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在躁狂症治疗中的应用
2017-12-19宋广文
杨 欧 邱 辉 宋广文
1永康市第三人民医院 浙江省永康市 321300 2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 430000 3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 山东省枣庄市 277100
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在躁狂症治疗中的应用
杨 欧1邱 辉2宋广文3
1永康市第三人民医院 浙江省永康市 321300 2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 430000 3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 山东省枣庄市 277100
目的:分析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在躁狂症治疗中的应用价值。方法:2014年2月~2016年2月,医院共收治184例躁狂症,根据患者的意愿、病情决定是否采用非典型抗精神药物,以喹硫平、齐拉西酮、阿立哌唑为主,剂量根据医嘱,坚持最小维持剂量原则。根据随访结果评价疗效,将患者分为有效、无效,进行因素分析。结果:12个月后,有效率81.52%。有效者年急性期时间、负性事件、药物不良反应率低于无效者,有效者康复期坚持用药时间、非典型抗精神药物使用率、仍工作、定期门诊比重高于无效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定期门诊[OR=1.842,1.847~5.742]、非典型抗精神药物[OR=1.286,1.374~2.793]、治疗期间出现负性事件[OR=0.825,0.765~1.386]、不良反应[OR=0.794,0.584~1.105]成为独立影响因素(P<0.05)。结论: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在躁狂症治疗中的应用起到独立的治疗作用,但疗效还受其他因素影响,重视不良反应预防、定期门诊。
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躁狂症;临床疗效
躁狂症并非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精神心理疾病,而是心境障碍的一种发作形式,患者表现为狂躁状态。近年来,因社会环境变化、生存压力增加,躁狂症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躁狂症发生还与遗传、心理等因素有关[1]。对于躁狂症的治疗,一般提倡非药物治疗,早期识别,进行危机干预,药物推荐采用心境稳定剂、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但部分患者疗效欠佳,容易反复发作。2014年2月~2016年2月,医院共收治184例躁狂症,现报道如下,分析非典型抗精神药物在躁狂症综合治疗中的价值,判断是否起到独立作用。
1 资料及方法
1.1 一般资料
以2014年1月~2016年2月,医院收治的躁狂症患者入组。纳入标准:①临床资料完整;②初次发病;③获得随访,可进行疗效评价。入选184例患者,其中男104例、女80例,年龄(45.5±6.2)岁。
1.2 方法
所有患者都采用综合疗法,在急性期采用心境稳定剂治疗,以抗抽搐治疗为主,加强安全管理,维持剂量,同时加强生活干预治疗、心理治疗。维持治疗2-3个月,根据患者的意愿、病情决定是否采用非典型抗精神药物,以喹硫平、齐拉西酮、阿立哌唑为主,剂量根据医嘱,坚持最小维持剂量原则。根据随访结果评价疗效。有效:12个月期间未见复发,患者基本恢复正常生活,简明精神病量表(BPRS)、大体功能量表(GAS)达到接近正常人水平。无效:12个月,出现复发,患者未能恢复正常生活,BPRS、GSA评分阳性。
1.3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20.0软件进行统计学计算,年龄、BMI、急性期时间、康复期坚持用药时间等服从正态分布采用(Mean±SD)符号()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性别、其他治疗方案、文化水平等采用率表示,采用Χ2检验组间比较,多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以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单因素分析
12个月后,有效150例(81.52%),无效34例。GAS评分(89.4±10.2)分高于治疗前(60.3±11.4)分,BPRS评分(8.5±7.4)分低于治疗前(19.2±5.2)分。有效者年急性期时间低于无效者,有效者康复期坚持用药时间高于无效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 1。
表1:有效者与无效者计量资料对比()
表1:有效者与无效者计量资料对比()
注:与有效者相比,*P<0.05。
组别 年龄(岁) BMI(kg/m2) 急性期时间(周) 康复期坚持用药时间(周)有效(n=150) 45.3±10.3 22.4±1.3 4.4±3.5 13.4±2.6无效(n=34) 46.0±15.2 22.9±1.5 7.5±3.1* 9.5±3.5*
表2:有效与无效者单因素计数资料分析[n(%)]
有效者非典型抗精神药物使用率、仍工作、定期门诊比重高于无效者,有效者治疗期间出现负性事件、药物不良反应率低于无效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2 多因素分析
以以上P<0.05的因素作为自变量,计数因素是赋值1,否赋值为2,如仍工作赋值为1,未工作赋值为2,计量资料原值进行赋值,以是否有效作为因变量,有效赋值为1,无效赋值为2,进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定期门诊[OR=1.842,1.847~5.742]、非典型抗精神药物[OR=1.286,1.374~2.793]、治疗期间出现负性事件[OR=0.825,0.765~1.386]、不良反应[OR=0.794,0.584~1.105]成为独立影响因素(P<0.05)。
3 讨论
本次研究显示,躁狂症的12个月有效率为81.52%,处于正常水平,不同学者调查结果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与研究的方法差异、流行病学差异有关,随机对照研究的有效率相对更高,患者疾病管理更为严格[2]。从本次研究来看,患者的疗效确实受多种因素影响,但定期门诊、非典型抗精神药物成为独立保护因素,提示非典型抗精神药物起到了独立治疗作用。治疗期间出现负性事件、不良反应成为独立危险因素(P<0.05),这可能与不良反应会影响患者治疗依从性、给患者带来不良的心理刺激有关[3]。许多患者不愿意服用抗精神药物,依从性较差。
今后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①发挥抗精神药物的价值,提高患者对治疗的认识,遵医嘱用药;②坚持最小剂量原则,加强不良反应的管理,积极预防、处理不良反应[4]。要求患者定期门诊,避免盲目用药。
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在躁狂症治疗中的应用起到独立的治疗作用,今后需要重视不良反应预防、定期门诊,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1]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M],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75-78.
[2]李中才.齐拉西酮治疗躁狂症临床对照研究的meta分析[J].中国社区医师,2014,30(35):95,97.
[3]袁慧萍,葛敏桃,斐锦飞.躁狂症患者心理干预探讨[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15,35(05):652-653.
[4]姚贵忠,刘丽娟,杨磊,等.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相关代谢不良反应的系统评价meta-分析[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15,29(03):210-215.