衣物,影响美观和服用性能,严重的可导致染料分子和重金属离子等有害物质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危害皮肤,伤害身体健康。相较而言,浅色面料色牢度不合格的几率较小,因内衣类产品多采用浅色面料,少有印花涂层等设计,所以总体色牢度合格率较高。

(3)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和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俗称偶氮)、甲醛和pH值是GB 18401中强制要求的3个化学指标,相较于其他的物理指标,他们的存在会严重地危害到消费者身体健康。尤其是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其毒性和致癌性强,远高于甲醛和pH值的影响,且无色无味,不溶于水而无法消除,长期与皮肤摩擦接触,极易引起病变和诱发恶性肿瘤。自2003年我国将该检测项目列入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中,2013年初的“毒校服”事件再次引起整个社会对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超标的极高重视,近几年监督抽查中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超标的情况已大幅度减少,尽管如此,在2016年的休闲服装监督抽查中,个别企业的产品中仍检测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可见质量监督抽查的力度不能放松,市场监管仍需加强。endprint

(4)使用说明。GB 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中明确规定,产品使用说明内容应包括: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等重要信息。尽管自2017年3月23日,GB 5296.4将由强制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GB/T 5296.4起,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章第一节中均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利知晓、生产者经营者有义务提供产品的真实信息。故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使用维护方法,需在产品的吊牌或标签上提供简明准确科学的相关信息。

(5)填充物质量偏差率、填充物品质、絮用纤维原料要求。填充物质量偏差率、填充物品质、絮用纤维原料要求等检测项目是床上用品类产品的重要价值体现,但是个别厂家利益当前,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导致床上用品类产品屡屡曝出质量问题,在所有产品类别中合格率最低。

3.新增抽查品类。相较于2015年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16年随着纺织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监督抽查范围进一步扩大,增加了多个品类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

(1)家用纺织品。服用纺织品的市场监管由来已久,已较为成熟,但是家用坐垫、床上用品等家用纺织品尚未得到足够重视,2015年上海市家用坐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仅为60%,2016年蚕丝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也仅为80%。家用纺织品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消费品,尤其是床上用品,直接与皮肤接触,其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人们的睡眠质量,甚至会影响人体健康和安全。而床上用品产品的相关执行标准GB/T 22796、GB/T 22797、GB/T 22843、GB/T 22844等都是在2009年发布实施的,制定新的产品标准,进一步加强家用纺织品的质量监管很有必要。

(2)儿童服装。我国是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的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其质量安全备受关注。2016年6月,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开始实施,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的化学品有毒有害性、燃烧性和机械安全性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和要求。2016年的儿童服装质量监督抽查还未以GB 31701进行强制考核,但是随着该标准的实施和应用,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高童装的安全与质量,提高进口童装质量安全门槛,进一步保护国内婴幼儿及儿童的健康安全。

作为儿童服装生产厂家,需要注意:GB 31701—2015自2016年6月1日开始实施,过渡期两年至2018年6月1日,届时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该标准要求,因而企业必须长远考虑,及时掌握标准要求,自查相关产品以跟上标准要求,及时调整吊牌上的安全技术类别,以防进行重新调整。除了满足更高要求的化学指标,新标准中增加的绳带安全技术要求作为造成安全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却常常被生产厂家和消费者所忽略,建议厂家提高意识,在进行儿童服装设计之初,就要充分考虑绳带设计可能对儿童产生的伤害,开展风险预评估,从源头上预防风险的发生。

(3)小部件纺织品。袜子、围巾等小部件纺织品的市场分布非常广,除国内专业的袜子、围巾品牌外,一般各大品牌常常附带生产和销售袜子、围巾产品,但并不作为这些企业的主打产品,企业可能存在对其产品质量不够重视的情况。另一方面则是街头小店和批发市场,这些地方虽然产品种类丰富,但厂家分散且管理宽松。上述这些状况造成了袜子、围巾等产品质量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管理,但作为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这些小部件商品的消费量和市场均十分巨大,需要进一步规范市场、加强监管。

质量监督建议

1.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纺织品市场稳步增长,纺织产品的种类也层出不穷,但是标准的制定工作具有明显的滞后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作为一种新兴的技术手段越来越受到质量监管部门的重视。2015年和2016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经开展了防晒服装、防(驱)蚊纺织产品、婴幼儿围兜、瑜伽垫、儿童雨衣、儿童披肩等产品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暂行管理办法》中定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指为了及时发现和掌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通过产品检验检测、数据分析、资料收集等方式,系统和持续地收集影响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通报的活动。

与监督抽查不同,风险监测属于事前预防,可以及时发现和掌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特别是尚未引起监管部门广泛重视和被消费者忽视的质量安全风险,通过对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找出風险因子,通过监测发现产品存在的风险隐患,通过评估定出产品风险的等级,向消费者提出安全警示,为政府制定或修订产品质量标准和产业政策提供重要的科信依据[2]。建议进一步结合消费体验,开展更多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通过监管前置,使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2.电子商务监管。中国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5.1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2%,是同期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两倍有余,网络零售业态增速远高于百货店、超市和购物中心等其他零售业态的增速。

但是网络的虚拟性、商家信用度的欠缺和监管制度的欠缺导致网购产品的质量一直不能让消费者满意,甚至有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些漏洞,销售低质伪劣产品,谋取不义之财。此类现象若不及时有效地加以管理,网购环境将持续混乱,建议对网上热卖、消费者投诉较多的产品为重点,持续开展电子商务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测,加大对电商平台监督抽查的广度和力度,做到对消费者负责,确保提升市场整体合格率。

通过对2016年上海市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统计分析,产品合格率仍需进一步提高,需要持续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同时增加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加强对电子商务产品的质量监管,为消费者的权益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EB/OL].http://www.shzj.gov.cn/.

[2] 倪峥.浅析工业产品风险监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区别[J].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 2014(2):256-256.

(作者单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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