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社区活力,共建生态中国
2017-12-20刘蕴华
刘蕴华
自然保护区的困境
中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为保护这些宝贵的自然遗产,我国目前为止已经建成了2700多个各种级别的自然保护区,为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其生境保护做出了很大努力。但与不断增长的保护需求相比,我国目前的自然保护区系统仍显不足,首先是系统不能覆盖国土内所有需要保护的区域,其次已建立的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效性也不够理想。
针对如何加强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有效发挥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协调保护区和周边社区及相关利益群体的关系等问题,当今我国的自然保护区有几种代表性做法:
“纯自然”的保护模式。主张自然保护无人区,认为社区应该搬离野生动物栖息地和其它有重要生态保护价值的区域,保护区域由政府接管或由国内外有经验的环保组织甚至个人承包和管理。这一保护模式存在公平公正和保护有效性的问题。
协议保护模式。由环保组织及相关单位牵头,与保护区内部和周边的社区签订协议并提供一定的项目经费支持,社区根据协议内容参与保护工作。但这一保护模式也存在工作持续性、社区的权利和保护家园的自豪感被剥夺的问题。
旅游公司承包模式。有些保护区为解决资金来源,将自然保护区承包给外来公司和个人开发旅游,社区群众参与的方式是为旅游公司负责保洁,进行餐饮服务等。在这样的模式中,由于外来承包者更看重短期利益,缺乏当地生态环境知识和长远保护的动力,往往竭泽而渔,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很大破坏。
让社区成为自然保护的责权主体
在多年的社区工作实践中,我们认识到自然保护区内部和周边社区在自然保护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应重新评估。我们主张社区成为自然保护的责权主体,国家应扶助社区恢复活力,使祖祖辈辈生活其间的群众成为当地自然保护的主体而不是被迫搬迁、被迫接受有限补偿、或为外来公司打杂糊口的对象。
中国的乡村社区有着深厚的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传统,这些传统为中国目前保留下来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社区话语权的缺失,社区群众往往被边缘化、被误解,被看成是保护区生态环境的破坏者。事实上保护区环境最主要的威胁者并非来自社区而是来自外界。社区固然在建房、取暖等方面需要用材,但他们绝不是当地生态环境退化的主因,对当地生态破坏最大的是大面积森林砍伐、修路、建坝、挖矿等外界行为,当地群众对此是非常反对的。
目前虽然不少原住民的家园被规划成了自然保护区,但由于核心区、缓冲区和试验区的划分,很多老百姓仍然能够生活在保护区周边,在不破坏自然的情况下利用保护区内的部分自然资源维持生计。但随着政策力度的加强,可以预见社区生计必将受到进一步影响,有些社区甚至会被迫搬迁。
我们主张社区与保护区携手,共同完成保护任务,让社区充分发挥作用。其实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与周边是无法割裂的,保护区内部的动物、鸟类会到周边的农田觅食、蜜蜂会飞到保护区外采蜜,如果单纯按照保护区划定的生硬的界限严格保護,而不关注保护区周边的乡村生态建设,推动可持续农业的发展,希望保护区内和周边的野生动物栖息地不受化学农业的影响是不可能的。
同时,保护区周边的社区也有能力成为自然保护的主要力量。与欧美国家情况不同,中国自然保护区内部和周边历史上就有大量社区群众祖祖辈辈居住生活于此,是当地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他们完全可以利用传统的智慧与自然和谐相处,将他们搬迁出祖祖辈辈生活的家园有失公平。
社区的生活固然需依赖当地包括保护区在内的自然资源,但社区中也传承着传统文化中的保护智慧和与自然相处的方式方法,有着维持可持续生计、保护好自己故土家园的意识和觉悟。所以要真正实现保护区生态保护的目标,更需要以社区为本。社区群众有着比外来人员更强的保护意愿、实践技能和经验,不应被看成是没有觉悟的低能群体和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者。社区群众通过进一步的学习和提高,完全可成为当地自然保护的核心力量!
生态乡村建设的学习和行动
面对当前人类社会发展被经济发展、消费欲望所绑架,造成窘迫严峻的环境困境之时,我们更需要从东方智慧、中国传统文化中去寻找灵感、构建新的生态伦理价值观。需要记得上善若水、道法自然,需要学习驱除内心的贪痴嗔等种种欲望,需要遵循儒家的指引去“格物、致知”继而“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而达成个体内心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愈演愈烈的环境危机。
我们提倡生态乡村建设,即是希望通过相关行动实现个人、集体、社会三个层面的提升,开展文化传统的恢复、自然资源的保护等工作,达成社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调动社区群众的保护主体作用,社区与保护区共同携手,完成任重道远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任务。
首先,谈谈个人、集体、社会三个层面的学习和推动工作。在个人层面,社区群众通过学习和行动中获取的有关自然、社会、经济和治理方面的知识,提升自身可持续生产生活的技能(传统的农耕技能,保护山林与水资源的技能等),增强建设可持续未来的态度和价值观,而我们东方传统智慧可为之提供丰富的养分。在集体层面,可以建立相关机制,汇集社区集体智慧、形成集体声音并采取集体行动 。如可采取创建社区学习中心、民间自然保护区等方式,其组织形式可以参考乡村传统、本土的管理模式,以形成与村委会、社区群众的良好互动。其实现在很多外来的现代管理方法破坏了乡村的宁静和原本运行机制。而在社会层面,需要调动广泛的力量推动社会学习,建立伙伴关系网络和公共学习平台,构建大家共同认可的生态伦理价值框架。
在具体的生态乡村建设行动方面,我们可以开展的工作包括传统文化恢复,如儒释道的传统、本土的宗教文明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工作,包括本土森林、河流、土地的保护等;社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生计提升;社区文化环境的改善,如提供教育和健康培训等等。更为具体的工作可包括:
发展生态农业:恢复和传承中国的农耕文明——中国有着几千年的农耕传统,可是随着现代化学农业的推广,中国现在却要靠进口粮食才能养活自己。土地是立国之本,要保护生态环境,就需要支持乡村开展生态农业,保护土壤。先不说人,农田被污染了,野生动物也难逃厄运,因为蜜蜂要采花,鸟儿要觅食,老熊也会到田间里偷包谷。
开展生态旅游:为寻找田园梦的游客们提供亲近自然和体验乡村生活的机会,在这方面有很多工作可做。为社区提供培训开展生态旅游,将生态社区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分享给游客。同时也可因此改善乡村的卫生间、厨房、取暧等设施,增加舒适度和乡村的田园感。
进行生态教育:其实乡村社区也可以成为传道、授业、释惑的地方。社区是学校和课堂,社区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是教材,而社区群众则是老师和同学。把社区建设成来访客人和学生学习乡土知识、生活技能和传统生态保护文化的基地。只要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相信社区就能发挥好文化传承、自然保护和教育大众的作用。
此外,还有大量可以开展的社区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工作,如建设社区中心、发展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机制、进行各类培训和交流活动等。
总之,社区群众应当成为当今我国自然保护和生态中国建设的责权主体,自然保护离开了社区群众真正意义上的参与便不能成功 。如果能够给予社区足够的支持,使其有机会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他们便可成为我国自然保护的中坚力量!相信植根于中华传统文化的社区学习与行动,不仅能够提高自然保护的参与度和有效性,更能为中国和世界的保护工作提供重要的借鉴和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