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电子化社会共治机制
2017-12-20肖平辉
瞭望东方周刊 2017年47期
肖平辉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落实起来所面临的现实障碍有两种主要情形:一是小餐饮,二是共享模式下的“网络家厨”,两者要落实经营门店和获得许可都有一定的挑战。
小餐饮,多是历史遗留问题。食品安全法将小业态下放到各省根据本地情况具体制定地方立法进行监管。各地一般采取变通方式,发放专门针对小业态的地方性食品经营许可证。而解决实体店的合法合理场地问题,还需要各地相关部门多作为。
“网络家厨”是网络经济引发的新难题。从实体店到许可两个问题都处于“裸跑”状态。国家提倡“双创”,但管制还是有必要的。
参考国际上的做法,美国对于小业态监管,各州的规定也不一样。比如佛州,实行正面清单制,作坊食品只允许线下直接售卖,每年的销售额度最高不能超过15000美元,分销、邮寄、网络渠道都不允许。这种划销售额红线的机制或可引入对“网络家厨”的管理。
监管网络餐饮,平台的自律和配合是必须的。除了技术手段,更重要的还是建立新机制。我建议建立电子化社会共治机制。政府与互联网食品平台可以形成双向互动:政府开放许可数据接口给平台,便利平台对入驻商家进行证照审查登记;平台也可基于管理入驻商家形成的数据将异常商家情况反馈给政府,辅助监管。
事实上,电子化共治已经有一定基础。目前如辽宁、湖北等省已经在创新监管引入电子许可。国家食药监总局最近也在修订相关办法,肯定电子许可证书与纸质许可证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化审批的改革措施是今后食品药品监管的大方向,电子证书不但比传统方式省时省力,还可对企业形成电子信用檔案,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